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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是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考評驗收之年。為了確保順利通過國家建設部對我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工作的考評驗收,實現“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奮斗目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國家園林城市標準》,加快國家園林城市創建步伐,實現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綠地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或超過國家標準。通過加大投入、加快配套、加強管理,努力形成景觀保護得力、綠化建設達標、園林建設獨特、生態環境優美、市政設施配套的城市建設格局,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確保實現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奮斗目標。
二、工作任務
(一)申報準備工作
1、組織召開全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2009年工作動員大會。責任單位:市“四城”創建辦、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時間:2009年2月20日前。
2、組織召開全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指導報告會,邀請省建設廳園林專家及標桿城市專家來我市指導創建工作。責任單位: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時間:2009年2月28日前。
3、完成創建宣傳及申報畫冊制作,送市領導和有關專家審定,并根據相關意見及時修改;完成城區綠化三大指標第一次衛星遙感;繪制建成區綠化現狀圖;完成城市概況、基礎設施情況以及環境狀況等說明材料;完成園林綠化機構設置與行業管理情況說明材料。責任單位: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時間:2009年3月5日前。
4、完成《*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工作,報有關部門審定、實施;完成綠地系統規劃實施情況、建立城市綠線制度和實施情況等報告。責任單位: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規劃局,完成時間:2009年3月10日前。
5、完成《*市城市生物(植物)多樣性保護規劃》編制工作。責任單位: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時間:2009年3月15日前。
6、完成創建專題匯報片制作,送市領導和有關專家審定,并根據相關意見及時修改。責任單位: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廣電局,完成時間:2009年3月30日前。
7、由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帶隊赴湖北省建設廳和國家建設部匯報我市創建工作情況,爭取省建設廳支持,推薦我市為湖北省2009年度國家園林城市考評驗收城市。責任單位: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時間:2009年3月30日前。
8、將創建專題匯報片送湖北省建設廳、國家建設部領導和有關專家審定,并根據相關意見及時修改。責任單位:市創
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時間:2009年4月15日前。
9、完成創建國家園林城市技術報告;完成創建資料檔案的收集、整理及匯編成冊工作;完成創建申報綜合材料編撰工作;完成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工作報告。責任單位: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時間:2009年4月20日前。
10、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隊赴國家建設部遞交我市國家園林城市創建申請報告及創建申報資料;配合省建設廳做好創建資格評定工作。責任單位: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時間:2009年5月20日前。
(二)迎檢及接待工作
1、制訂國家園林城市迎檢接待工作方案;做好迎檢線路、受檢點和備檢點的安排、組織、協調工作。責任單位: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時間:2009年8月前。
2、組織召開全市迎檢動員大會。責任單位: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時間:2009年8月前。
3、做好國家建設部考評組的考評驗收和接待工作。責任單位: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時間:考評驗收期間。
(三)資料報送工作
1、全市古樹名木統計資料及文字圖片檔案、各類防護林地、風景林地統計資料、生產綠地建設情況報告、花卉苗木植物引種育種工作情況報告及統計資料、《梁子湖濕地保護規劃》。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完成時間:2009年3月10日前。
2、沿江、沿港防護林地統計資料。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完成時間:2009年3月10日前。
3、公路綠化隔離帶統計資料。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完成時間:2009年3月10日前。
4、20*年地表水、空氣質量監測結果表及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總結。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完成時間:2009年3月10日前。
5、全市燃氣行業建設管理工作情況報告、城區污水處理工作情況報告、20*年城市供水水質檢測月報(1-12月份)及水質達標工作報告。責任單位:市建委,完成時間:2009年3月10日前。
6、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綠地指標規劃審批工作情況報告、《*市主城區夜景照明總體規劃》。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完成時間:2009年3月10日前。
7、20*年城區綜合整治報告、公廁統計資料(補充)。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完成時間:2009年3月10日前。
8、城區山體保護工作情況報告。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完成時間:2009年3月10日前。
9、城市照明裝置、亮燈率統計資料及城市照明工程建設情況報告。責任單位:*供電公司,完成時間:2009年3月10日前。
10、鄂鋼廠區防護綠地建設情況報告及統計資料。責任單
位:武鋼集團鄂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完成時間:2009年3月10日前。
(四)制定地方規范性文件
1、起草《*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市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化用地面積審核辦法》、《*市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管理規定》、《*市城市古樹、名木和古樹后續資源保護辦法》、《西山風景區管理辦法》、《洋瀾湖保護辦法》。責任單位:市園林局
2、起草《*市燃氣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建委
3、起草《*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4、起草《*市湖泊保護辦法》及《實施細則》、《*市水土保持實施細則》。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5、起草《*市山體保護辦法》。責任單位:市國土局
6、起草《*市濕地保護辦法》。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7、起草《*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細則》。責任單位:市環衛局
以上各項規范性文件草案各責任單位必須于2月28日前報送市政府法制辦。
(五)成立城市園林綠化科研工作機構
責任單位:市編辦、市科技局、市園林局完成時間:2009年3月30日前
(六)城區綠化重點項目建設
完成三國吳都旅游風光帶(二期)、觀音閣公園、洋瀾湖生態公園(一期)、西山綜合性公園改造、火車站廣場綠化、體育場綠地改造等公園綠地建設工程;完成吳都大道人行道綠地綠化、迎賓大道(鳳凰路南段延伸)、文苑路、武昌大道東段延伸及轉盤、沿江大道北門段綠化改造、洋瀾路南段延伸段、壽昌大道等道路綠化建設改造工程以及雷山植物園規劃和項目啟動工作。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園林局,完成時間:2009年9月30日前。
(七)市級園林單位(小區)創建
完成市“創園”辦下達的市級園林單位(小區)創建任務,全市園林單位(小區)達60%以上。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管委會、*開發區管委會、各街辦、市房產局、各單位庭園(居住區)所屬單位,完成時間:2009年5月底前。
(八)環境綠化、生態防護林及綠化隔離帶建設
1、完成葛山森林公園規劃及核心區域建設工作。責任單位:市林業局、西山街辦、市旅游局、鄂城區,完成時間:2009年9月30日前。
2、完成洲尾江灘防護林、長港綠化帶建設。責任單位:*開發區管委會、市水利局,完成時間:2009年5月10日前。3、完成*大道綠化隔離帶建設。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交通局、鄂城區、西山街辦,完成時間:2009年5月10日前。
4、完善鄂鋼廠區防護綠地。責任單位:武鋼集團鄂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完成時間:2009年5月10日前。
5、完善*球團廠廠區防護綠地。責任單位:*球團廠,完成時間:2009年5月10日前。
6、完成建成區荒山林地改造工程。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完成時間:2009年5月30日前。
(九)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1、實施洋瀾湖清淤工程。責任單位:市建委,完成時間:2009年5月30日前。
2、實施洋瀾湖綜合治理工程、城區32條背街小巷改造工程。責任單位:市建委,完成時間:2009年8月30日前。
3、加強環境監測整治,確保城市大氣污染指數、地表水環境質量達到國家園林城市標準。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完成時間:2009年7月30日前。
4、實施長港新港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工程。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完成時間:2009年7月30日前。
5、編制《戶外廣告布點規劃》、《戶外廣告牌設置技術規范》。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城管局,完成時間:2009年3月10日前。
6、完成戶外廣告清理規范工程,組織開展拆違控違及城市主干道、沿街違停、占道經營等專項整治。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文明辦,完成時間:2009年5月30日前。
7、完成城區洗車點清理規范工程。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完成時間:2009年5月30日前。
8、加強醫療廢棄物處置管理工作,取締市區主干道、沿街無衛生許可證的飲食攤群。責任單位:市衛生局,完成時間:長期。
9、加強城市主干道、沿街道路清掃和渣土管理力度,確保市容市貌整潔美觀。責任單位:市環衛局,完成時間:長期。
(十)環衛基礎設施建設
1、完成百洪垃圾處理場達標建設、城區新建65座公共廁所及6座地埋式垃圾壓縮站。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環衛局,完成時間:2009年8月30日前。
2、完成樊口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責任單位:*開發區管委會,完成時間:2009年8月30日前。
(十一)城市亮化工程
1、完成續建、新建市政道路照明工程。責任單位:*供電公司,完成時間:2009年8月30日前。
2、完成城區沿街主體建筑亮化工程。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房產局、*供電公司,完成時間:2009年8月30日前。
(十二)宣傳發動
責任單位:市“四城”創建辦、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新聞媒體完成時間:持續開展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為進一步加強對創建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決定調整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由副市長胡運星同志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楊叢林、市建委主任余學謙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教育局、公安局、財政局、人事局、國土資源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文體局、環保局、林業局、工商局、廣電局、規劃局、房產局、城管局、園林局、環衛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及鄂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各街辦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考核等工作,市建委副主任、市園林局局長杜昌奕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園林綠化的重要性,將思想認識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上來,一把手要親自掛帥負總責,分管領導要集中精力具體抓,班子成員要分工合作,按要求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迅速落實協調督辦的事項,確保通過國家園林城市考評驗收。
(二)密切協作,狠抓落實。各級各部門要顧全大局、密切配合,強化責任意識、協作意識,各負其責,互通信息,相互支持,通力協作。要將創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對照《國家園林城市創建指標達標情況及迎檢必達攻堅項目一覽表》和本方案的要求,細化工作任務,強化工作措施,精心組織實施,將目標任務和職責分解落實到人,確保各項創建工作落到實處。
(三)加大投入,保障經費。財政部門要按照創建工作計劃安排好創建專項資金,財政、城投公司等部門要及時撥付各類工程項目建設資金,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加強對創建專項資金和項目建設資金的審計監管工作,確保創建專項資金和建設資金不被挪用、濫用。
(四)健全機制,強化督辦。建立定期通報機制,各責任單位每月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大檢查督辦力度,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成立督查組,負責每半個月對各責任單位創建工作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全市通報;強化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創建工作任務納入各責任單位2009年度工作責任目標,由市“四城”創建辦、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目標辦聯合進行考核;全面落實責任追究制,對行動遲緩、落實不力的單位,除在新聞媒體曝光外,將按照行政問責制的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加強聯絡,暢通信息。建立創建活動聯席會議制度,由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成員參加,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創建工作形勢,解決創建工作中的問題;建立創建聯絡人制度,各區、街辦以及各創建責任單位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創建聯絡事宜,并于2009年2月20日前將聯絡人名單及聯絡方式報送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廣泛宣傳,全民動員。通過廣泛的宣傳發動,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提高全民參與意識,使創建國家園林城市活動深入人心。各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重要意義,及時報道我市申報迎檢的進展情況、創建先進典型和經驗作法,營造全社會建綠護綠的良好氛圍,使全市人民積極投身到創建活動中,推動創建工作快速健康發展,確保我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目標如期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