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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林業局林業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的通知》(鄂林計[*]241號)的要求,現就開展全市林業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保證經濟安全運行、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認真貫徹落實省林業局關于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全市林業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加強市場監管,加大查處力度,規范市場秩序;抓好制度建設,完善法規,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我市林業行業健康發展。
二、工作原則
1、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開展全市林業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既要立足當前,又要著眼長遠,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進行排查、綜合治理。
2、把握政策,維護穩定。從實際出發,既要查處林業行業非法集資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出資人合法權益,又要促進林業事業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三、工作目標
充分認識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落實省林業局關于開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的要求。通過排查,落實林業行業各個環節的各項制度和措施,及時查處非法集資案件,重點查處以投資入股或加盟等為名,承諾高回報,收取訂金、股金、加盟費等,非法向社會公眾集資造林等非法經營活動,特別是社會影響面大、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依法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維護社會穩定。
四、工作機構
由市林業局成立林業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協調、監督各地的排查工作。市林業局副局長劉建國任領導小組組長。排查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綜合計劃處。
五、排查安排及要求
第一階段(*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制定工作方案,進行動員部署。
成立市林業局林業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下發《市林業局林業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方案》,動員部署全市林業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各區林業局成立林業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辦公室,建立健全違法、違規問題的處理機制,于*年11月8日將落實開展林業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方案和時間計劃安排報林業局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辦公室。
第二階段(*年11月9日至2009年1月28日)開展排查與督查。
各區林業局根據排查工作的要求,召開會議,安排布置,對本地區、本行業進行排查,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措施,進行整改。市林業局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將及時組織對全市進行督查和抽查。
第三階段(2009年1月20日至1月29日)總結經驗,鞏固成果。
各區林業局根據排查的實際情況寫出風險排查總結報告,風險排查報告主要內容如下:
(1)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主要包括:排查組織與實施;排查內容與方法;案件性質認定情況;檢查工作量(參加排查工作的人/次/工作日等);對開展排查工作情況的總體評價等。
(2)發現的主要問題,主要包括:案件數量,發案特點,主要形式,風險狀況,預計后果等。
(3)處置預案制訂及處置開展情況。主要包括:處置善后的原則;債權債務的申報、登記和確認;債權的清退的比例;維穩工作等。
(4)填報《林業行業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統計表。(見附表)
風險排查報告要求重點突出,觀點明確,文字精練,分析透徹,于2009年2月5日前報市林業局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辦公室。對于重大典型案件,應撰寫典型案例,作為排查報告附件一并上報。
各區林業部門在風險排查中如發現案件和問題隱患,應立足于“打小,打早,提高結案率”的方針,防止風險擴大。風險排查工作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市局排查辦聯系,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