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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府相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
為全面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級聯席會議<關于推進企業解決工資拖欠問題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9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12部門<關于推進企業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工作>的實施意見》(*辦發〔20*〕25號)精神,推進我區企業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工作,現就做好企業工資拖欠情況摸底調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工作重點和目標任務
(一)基本原則。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工作應堅持立足企業、落實責任、突出重點、分類處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
(二)工作重點。以清理解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工資歷史拖欠和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為工作重點,同時加大對其他企業工資拖欠問題的監管和處理力度,明確解決工資拖欠的責任主體是企業。各相關部門要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緊密結合自身職能,做好工作協調、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
(三)工作目標。20*年底前,全區要基本解決企業工資歷史拖欠問題,各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要建立健全有效預防和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的制度和機制,堅決遏制產生新的工資拖欠。
二、解決工資拖欠的主要政策
(一)認定標準及范圍。19*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發生的企業應發而未發給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調查統計企業拖欠職工工資金額參照以下辦法確定:
企業生產經營正常,企業與職工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具體約定了職工工資數額的,應按約定的標準統計;約定的工資水平未達到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不低于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統計。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沒有明確職工的工資額,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可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內部分配制度的相關規定核定。對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的勞動者,可根據職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合格產量或工作量,以及預先確定的計件單價或提成比例計算的金額核定。職工在規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相應的產量或工作量定額,企業支付的工資不足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不低于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統計。
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對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非因職工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其拖欠工資額按企業生產經營正常情況的規定核定;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按照不低于發生拖欠工資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核定。
企業拖欠職工的集資款、醫藥費、欠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費用不列入拖欠工資的統計范圍;職工下崗期間,已按規定領取生活費的不屬于拖欠工資。
因拖欠工資時間較長,對拖欠工資標準及數額難以認定以及對拖欠工資具體標準存在爭議的,應會同相關部門指導企業和職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妥善處理。對反映拖欠工資數額較大,涉及職工較多的企業,企業工會應積極行使監督權加以認定。
(二)分類解決。對因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產生的工資歷史拖欠問題,要根據企業當前的生產經營狀況,有針對性地采取不同辦法和措施予以分類處理。
一是對當前生產經營已經正常的企業,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企業通過與企業工會協商,或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進行討論,制訂切實可行的清欠計劃,定期對企業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二是對停產半停產企業,要指導和幫助其通過清理庫存物資、催收應收帳款等盤活資產的辦法籌集資金,逐步解決工資歷史拖欠問題。三是對具備改制重組條件的國有、集體企業,要加大改制重組力度,結合理順企業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解決工資歷史拖欠問題。四是對長期停產、扭虧無望的企業,要采取關閉破產或依法破產等辦法加快其退出市場的步伐,通過轉讓土地、變現資產等辦法籌集資金,妥善安置職工并依法解決工資歷史拖欠問題。五是對自身確實無力解決工資歷史拖欠的國有、廠辦大集體企業,特別是其中的“三無”(無廠房、無設備、無土地)企業,其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可通過在系統內調劑資金或借貸等方式籌集資金統籌解決。六是對企業非因生產經營困難形成的工資歷史拖欠,要通過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責令企業限期補發拖欠的工資,同時依法予以處罰。
(三)繼續做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區政府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要繼續按照有關規定,強化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依法予以處罰。對各類企業特別是建筑施工企業被舉報或投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設部門應會同勞動保障等相關部門督促其盡快償付;對因建筑單位拖欠工程款造成的工資拖欠問題,要重點督辦,妥善解決;對長期無法解決的拖欠工程款案件,要指導建筑施工企業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三、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及職責分工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推進企業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工作由區政府副區長李大江同志牽頭,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綜合協調,并建立錦江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聯系會議(以下簡稱區聯系會議),成員單位由區發改局、區經濟局、區監察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國資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建設局、區交通局、區城鄉一體化工作局、區商務局、區*分局、區總工會和各街道辦事處組成。
(二)職責分工
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協助各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摸底及清理拖欠工作。區建設局負責區屬建筑施工企業,區國資辦負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區發改局、區經濟局、區交通局、區城鄉一體化工作局、區商務局分別負責所屬改制重組企業,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除建筑施工、國有及國有控股和改制重組企業以外其它行業企業的摸底調查及清理拖欠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摸底調查階段(20*年3月22日—4月6日)
20*年4月6日前,區建設局、區國資辦將摸底情況分別上報市建委、市國資委,同時抄送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發改局、區經濟局、區民政局、區交通局、區城鄉一體化工作局、區商務局,于20*年4月4日前將摸底情況報區經濟局,區經濟局匯總后于20*年4月6日前上報市經貿委,同時抄送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街道辦事處于20*年4月4日前將摸底情況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匯總后于20*年4月6日前上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組織實施階段(20*年4月7日—9月30日)
各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在摸清企業拖欠工資底數的基礎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保障企業依法支付工資的長效管理機制。逐戶深入到有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指導企業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欠計劃,對計劃的落實情況進行全程跟蹤監督,指導企業妥善解決清欠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有效預防和及時化解矛盾,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三)檢查驗收階段(20*年10月1日—10月30日)
各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要在20*年10月底前將此項工作完成情況報送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由區聯系會議成員單位組成聯合檢查組到各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檢查驗收,匯總情況后,將我區解決企業工資歷史拖欠工作完成情況上報成都市解決企業工資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
勞動報酬權益是職工的基本權益,工資收入是職工收入的主要來源,解決好企業工資拖欠問題,既是規范企業收入分配秩序的基本要求,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性工作。開展工資拖欠的摸底調查直接關系到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目標任務的完成,該項工作政策性強、難度大、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各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務必高度重視,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分級負責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由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和把關,精心組織、合理安排,確保此次清欠摸底調查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二)納入目標管理
按照“調查摸底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各成員單位要盡快研究制定摸底調查工作方案,指導督促企業據實填報,并對認定拖欠的工資數額建立詳細的臺帳,制定出整改方案,及時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此項工作已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對此次清理出來的企業工資拖欠金額,10月底前必須完成清欠任務。
(三)落實分管領導
各成員單位要確定1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本系統或轄區的工資清欠工作,并于3月27日將分管領導名單(姓名、職務、電話)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