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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發〔〕1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扎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依法依規、依據政策,集中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重點范圍
在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以煤礦、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險化學品與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城鎮燃氣、冶金等高危行業領域為重點,采取更加嚴厲、有效的措施,集中進行打擊和整治。
三、重點內容與分工
(一)共性內容
1.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3.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及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的;
4.將生產經營項目發包(委托)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的;
5.將場所租賃給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的;
6.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8.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9.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10.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11.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12.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13.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14.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準投入使用的;
15.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和行業標準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以上內容由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二)重點行業領域的內容
1.煤礦。被兼并重組煤礦需變更相關證照而未按規定變更擅自組織生產的;以技改名義違法生產,甚至不技改只生產的;未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組織生產的;私挖濫采、超層越界開采的;在抽采未達標煤層進行采掘生產的;水害威脅嚴重、煤層易自燃發火礦井防治措施不落實,責令停產整頓仍繼續生產的;“批小建大”、“未批先建”等違法違規建設的;礦井1個月內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調查處理或瓦斯超限被責令停產整頓仍組織生產的。(市安監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分工負責)
2.非煤礦山。非法盜采、超層越界開采、以采代探礦產資源的;非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的;未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組織生產的;超計劃開采國家實行開采總量控制礦種的;地質勘查單位、采掘施工單位在登記注冊的省(區、市)以外地區從事作業,未向作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安全監管部門備案的;將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單位承擔的。(市國土資源局、市安監局牽頭,市公安局分工負責)
3.道路和水上交通。營運車輛駕駛人超速、超載、超員、疲勞駕駛,以及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運輸車輛的;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的;旅游包車未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的;非客車違法載人的;不具備營運資格車輛非法營運的;校車及駕駛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的;高速公路違規停車的;未經批準的渡口渡船及其他船舶非法經營的,貨運船舶或未取得客運資質的船舶非法載客的;漁業船舶無船舶檢驗證、登記證、捕撈證的,漁船及漁業輔助船擅自改變作業性質、非法載人載貨的,不執行漁業船舶簽證制度和漁船、船員持證作業制度的。(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安監局分工負責)
4.建筑施工。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施工單位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市城鄉規劃建設委牽頭,市安監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人防辦、市質監局、供電公司分工負責)
5.消防。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單位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單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沒有持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違法使用易燃建筑、裝飾材料的。(市公安局牽頭,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市安監局分工負責)
6.危險化學品與煙花爆竹。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未經正規設計,以及未通過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并已建設、投入生產運行的;存在15種危險化工工藝未進行自動控制改造仍進行生產的;未進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未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評估、備案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整改而繼續生產、經營的;違法運輸、儲存、經營禮花彈或含有氨酸鉀煙花爆竹的。(市安監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分工負責)
7.民用爆炸物品。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從事生產、儲存、運輸、經營、建設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分工負責)
8.城鎮燃氣。煤氣工程建設不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違章建、構筑物占壓煤氣管道的;無證經營城鎮燃氣的;給不合格、報廢、超期未檢鋼瓶充裝的;經營性液化石油氣使用單位未經審批擅自使用的;違規儲存液化氣鋼瓶的;無證運輸或危貨運輸手續不全及從業人員無證上崗的;生產、經營、安裝(維修)、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燃氣器具的。(市城鄉規劃建設委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質監局、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分工負責)
9.冶金、有色、機械鑄造等。違法違規在煤氣區域進行作業的;違法違規在有限空間進行作業的;違法違規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進行作業的;違法違規進行高溫熔融金屬作業的;違法違規進行其他重點危險部位、重點危險環節作業的。(市安監局牽頭,市質監局分工負責)
四、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副市長曲剛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副秘書長付鐵、市安監局局長富曉明、市公安局副局長張成英擔任,成員由市交通局、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人社局、市監察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人防辦、供電公司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全市“打非治違”行動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辦公室主任由市安監局副局長蔣海全擔任。
五、方法步驟
堅持屬地為主與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實施方案,于6月15日前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要迅速動員部署,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上報當地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部門。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處理過的企業進行重點排查,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立案,督促整改。
(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階段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要根據制定的具體實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組織各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同時,要注重源頭治理,深挖嚴打非法違法行為背后的“保護傘”,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對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進行集中排查和打擊,公開嚴懲一批嚴重非法違法行為。
(三)全面檢查、重點抽查階段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通過采取交叉檢查、跟蹤檢查等方式,對基層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堵塞漏洞,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本行業領域特點,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和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抽查,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督促指導,推動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治違”工作取得實效。
(四)督查總結,鞏固提高階段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檢查督查活動,督促各單位針對暴露出的問題加強制度機制建設;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確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取得實效。要重點加強對已關閉和停產整頓、整合技改生產經營建設單位的抽查復查。市政府將組織督察組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部門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部門、各企業要樹立大局觀念,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進一步提高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認識,把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作為推動我市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的一項重要舉措來抓。要認真制定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具體實施方案,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確保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落實”,全面提高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水平。
(二)搞好宣傳,強化社會監督。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各企業要結合“安全生產年”和“安全生產月”活動,采取制作專題節目、印發宣傳資料、開設專刊、開辦講座、以案說法等多種形式,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行廣泛的宣傳報道。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引導廣大企業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支持“打非治違”行動。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運用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鼓勵發動群眾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做到有舉必查、查實必懲。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對嚴重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事故及時公開曝光。
(三)依法打擊,嚴格責任追究。在“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要講方法、講政策,嚴格依法依規進行,對非法違法行為要嚴厲打擊、堅決糾正,達到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對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具體問題,要穩妥處理,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要強化縣(區)、鄉(鎮)兩級政府的責任,對“打非治違”工作不力,特別是對專項行動集中整治之后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地區,要嚴格按有關規定上限追究政府和部門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嚴格事故查處,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和跟蹤督辦制度,對非法違規行為造成事故的企業,以及謊報瞞報事故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四)加強指導,嚴格督導檢查。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有關部門要把加強督促檢查和工作指導,作為開展專項行動的關鍵環節,嚴格掌握標準,防止流于形式,要及時發現和解決有關地區、部門工作不深入、打擊不嚴厲、治理不徹底的突出問題。在開展專項行動的各階段,各級政府要組織綜合或專項督查組對下一級政府開展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指導,通過采取突擊檢查、重點抽查、跟蹤檢查以及縣(區)間互查等多方式,增強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專項行動工作信息定期通報制度,及時反饋工作進度情況,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的突出問題,確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成效。
(五)抓好結合,建立長效機制。要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相結合,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與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相結合,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各項重點工作,切實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動“安全生產年”活動扎實深入開展。要強化法規制度落實,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切實加強新建項目的審核審批。要堅持標本兼治,緊緊抓住各縣(區)、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特別是反復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頑癥痼疾,及時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強化治本之策,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要把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為制度規范,把“打非治違”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的軌道。要建立實施激勵機制,將“打非治違”工作納入縣(區)政府、管委會、部門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要針對非法違法行為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部門監管、屬地管理“三個責任”,切實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監管、責任追究“三個工作力度”,不斷鞏固提升“打非治違”工作成果,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各縣(區)安委會辦公室、市直有關部門要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總結,于年9月5日前報市安委辦公室,市安委會辦公室匯總后報市政府和省安委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