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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按照建設“平安*”的總體部署,縣政府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充分認識食品安全工作的長期性、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落實“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堅持集中整治和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打假治劣與扶優扶強、失信懲戒與正面引導相結合,以實施“食品安全工程”為抓手,切實做好食品監管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
工作目標:力爭通過3年努力,使我縣食品安全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以監管責任網、農村現代流通網、群眾監督網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較為完善,企業的安全責任和意識進一步增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防范水平和監督能力明顯提高;食品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斷得到滿足。
二、工作重點和主要內容
以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糧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醬油和食醋等9大類產品為重點品種,把兒童食品列為重中之重;以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批發零售和消費等為重點環節,以農村和城郊結合部為重點地區,實行重點突破,以點帶面,全面推進。
1、切實抓好食品安全的源頭管理。大力推進“無公害農產品行動計劃”,深入開展農藥殘留、禽畜產品和水產品藥物殘留的專項整治,普及安全使用化肥、農藥、獸藥、漁藥、飼料添加劑和動植物生長激素等知識,推廣使用低殘高效農藥、獸藥、漁藥和無污染添加劑,禁用和淘汰高毒、高殘留農業投入品,規范種植養殖行為。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調查和監測,推進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養殖小區、示范基地的建設,積極開展優質農產品的認證工作。
2、大力整治食品生產加工業。根據省、市的要求,統籌制訂全縣食品生產加工業整治方案,高度重視并重點整治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且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食品,嚴厲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的生產加工行為。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實行生產企業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相結合的監管制度,嚴厲打擊濫用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違禁藥物等違法行為。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強化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和責任,積極鼓勵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實行良好的生產質量規范和建立以危害分析關鍵控制技術為基礎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統,提高企業自身管理和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3、進一步加強對流通市場監管。深入實施以“提倡綠色消費、培育綠色市場、開辟綠色通道”為主要內容的“三綠工程”。加強農貿市場的整治與改造,著力解決農村農貿市場臟、亂、差問題。全面落實市場巡查制度,完善流通領域監督抽查和例行監測制度,推行以經營企業自律為主的商品準入制度,強化食品安全標識和包裝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裝、假標識、假商標印制品。進一步加強生豬屠宰管理,分步實施家禽集中屠宰管理。嚴厲查處和打擊私屠濫宰、制售加工注水牛肉和病害肉等違法行為。
4、強化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嚴格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衛生許可,全面落實餐飲業、學校食堂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監測和以食物中毒為重點的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有效預防、控制并及時查處食物中毒事件。加強對中小學特別是幼兒園食堂的監督,加大對分散在社區、農村的建筑工地食堂和飲食店(攤)的監督檢查力度。強化對餐飲業和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的監督檢查,完善監督抽查和食品衛生例行監測制度,防止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建立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要按照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原則,明確監管責任。農業、林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種植養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費環節的行業管理工作,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等組織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作用。
要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制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鎮鄉(街道)主要領導是本地區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對社區居委會、農村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各鎮鄉、街道也要落實相應的監管責任。各有關部門的行政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各監管部門內部也要建立監管責任制,劃定監管責任區,落實監管責任人,做到責任明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因工作失職而發生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為加強對全縣食品安全的領導和協調,縣政府成立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嚴格對各鎮鄉、街道及相關部門的考核。
2、加快食品安全監管基礎建設。一是加快“兩網”建設步伐。以實施“十鎮連鎖超市、百村放心店”工程為抓手,加快改造和規范農村基層流通網絡體系。按照統一標準、模式和要求,通過自愿、公平、擇優的方式,在行政村推行“放心店”工程,并實行動態管理。要積極引導、支持大型零售企業向農村延伸,建立連鎖經營網點,統一配送或供應食品。完善基層食品安全信息監督網絡建設,在農村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支群眾性的消費維權監督員隊伍,構筑“農村群眾監督網”。二是加快食品安全信息體系建設。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對食品安全問題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農業(林業、水利水電)部門負責有關初級農產品農藥、獸藥、漁藥殘留等檢測信息;質監、工商、衛生等部門聯合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收集匯總、及時傳送、分析整理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并定期向社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三是逐步開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要按照“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市場化運作、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原則,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檔案和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通過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加大失信懲戒力度,逐步建立起我縣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基本框架和運作機制。
3、建立健全案件查處機制。各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法查處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及假冒偽劣食品等案件,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特別是要集中力量查處危害大、影響大的案件,以達到震懾效果。進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機制,要按照行政執法單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加強部門間的協作與配合,形成打擊食品違法犯罪的合力。凡是涉嫌犯罪的,必須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決不能以罰代刑、以罰代管。重大典型案件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4、建立食品安全事件應急機制。各有關部門要以信息平臺為依托,針對食品監管、質量抽檢和案件查處中發現的食品質量安全隱患和苗頭性問題,預警信息,有效防范或制止區域性、行業性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被警告或警示地區的鎮鄉、街道政府,要在規定限期內對轄區內的有關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整治,經整治合格后,方可解除警告或警示。要制訂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按事件的不同等級,建立協調、查處、善后、責任追究、信息等工作機制和措施。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預案,快速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5、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隊伍建設,充實食品安全行政執法人員,加強執法人員的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強化法律法規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各鎮鄉、街道要確定分管領導,并逐步建立健全延伸到社區、行政村的食品安全監管網絡隊伍。法制部門要積極調研,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加強食品監管行政執法監督。
6、加大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力度。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與宣傳、教育、新聞媒體等部門和單位的密切配合,廣泛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要在主要新聞媒體不定期開辟專欄、專版和公益廣告,采用多種方式,充分報道我縣加強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宣傳重視質量、講求信譽的典型,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宣傳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識,引導廣大生產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依法維權、自我保護、參與監管的意識和能力,營造食品安全人人有責、全民參與的社會氛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對影響惡劣的違法違規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切實履行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本意見的落實工作,從20*年起,每年在法定長假前都要組織開展一次食品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向縣政府匯報。各鎮鄉(街道)也要對本地區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強督查,確保食品安全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