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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管理,避免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實行問責。按照寬進嚴管、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嚴格監管的原則實施全面整治。
二、工作目標
以食品生產、流通和消費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為重點,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創建一批亮照經營示范街(社區),提升一批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規范一批證照不齊和超范圍經營的經營戶,取締一批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力爭通過專項整治,使全區食品企業達標規范,不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狀況持續穩定。
三、工作步驟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包干的整治原則,生產、流通和消費領域的專項整治工作由各鎮街場、管委會和各職能部門結合全區“十小”行業整治,按照本方案及《*區生產加工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區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區消費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
(一)組織準備階段(*年11月至12月)。
區政府制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各鎮街場、管委會、各部門根據方案要求,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整治重點和工作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各鎮街場、管委會要結合“十小”整治工作,在前期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全面掌握本轄區內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情況,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完成梳理、分類和建檔工作。
質監*分局、工商*分局和區衛生局要在*年12月25日前向區食安辦報送各自環節的無證無照調查摸底和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梳理、分類和建檔等情況。
(二)集中整治階段(2009年1月至2009年6月底)。
各鎮街場、管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抓住重點,安排計劃,實施整治。對證照齊全的企業,要幫助其完善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提高管理水平;對證照不齊的企業或無證無照的生產經營行為,要督促其立即停業并迅速整改,如能達標規范的,督促其依法申領證照;對達標無望的企業或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要按照《杭州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查處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的意見》(蕭政辦發〔*〕145號)堅決取締;對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行為要堅決打擊。
在集中整治階段,各環節的整治情況實行月報制。質監*分局、工商*分局和區衛生局要在每月25日前向區食安辦報送整治工作有關進展情況。
(三)鞏固提高階段(2009年7月至2009年9月底)。
各有關單位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查漏補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長效監管措施,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并書面報送區食安辦,迎接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專項整治工作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牽頭,區食安辦負責日常工作的協調。各鎮街場、管委會和各部門“一把手”要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落實好專項整治的各項工作。生產加工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由質監*分局牽頭負責,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由工商*分局牽頭負責,消費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由區衛生局牽頭負責。各鎮街場、管委會要全面掌握本轄區內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情況并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查處取締工作,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實行責任追究制。各鎮街場、管委會和各部門要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無縫對接,發生問題嚴格實行問責制。對不按規定職責查處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或者發現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行為不予查處,要追究當事人直至單位領導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監察部門要對相關部門開展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促進行政效能水平的提高。對拒絕、阻礙依法查處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完善企業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杭州市*區人民政府轉發關于暫停征收15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蕭政發〔*〕74號)要求,暫停征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相關規費,對152項以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要按照能減則減,能免則免的原則,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要全面落實現有各項扶持企業發展政策,培育和促進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健康發展;要積極推動企業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實施兼并重組,擴大生產規模,調整產品結構,提高市場占有率;要教育企業誠信經營,規范生產經營行為,確保食品質量安全。要進一步完善審批制度,建立食品生產許可證申領聯合審查前置服務機制。
(四)組織專項檢查。區政府將在春節前和明年上半年適時組織開展生產、流通、消費領域的食品安全聯合檢查,對各鎮街場、管委會、各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五)加強輿論監督。新聞媒體要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輿論監督,及時曝光嚴重的食品質量問題及相關企業;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形成全社會參與監督的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