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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市糧食補貼發放工作,根據《省財政廳關于抓緊做好度糧食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黑財經〔2012〕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服務“三農”為取向,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優化農村經濟結構,增加農民收入;深化糧食企業改革,搞活糧食流通,切實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基本原則
糧食補貼發放工作要堅持“穩定政策、簡化程序、一次發放”的原則。穩定政策,就是根據國家糧食補貼政策,我市的糧食補貼范圍、對象、渠道及補貼方式基本維持上年總的政策不變,農資綜合直補面積要與糧食直補面積一致。簡化程序,就是對農民不再發放《糧食補貼通知書》,簡化程序,節省時間,減少基層工作量。一次發放,就是為緩解農民備春耕生產資金緊張的矛盾,于2月10日前通過“一折通”一次發放到農民(農工)手中。
三、補貼標準
我市糧食補貼發放標準為:糧食直補15.48元/畝,農資綜合補貼44.94元/畝。
四、補貼資金管理
省財政廳將糧食補貼資金撥付到我市農業發展銀行的糧食風險基金專戶后,由我市財政局直接撥付到信用聯社,再由信用聯社直接打入農民“一折通”存折內。農民(農工)可憑有效證件到信用聯社網點領取補貼資金。財政部門、國有農(林)場要將糧食直補資金與農資綜合直補資金分賬核算,單獨反映,不得相互混用。結余的補貼資金要及時繳回市糧食風險基金專戶,不得存在于其他金融機構的賬戶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糧食補貼工作由各級政府負總責,財政部門具體負責,重大事項通過部門聯席會議研究解決。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落實相關工作目標和責任,明確各項政策措施。財政部門要按照層層負責、分工包片的原則,落實人員和責任,確保糧食補貼政策落到實處。
(二)嚴格工作程序。一是做好糧食補貼基礎數據核實工作。在糧食補貼資金兌付之前,各財政所、國有農(林)場要認真核實農戶(農工)的糧食補貼面積、補貼標準和補貼金額,做到準確無誤。二是做好補貼信息公示工作。將每個農戶(農工)的糧食補貼面積、補貼標準和補貼金額等信息在自然屯張榜公布,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以利于廣大群眾監督。公示內容不得涉及糧食補貼“一折通”賬號等個人隱私問題。三是做好補貼資金兌付工作。依據經張榜公示確認無誤的分戶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直補資金數額,通過有關金融部門將補貼資金打入農戶糧食補貼“一折通”,要在“摘要”中注明“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直補”具體數額,讓農民(農工)看得清、看得懂。
(三)加大宣傳力度。為加大糧食補貼政策宣傳力度,增強政策的透明度,各鄉鎮要在各村屯張貼省里印制的《黑龍江省對農民糧食補貼政策宣傳公告》,不得遺漏。同時,各鄉鎮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介、村級廣播站及其他有效形式,積極宣傳糧食補貼政策,使基層干部和廣大農民群眾及時全面地了解政策,消除政策理解上的偏差,營造良好氛圍。鄉(鎮)財政所和有條件的村屯要設置固定的糧食補貼公示欄,常年宣傳糧食補貼政策。各級財政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政策咨詢和舉報電話工作,做到電話隨時有人接聽,政策咨詢隨時有人解答,避免農民因政策理解偏差引發不必要的矛盾。
(四)嚴明工作紀律。糧食補貼工作要堅持做到“一個到村(屯)、兩個到戶、七個不準”。即:農戶補貼面積和補貼數額張榜公示到村(屯);糧食補貼政策宣傳到戶,糧食補貼資金兌付到戶;不準以糧食補貼資金抵扣任何款項,不準截留、擠占和挪用糧食補貼資金,不準由其它部門或村屯集中代領和轉付糧食補貼資金,不準無故拖延糧食補貼資金發放時間,不準以任何理由借機增加農民負擔,不準擅自收繳農民糧食補貼“一折(卡)通”,不準擅自動用結余的糧食補貼資金。財政部門要加強糧食補貼推進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杜絕違規違紀行為,確保政策執行不走樣。對享受糧食補貼的各類機動地,要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操作,不得用糧食補貼直接抵頂應收承包費等,對違反“一個到村(屯)、兩個到戶、七個不準”規定,造成較大影響的,將依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從嚴查處。
(五)加強土地流轉合同管理。一是對于鄉(鎮)政府、村集體以及其他單位當年發包的耕地,應簽訂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糧食補貼采取何種形式發放。對以前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確糧食補貼歸屬的,要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二是對農民之間互相流轉的土地,當地鄉(鎮)政府、村集體要幫助農民規范土地流轉合同內容,明確糧食補貼的歸屬。對農民補貼政策實施以前流轉的耕地,繼續按照“不重、不漏、不引發矛盾”的原則確定補貼對象。
(六)加強部門之間的配合。各相關部門要互相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做好每個環節的具體工作。市財政局及所屬各財政所、市農村信用聯社及其各分支機構都要遵循《委托協議》的要求辦事,市信用聯社及各網點要在市財政局規定的時間內,將補貼資金足額打入相關農戶存折中,不得拖延、擠占、截留和挪用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確保農民憑有效證件隨時支取補貼資金。
(七)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執行《黑龍江省糧食直補資金專戶管理暫行辦法》(黑財經[2004]23號)文件。糧食補貼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糧食直補資金與農資綜合直補資金要分賬核算,單獨反映,不得相互混用。
(八)加強監督檢查。市監察局、市財政局要嚴格按照省紀委、省監察廳《關于違反糧食補貼方式改革政策行為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定》的要求,加大對糧食補貼工作中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維護糧食補貼政策的嚴肅性,確保糧食補貼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九)強化信訪處理。各地要繼續堅持政策咨詢和信訪接待制度,及時受理解決農民反映的問題,努力化解矛盾,避免越級上訪。一是進一步落實首問負責制。對農民上訪問題要專人負責,一包到底。二是對農民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及時組織調查核實,限定時間解決處理。凡屬于違反糧食補貼政策的,必須堅決予以糾正,并將處理意見向上訪人反饋并由上訪人簽字確認;對屬于農民政策理解偏差的,要耐心細致地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直至農民理解滿意為止。三是對于農民上訪反映涉及政策尚未明確的問題,要及時逐級匯報,并向上訪人說明情況,不得推諉搪塞。四是對上級部門督辦的事項,要立即組織調查核實。充分聽取上訪人的意見,把情況了解核實透徹,按有關政策進行處理,同時,及時將有關情況和處理結果逐級上報。五是要建立健全信訪檔案管理制度。對上訪人和接待人、上訪時間和問題、調查核實情況和處理意見以及上訪人對處理結果意見等,都要進行全面登記并裝訂成冊。
(十)提高補貼網利用率。要充分利用中國農民補貼網管理軟件,通過管理軟件進行糧食補貼的測算、分配、查詢、編制打印《公示表》和補貼數據匯總上報等業務管理,盡快實行與金融機構接口對接發放補貼,進一步推進糧食補貼管理信息化、標準化和規范化。
(十一)建立通報制度。為鼓勵先進,鞭策后進,市政府將對各鄉(鎮)糧食補貼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于指導和監督不力、政策宣傳不到位,執行政策走樣、農民越級上訪較多的,將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