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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當前土地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國土資源部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底,集中100天時間,開展以查處“以租代征”為重點的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根據省國土資源廳、黃岡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縣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集中清理*年1月1日以來“以租代征”、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擴大工業用地規模、未批先用等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違法違規案件,有效遏制土地違法違規現象有所上升的態勢,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證國家土地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確保中央土地調控政策的有效實施。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一)“以租代征”行為的整治。重點查處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規避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通過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工商企業項目建設的“以租代征”行為。到今年底,要對“以租代征”的違法違規問題,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對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批準“以租代征”占地建設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責任;對單位和個人擅自通過“以租代征”占地建設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責任。
(二)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擴大工業用地規模行為的整治。重點查處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圈占土地的行為;查處以“工業園區”等名義,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圈占土地進行工業用地開發的行為;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各類開發園區的行為。到今年底,全面清理以各種名義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圈占土地的問題。在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準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規劃范圍外以各種名義非法調整規劃。
(三)“未批先用”行為的清理和整治。重點清查城市批次建設用地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先行征地、供地、用地的違法違規行為。到今年底,全面查清各批次建設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設項目,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予以處理。對單獨選址建設項目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擅自先行動工建設的行為,要查清事實,分析原因,明確責任,區分不同情況,分類提出處理意見。同時,要研究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建設用地報批程序的辦法。
三、工作安排
百日行動分三階段進行:
(一)自查清理階段(9月15日至10月14日)。各鄉鎮國土資源所要根據百日行動方案的要求,完成本區域內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的清理工作。自查清理要充分利用*年以來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和土地執法專項行動等工作成果,全面查清問題后統一登記填表(表格見附件),并將清理結果于9月28日前報縣局,由縣局匯總后報市國土資源局。
(二)查處糾正階段(10月15日至11月24日)。要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查處到位;對清查出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要采取措施,堅決予以糾正。
(三)督察整改階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要針對清查各類土地違法違規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問題,舉一反三,制定以完善制度和程序,明確執法責任為重點的整改方案。局領導帶隊組成檢查組,結合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對各地的查處糾正情況進行檢查,并就突出問題進行調研,完善制度,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縣政府決定成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百日行動。縣局成立百日行動工作專班,具體工作由執法監察大隊負責。
各鄉鎮國土資源所,局屬各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要按照行動方案的要求,認真動員部署,建立相關工作機制,確定具體的工作任務和目標。要堅持實事求是,對清理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及時性負全責。
(二)統籌兼顧,協同配合。要結合今年以來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部署的進一步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監察部等五部門聯合開展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農業部等七部委聯合部署的開展全國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和本次百日行動的部署和要求,統籌兼顧,積極開展相關工作,確保完成各項任務。百日行動中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特別是涉及本部門難以解決的問題,要主動提出建議,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要做好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共同研究解決土地管理和土地執法中的關鍵問題。
(三)依法依規,從嚴查處。要在清理新增建設用地的基礎上,排查和梳理土地違法線索,嚴肅查處3—5起重大土地違法案件,重點查處“以租代征”、越權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以及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批地等土地違法行為,集中力量公開查處和督辦一批典型案件。
對未依法進行農用地轉用審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批準“以租代征”的,按非法批地處理;單位和個人擅自“以租代征”的,按非法占地和擅自出租農民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從重處理。通過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避國務院基本農田占用審批的,按非法批地處理。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或供地政策供地的,按非法批地處理;擅自占地或騙取批準占地的,按非法占地從重處理。對置國家政令于不顧,不聽制止,頂風違法的,必須公開曝光,從重處理。對土地違法行為未依法處理到位即補辦建設用地手續的,按非法批地處理。
(四)嚴明紀律,督促整改。要嚴格依法依紀處理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嚴肅處理以罰代法、處罰不到位的行為。對土地違法違規涉及到應當追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政責任的,要移送監察部門;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嚴格追究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責任。對于不認真組織查處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土地違法行為多發且查處不力,或者因征地補償安置不到位等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的,要限期整改;并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五)積極宣傳,營造氛圍。要以百日行動為宣傳重點,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百日行動各階段的整治成果和查處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進展情況,保持輿論的高壓態勢。要定期相關信息,通報百日行動的進展情況。各地都要通過媒體曝光一批影響惡劣的案件。要通過聲勢浩大、卓有成效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中央關于嚴格土地管理,堅決打擊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堅定決心,牢固樹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觀念,營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圍。
(六)建章立制,規范管理。要通過百日行動,認真總結土地管理的經驗,針對土地管理和土地執法中存在的問題,立足于從管理上查找原因,對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對制度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實措施;要建立公開透明的辦事程序和集體決策制度,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促進依法行政和依規辦事。
縣土地執法百日行動領導小組將對百日行動組織開展情況、土地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等進行不定期檢查。各鄉鎮國土資源所要將百日行動每個階段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重大情況隨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