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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力推進現代畜牧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市政府把*8年作為“畜牧業發展推進年”。為確保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現代畜牧業發展的決定》(周政〔*8〕18號),以市場為導向,以增加農民收入為目的,以提高畜牧業綜合生產能力和競爭力為核心,以優質、安全、生態為方向,積極推進規?;B殖、標準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努力培植優勢產業,打造名優品牌,提升畜牧業生產和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盡快把我市建成全國重要的優質畜產品生產和加工基地。
二、遵循原則
(一)市場主導,群眾自愿。
(二)政府引導,政策扶持。
(三)規模發展,示范帶動。
(四)區域布局,標準生產。
(五)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
(六)與土地流轉相結合。
三、工作目標
*8年全市肉類總產量達到95萬噸,禽蛋產量達到28萬噸,奶類產量達到8.8萬噸,畜牧業產值增幅在18%以上,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在36%以上,畜產品加工業產值與畜牧業產值之比達到0.7:1,新增畜牧業投入達到15億元以上。
四、推進內容
(一)加快發展標準化養殖場(小區)。按照大用邦杰的“企業、養殖戶、金融機構、擔保公司、保險公司”五合一模式,陳州華英“統一供種、供料、防疫、技術指導、銷售”的五統一模式和金絲猴集團的“企業建場、租賃飼養”等模式,以龍頭企業為依托,加快發展標準化養殖場(小區)。年內新建標準化養殖場(小區)260個以上,其中淮陽縣50個,商水、西華、太康、項城四縣(市)各30個,川匯區10個,其它縣各20個以上。利用國家政策扶持資金,改造和規范標準化養殖場(小區)220個。新建規模場和小區中,生豬養殖項目140個,養雞小區100個(其中大用大型養殖園區30個),奶牛小區3個,肉牛飼養場和小區17個。年底生豬、肉雞、蛋雞、奶牛規模養殖比重分別達到55%、86%、68%和80%以上。同時,鼓勵養殖小區建立專業養殖合作社,依靠社會組織管理內部事務。
(二)大力發展畜產品加工業。在鞏固壯大鞋城皮革、志元食品、金絲猴集團等現有大型畜產品加工企業的基礎上,重點抓好大用邦杰、陳州華英肉雞產業化項目,爭取七月份建成投產。在鞏固壯大河南愛普、*湘大、易邦蓮花、項城廣聯、*富農、鑫欣牧業等大型飼料加工企業的基礎上,重點抓好大用邦杰、陳州華英、青島環山集團、牧鶴集團飼料加工項目,力爭全年飼料加工能力突破*萬噸。同時每縣(市、區)可根據各自實際,力爭新上、擴建或激活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畜產品或飼料加工企業一個以上。
(三)積極實施標準化生產。對新建養殖小區和規模養殖場,要嚴格按照標準化技術規程進行設計,力求做到場區布局合理,生產區、生活區、污物處理區隔離分開,符合動物防疫條件,飼養工藝、免疫程序和投入品使用符合無公害生產技術要求。同時,逐步改造原有生產小區和規模養殖場,集中時間和力量開展畜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對畜牧業投入品和飼養環節的監管。積極進行無公害畜產品的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年內新增無公害畜產品產地企業30家以上,每縣(市、區)不少于3個。年內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中心并通過認證并投入運轉。
(四)切實保護生態環境。對新建養殖小區和規模養殖場,要按照“防止污染,保護環境”的原則,配套建立無害化處理設施。國家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項目資金和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主要用于規模場和小區的沼氣工程和糞場處理設施建設,減少養殖污染。每縣市區年內新上使用沼氣的規模養殖場不少于20個。同時,鼓勵大型養殖企業利用畜禽糞便生產有機肥料。
(五)繼續完善基層動物防疫體系。認真落實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基層動物防檢體系建設的意見》(周政〔*8〕6號),年內對縣級動物疫病防控中心和鄉(鎮)防檢中心進行驗收,要求全部實現辦公、化驗、監測一體化,基層防檢中心必須全部達到使用要求,并完善工作運行機制。同時,強化動物疫情監測,在全市建立260個疫情監測點,市動物疫病監測檢驗中心通過認證并投入使用,初步實現疫情測報網絡化、現代化。
(六)努力搞好畜牧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市畜牧局的畜牧通信息平臺,建立市、縣兩級專家信息服務網路,發揮畜牧部門行業優勢和通信部門的網絡優勢,及時為養殖戶提供政策法規、養殖技術、疫病防控指導和市場信息服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現代畜牧業發展領導組,各縣市區也都要成立相應機構,加強組織協調,及時研究解決畜牧業發展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擴大融資渠道。由大用邦杰出資3000萬元、市綜合投資公司出資*0萬元,共同組建*市農業投資擔保公司,搭建融資平臺,為肉雞養殖小區建設提供資金擔保。積極開展行業內資金拆借,激活民間資金向畜牧養殖業流動。農行、農發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的有關規定,根據畜牧業的發展需要,制定優惠政策,積極實施“信用戶等級評定”,簡化手續,降低門檻,提高信貸額度,延長信貸期限,力爭年內組織畜牧業發展專項資金10億元。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辦法,形成投資洼地,吸引更多的市外資金投入我市畜牧業。鼓勵、幫助金絲猴、大用邦杰等大型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上市融資。
(三)完善政策措施。對小區建設用地,要按照村級申請,鄉(鎮)政府同意,畜牧部門設計、審核,土地部門備案的程序積極給予解決。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適當安排養殖用地,并按農業用地管理,同時通過推廣土地流轉和返租承包等辦法,多方解決標準化養殖場(小區)用地問題。農村廢棄地、閑置地要優先安排小區建設。對于按要求建設的標準化養殖場(小區),在資金和項目上優先給予支持。養殖場(小區)用水用電執行農業水電價,并保證電力供應。同時嚴格落實其它惠農支農政策,對上級出臺的有關畜牧業政策、法規要不打折扣予以落實。
(四)強化督辦檢查。市政府把畜牧業發展情況納入重要督辦內容。市有關部門適時對畜牧業政策落實情況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并及時通報督查結果。對完成任務較差,落實措施不力的,給予通報批評。
(五)建立獎勵扶持機制。市財政拿出500萬元,設立畜牧業發展專項資金。其中,450萬元用于養殖小區建設的補貼和獎勵,50萬元用于基層動物防檢體系和畜產品監測體系建設。年底,有關部門依據制定出臺的畜牧業發展考評獎勵辦法,評出畜牧業生產強縣和先進縣,畜牧業生產強鄉鎮和先進鄉鎮,由市政府頒發獎牌,并在項目和資金上給予支持。國家每年下達的標準化建設資金、生豬出欄大縣獎勵資金優先向這些鄉鎮傾斜。對畜牧業發展有功人員給予記功、嘉獎。
六、推進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3月底—4月上旬)
(一)市縣兩級政府分別成立現代畜牧業發展領導組,召開動員大會。
(二)各縣市區政府出臺有關政策措施,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完成規模養殖小區的規劃設計工作。
(三)各級新聞宣傳部門開設專題欄目,集中宣傳報道“畜牧業發展推進年”的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4月中旬—12月底)
(一)成立*市農業投資擔保公司,4月中旬正式掛牌運行。
(二)申報*8年度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項目。實施*7年度全市89個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項目建設,4月上旬開始,8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全面啟動標準化養殖小區建設工作。4月中旬前各縣市區上報建設方案;4月中旬召開小區建設協調會,研究解決小區用地、供電和融資問題;5月中旬召開小區建設現場會,總結交流經驗,將小區建設全面鋪開。
(四)大力推進大用邦杰、陳州華英肉雞養殖基地建設。今年,大用邦杰建成30個年出欄300萬只肉雞養殖基地,陳州華英建成40個年出欄15萬只以上肉雞養殖小區和10個年出欄30萬只以上肉雞出口備案場,7月底前第一批小區投入使用。加快大用邦杰、陳州華英肉雞加工項目建設,7月上旬建成投產。
(五)完善基層防檢體系。6月底前對全市260個疫情監測點和96個鄉鎮防檢中心進行第一次驗收掛牌。市動物疫病監測檢驗中心10月份通過驗收,投入使用。強化防檢疫工作,確保無重大動物疫情發生。
(六)開展科技服務月活動。7月上旬,全市組織300名畜牧科技人員與300個規模養殖場(小區)建立聯系制度,以縣(市、區)為單位舉辦多種形式科技服務活動,義務為養殖戶提供技術咨詢。7月中下旬,各縣市區舉辦標準化生產培訓班不少于3期,全市受訓人員達到10000人次以上。在規模養殖場和小區全面實施標準化技術規程。集中開展兩次畜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確保不發生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七)8月上旬,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的政策落實、項目建設、小區建設等情況進行督查。8月中旬市政府召開養殖小區建設觀摩會,每縣市區至少選看10個新建規模場和標準化小區。
(八)做好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中心計量和資格認證的各項準備工作,10月底申報驗收。
(九)11月份,對未通過驗收的基層防檢中心進行第二次驗收掛牌。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12月底—*9年元月)
(一)12月底,市政府考評組對各縣市區“畜牧業發展推進年”各項目標任務進行綜合考評,評定畜牧業生產強縣和先進縣、強鄉鎮和先進鄉鎮。
(二)*9年元月上旬,召開全市“畜牧業發展推進年”總結大會,對評定的年度畜牧業生產強縣和先進縣、強鄉鎮和先進鄉鎮進行表彰,對有功人員進行記功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