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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計量工作的實施意見》(政文〔〕95號)的要求,加大對涉及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定量包裝商品的監督檢查力度,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監督抽檢合格率達到93.5%以上,積極營造“和諧計量”的社會氛圍。
二、抽檢范圍及重點
全市生產、流通領域定量包裝的重點食品、化妝品、瓶裝液化氣、涂料(油漆)、電線(電纜)、化肥、水泥、工業用油等商品的凈含量及上周期凈含量抽檢不合格的生產企業。本區域范圍內的定量包裝商品優先從生產企業抽取,同類產品在生產企業抽檢的批次不低于50%,不足批次從流通領域抽檢(抽檢批次分配見附件1)。
(一)重點食品:大米及其制品、面粉及其制品、月餅、茶葉、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牛奶及奶制品、休閑食品、速凍食品、水產加工品等屬于qs發證范圍的定量包裝食品。其中:月餅、化妝品以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為重點進行計量監督。
(二)重點企業:一是列入抽檢方案的重點產品中獲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要100%覆蓋(見附件1中帶*項目);二是近兩年未抽查的企業及年抽查不合格的企業應作為今年抽查的重點。
對年元旦、春節期間及按省局要求開展過的各類專項抽查的定量包裝專項監督抽檢的產品,其批次計入本方案總批次。
三、工作分工
(一)市計量所為市區定量包裝監督抽檢的承檢技術機構;
(二)各縣(市)局對本轄區定量包裝商品組織監督抽檢,未建標的項目確定抽檢名單及檢驗批次后,由市計量所配合實施。
四、抽檢要求
(一)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參與定量包裝監督抽檢的人員要嚴格執行《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總局第75號令)、《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jjf1070-)、《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23350-)、《食品和化妝品包裝計量檢驗規則》(jjf1244-等有關規定。
(二)做好抽檢經費管理。由各承檢機構按抽樣批次做好全年生產及流通領域定量包裝抽檢經費的預算(含付費買樣的費用),并于月30日前報市局計量科,計量監督所發生的檢驗費、買樣費由市局按實際抽檢情況上報省局統籌后核撥,不得向受檢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三)規范抽檢樣品管理。對抽檢樣品時需要買樣的,由抽樣人員向受檢單位索取正式憑證,購買樣品所涉及的費用由各承檢機構墊付,并做好樣品管理工作。抽檢工作結束后,未付費買的檢驗樣品要退還原企業。
(四)定期做好信息反饋。各承檢機構應在抽檢結束后的15日內將定量包裝商品抽檢情況(見附件2)、抽檢不合格及所發生抽檢費和買樣費用清單(見附件3)的報告報送市局計量科及有關縣(市)局。
(五)及時錄入抽檢結果。各承檢機構要將抽檢結果及時錄入省局計量業務綜合管理軟件系統中的商品量計量管理模塊。
(六)強化后續監管理。各縣(市)局要對抽檢不合格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和流通領域監督抽檢的結果進行認真分析,對檢查中發現的計量違法行為應依法處理,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其整改,切實提高本區域的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的抽檢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