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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戶外廣告的管理,規范轄區戶外廣告行為,凈化廣告內容,美化城市居住環境,按照市局決定和要求,分局決定從8月至10月集中在城區范圍內開展戶外廣告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全面清理各類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對城區范圍內未經批準擅自設置和存在安全隱患的各類戶外廣告(含戶外招牌廣告)進行全面整治。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凡在轄區設置的經營性戶外廣告、自設性戶外廣告均屬此次整治的范圍,清理整治的重點是:
(一)未經工商部門許可擅自戶外廣告的;
(二)戶外廣告內容與工商部門核準的內容不一致的;
(三)未按照核準登記的地點、期限、形式或數量的;
(四)廣告內容含有不良文化內容,違反社會主義精神要求的;
(五)戶外廣告牌中未標明戶外廣告登記證號的;
(六)偽造、涂改、出租、出借、倒賣或以其他形式轉讓《戶外廣告登記證》;
(七)的廣告內容虛假,誤導消費者的;
(八)空置、陳舊、破損、制作質量低劣、存在安全隱患的;
(九)違法藥品、醫療、保健品、美容、化妝品等五類特殊商品廣告的。
三、清理整治的步驟
(一)學習自查階段(8月24到8月31日)
通過召開座談會、舉辦培訓班等形式,集中組織轄區內的戶外廣告單位開展對《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和《湖北省戶外廣告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督促各單位開展自查,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切實履行廣告者的義務。
(二)全面清理整治階段(9月1日至10月10日)
針對此次整治的重點,各單位對轄區內主干道、廣場、車站等地設置的戶外廣告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檢查,對違法戶外廣告情節嚴重的,要依法立案查處。重點查處戶外廣告未登記或登記逾期的行為,嚴厲打擊通過戶外廣告虛偽信息從事商業欺詐的行為。
(三)檢查驗收階段(10月11至10月25日)
整治工作完畢后,分局將組織專班對轄區戶外廣告清理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整治工作得力,取得良好效果的單位,分局將予以表彰,對整治不力的單位,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四、清理整治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充分認識此次戶外廣告清理整治的重要意義,及時成立清理整頓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進一步細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層層落實責任,全力以赴抓好這次戶外廣告清理整治工作,確保領導、人力、措施到位,使此次清理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分局成立以分管局長為組長,公平交易科、各所(隊)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戶外廣告整治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形成分管領導組織抓,工作專班具體抓,相關單位合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案件查處。各單位要根據市局監管事權下放的規定,賦予基層工商所戶外廣告日常監管權,有效地開展市場巡查,及時發現違法戶外廣告的行為。對于利用戶外廣告對商品和服務作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必須依法依規立案查處,對首次輕微違法的,可以批評教育為主。
(三)加強溝通協調。此次清理整治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因此要通力合作、加強協調溝通,按照職責分工,發揮各自作用,協同做好此次戶外廣告清理整治工作。
(四)加強信息反饋。各單位在清理整治行動中要加強信息反饋,認真總結清理整治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上報整治行動的工作動態。各單位務必從9月份開始,每周向分局公平交易科報送查處的典型案例、清理整治小結和統計表,重大案件隨時上報。戶外廣告清理工作總結應于10月10日前報分局公平交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