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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全縣飼料、獸藥質量安全監管,切實保障奶牛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畜牧獸醫局《關于加強全省奶牛飼料專項監管及對飼料行業進行全面治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縣委、縣政府具體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堅持以人為本為統領,以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和諧為宗旨,堅持科學謀劃、先急后緩、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的原則,采取全面檢查、全面監測、打防并舉、邊整邊改的工作方法,切實把全縣飼料、獸藥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為全縣奶牛產業化工作更好更快發展提供基礎保障。
二、時間步驟
對各類飼料企業實行地毯式檢查,檢查率要達到100%。檢查整治分二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9月25日―9月30日):全縣生產奶牛飼料的所有加工企業;玉米蛋白粉等植物性單一蛋白飼料生產企業;肉骨粉、羽毛粉等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縮二脲、尿素等非蛋白飼料生產企業及生產使用自配料的規模化奶牛養殖場;飼料經營單位(業戶)。第二階段(10月1日―10月30日)全縣其它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和規模化養殖場。
三、檢查整治內容及重點
(一)飼料生產企業及規模養殖戶。嚴格檢查飼料加工和養殖環節(包括自配料)是否有添加使用三聚氰胺等違禁品的行為;奶牛飼料生產企業使用原料中的蛋白飼料(包括:玉米蛋白粉、飼料級非蛋白、DDGS、豆粕(餅)、肉粉、魚粉等)是否取得合格或者許可證及三聚氰胺檢測報告;奶牛飼料生產企業原料采購記錄、檢化驗記錄、生產記錄、產品留樣觀察記錄等是否完整;是否建立了質量安全管理、產品溯源和召回制度;檢查奶牛飼料生產企業和規模養殖戶的配料間和原料庫是否存在違禁品和“四無”原料產品(無產品質量標準、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無生產許可證、無批準文號);檢查飼料標簽是否規范。同時,配合省局對生產奶牛飼料和蛋白飼料企業的產品進行全面監測和抽檢,對因維修、檢修等原因暫時停產的飼料生產企業,需要重新啟動生產時,企業必須向縣畜牧局提交再生產申請報告和生產原料無三聚氰胺檢測報告單,方可生產。從即日起,奶牛飼料產品實行批批監測報告監管制度,生產企業必須到省里規定的檢測單位進行三聚氰胺檢測,并把檢測報告單報縣畜牧局備案后,方可出廠銷售,否則一律不準出廠。縣畜牧局與奶牛飼料生產企業簽訂《飼料質量安全責任狀》,以保證飼料質量安全。
(二)飼料經營單位及業戶。由縣畜牧局抽調專業技術人員,組成4個執法檢查小組,會同各鄉鎮對縣城內及10個鄉鎮所有經銷奶牛飼料的經營單位和業戶進行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所經營的奶牛飼料的生產企業是否有飼料生產企業審查合格證、營業執照和三聚氰胺檢測報告,對不能立即提供上述材料的,由執法人員對所經銷的奶牛飼料,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就地封存,不得銷售,否則依法嚴懲。待飼料生產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將相關材料報送到縣畜牧局,經核實后,由縣畜牧局執法人員給予解封,方允許在我縣飼料市場銷售,對不能按規定時間提供相關材料的,由縣畜牧局執法人員進行沒收處理。
(三)飼料獸藥市場。凡進入我縣的飼料獸藥產品,必須由生產企業提供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批準文號、營業執照),并到縣畜牧局備案,方可在市場銷售。經營業戶購銷產品必須建立購銷記錄(臺帳),規范化養殖場要建立用藥用料登記制度,有健全獸藥飼料使用檔案和防疫記錄。重點查處用飼料添加劑或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產品批準文號冒充獸藥生產許可證、產品批準文號生產獸藥或藥物性飼料添加劑以及生產許可證、產品批準文號過期仍繼續生產和不同產品共用同一批準文號的行為;查處用飼料審查合格證生產銷售飼料添加劑或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產品行為;打擊假冒、偽造或者買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有關許可(合格)證或者產品批準文號的行為;查處在飼料中超量、超范圍使用獸藥和超范圍使用動物源性飼料的行為;嚴厲打擊在飼料加工和養殖環節(包括自配料)添加使用“瘦肉精”、“蛋白精”、“蘇丹紅”等違禁品的行為等;依據獸藥GMP企業名錄,查處假企業及其產品;依據獸藥品種文號目錄,查處套用文號、改變成分的獸藥產品;依據禁用獸藥目錄,查處金剛烷胺、利巴韋林等抗病毒藥物;依據農業部進口注冊公告,查處未經注冊許可的走私進口獸藥;查處過期失效獸藥、原料藥拆零銷售或違反原料藥銷售規定和人用藥作為獸藥的產品。
四、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縣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順利實施,打蠃打勝這場攻堅戰,縣政府決定,成立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副縣長陳寶柱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縣畜牧局局長隋廣悅同志擔任,成員單位由畜牧、質監、工商、公安、乳品企業及各鄉鎮政府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畜牧局,具體負責方案的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