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稅務局農業稅改革實施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實踐*重要思想,繼續推進農村稅費改革,進一步減輕我區農民負擔,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保障糧食生產安全,增加農民收入,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中發[20*]1號)、《財政部農業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年降低農業稅稅率和在部分糧食主產區進行免征農業稅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77號)、*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農業稅改革的決定》(*府[20*]76號)、**市府辦《關于印發**市深化農業稅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府辦[20*]245號)的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中發[20*]1號)、*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農業稅改革的決定》(*府[20*]76號),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深化農業稅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府辦[20*]245號)的要求,繼續深化農村稅費改革,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縮小城鄉差別,調動農民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加快農村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確保農村社會穩定、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二、基本原則
(一)全面免征原則。凡在我區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均享受免征農業稅政策。
(二)自費改革原則。因改革而減少的稅收收入,由各鎮、街道自行解決。
(三)“三個確保”原則。一是繼續確保農民負擔明顯減輕、不反彈;二是確保鎮級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三是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正常需要。
三、主要內容
從20*年1月1日起,在全區范圍內實行免征農業稅改革。
四、具體措施
為加快我區農業稅改革步伐,各鎮政府、街道辦和區屬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
農業稅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在我國農業發展新階段,在糧食供求關系發生變化的情況下,為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繼續推進農村稅費改革,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調動農民糧食生產積極性而采取的重大措施。各鎮政府、街道辦和區屬有關部門必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農業稅改革作為深化農村稅費改革的一項重要工作抓好、抓實。鎮政府、街道辦的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制,嚴格執行農村稅費改革“一票否決”制度,確保免征農業稅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到農戶。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區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負責改革的日常工作,宣傳、農業、糧食、人事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確保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對在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區政府和區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報告。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實
各鎮、街道要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農業稅改革的決定》(*府[20*]76號)精神,以及省財政廳、農業廳《轉發財政部農業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年降低農業稅稅率和在部分糧食主產區進行免征農業稅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農[20*]161號)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認真制定實施方案,并精心組織實施。各鎮、街道要在12月15日前將農業稅改革方案報區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區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確保改革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三)擴大宣傳,深入民心
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黑板報、標語等多種宣傳途徑,及時宣傳農業稅改革的政策,真正做到進村入戶,家喻戶曉,深入人心,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農戶。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加大農業稅改革的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改革宣傳輿論氛圍,讓全社會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監督改革。
(四)理順關系,穩步推進
在改革中,各鎮政府、街道辦和區屬有關部門要認真處理好相關問題,理順各方面的關系,穩步推進農業稅改革,確保取得預期成效。
一是正確處理好與已納稅戶的關系,切實兌現改革政策。本年度已征收入庫的農業稅,要不折不扣地全額退回納稅戶。在辦理退稅過程中,要堅持“誰交納、誰得益”的原則,確保稅款準確、足額地退到每一個已納稅戶。各鎮、街道要在今年底前全部完成退稅工作,并及時將退稅情況報區政府和區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
二是正確處理好改革與土地承包的關系,真正體現改革成果。對于把農業稅列入土地投包款或其他款項,通過收取土地承包款或其他款項一并收取農業稅的地方,要注意考慮免征農業稅政策,及時調整土地承包款等相關標準,讓廣大農民真正感受到改革的成果,充分體現農業稅改革的整體成效。
三是正確處理好改革與“三個確保”的關系,確保改革資金到位。按照上級的有關規定,我區農業稅改革是自費改革。由于改革而減少的財政收入,由各鎮、街道自行解決。各鎮、街道不能因為收入的減少而影響農村各項事業的投入,必須以“三個確保”為原則,落實財政資金,加大對教育和基層組織正常運作等事業的投入。
四是區財政局要按照中央關于在農村稅費改革中嚴禁向農民追收歷年農業稅尾欠的有關規定,結合省農業廳《對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業稅尾欠能否追收問題的復函》(*農函[20*]338號),正確處理好改革與農業稅尾欠的關系,合理解決歷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