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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教育局:
為進一步貫徹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教基〔20*〕6號)和《*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第一階段工作方案》(浙教基〔20*〕60號)、《*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第一階段課程設置意見》(浙教基〔20*〕135號)的精神,指導學校進行制度創新,建立行之有效的選課制度,努力實現新課程標準所規定的培養目標,結合我省高中新課程實施的實際情況,對我省普通高中選課制度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建立選課制度是為了適應社會對多樣化人才的需求和滿足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的需要。選課制度要有利于實現普通高中教育的培養目標,在保證學生達到共同基礎的前提下,開設多樣的選修課程;要有利于學生的個性發展,幫助學生根據自己的人生規劃、興趣和需要,形成符合個人特點的、合理的課程修習計劃;要有利于學校辦出自己的特色,鼓勵學校根據學生的需要,逐步增設選修課程、開發校本課程,形成富有特色的課程設置。
二、基本要求
選課是指學生在完成必修課程的基礎上,根據人生規劃和自身發展的需要,從選修Ⅰ和選修Ⅱ中選擇修習的課程。
(一)高中學習期間,學生在每個學習領域都要修習一定的課程,還必須修習一定的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總學分達到144學分以上,其中必修學分不少于110學分、選修ⅠA不少于16學分、選修ⅠB不少于12學分、選修Ⅱ不少于6學分。
(二)學生每學年在體育與健康、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等學習領域和選修Ⅱ中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
(三)學生應根據人生規劃,在選修ⅠA和選修IB模塊中自主選擇,在高二年級和高三年級上學期,每周“走班”不少于兩個單位時間。
(四)鼓勵學生在感興趣、有潛能的方面,修習更多的選修ⅠC和選修Ⅱ課程,促進有個性的發展。
三、組織與管理
(一)成立選課指導委員會。學生選課指導委員會主要由校級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學科負責人等組成,負責全校學生選課指導工作的領導、規劃、組織和協調等工作。選課指導委員會下設各學科選課指導小組,主要由各學科任課教師組成,具體負責學科的選課指導工作。
(二)制訂學校的課程方案。普通高中學校的新課程實驗工作領導小組必須依據《*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第一階段課程設置意見》和《進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第一階段有關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校的課程方案,合理而有序地安排課程,確保學生學習任務的全面完成。
(三)制訂學生選課的課程清單。學科選課指導小組根據學校課程方案,討論本學科所能開設的模塊課程數、能接納的學生數及對場地設施的要求等,并提出本學科的開課方案以及課程說明,報選課指導委員會。選課指導委員會對各學科上交的方案進行整合、協調,并考慮教室、時間、科目分布等因素,統籌安排形成供學生選擇的課程清單。
(四)建立健全導師制。普通高中學校應為每位學生指派一位保持長期聯系的導師。導師的職責是對學生進行思想引導、心理疏導、生活指導和學習輔導,要重點做好選課指導工作,幫助學生進行人生規劃、合理分配學分、制訂課程修習計劃。
(五)制訂選課規程和方法。普通高中學校應結合本校的實際,制訂明確和清晰的選課操作規程和方法,包括選課的流程、時間規定、開設條件、確認方式等,確保選課工作有序進行。
(六)編制《學生選課指導手冊》。普通高中學校要根據本校課程方案和選課機制編制《學生選課指導手冊》。該手冊主要內容應包括學校課程政策、選課的目的、供選課程的簡介、選課的規程、授課教師信息和方法以及與選課相關的表格等。《學生選課指導手冊》的主要內容和要求見附件。
四、基本程序
(一)在每年高一新生入學后,向每一位學生發放《學生選課指導手冊》,通過多種方式組織學生和家長學習,了解學校課程計劃和課程設置情況,明確選課要求和方法。
(二)由班主任和導師共同指導,學生根據新課程的要求和自己的人生規劃、興趣和發展潛能,合理地選擇課程,填報個人選課計劃。
(三)學校對學生選課情況進行匯總并依據學生選課結果進行調整,或者調整課程編排方案,或者指導部分學生重新選課。最后選課結果要由學生和家長(監護人)簽名,學校存檔。
(四)學校根據學生的選課情況,組織行政班和教學班,確定各班和各科的學期課程表,安排教師、教室和教學設施,并向學生公布。
(五)學生根據學校公布的課程表,制訂個人的課程表,并按照學校安排的時間、地點,在相應的教學班進行學習。
(六)原則上學生按學年選擇課程,按學期進行必要的調整。學校應在每學期末向學生和家長公布課程設置變更情況,以方便學生及時調整修習計劃。
五、應注意的問題
(一)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的精神,指導普通高中學校選課制度的建設,做好選修課程開設的條件保障工作。
(二)應十分明確選課的主體是學生,選課是學生自主選擇的過程。學校教師、家長或監護人、高年級學生都有責任和義務為學生選課提供指導和咨詢,但不能包辦代替,學校不得搞“一刀切”。
(三)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文件的規定制訂學校的課程方案,同時要綜合考慮學校師資狀況、課程資源、學生實際和社會需求等因素,制訂合理可行選課規劃。
在高中三年內,學校要統籌安排好音樂、美術、體育、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等的選課工作,尤其要保證高三下學期每個學生有必要的體育、藝術等活動時間。
(四)學校應積極引導學生做好人生規劃,選課指導應考慮學生的需求和特點,兼顧學生的發展方向和職業選擇。學校應積極創造條件,盡最大可能滿足學生課程修習的需求。有條件的學校可試行選課試聽制,為學生提供較大的自主選擇研修課程的機會。
(五)學校應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手段,有效解決選課、排課、編班中的操作問題。有條件的學校應依托校園網、開發選課軟件和數字化的課程管理與評價系統,為學生的選課提供幫助,匯總學生選課情況,進行課程編排,并為師生和家長提供查詢和互動的平臺。
(六)學校必須制定有關條例,加強對開設選修課的教師和課程資源開發的管理。
附件:學生選課指導手冊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學生選課指導手冊》是學校提供給學生和家長,用于介紹學校課程方案和選課制度,以指導本校學生完成選擇修習課程的材料。
《學生選課指導手冊》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選課的目的和意義。
(二)本校普通高中課程設置簡介,包括課程結構、課程設置、授課教師、學時安排、學分要求等。
(三)普通高中各科目的選課指導,包括思想政治、語文、外語、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等科目。
各科目的選課指導建議應突出介紹科目的課程結構、模塊或系列的主要內容,以及根據學生的興趣、志向、自身條件和不同高校、不同專業的要求,給學生選修本科目提出具體的選課指導意見。
(四)對畢業后不同發展方向學生的選課基本要求。
(五)各學年學生選課清單,應包括課程代碼、開設科目、授課教師、學分分配、上課地點和上課時間等。
(六)學校選課操作規程和方法。
(七)學生選課須知,包括學校有關教學管理的相關規定,以及學生選課應注意的事項等。
(八)與選課有關的表格,包括《學生選課單》、《學生選課記錄表》、《學生選課變更記錄表》、《學生課程修習情況統計表》、《學生個人課程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