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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員會:
為有效保護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發展,建設和諧*,根據《森林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林業發展的決定》之規定,合法有序利用森林資源,嚴禁亂砍濫伐林木,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作通知如下:
(一)各村要利用標語、會議等形式,加大對《森林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穩定自留山政策,國家依法保護森林、林木和林地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宣傳,使之家喻戶曉,在我鎮逐步形成保護森林資源人人有責的氛圍。
(二)加大對重點區域森林資源的保護,特別是國家級和省級公益林的保護,嚴格執行林木采伐許可制度。凡采伐胸徑5厘米以上林木均納入限額采伐管理,按不同類型履行審批手續,經村、鎮審核后統一行文上報,由區林業局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憑證采伐。農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由個人申請,村審核,報鎮林業站確認后方可采伐。國家和省級公益林禁止商業性采伐,主張按程序開展撫育性間伐。
(三)明確職責。各農戶要自覺地參與森林資源管理工作,林木所有人是公益林經營保護的責任人,必須經營保護好公益林,使其森林資源逐漸增長,功能質量逐步提高,并按規定領取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否則將停發該補償資金直至取消,違法的將依法處理。實行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包片,包地塊,村包組干部發現有亂砍濫伐現象時,應立即制止,并及時向鎮政府回報,凡隱瞞、包庇等人為原因造成亂砍濫伐林木損失,影響較壞的,將在全鎮范圍內通報批評,直至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扣發該村集體公益林補償資金。如造成亂砍濫伐林木損失情節嚴重的,按照《森林法》條款處罰和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通知,請認真貫徹執行,確保我鎮森林資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