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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辦、局:
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等有關規定和《昭通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行政權力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的通知》(昭政發〔*〕19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規范行政權力,進一步明確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重點
(一)加強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
嚴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辦法》(省政府129號令)的規定,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的具體規定,有效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強化政府的執行力。每年由縣政府法制辦牽頭,縣監察局等部門參與對全縣范圍內的規范性文件審查和備案情況進行檢(抽)查,對違反規范性文件登記備案制度的行為,按照《云南省規范性文件備案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予以追究。
實行規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制度,由縣政府法制辦組織實施。*年12月10日前,全縣各鄉鎮、各部門要對本機關制定的現行規范性文件(指行政機關制定并公布,在一定范圍、時間內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文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將清理結果上報縣政府法制辦備案,凡是與上位法和上級機關依法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由原制定機關自行糾正或者廢止,并將結果向社會公布。
(二)嚴格行政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資格及執法證件管理。
全縣各行政執法機構要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進行清理,并將單位名稱、執法依據、執法權限、辦公地址和聯系方式等,于*年9月20日前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審查后向社會公告。今后如公告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公告。行政執法主體委托其他行政機關(或組織)實施行政執法活動的,應當與受委托機關(或組織)簽訂行政執法委托書,并于委托書簽訂后15日內向社會公告,同時報縣政府法制辦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完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制度。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對本機關的執法人員進行全面清理,統計行政執法人員基本情況及行政執法證件號,制作成電子表格,同行政執法主體清理情況一起上報縣法制辦備查,沒有取得執法資格和證件的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上報材料要求有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檔,法制辦傳真電話*,電子郵箱:*)
(三)落實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和備案制度。
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重大投資項目審批和核準制度》、《云南省重大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審批制度》和《云南省省屬企業國有資產處置審批制度》等制度精神,對重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具體行政行為實行事前審查和事后備案制度。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界定,由作出該行為的行政執法主體的上級主管部門確定。將重大行政行為納入上級對下級事前和事后的監督之中,減少因不當行政行為引起的行政侵權和行政爭議案件的發生。
政府法制機構(包括縣政府和各政府部門的法制機構)對本級行政執法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除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外,必須事前進行合法性和適當性審查,并提出意見。不送法制機構審查或領導不采納而導致行政違法的,由領導承擔責任;法制機構不提出意見或提出錯誤意見的,由其負責人承擔責任。
(四)完善行政執法投訴案件處理制度。
政府法制機構(包括政府部門法制機構),于*年11底前,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投訴案件的辦案規程、工作守則和過錯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積極開展行政執法個案監督,將行政執法個案監督納入經常化、規范化軌道,建立長效監督機制。向社會公布投訴監督電話、通訊地址和網址等,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執法行為提出的申訴、控告或舉報,并依法作出處理。
(五)創新行政執法檢查方式。
按照《綱要》和《云南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的規定,加大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力度,創新行政執法檢查方式,將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作為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切入點,重點對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城市管理、工程建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醫療收費等熱點、難點問題,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案卷評查活動。
充分發揮法制督察在行政執法監督中的作用,由縣監察局牽頭,縣人事和勞動保障局和縣政府法制辦參與,針對一些執法任務重或者群眾反映問題多的行政執法部門,組織法制督查人員進行專項督查,實行明查暗訪,發現行政不作為或者亂作為的單位和個人,堅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各行政執法主體應當在已經完成梳理執法依據、分解執法職權的基礎上,按照《*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和縣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單位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對所屬行政執法機構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責任的追究,要按照《*縣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和行政問責等制度進行,促使全縣各行政執法主體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落實法定責任,提高行政執法水平。要建立執法活動臺賬,擴大公眾和行政管理相對人參與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的范圍,評議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
(七)加強對行政復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的監督。
根據《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規定,進一步完善行政復議工作相關配套制度,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復議責任追究制度,對不履行行政復議職責,違法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依法嚴肅查處。縣財政部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賠償費用核撥的規定,將賠償費用依法列入預算。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法履行行政賠償義務,對不履行賠償職責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八)做好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情況的統計和分析。
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半年一次的行政執法情況、行政復議和應訴的統計工作,分別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報縣法制辦匯總后上報市法制辦。縣法制辦對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情況統計分析每年開展一次,并于翌年2月底將上年度本縣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情況匯總,并形成書面統計分析報告報市政府法制辦。
二、切實規范行政權力,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組織保障
(一)落實好行政首長負責制。
規范行政權力,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是一項綜合性、全局性、長期性和經常性的工作,各行政執法部門應將其作為加強自身建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好行政首長負責制。
(二)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培訓。
各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和專業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縣政府法制辦要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聯系市法制辦,適時組織綜合行政執法培訓。要會同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做好行政執法部門中公務員初任培訓和任職培訓中的綜合法律知識教育培訓。
(三)加強政府部門法制機構能力建設。
從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目標和要求出發,我們要充分認識做好新時期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實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建設,特別是加強縣級政府法制機構建設。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本機關法制機構建設,確保法制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與其所擔負的任務相適應,充分發揮其協助本部門領導辦理法制事項的參謀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