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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質量工作會議以及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的總體要求和《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國辦發〔*〕57號)、《浙江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浙政辦發〔*〕81號)的統一部署,做好全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問題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把我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重點產品,是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和其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以及進出口商品;重點單位,是指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水產品養殖場,肉聯廠、屠宰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學校、建筑工地食堂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重點區域,是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重點問題,是指不符合法定條件、要求的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生產、使用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標準產品的違法行為,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濫用添加劑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等。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進行整治;加強對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的監測;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重點地區和重點市場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農產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到今年底,全市縣城以上城市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基本解決;蔬菜、畜禽、水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進一步下降;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市農業局牽頭,市林業局、市工商局等部門配合)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對食品企業和小作坊依法進行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嚴肅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符合法定條件且繼續生產加工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全面推行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等制度;按照“三個一批”要求,組織開展“二豆”專項整治;嚴格食品市場準入,加強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強化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劑的備案制度,組織開展黃酒和白酒、豆制品和豆芽、飲用水、食用油、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劑六類重點食品及水產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飲料、面粉、兒童食品、茶葉(邊銷茶)、蜜餞、大米、炒貨、年糕、蛋制品、腐乳、榨面、醬腌菜、調味品等高風險和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食品的專項抽查。到今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嚴厲制裁使用各種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違法行為;徹底解決縣城以上城市、鄉鎮政府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問題。(市質監局牽頭,市農業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門配合)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落實食品質量市場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項制度,嚴格查驗和標識標簽管理;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落實區域監管責任,重點打擊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為名向農村銷售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督促食品交易市場開辦企業、產品經營柜臺出租企業、產品展銷會舉辦企業嚴格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審查,嚴厲查處食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整治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抓住運輸、倉儲、銷售等環節,切斷假貨流通渠道,摧毀假貨集散地;扎實推進“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工程建設,加快欠發達地區建設進度,大力推動連鎖超市、放心店向學校、社區和廠礦企業延伸,努力提高配送率,著力解決“無店村”食品安全保障問題。到今年底,縣城以上城市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徹底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的問題;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市工商局牽頭,市經貿委、市衛生局、市質監局、市商貿辦等部門配合)
(四)餐飲業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全面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完善食品衛生索證管理和衛生監督公示制度。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加強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區餐飲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驗收和溯源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底,徹底解決縣城以上城市的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的問題;食堂和縣城以上城市的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市衛生局牽頭,市工商局等部門配合)
(五)藥品安全整治。全面開展藥品批準文號清查和再注冊工作,淘汰不具備生產條件、質量無法保證、安全隱患較大的品種;開展注射劑品種生產工藝核查,逐步擴大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督促企業自覺執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加強普通藥品監管和特殊藥品監控;嚴格藥品經營企業準入管理,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后的監督檢查,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建立違法廣告的公告、市場退出、信用監管和責任追究制度;全面推進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真實性核查,加強對高風險產品和質量可疑產品的質量監督抽驗。到今年底,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專項工作;建成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市衛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門配合)
(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和產地檢疫、屠宰檢疫,依法關閉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屠宰加工場;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轉運;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沒有檢疫(驗)證明的豬肉不準銷售;加強對豬肉市場和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和流通環節。到今年底,縣城以上城市生豬定點屠宰率達到100%,鄉鎮定點屠宰率達到95%;縣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市經貿委牽頭,市公安局、市農業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重點整治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及安全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產品,加強對危化品、電機、塑料管材、黑心棉及重點工程建材產品的執法檢查,開展起重機械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產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開展認證認可專項整治,堅決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進行生產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再符合法定條件且繼續生產加工等違法行為;集中整治產品質量問題比較突出、監督抽查合格率低、制售假冒偽劣比較嚴重的重點產品和重點區域;加大對重點產品的監督抽查力度,擴大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嚴格發證后管理,加強對企業生產條件是否符合發證要求、生產所使用的原輔材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認證認可的違法行為以及起重機械無證制造、無證使用、無證操作的“三無”行為。到今年底,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基本解決無證生產問題;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認證認可行為明顯規范;起重機械“三無”現象有效遏制。(市質監局牽頭,市工商局等部門配合)
(八)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獲得衛生注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嚴格出口農產品產地檢驗檢疫責任制,全面實施對出口水果、飼料(含原料)、種子苗木和水生動物的注冊登記制度,加強對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存放、運輸過程的監管;重點打擊非法進口肉類、水果、廢物等行為,對非法進口的貨物一律退貨或銷毀;加強檢驗檢疫,防治動植物危險性病蟲害和有毒有害物質傳入傳出;強化玩具、燈具、小家電等產品的進出口檢驗監管;加強對邊境貿易進出口商品的質量安全管理。加強流通領域進口商品的監督檢查和抽查檢測。到今年底,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廢物等100%退貨或銷毀;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獲得衛生注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志,并做到貨證相符;獲得出口質量許可證的出口玩具生產企業100%得到清查。(紹興檢驗檢疫局牽頭,市質監局、市工商等部門配合)
三、行動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準備階段(8月25日至8月31日)。各級各部門深入學習領會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整治重點和工作任務。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總體行動方案。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舉辦專欄、專題訪談等形式,宣傳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宣傳《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和有關產品質量監管法律法規,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形成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會廣泛關注、積極支持、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行動實施階段(9月1日至12月10日)。各縣(市、區)政府統一組織對轄區內相關重點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和小作坊等進行集中普查,并對集中普查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在此基礎上,結合八個方面的專項整治任務確定重點產品、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制定周密詳細的行動方案。精心組織各方力量,橫向聯合、縱向聯動、多管齊下、合力攻堅,進行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行動。結合整治,建立和完善打扶結合、著力治本的長效監管機制。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11日至12月30日)。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于12月8日前報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此基礎上,市領導小組對各地各有關部門進行檢驗驗收,于12月15日前將整治行動的總結報告市政府和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做好上級對我市專項整治工作檢查驗收的各項準備。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政府成立紹興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質監局。辦公室下設農產品整治組、食品和有關消費品整治組、流通領域商品整治組、餐飲業食品整治組、藥品整治組、進出口商品整治組等6個整治組和新聞信息組。市農業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紹興檢驗檢疫局等6個整治組的牽頭單位,要積極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編制具體的專項整治方案,落實各項整治任務。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將專項整治的任務和責任落實到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落實到各生產經營單位,確保各項整治任務和工作目標按期完成。要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為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
要加強應急能力建設,縣級以上政府統一領導、指揮產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監督管理責任制。這次專項整治工作不搞評比,但要組織驗收,對工作開展好的地區要給予表揚,對工作開展較差的地區要通報批評。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突出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或因此發生惡性事件的地方,要依法依紀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在專項整治中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地方、部門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要嚴肅查處。有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由相關部門提出,報政府公布實施。
(二)依法辦事,嚴格執法。市、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特別規定》的要求,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從嚴查處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的違法行為;要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對重大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嚴懲。對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要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要堅決打破地方保護,加大案件查處力度,落實“四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產品質量不達標不放過、處罰教育不到位不放過、質量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要求。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圍繞本次專項整治的工作目標和重點,充分履行職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嚴密的監管網絡。無論是牽頭部門還是配合部門,都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群策群力,積極工作,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和重點問題,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聯合打擊查處。整治行動中,凡發現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特別規定》的行為,屬于其他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立即處理,不得推諉。要積極探索治本之策,加快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認真實施食品等產品的質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實行質量信用等級分類監管,逐步形成失信懲戒機制。
(四)強化宣傳,正確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特別規定》、產品質量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安全意識。要注重宣傳的計劃性、整體性,既要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又要有組織地曝光偽劣產品和違法行為。要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努力營造人人關心、重視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要建立統一、科學、權威、高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制度,通過新聞會等形式,及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專項整治期間,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新聞會。
(五)督查推進,確保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工作組,重心下移,深入基層,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指導整治工作開展。要加強一線執法力量,確保整治措施落實。市政府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重點地區、重點案件進行督查。各縣(市、區)政府、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二周一次將行動進展情況匯總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領導小組及時將重大情況報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