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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尊重和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規范稅收執法行為,通過“選案、實施、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實施陽光稽查,實現稽查人員從工作理念到行為方式的轉變、稽查工作由“單純執法”向“執法服務”轉變、稽查手段由“權威性執法”向“人性化執法”的轉變,特制訂國稅稽查局大力推行陽光稽查方案,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上級領導部門“陽光稽查”工作要求,積極主動為企業搞好服務,千方百計為企業排憂解難,優化企業發展環緊,促進全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總體思路
在“選案、實施、審理、執行”四個環節上堅持五個原則,實現陽光稽查:
一是公開原則。在實施稅務檢查前,把稅收相關法律、稅務稽查操作程序、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內容進行公開,使稽查工作透明化。二是公正原則。在處理稽查案件時,應恪守公正。三是公平原則。在處理相同、相似案件時,應當在處理、處罰上做到公平。四是簡便易行、注重實效原則。在實施稅務檢查時,應當規范統一、簡便易行,注重實際效果。五是執法與服務并重原則。在實施稅務檢查時要做到嚴格執法和文明服務并重,把服務融入執法之中。
三、工作內容
1、二次選案,奠定陽光稽查
為奠定陽光稽查工作,實行二次選案。第一次選案分行業、分片確定檢查對象,采取集中進點或逐戶進點的方式進行納稅輔導,要求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自查,主動補繳應繳未繳稅款,積極配合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第二次選案在納稅人自查結束后,稽查人員對自查報告進行認真審核甄別,確定重點檢查對象,對有疑點的納稅人進行重點檢查,充分體現了“誠信不查(或少查),偷逃必查”的原則。通過二次選案,進一步明確了稅、企之間的責任,達到既節約稽查成本、節約工作時間,又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2、五項制度,夯實陽光稽查
通過《陽光稽查管理辦法》、《納稅人告知事項》、《稽查建議反饋制度》、《查前座談輔導制度》、《查后跟蹤管理制度》等五項制度確保稅務稽查實施過程充滿陽光,用五項制度使“稽查告知、查前輔導、納稅人自查自糾、稅務稽查、稽查跟蹤管理”五個環節公開、透明化,規范稽查行為,提高執法水平,真正體現“在服務中執好法,在執法中服好務”的精神,創建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共同參與,允許納稅人自行糾錯,體現“人性化、公開化”特點的新型和諧稅務稽查方式。
3、區別對待,落實陽光稽查
在稅務稽查審理環節,要區別對待,落實陽光稽查。對自查認真、不走過場的,從輕處理;對自查敷衍,抱有僥幸心理,被查出問題的,從重處罰。充分體現“誠信從寬,偷逃從嚴”的原則,有助于營造誠信納稅的良好氛圍,落實陽光稽查。
4、有理有節,做到陽光稽查
在執行環節,采用約談催繳方式,加大查補稅款入庫力度。對于一些資金較緊張、執行難度較大的企業,事先準備好相關的資料,約定時間,到企業與廠長、經理、財務人員及法律顧問座談,了解企業的資金分配使用情況,宣傳有關稅收政策,解釋企業提出的涉稅問題,做到有理、有節,說服企業一次或分次將查補稅款及時組織入庫。通過有理有節的執行,既做到陽光稽查,又提高企業的納稅意識。
四、工作要求
實施“陽光稽查”,要講究服務方法,改進服務方式,創新服務方法,做到“5個堅持”。
1、堅持查前約談和查前輔導。在下達“稅務檢查通知書”前,預約企業法人或財務主管人員實施約談,形成“約談記錄”。在約談過程中,告知企業本次檢查的內容、范圍和時限,對相關稅收政策進行輔導解答。
2、堅持告知制度,建立稽查預警機制。要通過自查自糾的辦法對納稅人進行正面教育,提高納稅人的稅法觀念,增強納稅意識,給納稅人提供一個及時改過的機會,確保挽回國家稅收損失,降低納稅人的經營成本,減少不必要的經濟利益損失,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和質量,確保稽查案件的及時結案。
3、堅持稽查建議反饋制度。稽查人員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在稅務稽查工作底稿中注明:納稅人因稅收違法行為擬將補稅和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據條款及調賬依據;對檢查不屬于稅收違法行為,需完善賬務處理的,實事求是地提出合理化稽查建議,幫助納稅人規范財務會計核算,正確執行稅收法規,切實維護其自身的合法權益。
4、堅持審前約談制度。稽查人員對稽查報告進行初審階段,尚未進入正式審理之前,要就納稅人對檢查結果有疑義的內容,與被查對象進行約談,充分聽取被查對象的陳述、申辯和舉證,交換觀點,溝通看法,使稅務稽查處理建立在事實清楚、依據充分、處理公正、程序合法的基礎之上,讓被查企業心悅誠服,避免不必要的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
5、堅持查后跟蹤管理及輔導制度。在稽查處理決定執行以后,稽查人員要進行跟蹤管理,對納稅人進行賬務調整的輔導,督促納稅人實行正確的核算,不再犯類似的錯誤,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把稅收執法和稅收服務有機地結合起來,將稅收服務寓于稅收執法之中,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使“陽光稽查”工作的宗旨得到了根本的體現。
五、工作步驟
1、成立“陽光稽查”工作領導小組
為做好“陽光稽查”工作,成立“陽光稽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陽光稽查”的落實工作。
2、深入企業調查研究,發現問題
為做好“陽光稽查”工作,要深入企業調查研究“陽光稽查”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幫助企業及時了解、掌握“陽光稽查”工作的方針政策,采取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及時全面了解企業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整理和分類匯總企業情況,發現目前影響企業經營、制約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
3、深入分析,及時解決問題
針對企業在實施“陽光稽查”工作中的總體情況、發展前景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和措施,及時解決問題,進一步推進“陽光稽查”工作的全面落實與實施。
4、強化監督,狠抓落實
要認真按照本“陽光稽查方案”的要求,使“陽光稽查方案”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扎扎實實開展工作,圓滿完成各項工作。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充分發揮監督職能,確保“陽光稽查方案”落實到位,取得實際成效。
六、工作紀律
在大力推行陽光稽查工作中,要嚴格遵守有關工作紀律,自覺做到“八不準”:
1、不準在企業就餐;
2、不準接受企業的饋贈、報酬、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3、不準接受企業安排、組織或者支付費用的宴請、旅游、出訪或其它高消費娛樂活動;
4、不準利用工作關系購買低于規定價格的產(商)品或以其他名義無償占用企業的產(商)品;
5、不準在企業報銷應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6、不準利用職務便利為本人及親友牟取私利;
7、不準干涉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8、不準泄露企業的技術、商業秘密。
七、保障措施
1、明確目標,完善責任
各部門和全體稽查人員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明確目標,完善責任,做到人人發動,人人參與,保證“陽光稽查”工作如期開展,取得良好成效。
3、廣泛發動,營造氛圍
要運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陽光稽查”工作的重大意義,提高大家的參與意識,增強搞好“陽光稽查”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為搞好“陽光稽查”工作打下扎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