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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基本原則;組織實施這幾個方面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實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獎勵扶助的對象;獎勵扶助的標準;獎勵扶助的經費來源;統一政策,嚴格控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直接補助,到戶到人;健全機制,逐步完善;因地制宜,注重結合;明確部門職責,切實加強領導;嚴格獎懲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堅持公開透明,建立運行機制;廣泛深入宣傳,把握政策口徑;及時總結經驗,促進其它工作等,具體材料請詳見下文:
為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我區農村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5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實施方案》(湖政辦發〔20*〕44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在全區實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重要意義
我區自20世紀70年代推行計劃生育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為全區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出了突出貢獻。但在新形勢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任務依然十分艱巨,必須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實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在農村,農村的穩定與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農村人口的有效控制。
實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鼓勵農民響應黨和國家號召,自覺實行計劃生育,促進農村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也是增加農民收入、統籌城鄉發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建立和落實獎勵扶助制度,有利于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農村穩定;有利于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導向和優質服務方向轉變;有利于緩解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在生產、生活和養老方面的特殊困難,促進人口老齡化問題的解決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為我區“帶頭率先崛起、努力走在前列”,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二、主要內容
獎勵扶助制度是在現行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和幫扶救助措施基礎上,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的一項獎勵制度。
(一)獎勵扶助的對象。獎勵扶助的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本人及配偶均為*市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2.*年至20*年期間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
3.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4.在*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滿60周歲。
獎勵扶助對象的確認和獎勵扶助金的發放以個人為單位,并按省人口計生委、省財政廳的獎勵扶助對象確認辦法,制定我區實施方案。
(二)獎勵扶助的標準。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夫婦,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已超過60周歲的,以實際年齡為起點發放。在確定農村“低保戶”時,獎勵扶助金不計入其家庭收入;取得獎勵扶助金的“五保戶”,不影響其原有待遇;已經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不再發放獎勵扶助金。
(三)獎勵扶助的經費來源。獎勵扶助金由省、市和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并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證。
三、基本原則
(一)統一政策,嚴格控制。嚴格按照省定資格條件確定獎勵扶助對象范圍、確認條件和獎勵扶助的標準,確保政策的一致性。
(二)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嚴格確認程序,通過張榜公布、逐級審核、群眾舉報、社會監督等措施,確保政策執行的公平、公正。
(三)直接補助,到戶到人。由省定發放機構直接將獎勵扶助金發放到獎勵扶助對象。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截留挪用、虛報冒領獎勵扶助金和以扣代罰等各種名目的違規行為。
(四)健全機制,逐步完善。逐步建立健全獎勵扶助對象確認、資金管理、發放和社會監督“四權分離”的運行機制。制訂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以獎勵扶助為主導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
(五)因地制宜,注重結合。從穩定低生育水平的要求出發,因地制宜,注重與解決“三農”問題相結合,注重與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相結合。
四、組織實施
(一)明確部門職責,切實加強領導。獎勵扶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難度大、要求高、時間緊,需要黨政領導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工作領導和組織協調,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這項工作要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進行,建立由竺鸰副區長任組長,社發、財政、監察、人力、吳興農村合作銀行、民政、公安、審計、廣電等九個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社會發展局,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各鄉鎮(街道)也建立相應組織,明確人員、分工負責,精心組織實施。
(二)嚴格獎懲制度,加強監督檢查。把獎勵扶助制度實施工作納入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對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制度執行中出現重大問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追究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虛報冒領、弄虛作假、克扣、貪污、截留挪用、擠占獎勵扶助資金以及利用專項資金進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資、融資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堅持公開透明,建立運行機制。要建立嚴格的獎勵扶助對象確認程序,將獎勵扶助政策、對象、獎勵扶助標準和獎勵扶助金發放情況張榜公布,實行政務、村務公開,讓廣大群眾了解獎勵扶助政策,增加政策執行的透明度,通過多種渠道接受社會監督;要建立安全可控的社會化的資金發放方式和渠道,形成專項資金封閉運行、嚴格管理的制度,形成各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公正透明、權力制約、協調高效的工作格局。建立信息反饋制度,不斷總結分析工作情況,定期將工作的進展情況、經驗和有關問題及時上報省、市有關部門。
(四)廣泛深入宣傳,把握政策口徑。把宣傳工作貫穿整個獎勵扶助工作始終,以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廣泛深入宣傳實行獎勵扶助制度的重大意義,形成計劃生育光榮的社會氛圍。宣傳要以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為依據,嚴格把握獎勵扶助制度的宣傳口徑。并把宣傳獎勵扶助制度與宣傳計生政策結合起來,與宣傳“男女平等”、“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的科學文明進步的生育文化結合起來。同時,抓好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干部的培訓工作,增強干部的政策觀念、法制觀念和服務意識,熟練掌握具體的操作程序。
(五)及時總結經驗,促進其它工作。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不斷完善政策執行的程序和配套措施。在實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同時,要繼續穩定、完善并落實已有的各項有利于計劃生育的社會經濟政策,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要把建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與“關愛女孩行動”、綜合治理、新型生育文化建設、實施計劃生育公益金制度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全面促進我區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