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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反腐倡廉懲防結合體系,主要抓好四個環(huán)節(jié),以形成四道防線。其中,抓好教育基礎性工作以形成不想腐敗的自律防線;抓好制度規(guī)范,以形成不能腐敗的保障防線;抓好監(jiān)督檢查,以形成防止腐敗的約束防線;抓好懲治腐敗,以形成強有力的法紀防線,四者相互依托,互為支撐,其目的就是保證反腐防腐的系統(tǒng)性、完整性、有效性。在實施中,筆者認為應各有側重。
1、突出針對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廉政教育的目的和初衷,是要讓黨員干部管住自己。但是,目前教育中存在的形式主義仍然比較嚴重,甚至出現考試請人代,心得請人寫,執(zhí)行廉政規(guī)定誰也說不起硬話的“泛腐”現象。不少領導干部就在邊教育邊違規(guī)違紀的誤區(qū)中不能自拔。當過大慶市長、大慶行政管理局常務副局長、市人大主任的錢棣華曾被中央電視臺“東方之子”報道過,一世英名卻被20萬元受賄的錢彈擊倒,可當對其宣布開除黨籍時,這位有著35年黨齡的領導干部竟提出讓人哭笑不得的要求:我接受不了自己不是共產黨員這個事實,能不能不開除我的黨籍,哪怕多給我留黨察看幾年也行啊!按規(guī)定,留黨察看的時間只能是一年或兩年,連這點都搞不清楚,身為人大主任、司法實踐的監(jiān)督者,在黨紀國法面前卻顯得如此幼稚可笑。對一個黨員干部來說,黨紀政紀和國法不是遠離自己的東西,而是對自己從政行為的全面規(guī)范。一般來說,個人注意加強黨紀政紀和法律知識的學習,即使自己的思想境界差一點,但知道紀律的厲害,知道高壓線碰不得,對紀律心存畏懼,就可以少犯或不犯錯誤。這應是黨員干部起碼的認知,也是教育的最低標準。因此,針對性是教育的當務之急。在對象上,應把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班子成員和“一把手”、領導身邊工作人員、領導干部家屬子女作為重點,防止和普通黨員“一鍋煮”。在形式上,要把反腐倡廉教育滲透到黨委中心學習組、黨員民主生活會、政治學習中去,形成制度,防止“陣發(fā)式”。在內容上,要堅持因人施教原則,根據不同層次黨員干部思想實際開展教育,重點抓好理想信念教育,艱苦奮斗精神教育和黨紀條規(guī)教育,防止“打亂仗”。在時段上,要把教育貫穿于黨員干部的培養(yǎng),選拔、管理、獎懲等各個環(huán)節(jié),抓住入黨培訓、初任培訓、任前培訓等契機,集中“打預防針”,進行廉政談話,提醒教育。從而,使教育的針對性序列化、系統(tǒng)化。真正建好防腐第一道屏障。
2、力求長效性,筑嚴制度防線
制度不可謂不多,因而有的領導干部講現在“規(guī)定太多,記不住”,有的說“規(guī)定太嚴,難落實”,也有的認為“制度是制度,執(zhí)行有松動”,違反制度后總想在客觀上找原因,打主意,在行為上打“擦邊球”、“開后門”,強調這個特殊、那個條件,找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和托辭去搪塞,推脫責任,逃避制裁,還有極個別的制度朝令夕改,為我所用,自造混亂,更是埋下了腐敗禍根,等到問題還成了堆,悔之不及。這也是一些黨員干部逐步墮落的軌跡。教育戰(zhàn)線有少數校長,對上級明文規(guī)定的不準收和開支的錢,為一已私利。頂風違紀,就是這種思想作怪。日本對公務員規(guī)定,接受超過5000日元的禮品時,必須向上級領導報告,這5000日元相當于370元人民幣,約合日本一個處級公務員工作兩個小時的報酬。這些規(guī)定應該說是苛刻的。他們的思維方式概括地說就是,成年人在工作中發(fā)生明知故犯的錯誤,不要求你改正,而是立即滾蛋。因為明知故犯,而且是為了自己的私利,就說明其公德水平不適合執(zhí)行公務,不具備公務員的基本條件,也就不必要求其在崗位上改正錯誤,就讓他走。我們黨紀政紀也有類似的要求,如發(fā)現黨員就開除黨籍。當然,在許多時候對于其他有些問題還是給出路的。這也是黨的“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因此,執(zhí)法必嚴,執(zhí)紀必嚴,執(zhí)行制度必嚴,不搞“下不為例”,這應該是筑嚴制度防線的靈魂。在新加坡建立了腐敗公積金(公務員個人出18%,單位22%,相當于工資的40%,公務員退休時無腐敗行為則可獲得這筆收入)以增加公務員廉潔從政的收入預期和從事腐敗行為的成本預期。我們的制度建設須有這樣的長效機制,以增強制度的系統(tǒng)性、連續(xù)性,真正起到防止腐敗的保障作用。
3、著力有效性,筑實監(jiān)督防線
現階段腐敗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比較嚴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十分復雜,但監(jiān)督機制不完善,監(jiān)督缺位或流于形式是一個關鍵。曾聞名三湘的“女強人”,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團總公司原副總經理蔣艷萍在懺悔中指出其犯罪要害的原因在于她大權在握時權力不受約束。正如她本人所言:“作為公司的主要領導,我把對外承攬建設工程業(yè)務,對內發(fā)包工程項目的大權牢牢抓在手中,企業(yè)經營上上下下都由我一個人說了算,工作中平添了許多霸氣。”這種“霸氣”實質上就是藐視監(jiān)督。現在有一個新情況:隨著反腐深入開展,像蔣艷萍那樣公開拒絕監(jiān)督的現象,越來越沒有“市場”了,但打著監(jiān)督的旗號,行躲避監(jiān)督之實的人和事還是不少。比如“該走的程序走了,不該用的錢還是用了,不該做的事還是做了,不該用的人也用了。”目前安全管理上的一個熱點,“官煤現象”就是躲避監(jiān)督的典型例子,只有按照中央指示下決心清除黨員干部參股辦礦,才能從源頭上鏟除安全事故,這是實踐中得出的結論。因此,要提高監(jiān)督的有效性,也必須從黨員干部自身約束這個源頭抓起。要把教育、制度、監(jiān)督一體化、日常化,持之以恒堅持下去,使領導干部時刻繃緊拒腐防變“三條線”:一是價值道德層面上的“引導線”,以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加強正面教育引導,使之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試想一個時刻想著人民群眾疾苦、關心老百姓冷暖的人怎么會去挪用公款到境外賭博,貪圖享受呢?二是思想意識層面上的“警覺線”。加強黨紀政紀教育和制度約束,對種種違法亂紀行為和腐蝕拉攏行為保持高度警惕。牛玉儒沒有利用權力安排任何親友就業(yè),不接受任何人到家里來訪,看起來不近人情,死后成千上萬的人為之悲痛欲絕,群眾稱他是最親的人。三是行為規(guī)范層面上的“兜底線”,通過各種制度規(guī)范,使領導干部常思貪欲之禍,常懷律已之心,做到“常在河邊站,就是不濕鞋”。當然對于那些不自覺約束的人,特別是某些人大權在握的時候,更多地看到的是權力、鮮花、掌聲、奉承,“香風惹人醉”,這時,嚴格有效的外在約束機制就成為保證黨員干部廉潔從政不可或缺的因素。比如,我們要求每張發(fā)票都要有經手人、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字核實,基建工程,班子成員一律不準打招呼、批條子、拉關系,使監(jiān)督產生實實在在的效果。
4、維護嚴肅性,筑強懲治防線
同志強調:“預防和懲治腐敗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兩個方面”,一方面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另一方面“決不能放松懲治腐敗的工作,不僅不能放松,而且要繼續(xù)抓得緊而又緊”。懲治和預防腐敗雖然在反腐敗斗爭中的出發(fā)點和立足點不同,所處的階段不同,工作的側重點不同,但他們都具有互為前提性,目標的一致性、手段的共生性,內容的交叉性和性質的轉化性,是解決腐敗問題缺一不可的兩個方面,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懲治腐敗也是為了更好地預防腐敗,因為懲治有力,預防才能奏效。這應該成為防腐反腐的最后一道關口。
一是要查教結合,舉一反三抓教育。查處案件,不能處分人就完事了,要深入剖析發(fā)案原因,抓好警示教育。很多案件的發(fā)生,體現了思想教育不扎實,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導致少數意志薄弱的當權者放松思想改造,理想信念動搖,走向蛻化變質。不少腐敗分子說,要是有人及時提醒,嚴肅批評,情況也許會不一樣。這給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戰(zhàn)。
二是要查堵結合,整章建制抓整改。轉型時期,由于一些領域中制度和體制機制還不完善,使形形色色的腐敗行為有可乘之機。有的領域大案要案頻發(fā),就與投融資體制,招投標制度、行政審批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還不完善密切相關。在這種情況下,加快制度建設,監(jiān)督體制機制建設就顯得更為迫切。不僅是對個人,而且對單位、地區(qū)、領域都起著督促作用。
三是查糾結合,綜合治理抓源頭。通過查辦案件,進一步抓好監(jiān)督檢查,糾正不正之風,服務經濟建設,保護絕大多數黨員干部,在不斷鏟除腐敗現象蔓延的土壤和條件的同時,促進和諧社會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