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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全縣創建作風建設模范縣暨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辦字號)精神,決定年在全縣林業系統開展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集中整治活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活動目標
全縣林業系統干部緊緊圍繞促進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推進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創建最優林業發展環境為目標,以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為中心,以林權制度配套改革、國有林場改革為重點,按照“堵疏結合、標本兼治、整體推進”的方針,著力解決干部隊伍中存在的影響發展環境的突出問題。
通過開展集中整治活動,切實解決當前干部工作作風中的“庸、懶、散”,領導作風中的“假、浮、蠻”,為政不廉的“私、奢、貪”,實現全縣林業系統干部作風明顯改進;通過開展創建活動,教育引導黨員、干部職工弘揚蘇區精神,爭當愛崗敬業的模范,爭當務實拼搏的模范,爭當為民造福的模范,爭當改革創新的模范,爭當執法執紀的模范,為創建作風建設模范縣做貢獻,為全面建設經濟繁榮、生態宜居、誠文明、幸福和美新豐提供堅強有力的保證。
二、整治范圍
集中整治的范圍:所屬各單位及單位全體在職工作人員。
三、主要內容
(一)開展“弘揚蘇區精神、樹立模范作風、推動蘇區振興”學習教育活動
1、組織專題學習蘇區歷史和蘇區精神,認真開展理想念教育,加強黨性修養和黨性鍛煉,保持思想純潔;
2、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嚴把黨員入口關,清理處置不合格黨員,嚴格執行黨紀政紀,保持隊伍純潔;
3、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弘揚蘇區干部好作風,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嚴守政治、組織人事、群眾、宣傳、財經、廉政等六大紀律,保持作風純潔和清正廉潔;
4、積極開展蘇區歷史和蘇區精神“六進”(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進企業、進家庭)和“廉政文化月”活動,大力實施警示教育工程和廉政文化工程,全面營造廉榮貪恥氛圍。
(二)推動贛南蘇區振興發展
1、所屬各單位、縣局機關各股室要以攻堅克難的作風迎難而上、排難而進、主動出擊,全力配合做好贛南蘇區振興發展規劃編制工作;
2、積極與中央、省、市溝通對接,爭取上級制定針對南蘇區(豐林業)的特殊扶持政策;
3、積極爭取新一輪扶貧開發的政策、項目、資金,繼續實施退耕還林工程,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進一步加大對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盡快建立造林補貼普惠制度并提高補貼標準;提高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著眼于培育一批以造林營林、利用森林資源為主的市場主體,讓更多林農群眾享受到扶貧政策帶來的好處,為豐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轉型發展、跨越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三)深入開展“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工作
1、單位聯系村、干部聯系戶、新列后備干部和新進工作人員掛職鍛煉的方式,實現干部聯系服務群眾全覆蓋、常態化;
2、大力推行公開承諾、民情家訪、四級聯動、民意測評、激勵獎懲等機制,促進“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3、認真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4、從實際出發、從群眾需求出發,辦實事、辦好事、解難事,提高干部深入一線、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工作質量;
5、及時對96333息回復解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四)深入開展“治庸、治懶、治散”活動
1、事業心、責任感不強。對林業改革、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等重點工作,存在思想松懈、畏難情緒;工作標準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過且過。
2、工作能力不強。不重視學習,業務不熟悉,創新意識不強,政策執行不得力,工作落實不到位。
3、組織紀律性不強。自由散漫,不準時上下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將、玩撲克甚至參與賭博和以錢作賭注的娛樂活動。工作時間隨意脫崗,上網聊天、購物、玩游戲、炒股票等。工作推諉扯皮,牢騷滿腹、怨天尤人,見困難就退、見問題就推、見矛盾就回避。
4、服務意識不強。服務態度差,接待群眾、企業和基層同志辦事語氣生硬、漫不經心、態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難;深入基層不夠,該依法公開的息不及時公開,應告知事項不一次性告知,讓人到處跑、反復跑。
(五)著力解決領導作風上的“假、浮、蠻”問題。主要包括“五個淡薄”:
1、正確政績觀意識淡薄。欺上瞞下,弄虛作假,報喜不報憂,虛報、瞞報統計數據,在林業發展指標上搞假數字、出假政績;為了眼前政績,不從林業實際出發,不按規律辦事,不顧可持續發展,甚至大搞形式主義,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
2、客觀實際意識淡薄。滿足于聽匯報、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會議傳達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調查研究走馬觀花,不解決實際問題。
3、民主集中意識淡薄。在林業項目安排、人事任免等重大問題上個人說了算,家長作風嚴重,搞“一言堂”、個人獨斷專行。
4、群眾意識淡薄。不把林農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傾聽林農呼聲,對基層林業干部職工意見、群眾訪不重視,對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不認真落實、答復。
5、依法行政意識淡薄。林業執法檢查過多過濫,越權執法、趨利執法、隨意執法、野蠻執法,損害群眾利益,影響社會穩定。
(六)著力解決為政不廉的“私、奢、貪”問題。主要包括“三個亂用”:
1、亂用職權謀私利。利用職權,幫助親屬、朋友經商辦林業企業、承攬林業工程、承包林業相關項目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違規插手林業工程招投標、林地征占用、林業行政審批、林業行政執法、采伐指標安排、林業工程項目資金分配等領域;聯絡感情送紅包,利用職權收紅包,婚喪喜慶大操大辦,借機斂財;辦事服務故意刁難,設置障礙,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
2、亂用部門權力謀求小團體利益。選擇性執行上級政令,對部門有利的就執行,不利的就不執行,甚至設法阻撓;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濫評比、濫培訓、濫慶典,增加群眾、企業和基層負擔;私設小金庫、搞賬外賬,擠占、挪用、截留各類林業資金。
3、亂用公款謀享受。熱衷于迎來送往、沉迷于吃喝玩樂。不比工作比享樂,講排場、比闊氣、比待遇,公務消費大手大腳、鋪張浪費,超標準接待,違反規定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豪華裝修辦公場所,不按規定壓縮“三公”經費。
(七)著力解決行政審批中的低效率問題。主要包括“四個不規范”:
1、業務流程審批和項目管理不規范。利用部門“紅頭文件”、林業規章等,以登記、備案、年檢等形式,變相設置涉林審批事項。
2、審批許可事項管理不規范。該進林業行政服務中心的不進入、該并聯審批的項目不并聯、該網上審批的事項不上網。
3、人員管理不規范。監管人員責任心不強,不按原則辦事,致使涉林審批許可時間長、超時限。
4、行政服務中心管理不規范。對納入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事項“只掛號、不看病”,搞“中心外循環”審批。
四、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集中整治和創建活動從年1月開始,至12月底結束,之后轉入常態化管理縱深推進。
今年的集中整治和創建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學習動員階段(1月4日—4月12日)
1、動員部署。召開全縣林業系統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動員大會,圍繞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定和市委、市政府意見以及縣委縣政府實施方案等精神,進行全面部署。所屬各單位要召開動員大會,廣泛、深入動員,充分做好思想發動工作。成立整治活動領導和辦事機構,制定活動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各單位實施方案于年4月15日前報縣局人秘股。
2、學習教育。運用多種形式,組織黨員、干部了解掌握開展集中整治和創建作風模范縣活動的部署要求,統一思想認識;學習黨的十七大及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關于加強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優良作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等重要精神,學習蘇區歷史和蘇區精神,增強黨性觀念和宗旨意識,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利益觀、政績觀;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的通知》、《公務員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則制度、工作紀律等,增強廉潔從政、依法行政意識;學習省委、省政府《決定》、市委、市政府《意見》、縣委、縣政府《實施方案》、《關于創建最優發展環境的決定》等文件,運用本單位、本系統、本單位正反兩方面典型進行針對性教育,增強服務發展、促進發展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
3、專題宣傳。在豐森林健康網、豐林業息、縣黨務公開網林業專欄等宣傳平臺開辟專欄,也可通過《豐報》、縣電視臺、縣政府網、豐手機報、戶外廣告牌等媒體和媒介,息,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地宣傳報道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和具體措施,切實把廣大干部職工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縣政府和縣局的工作要求上來,努力營造濃厚的活動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4月12日—11月31日)
1、公開承諾。所屬各單位、縣局機關各股室將創建作風建設模范縣集中整治的具體措施、目標任務和服務承諾等情況,在林業局森林健康網站向社會公開,接受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干部職工的承諾書在本單位公示欄內進行張貼。
2、對照查擺。所屬各單位及工作人員都要自覺對照省《決定》、市《意見》、縣《實施方案》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全面檢查近年來優化環境、服務發展的各項工作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實際情況,找準、認清各自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群眾、問卷調查、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廣泛征求和虛心聽取群眾、企業和基層特別是工作對象、服務對象對本單位及個人工作作風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黨員大會、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組織干部互相評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深入查擺問題,努力把問題找準、議透。
2、自我整改。所屬各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能,針對自我查擺和群眾評議中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問題、優化服務作出明確承諾。要將整改措施、服務承諾及落實情況,通過單位網站、當地媒體等向社會公開,接受基層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同時,各單位要根據群眾反映、民主評議及干部的現實表現,對每個工作人員提出評議意見,明確改進要求。每個工作人員要就自身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通過適當方式向工作對象、服務對象作出公開承諾,接受監督。
4、廉能管理。所屬各單位要全面推進風險崗位廉能管理,把風險崗位廉潔自律和勤政為民要求納入崗位職責和業務流程,做到廉能管理與業務工作有效融合。圍繞規范崗位廉能管理,抓好理清崗位權限、排查崗位風險、規范業務流程、推進風險防控、實行風險預警等措施落實,推進業務工作流程的再造、簡化和創新,形成風險崗位廉能管理長效機制。
5、監督檢查。在自查自糾基礎上,各級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自上而下進行全面檢查和重點抽查。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全縣林業系統所屬單位整治情況的全面檢查,同時抽調經驗豐富、綜合素質高的機關干部組成督查組,對所屬各單位進行不打招呼、不定時間、不定路線的明察暗訪,保證察訪的真實性、有效性,及時掌握活動開展情況,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所屬各單位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單位進行全面檢查。
6、民主評議。要組織“兩代表一委員”、服務對象、工作對象、干部職工代表對所屬各單位創建作風建設模范縣和集中整治的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并將評議結果作為年終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7、督促整改。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和查實的問題,要進行談話告誡、公開通報,并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規范一方。
8、嚴格問責。對在自查中發現并自覺及時糾正到位的問題,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可依法依規從輕從寬處理或免予處理。對在被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根據問題嚴重程度和有關問責規定,采取談話告誡、通報批評、取消考核評先資格、取消獎勵工資、調整崗位、降職使用、辭職辭退、黨紀政紀法律處理等形式,嚴肅追究責任。涉及單位的問題,追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涉及個人的問題,除追究本人責任外,對督促整改不力、導致整改不到位的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一并追究責任。對在集中整治中縱容姑息、壓案不查、抗拒檢查、拒不糾正、弄虛作假、銷毀證據、打擊報復投訴舉報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間仍頂風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三)考核總結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1、總結完善。所屬各單位要對集中整治和開展創建活動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總結,并向縣局提交書面總結報告。要從主要現象、表現形式、重點領域、主要環節上認真梳理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問題發生的特點和規律,從內外環境、干部思想觀念、體制機制上深入分析問題出現的深層次原因,從整治措施和實際成效上總結和把握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促進發展環境優化的內在規律和有效途徑。各單位工作人員個人總結報告提交所在單位備查。
干部作風建設要堅持治標與治本、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集中整治與完善長效機制相結合,在集中整治突出問題的同時,更加注重抓源頭、打基礎、管長遠,著力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糾正干部作風問題的制度體系,從源頭上鏟除問題滋生蔓延的土壤。要注重將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經驗提煉、固化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轉化為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促進發展環境持續優化的長效機制。
2、考核評估。年底縣局對各單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評估,根據日常工作、民主評議和考核評估的情況,評選表彰一批作風建設模范單位和先進個人。
四、活動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集中整治活動涉及面廣、任務重、要求高。為進一步加強對集中整治活動的領導,林業系統成立由局長任組長、黨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局副科級領導為副組長、機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創建作風建設模范縣暨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全林業系統集中整治和創建工作。所屬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把集中整治和創建活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業務工作一同部署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明確責任,精心安排,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確保集中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2、邊整邊改,注重實效。集中整治和創建活動既要把握節奏,穩步推進,又要邊整邊改,講求實效。要本著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突出就著力整治什么問題的原則,突出工作重點,體現各自特色,不必面面俱到、搞“一刀切”。堅持進度服從質量,特別是問題較多、情況復雜的單位,要深入自查自糾、強化督查整改,做到發現問題不整改不放過、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追究不到位不放過。
3、加強宣傳、營造氛圍。縣局將在森林健康網站開辟“開展創建作風建設模范縣暨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專欄,定期編發活動簡報,大力宣傳活動進展、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以及先進典型等。局機關各股室、各單位要按照息報送制度的要求,及時上報息動態,推介特色工作。同時,積極采取設置宣傳欄、懸掛宣傳橫幅、積極向報刊、網絡、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報道活動動態,為活動開展營造良好氛圍,進一步樹立林業部門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潔行政的良好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