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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國務院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認真解決當前我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努力打造“生活品質之區”。結合我區實際,決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區開展為期4個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質量安全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有關會議精神,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本著治標兼治本的原則和全面強化、重點治理、長短結合的工作思路,通過集中整治的方式,在較短時間內形成打假治劣的高壓態勢,切實加大以食品為重點的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有效解決一批突出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問題,取締一批非法生產經營窩點,培育一批食品放心鎮街、食品放心社區和食品放心企業,進一步規范生產經營秩序,努力提高我區產品質量總體水平。
二、整治重點和工作任務
本次專項整治的重點產品是蔬菜、畜(禽)產品、水產品等農產品,消費品等工業產品以及進出口商品;重點單位是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水產品養殖場(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蔬菜、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餐飲經營單位,以及藥品生產企業等;重點區域是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產品生產比較集中、無證生產問題比較突出、制假售假現象較多的鎮街,尤其要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作為整治的重中之重;要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和回收食品作原料、濫用添加劑等行為,對達不到質量安全基本條件的要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取締。主要任務是開展八個方面的專項整治。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對種養殖業的全程治理。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著力抓好種養殖業產品中農藥殘留、畜產品中“瘦肉精”、抗生素和水產品中“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藥物殘留監測,重點抽檢規模種養基地、特色優勢農產品基地和通過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嚴厲打擊違法使用農藥、獸藥、魚藥、飼料添加劑和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等行為;嚴肅查處違法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魚藥和飼料添加劑等行為;檢測發現禁用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以及其他禁用化學物質的,及時妥善處理,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查清違禁藥物來源,嚴防進入生產環節,嚴肅查處不法經營者。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測和追溯制度,對通過認證的農產品抽檢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取消認證標志。到今年年底,全區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產品擴大到蔬菜、糧油、水果、茶葉、水產品、畜產品等六大類;基本解決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蔬菜、畜(禽)、水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明顯下降;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等違禁藥物,杜絕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的銷售和使用;強化溯源管理,推行農產品批發市場、重點產品、重點產區農產品包裝制度。(區農業局牽頭,區貿易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等配合)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以白酒、飲用水、月餅、食用油、醬腌菜、膨化食品、炒貨等食品為整治重點,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加工食品行為,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等違法生產加工企業;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再符合法定條件生產加工等違法行為,依法吊銷有嚴重問題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加強食品添加劑物質管理,全面實施食品添加物質使用申報制度。加強標準的執行和管理,完善標準備案工作,加強對產品標注標識的規范管理,同時鼓勵醬腌菜企業申請、使用*蘿卜干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督促幫扶具有一定生產條件的小作坊進行基本條件改造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全面推行小作坊登記管理、目錄監管、限定區域銷售和質量安全承諾等制度。到今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無證企業均停產或轉產;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基本杜絕濫用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質監*分局牽頭,區衛生局、工商*分局、區公安分局等配合)
(三)豆制品和豆芽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快實施豆制品市場準入制度,引導、督促生產加工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落實巡查、執法檢查、強制檢驗等措施,嚴厲打擊豆制品、豆芽生產加工中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等違法行為;對豆制品、豆芽產品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對企業執行產品標準進行備案登記,嚴厲查處無標準生產行為;嚴把豆芽生產原料質量關,加強質量監督抽查,做好豆芽標準化生產技術指導工作;嚴把豆制品、豆芽銷售的市場準入關,嚴厲打擊無照經營行為,發現應持照而無照生產銷售的,一律依法查處。(質監*分局牽頭,工商*分局、區農業局、區衛生局、區貿易局等配合)
(四)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大對食品經營主體的監管力度,對食品經營戶的經營資格進行全面清理,堅決取締無照、超范圍經營食品等違法行為;推進食品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及索證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嚴格查驗和標識標簽管理;全面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以小副食品店、小餐館和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為重點,實施食品質量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監管,重點打擊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加大市場監管力度,推進食品交易市場的開辦企業、產品經營柜臺出租企業、產品展銷會的舉辦企業的審查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審查等制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經銷過期霉變、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中心鎮以上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鎮政府所在地及城區消除副食品店無照經營行為;鎮街、社區副食品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工商*分局牽頭,區貿易局、區衛生局、質監*分局、區城管執法局等配合)
(五)餐飲業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大對學校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建筑工地、旅游景區及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和飲食店、飲食攤點的衛生監管,重點查處采購、使用不合格和來源不明的原輔料,加強對亞硝酸鹽的使用管理;以強化原料進貨索證為重點,建立餐飲業和集體食堂原料進貨溯源制度;對餐飲單位進行風險分級和信譽度分級,按等級分類監管,嚴格餐飲單位衛生許可方面的規范和要求,完善食品衛生索證管理和衛生監督公示制度,嚴禁采購、經營假冒偽劣及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及原料;引導餐飲單位和餐飲連鎖單位,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標準化服務;嚴禁使用存放過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及原料;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畜禽、劣質食用油、用有毒有害物質防腐、預制各種食品、濫用添加劑和不合格調味品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中心鎮以上的飲食店和飲食攤點消滅無證行為;食堂和中心鎮以上的餐飲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畜(禽)肉行為;杜絕用有毒有害物質防腐、預制各種食品。(區衛生局牽頭,工商*分局、區城管執法局等配合)
(六)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做好藥品批準文號清查和再注冊工作,切實淘汰不具備生產條件、質量無法保證、安全隱患較大的品種;開展注射劑品種生產工藝核查,逐步擴大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督促企業自覺執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啟動普通藥品監管信息網絡建設,完成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建設;嚴格藥品經營準入,強化藥品經營行為監管,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堅決查處以消費者、患者、公眾人物、專家等名義證明療效的違法廣告,逐步建立違法廣告的公布、市場退出、信用監管以及責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行醫療器械注冊資料核查,強化醫療器械生產監督檢查和質量監督抽驗,重點抽查高風險產品和質量可疑產品。到今年年底,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藥品生產企業嚴格按照GMP組織生產,*年以來新開辦的藥品批發企業得到全面清理,100%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越范圍經營問題,全面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藥品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完善。(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區衛生局、工商*分局、區公安分局等配合)
(七)肉禽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監管,積極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集中屠宰,推行資質等級認定,依法關閉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屠宰加工場;大力實施持證上崗和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制度,嚴格檢驗檢疫,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證豬肉產品質量,促進屠宰行業規范化經營;加強對豬肉市場和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驗(疫)或檢驗(疫)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和流通環節;加快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未佩戴耳標生豬不許調運,沒有檢驗(疫)證明的豬肉不準進入市場、超市銷售。到今年年底,城區生豬定點屠宰率達100%,鎮街生豬定點屠宰率達98%以上,全區放心肉上市率達98%以上;城區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不銷售無檢驗(疫)證明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并實現可追溯。(區貿易局牽頭,區公安分局、區農業局、區衛生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等配合)
(八)消費品等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大力開展對電動自行車、汽車配件、低壓電器、電線電纜、勞動防護用品、起重機械(冶金吊)、扣件、塑料管材等8類涉及健康安全產品不按國家強制性標準生產行為的治理整頓;嚴厲打擊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產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或3C認證進行生產以及銷售和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無證產品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采取停產等強制措施,吊銷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企業的證照;集中整治產品質量問題比較突出的專業市場;加大對重點產品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擴大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加強對企業生產條件是否符合發證要求、生產所使用的原輔材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到今年年底,8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無證生產行為基本消除;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杜絕制假售假重大違法行為。(質監*分局牽頭,工商*分局、區公安分局等配合)
三、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行動自8月下旬至年底,歷時四個月,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準備階段(8月下旬)
各鎮街、各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國務院《特別規定》和省、市、區有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明確這次專項整治行動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整治重點、工作任務和實施步驟。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行動方案。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舉辦專欄、專題訪談等形式,宣傳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和有關知識,宣傳《特別規定》和有關產品質量監管法律法規,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形成全社會關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二)實施階段(9月1日至12月10日)
各鎮街、各部門開展對轄區內相關重點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和小作坊等進行集中整治普查,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并對集中整治普查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在此基礎上,結合八個方面的專項整治任務確定重點產品、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制訂實施方案,精心組織、縱橫聯動、多管齊下、形成合力,進行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行動。并結合整治,堅決取締一批“三無”企業,打擊一批違法企業,整改提高一批產品質量不穩定企業,吊銷一批有嚴重違法行為企業的證照,有效提高產品質量總體水平,使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三)總結階段(12月11日至12月25日)
各鎮街、各部門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梳理總結,于12月20日前報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組成督查組開展督查,并于12月25日前將整治行動總結報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分工
區政府成立全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長任組長,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質監*分局。各鎮街要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把專項整治行動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成立組織機構,加強調查,制訂方案,及時掌握情況,及時部署。按照“打擊、整治、幫扶、規范、發展”的方針,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要將專項整治行動的目標任務逐項分解落實,逐級檢查考核,確保思想認識到位,人員配備到位,工作責任到位,整治措施到位。
(二)加強協調,嚴厲打擊
各有關部門要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依據各自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積極推行聯合執法和綜合執法,形成整治合力。整治行動中,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屬于其他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立即處理,不得推諉。要堅決打破部門保護,堅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處案件力度,落實“四個一律”:不符合食品安全條件的企業一律依法關閉,不合格食品一律不準出廠銷售,查實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違法行為一律嚴懲、曝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實行監管責任倒查。對違法情節嚴重的,堅決依法嚴懲,對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要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三)加強宣傳,形成氛圍
要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制度,及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大力宣傳《特別規定》等產品質量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深刻揭露假冒偽劣的社會危害性,提高公眾產品安全意識。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成效,跟蹤報道典型案件,形成聲勢浩大的輿論宣傳攻勢。同時注重宣傳工作的計劃性、有效性和整體性,既要加大對偽劣產品和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又要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名牌產品和優秀企業,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要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方便群眾舉報,兌現舉報獎勵,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監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四)加強督查,確保實效
各部門要按照上級通知要求,抽調人員確保一線執法力量,重心下移,現場指導,督查督辦,推進工作落實。區政府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重點區域、重點案件進行監督檢查、抽查督導,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各鎮街、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兩周要將行動進展情況匯總報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及時將重大情況報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