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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50號)、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東府[*]115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復函》(東府辦復[*]203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年度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方案》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完善住房供應體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推動我鎮經濟社會雙轉型,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市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的“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健全住房保障機制”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合法權益,加快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力爭實現全鎮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全面覆蓋,著力改善民生,保障住有所居,為構建文明和諧新*作貢獻。
二、組織領導
鎮成立落實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鎮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由副鎮長羅萬新任組長,城建辦主任李茂云任副組長,城建辦副主任黎潤祥、房管所所長楊潤維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黎潤祥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潤維、李清紅為成員,辦公地點設在行政辦事服務大廈一樓。各社區、各單位、各部門(含屬下單位,下同)也相應成立管理工作小組,負責本社區、本單位、本部門及下屬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具體工作,并把管理工作小組名單報鎮領導小組。各社區、各單位、各部門的管理工作人員應盡量保持穩定,需要變動的需及時報送鎮領導小組備案。
三、繳存范圍和對象
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含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它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都必須按照上級的規定,承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包括國家公務員、國家干部、市(鎮)正式職工、合同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但事實上已建立勞動關系并連續工人六個月以上的從業人員,列入繳存范圍的單位必須按時、足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設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個人所在單位為員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個人所有。
四、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
凡納入鎮財政統發工資的工作人員,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統一以銀行月工資額為準,其它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則以月發放基本工資額為準。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我鎮的實際情況,鑒于我鎮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職工的工資普遍較低,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應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個人:國家公務員、國家干部(含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的國家干部)按工資總額的20%,市、鎮屬職工(含合同工)按工資總額的15%,其它員工(含臨時工)按工資總額的5%繳存。單位:按同等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繳存程序
1、屬上述“繳存范圍”的單位須于方案之日起30天內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經審核后到中國建設銀行*市分行各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點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房設立手續,每人一戶。已繳存單位發生變更、解散的,要在發生之日起30天內,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變更或注銷登記,并為原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長房轉移、封存手續。納入財政統發工資的,由財政分局按規定統一辦理。
2、繳存單位按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的數額,在每月發放職工工資5天內,將單位繳存的和單位為職工代扣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3、單位新錄用職工或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要在30天內及時辦理繳存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新錄用職工要從工作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六、公積金的用途
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實行專款專用。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申請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領取《失業證》的;
10、職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七、職責范圍
1、鎮府機關大院實現全覆蓋(要求*年10月開始執行,由鎮財務室負責落實)。
個人按以下方案執行:①公務員、國家干部按20%比例繳存;②市、鎮職工、合同工按15%比例繳存;③鎮政府及事業單位臨工按5%比例繳存。
2、經貿系統、財稅系統、外經系統、政法系統、環保系統、農林水系統、文化宣傳系統、城建系統、市政衛生系統、教育系統管轄單位實現全覆蓋(要求*年10月開始執行,由屬線分管領導負責落實)。
個人按以下方案執行:①公務員、國家干部按20%比例繳存;②市鎮職工、合同工按15%比例繳存;③鎮政府及事業單位臨工按5%比例繳存;
3、鎮辦企業實現全覆蓋(要求*年10月開始執行,由經貿辦督促)。
個人按以下方案執行:①公務員、國家干部按20%比例繳存;②市鎮職工、合同工按15%比例繳存;③其他職工按5%比例繳存。
4、社區兩委干部全體成員及工作人員實現全覆蓋(要求*年11月開始執行,由組織人事辦督促)。
全鎮21個社區應帶頭樹立榜樣,按照職工繳存的比例范圍(5%-20%)根據情況自定,選擇符合本單位的繳存比例,積極為本社區兩委成員和干部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5、各社區辦集體企業實現全覆蓋(要求*年11月開始執行,由各社區支部書記負責,經貿辦督促落實)。
各社區級集體企業應摸清企業從業人數,繳存對象包括在編正式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和未簽訂勞動合同但事實上已建立勞動關系并連續工作六個月以上的從業人員,繳存比例按5%執行,并將個體人員名單編成冊子,報經貿辦檢查驗收,作為社區工作實績量化考核其中一個指標。
7、外資企業、民營企業全覆蓋,繳存比例(按5%-20%)根據情況由各企業自定(要求按市有關文件執行,由外經辦、科苑城信息產業園和各社區支部書記負責)。
八、廣泛宣傳
(一)把本工作方案和市政府《關于印發〈*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通知》(東府[*]115號)轉發給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供他們調研、討論。
(二)做好住房公積金政策的宣傳工作,要在電視臺投放電視廣告,在政府網站加入宣傳欄,在單位宣傳欄上宣傳有關政策等。
(三)充分發揮民間組織、社會團體的作用。要積極組織商會、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召開座談會、協調會,廣泛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就如何開展住房公積金工作進行交流和探討,力爭取得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落實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的穩定、和諧發展大局,各單位、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要掌握住房公積金制度有關政策和規章,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統籌兼顧,分步實施,穩步推進,最終實現住房公積金全覆蓋。
九、其他
本工作方案由鎮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方案自公布之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