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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大優秀年輕干部選拔培養力度,根據中組部《關于進一步做好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的通知》和*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精神,現就選調2009年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和數量
選調對象為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省外重點院校(不含所屬獨立學院)皖籍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計劃選調400名,其中非定向分配到基層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360名;定向分配到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法院、檢察院40名。非定向生面向省內高校選調300名,面向省外重點院校選調60名(男40名、女20名)。定向生同時面向省內高校和省外重點院校法學專業畢業生選調。
省外重點院校本科生參加選調的,所學專業須是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緊缺專業,文科類包括中文、新聞學、財政學、金融學、審計學、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和法學,理工科類包括建筑學、城市規劃、城市管理、土木工程、給排水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電子信息工程、林學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研究生參加選調的,所學專業不受限制。
二、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2、有理想,有道德,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艱苦樸素,樂于奉獻,敬業精神強;
3、組織觀念強,服從組織分配,自愿到基層艱苦環境工作;
4、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5、擔任班級以上學生干部(包括班委、學生黨支部委員、共青團干部、學生會干部)一年以上,或者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研究生”稱號;
6、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7、學習成績優良,必修課程無重修或補考,能如期畢業,并獲得相應學歷學位;
8、本科生年齡一般不超過24周歲,碩士研究生年齡不一般超過27周歲,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9、身體心理健康。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1、報名推薦與資格審查
省內高校根據選調生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廣泛動員,組織本校畢業生自愿報名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非定向生的按照下達指標的1:3比例從報考人員中擇優推薦人選,報考定向生的推薦人數可不受比例限制。
省外高校根據選調條件和要求對本校報考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予以推薦。
省內高校須于2009年2月25日前將推薦人選申請材料統一報送省委組織部公務員處,省外高校須于2009年2月25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準)將推薦人選申請材料郵寄省委組織部公務員處(地址:*市長江中路39號,郵編:230001)。書面申請材料包括:《*省2009年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省2009年選調生推薦審批表》(一式四份)、推薦人選學生干部任職證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研究生”)獲獎證書復印件(加蓋校評優部門公章)、學習成績表(加蓋校教學部門公章)、身份證復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照片背面填上姓名,省外高校加注高校名稱)。電子文本包括:《*省2009年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省2009年選調生推薦審批表》,發至。
報考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省委組織部按照選調條件和要求對各高校推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確定參加筆試人選名單,并在*先鋒網上公布。
筆試人選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80元。省內高校報考人員由所在高校代收,在領取準考證時統一向省人事考試院繳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省外高校報考人員須于2009年3月6日前通過郵局匯款方式繳納(地址:*市蕪湖路325號省人事考試院,收款人:朱霞,郵編:230022)。未按期繳納筆試考務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免繳考務費用。具體辦法是: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根據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根據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低保證(復印件),書面提出免繳考務費用申請,并經所在高校有關部門(院系黨組織和校黨委組織部或者學生處)審核簽章。免繳考務費用申請材料與報考申請材料一并報送省委組織部公務員處確認。
實際報考人數與選調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相應核減選調指標。
2、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1)筆試。筆試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和資料分析等內容。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申論主要通過報考人員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報考人員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
筆試擬于2009年3月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各按50%加權計算筆試成績。
(2)面試。省委組織部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下達選調指標的1:1.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并在*先鋒網上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運用基本理論、政策法規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質。
面試人選按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其繳費方式與筆試相同,具體繳費時間另行通知。未按期繳納考務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免繳。
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按60%和40%加權計算考試綜合成績。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下達選調指標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官組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數以上,方可進入考察與體檢環節。
3、考察與體檢
省委組織部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下達選調指標的1:1.1比例確定考察與體檢人選。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考察與體檢人選名單在*先鋒網上公布。
省委組織部會同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全面考察,形成個人考察材料和綜合考察報告。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
各有關高校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25號)組織考察對象到當地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報省委組織部公務員處。
4、公示
省委組織部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先鋒網上公示。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確定為*省2009年選調生。選調生確定后須與所在高校簽署誠信承諾書,學校將不再允許其另行擇業。
由于考察、體檢、公示等原因出現缺額的,不進行遞補。
5、分配
省委組織部根據選調生生源地、個人志愿及各地需求情況,在全省范圍內統一調配工作單位,非定向生分配到有空編的鄉鎮、街道、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等基層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定向生分配到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法院、檢察院。拒不服從組織分配的,取消選調生資格。
選調生分配后由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規定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和公務員登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選調生資格和公務員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