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完善新聞章程通告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五大連池管委會,中、省、市直有關單位:
《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已于4月1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也已正式施行,這標志著我國各級政府政務信息公開化已步入健康發展的法制軌道。
新聞制度是保障政府政務信息公開和新聞宣傳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市從在市政府和市政府29個部門建立了新聞工作機制。3年來,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繼在省內外和國(境)外舉行了多場新聞會,主動、及時、準確、權威地向公眾政務信息,有力地推行了政務公開,提高了政府工作和政務信息透明度,較好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知情權,卓有成效地發揮了溝通大眾、引導輿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的作用。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正式施行和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實際需要,為充分滿足社會各界、各類組織和公眾對政府政務信息的實際需求,踐行人民政府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進一步加強政府與民眾間的緊密聯系和信息溝通,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新聞制度建設的意見》精神和省政府新聞辦《關于印發〈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全省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安排意見〉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決定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五大連池管委會,市政府組成部門、直屬單位,駐我市中、省直機構和各單位,建立健全我市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具體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理順政府新聞工作管理機制
按照《中共省委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對外宣傳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提出的“各市(地)委都要明確‘黨委外宣辦’、‘政府(行署)新聞辦’雙重機構名稱和發揮雙重機構職能作用”的指示,及《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全省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通知》和省政府新聞辦黑新通〔2008〕3號文件要求,“中共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同時也是“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履行雙重機構職能。各地也要進一步明確“黨委外宣辦”與“政府新聞辦”的雙重機構名稱和雙重機構職能。各地政府新聞辦作為政府新聞宣傳與新聞工作的職能部門,要切實組織落實好當地政府的新聞宣傳和新聞工作,協調指導當地政府各部門和所轄鄉(鎮)的新聞宣傳和新聞工作。沒有明確雙重機構名稱和雙重職能的縣(市)區要盡快組織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反饋市政府新聞辦公室。
二、進一步明確建立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的覆蓋范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新聞制度建設的意見》、《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全省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等文件精神,政府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覆蓋范圍包括各地,市政府組成部門和直屬單位,駐市中、省直有關機構和單位。
各地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覆蓋范圍包括:6個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五大連池管委會。
市政府組成部門、直屬單位建立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覆蓋范圍包括:市政府組成部門,市政府直屬機構,部門管理機構,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具有行政職能的市政府直屬處級事業單位,具有行政職能的市政府部門管理的處級事業單位,市屬各企事業單位(市屬各公司、各醫院、各大中專院校)。
駐市中、省直各機構、各單位建立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的覆蓋范圍包括:凡涉及全市社會和民生問題的駐市中省直機構和單位要在上級主管部門指導下,與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協調,建立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
三、進一步明確新聞發言人的設置構成及審批與管理
新聞發言人的設置:建立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地方、部門和機構、單位,各設立兩名新聞發言人,由一名副職領導干部擔任本級、本部門(單位)首席新聞發言人,一名科級干部擔任本級、本部門(單位)新聞發言人,共同負責新聞工作。另選一名懂得或從事新聞宣傳工作的干部擔任新聞工作聯絡員。如因工作變動調換新的新聞發言人,要及時向市政府新聞辦公室重新申報、審批、備案。新聞的工作機構應指定本級、本部門(單位)一個綜合或職能科(室),具體負責管理新聞及相關工作事宜。
新聞發言人的構成:新聞發言人是各級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各機構(單位)形象的具體體現,要選擇綜合素質強,政治素養和政策水平高;精通業務,熟悉本級、本部門、本機構(單位)綜合情況及相關政策;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善于同各類人員特別是媒體記者打交道;具有一定新聞和新聞宣傳專業知識和臨場應變能力的同志擔任新聞發言人。
新聞發言人的審批與管理:各地新聞發言人由市政府批準,市政府組成部門、直屬單位新聞發言人的任命由市政府辦公室批準;市屬各企事業單位(市屬各公司、各醫院、各大專院校)新聞制度的建立要在上級主管部門指導下進行,新聞發言人由主管部門審批;駐市中省直各機構、各單位新聞發言人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以上各級新聞發言人統一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備案納入統一管理和培訓。
建立新聞和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地方、部門、機構(單位)要為新聞發言人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安排新聞發言人參加本級一些重要和必要會議,并參與相關工作,以便了解和掌握情況,確保信息的時效性、準確性、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