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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是一種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傳染性強,極易引起暴發流行,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是控制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年,我國政府承諾在2012年實現消除麻疹的目標,為加速我縣消除麻疹工作進程,省衛生廳決定年10月在全省開展對8月齡-14周歲兒童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現根據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年省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衛疾控字號)及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年省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技術方案》的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村(居)為單位目標兒童分年齡組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率≥98%。
二、成立領導小組:
三、實施范圍、對象及時間
(一)實施范圍、對象
在全鄉范圍內對8月齡-14周歲所有兒童(含流動兒童)開展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即1995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的兒童,無論既往麻疹疫苗接種史,均接種1劑次(0.5ml)麻疹減毒活疫苗。
(二)實施時間
全縣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現場接種時間統一為年10月11日~20日,查漏補種時間為10月20日-25日。
四、技術措施
(一)加強人員培訓
防保站將在9月4日前完成對鄉村醫生的培訓。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強化免疫的目的、意義;強化免疫對象、時間、指標;組織實施;宣傳動員方法;應種兒童摸底登記方法、要求和效果評價;疫苗及相關物資的分發和儲存運輸;接種禁忌癥和接種技術;免疫接種疑似異常反應的監測及處理;各種表格的填寫和上報;督導、評價與總結要求。
(二)廣泛宣傳和社會動員
各村(居)、各單位要廣泛開展社會宣傳,動員全社會參與,營造良好的接種實施氛圍。宣傳活動重點為告知接種活動的意義、接種對象、接種時間和地點等,采取當地群眾最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使受種者獲取準確的信息。可利用電視、廣播、報紙、手機短信、社區通告、告家長書等方式開展宣傳,在學校、車站、市場、農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區可設立宣傳專欄,張貼標語,發放宣傳畫、宣傳單等。各地針對重點人群,采取針對性強的宣傳方式,提高公眾的知曉率。通過宣傳,使廣大群眾知曉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識,主動帶孩子接種麻疹疫苗。
(三)摸底登記
掌握目標兒童人數,提前登記所有應種兒童,是保證高接種率,使全鄉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順利進行的前提。各村(居)要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深入了解本轄區目標兒童數。鄉村醫生要會同村干部和其他村民委員開展摸底登記工作。重點要做好免疫規劃工作較薄弱,流動人口較多地區的摸底登記工作,摸底工作需在9月15日前完成。
1、摸底登記方法:⑴入戶摸底:各村和居委會8月齡~14歲散居及輟學兒童(含流動兒童),由摸底登記人員挨家逐戶的拉網式摸底調查,將目標兒童分自然村(居委會或街道、樓群)、分年齡組登記在《摸底與接種情況登記表》。⑵學校及幼兒園摸底:在園、在校兒童由學校教師分年級、班級提供名單,遵循屬地管理原則,交所屬村(或鄉)負責接種的醫生,由其按班級單獨造冊,登記在《摸底與接種情況登記表》。
2、調查摸底的工作要求:⑴在調查摸底后要發放家長告知書(通知單)。在學校由班主任按班級將家長告知書統一發放給學生,告知接種的時間和地點;⑵對于學齡前兒童,在發放家長告知書(通知單)時,告知其接種時要攜帶接種證;⑶對摸底登記結果要進行核查、匯總,填寫《摸底與接種情況匯總統計表》的應種部分;(4)為保證摸底調查質量,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開展摸底調查質量評估,對未達要求的地方重新開展摸底調查。
3、防保站將組織人員對各村摸底登記造冊工作進行全程督導,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將派專業人員對各鄉鎮摸底登記造冊工作進行全程核查。防保站要于9月20日前,對各村上報的目標人群統計報表進行審核,并匯總上報至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四)接種方式
為保證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質量和較高的接種率,接種方式以預防接種門診定點接種為主,對人口集中或住戶較分散的農村,預防接種單位可采取設立臨時接種點或入戶接種的方式。
學校可在醫務室、辦公室、空教室等地設立臨時接種點,禁止在進行教學活動的教室開展群體接種。
村級接種點要張貼強化免疫宣傳畫、橫幅、接種禁忌告知等。
每個接種點必須具備疫苗冷藏相應的保存條件和應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理的人員和藥品。接種時維持好接種現場秩序。
接種期間如發現未摸底登記的目標兒童,應作為應種兒童進行登記、接種,并計入應種匯總數。
(五)疫苗運輸與管理
10月8日左右防保站將麻疹疫苗及注射器分發至各村接種點。在領苗過程中,每個鄉村醫生要帶冰背包,確保疫苗的質量。
各預防接種點在實施預防接種前,需要準備好消毒器材、體檢器材、安全盒、腎上腺素等急救藥品。
因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與最后一劑注射的減毒活疫苗間隔>28天,為保證麻疹疫苗接種效果和便于統一安排,對目標兒童實施強化免疫接種前后一個月內,可暫停安排注射類減毒活疫苗的預防接種。
(六)實施安全接種
年10月10日~20日實施現場接種工作。10月10~11日和17-18日針對農村和社區8月齡~14歲散居及輟學在家的目標人群(含流動兒童)實施接種,10月12日~16日和19-23日針對在園、在校的目標人群實施接種,10月24日~25日開展查漏補種。
接種工作要嚴格按照衛生部《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的要求組織實施,接種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并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方能參加本次強化免疫接種工作,確保安全接種。
接種實施步驟:
1、核實接種對象,確定受種者為本次受種對象;
2、登記預檢,做好接種前的告知和健康狀況咨詢,掌握禁忌癥,對可疑發熱兒童應測量體溫;
3、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的操作要求接種疫苗。接種注意事項:
(1)凍干麻疹疫苗加水溶解后呈橘紅色透明液體,如發現有顏色變紫、變黃(變紫是安瓿有微細裂紋、變黃有雜菌生長),安瓿有裂紋,標簽不清,溶解不好,超過效期等情況,均不可使用。
(2)麻疹病毒對溫度和光線抵抗力較弱,接種現場要保證疫苗和稀釋液的溫度要求,并避光保存,不能反復凍融,不能提前大量稀釋疫苗等待接種。
(3)凍干疫苗經溶解成液體,必須置于適宜溫度下,在半小時內完成注射,未用完的應廢棄。
(4)啟開安瓿和注射時不能使用消毒劑接觸疫苗。
(5)用75%酒精消毒皮膚,待晾干后再注射,不能用碘酒消毒,接種后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壓或涂擦注射部位。
4、接種后留下觀察30分鐘。
5、做好接種記錄。學齡前兒童應將接種記錄登記到接種證上,供將來入托入學時查驗。無證或未帶接種證者,做好記錄,強化免疫結束后及時給與補證或補登。
對于麻疹疫苗常規免疫程序漏種的兒童,如本次強化免疫符合相應程序時間要求,可作為麻疹疫苗第1劑次或復種的劑次,記入常規免疫。
6、本次強化免疫保證每一名兒童接種做到一人一針一管。所有使用過的注射器必須放入安全盒等專用容器,統一回收處理。實行入戶接種時,應將所有醫療廢物帶回集中處理。
7.麻疹疫苗接種禁忌癥
(1)患嚴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發熱者。
(2)對雞蛋有過敏史者。
(3)妊娠期婦女。
8.資料整理
每天清理核對接種通知單、接種記錄和預防接種卡(簿),及時上卡,確定需補種的人數和名單,并再次入戶通知。
(七)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處理
各預防接種工作人員發現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或者接到相關報告的,應當依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要求,及時處理,并立即防保站,防保站報告縣衛生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應對可能發生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鄉將聯系縣衛生局準備至少一輛救護車,在強化免疫接種實施期間隨時待命。
五、督導、評估與總結
(一)加強督導
防保站應建立麻疹疫苗強化免疫督導組,對強化免疫活動準備及實施情況進行督導。以確保強化免疫質量。
接種工作實施期間,縣、鄉級向所轄的下一級派駐定點督導員,鄉級必須保證每個村至少有一組由鄉級人員進行督導,督導內容包括前期準備、摸底登記、組織動員、現場實施、接種率評估等接種全過程。
督導活動結束后,對活動情況、接種率快速評估結果進行分析,并將督導結果及時反饋到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改進措施。各地對發現的錯誤要立即糾正,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妥善解決。
(二)接種率快速評估
強化免疫接種完成后,即年10月25-30日,由縣衛生局組織開展強化免疫接種率快速評估。快速評估的重點是容易被漏種的人群和區域,如流動人口聚居地、邊遠地區和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常規免疫管理薄弱的區域。
縣疾控中心在強化免疫現場接種和查漏補種工作結束后的三天之內對所有鄉進行快速調查。
1、抽查常規免疫管理以鄉衛生院(街道辦事處)為中心在近、中、遠距離各抽查1個村(居委會),每個村(居委會)隨機入戶調查10名學齡前兒童,共調查30名,其中8月齡~2歲、3~4歲、5~6歲(含6歲以上未上學兒童)年齡組各10人。
2、隨機選定1所城區小學和1所農村小學,每校調查30名學生,每校在每個年級隨機抽取1個班,每班調查兒童數平均分配,并在抽取的班級中隨機選擇學生。
3、在集貿市場、車站或城鄉結合部開展非入戶調查,共隨機調查30名適齡兒童,在8月齡~2歲、3~6歲、7~14歲年齡組各調查10名。
如遇有兒童在強化免疫現場接種期間不在本縣,也要調查但不計入統計結果。接種結果的判定以兒童或者兒童家長回憶,并核查接種記錄為準。評估中發現未按要求免疫的兒童,應進行登記并通知其家長或老師送其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補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