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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給考生營造安寧、舒適的學習、考試和生活環境,確保廣大考生正常發揮,考出水平,縣政府決定在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期間(6月5日-12日)對考點及考生住宿點周邊環境加強整治?,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一中考點及考生住宿點(一中學生公寓、縣五中學生宿舍樓)圍墻外100米范圍內,禁止從事場界噪聲超過控制標準范圍的建筑施工、冷作和金屬切割等產生噪聲和污染的活動。
二、對金田東路、北路和大道(一中校區附近)路段,實行交通管制,除公安、武警、消防、醫療救護等執行特殊任務的特種車輛之外,其他任何機動車輛均不得在管制時段內(在6月7日—8日的高考期間8:30-11:30,14:00-17:30;在6月10日—12日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期間8:00—12:00,14:00—17:30)通行。
三、城區內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產生高噪音的工具,尤其是考點及考生住宿點周邊的單位、住戶及娛樂場所,在考試期間(8:00—12:00,14:30—17:30)、考生午休時間(12:00-14:00)及夜間(22:00-次日6:00)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播放卡拉OK,禁止高聲喧嘩以及搓麻將、打牌等影響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活動。
四、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損壞有關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宣傳標語、標牌及其它相關設施。
五、縣環保局在考試期間要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制止和查處環境噪聲污染行為
六、各級各部門及廣大居民要大力支持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切實搞好環境衛生,嚴格遵守上述規定。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縣建設、環保、文化、公安、交警等部門依法依規予以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