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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粵府辦明電〔2008〕61號)以及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市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方案的通知》(惠安〔2008〕8號)精神,為促進我縣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防范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的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完善制度、強化監管,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促進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深入開展,積極預防和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為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總體目標
在*年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組織各鎮政府(辦事處),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行動;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促進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體責任;落實各鎮政府(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監督管理責任,不斷強化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大隱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懲治力度,對一般事故隱患做到發現后立即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限期整改,并做到整改責任、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整改資金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嚴厲打擊“三非”、“三違”和“三超”行為;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隱患整治的長效機制,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保障企業生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高度,切實貫穿到安全管理之中,常抓不懈。
三、領導機構
為加強領導,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順利進行,縣政府成立“*縣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領導小組,*縣長任組長,黃忠強常委、陳樹春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沈林華、黃惠明副主任以及縣安委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具體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辦公室設在縣安委辦,縣安全監管局梁世斌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鎮政府(辦事處)、各單位也要相應成立機構,并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排查治理范圍、內容和方式,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保證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落實。
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圍:各鎮政府(辦事處)、各行業(領域)的全部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
1.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
2.道路交通、水運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等;
3.漁業、農機、水利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
4.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含水上游覽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酒店、飯店、酒吧、網吧、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三小”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5.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6.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
7.近年來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單位。
(二)排查治理活動內容:
一是全面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鎮(辦事處)、各有關單位要在鞏固去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的基礎上,按照《省辦通知》的要求,組織本行政區域和本系統本單位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不留死角。各鎮政府(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全面排查和整改在打擊“三非”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實施和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全面排查和整改本單位在工藝技術、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在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各項安全保險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8.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10.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11.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2.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二是深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必須認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1.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的隱患排查治理專門機構,制定活動方案,組織專業人員,按照隱患治理年的排查要求,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生產經營單位內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場所、每一個環節和每一個崗位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同時要加大對本單位的重點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確保動態安全。
2.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將隱患排查治理作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管理,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建立健全隱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制度,并長期堅持下去,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
3.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撥出專項資金用于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確保資金能夠落實到位。如因資金不到位而導致隱患排查工作開展不力,隱患整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將依法從重處理。
4.各生產經營單位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和監控,主要負責人是隱患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對一般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對重大隱患,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5.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3日前和下一年1月10日前向當地鎮政府(辦事處)安全辦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對重大事故隱患,一經發現,必須立即填寫重大事故隱患情況表(附表)立即上報,并逐級上報至縣安委辦備案。
三是進一步推動各鎮政府(辦事處)及有關部門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責任的落實。
1.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內容。縣政府已明確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各鎮政府(辦事處)*—2008年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內容。各鎮政府(辦事處)、各部門要結合責任制考核工作,首先從自身查起,認真查找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落實“一崗雙責”,采取積極有效措施認真整改,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監管水平,為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改工作做好表率。各鎮政府(辦事處)、各部門要將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列入安全生產責任書,層層簽訂落實,并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為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一項重要的內容,長期堅持下去,嚴格考核獎懲,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2.明確分工,統籌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檢查工作的部署。各鎮政府(辦事處)、各部門要按照職能,落實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責任,對照《省辦通知》檢查的12項內容,突出重點,定期組織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2008年,各鎮(辦事處)對轄區內重點行業和領域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不得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對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不得少于2次。
3.嚴格落實各項事故處理責任追究決定。各鎮(辦事處)要加強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處理決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根據建立健全較大以上事故調查和責任人處理落實情況檔案的要求,縣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做好一般死亡事故調查和責任人處理落實情況的收集歸檔工作。
4.進一步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各鎮政府(辦事處)要根據市、縣的要求,加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建設,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大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物資儲備的投入,提高應急救援水平。
四是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督辦力度。
一是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對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隱患,立即落實整改;二是要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發出整改通知書,實行掛牌督辦制度,并根據情況責令企業全部或局部停產進行整改。同時,必須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對列入治理計劃的重大事故隱患做到“五落實”;三是對整改無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縣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四是要加強對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以及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三類生產經營單位的督促檢查,檢查發現存在重大隱患的,要依法給予嚴懲;五是對各鎮政府(辦事處)或有關部門因督促整改不力而導致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的,要依法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鎮政府(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在今年內全面建立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賬,并安裝使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統》軟件(由市、縣安監局提供),記錄本行政區域或本系統每個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自查的情況;相關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檢查的情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五落實”以及整改銷號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
對于公共設施存在的事故隱患,各鎮政府(辦事處)、各部門也要建立檔案,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加大投入,督促相關主管部門落實整改,對整改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要依法從嚴追究相關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
五是進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違”、糾“三超”工作力度。
要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的相關部署,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查處“三非”行為,糾正“三違”和“三超”現象,保持高壓態勢,消除事故隱患滋生根源。對存在“三違”和“三超”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責令其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罰;對發現的“三非”行為,必須立即取締,不得拖延,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是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各鎮政府(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以開展“隱患治理年”活動為契機,不斷加強和規范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總結經驗,建章立制,推動我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一是報告制度,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重大隱患情況必須依時、準確逐級上報;二是掛牌督辦制度,加強對重大隱患整改的跟蹤落實;三是公開制度。要及時通過媒體公布重大事故隱患信息,給人民群眾以知情權和避險權;四是舉報制度。發動職工群眾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消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適當給予獎勵。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
1.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安全監管監察執法結合起來,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
3.堅持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4.堅持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組織應急救援演練,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2日至3月31日)。各鎮政府(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積極宣傳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的意義,發動各村(居)和生產經營單位積極參與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各項活動;全面清理*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在3月底前完成整改;結合實際,在3月20日之前制定本轄區、本系統、本單位隱患治理年工作實施方案報縣安委辦,要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扎實有序推進“隱患治理年”的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全面推進階段(4月1日至10月30日)。各鎮政府(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規定的排查治理范圍和內容、要求,全面組織開展“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并將生產經營單位自查、政府檢查和落實整改三項工作結合起來,同步進行,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繼續深化“一暢兩會”消防安全專項工作,切實防范各類生產安全和火災事故,徹底消除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隱患,有效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同時,要組織對已整改的事故隱患開展“回頭看”,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確保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得到真正落實。
(三)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鎮政府(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的分析總結,對好的經驗、做法要樹立典型積極推廣應用,并上升為管理的規章制度,更好的鞏固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成果。
縣政府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組織專門督查組對各鎮政府(辦事處)、各有關部門“隱患治理年”活動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鎮政府(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提高對開展“隱患治理年”活動重要性的認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切實加強領導,將隱患治理與中心工作緊密聯系起來。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統籌兼顧,分管領導要在分管范圍內精心組織,認真分析、及時研究和解決隱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力戒形式主義,對措施不落實、工作進展不快、效果不明顯的單位要提出批評,督促改進。
(二)分工配合,落實責任。各鎮政府(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根據活動的總體目標和活動內容,明確職責分工,把“隱患治理年”的每一項工作內容具體布置到基層,責任真正落實到基層,細化分解到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一崗雙責”,充分調動各單位的主觀能動性,分階段、分目標把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三)大力宣傳,強化監督。各鎮政府(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結合今年六月“安全生產月”等各種主題活動,通過網絡、電視、廣播等多種媒體,大力宣傳“隱患治理年”活動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積極發動群眾舉報各類事故隱患,接受群眾和媒體對隱患治理工作的監督。
(四)注意總結,及時反饋。各鎮政府(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信息報送工作。一是對*年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加緊整改,并在今年3月28日前連同第一季度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填寫重大隱患情況登記表(附表),上報至縣安委辦。二是及時上報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問題。三是除每季度正常上報工作情況外,各階段的分析小結材料必須于每階段工作結束后7天之內上報至縣安委辦;全年的工作總結必須于12月10日前上報縣安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