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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從事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多年,這里,就統計工作如何服務于機構編制管理談點粗淺認識。
一、統計工作的定義和分類
機構編制統計,簡單理解就是對本區域內所有行政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領導職數和在編人數進行全面、真實、準確、及時的統計匯總,按照不同的口徑和不同的使用角度形成各類統計數據,為各級黨委、政府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為組織、人事、財政、勞動等部門提供數據參考。就統計工作的類型而言,大致可分為年報統計、日常統計和臨時統計。
年報統計是由中編辦統一部署下來的統計任務,使用統一的統計軟件和全國一致的統計口徑,這一工作已延續多年,全國所有行政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情況通過統計軟件的層層填報、層層審核匯總,最后上達中編辦,其為中央和國務院宏觀決策提供數據參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日常統計主要是各地編制部門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對本地機構編制情況進行的常規性統計,統計口徑與全國年統口徑有所區別,分季度統計和月統兩種類型,季度統計一般以地市級編制部門為匯總頂,對市直和下轄區縣數據每季度進行一次匯總。月統基本上不形成上報制度,只對本級行政區劃數據實行按月結帳。
臨時統計主要是指上級編制部門或當地黨委政府臨時交辦的專項統計工作任務,如鄉鎮站所機構編制統計、行政執法隊伍的機構編制統計、實施公務員制度中的相關統計、某類機構的專項摸底,等等。
上述定義僅指統計工作的數據匯總部分,實際上,統計工作還包括對下級數據的審核、各類數據的分析對比、數據變化背后反映出的工作成績和存在的問題,以及相關的建議和意見等。
二、統計工作與日常管理之間的關系
個人認為,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與機構編制日常審批,其實就是一種會計與出納之間的關系。我市一位市級領導在研究機構編制事項的時候曾經笑言:研究具體事項不難,問題是缺少一個打合計的人。統計工作就是打合計,但絕不僅僅是幾個簡單的數據而已,而是通過認真細致的工作,得出任何決策和管理都離不開的宏觀數據。機構編制統計,應該是機構編制日常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既是機構編制審批的前提,也是督促檢查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的重要手段,更是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成效的信息反饋。統計工作必須堅持依托機構編制管理,并服務于機構編制管理,一般說來,要從以下兩方面做好服務:
第一,為機構改革服務。隨著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鄉鎮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的全面推開,具體落實到各種改革文件的出臺,改革方案的科學制訂,都離不開對大量機構編制數據的研究論證,也離不開機構編制數據的準確統計。
第二,為機構編制科學化管理服務。機構編制是黨委、政府一種重要而又有限的執政資源,編制部門的職責,就是圍繞如何科學合理地配置好這種執政資源,當好各級黨委、政府的管家,當好機構編制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和職能配置上的會計和出納。而統計工作,正是做好這些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沒有準確的統計數據,機構編制政策的制定、機構編制的日常審批管理,都將成為一句空談,編制部門也就很難對機構編制總量、結構、職能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
三、如何充分發揮機構編制統計的效用
機構編制統計工作之所以重要,是因為通過統計工作,能全面、及時的提供準確、真實的數據,只有做到全面,才能確保決策的宏觀性;只有做到及時,才能不延誤決策時機;只有做到準確,才能保證決策不偏離方向;只有做到真實,才能使決策切合實際。筆者認為,要作好統計工作,充分發揮機構編制統計的效用,使機構編制統計工作更好地服務于機構編制管理和經濟社會建設,就必須從這八個字入手,具體來說,要做到以下六點。
1、領導要高度重視。領導重視是作好任何工作都必不可少的條件,具體就統計工作而言,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應擺正統計工作的位置,避免“重審批、輕統計”的做法;二是要在人力財力和時間上給予支持。人力上,要配備專門人員負責統計工作;財力上,要保證財政預算中機構編制統計專項經費的專項使用;時間上,主要指縣級編辦,工作頭緒多,人手少,特別是統計工作一般年底工作任務重,要留出專門的時間進行統計。三是要關注統計產生的數據,在制定政策、研究機構編制事項的過程中,要以統計數據為前提,把握大局。
2、要注重統計工作人員業務能力的培養。從事機構編制統計工作的人員,至少應具備三個方面的能力。一是業務能力。要掌握有關機構編制法律法規和文件,熟悉機構編制管理流程。二是電子政務能力。目前,手工統計已基本成為歷史,無論是中編辦軟件還是地方自行使用的機構編制管理軟件,都要求統計工作人員具備一定的數據庫知識和較強的電腦操作能力。三是綜合分析能力。要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進行數據綜合分析,使統計分析具有時效性、預見性和科學性,并能積極主動地提出體制、職能、機構、編制等方面的改革和調整建議,使統計數據更具有參考價值。
3、要完善日常管理和統計手段。要建立科學的管理平臺,結合自動化辦公系統的使用,將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融入日常管理之中,實行日清月結,及時監控機構編制數據的變化情況。要建立完善的機構編制管理臺賬,特別是電子臺賬。要建立好機構編制統計檔案,對每年年統數據、季報數據和其他重要數據要整理入檔,定期刻錄數據光盤保存數據。
4、要加強審核把關。對下級編制部門和基層單位上報的數據,要進行嚴格審核把關,除了一般數據校驗和行政政法編制總數的審核外,重點還要注意行政機構限額是否突破、機關使用事業編制是否控制使用、機構編制總量變化較大的是否能說明變化原因,各種表間邏輯關系是否正確,鄉鎮人員編制是否做到了“只減不增”,等等。
5、要對統計反映出來的問題實行跟蹤監督。通過統計,往往能發現一些問題,對這些問題的處理,不能簡單只將數據修改就了事,要將問題進行整理,并分析問題背后反映出來的管理上的癥結,進行跟蹤督察。如對上級下達行政編制的分配上落實不到位,對不同層級、不同序列的編制擅自調整,機構編制增長過快,人員超編嚴重,都應該進入監督檢查工作的范疇,從源頭上達到修正數據的目的。
6、要完善統計數據報送制度。統計數據的報送和對象主要有五個:一是上級機構編制部門,二是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三是編辦領導和業務科室,四是組織、人事、財政等其他有關職能部門,五是公眾和部分需要機構編制數據開展相應工作的單位。對于上述對象的統計數據報送,要形成固定的制度,報送的數據要明確規范,根據不同對象來提供不同口徑的準確數據,確保統計數據能真正為上級宏觀決策和社會經濟發展服好務。
要切實作好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各級機構編制部門還應解放思想,大膽創新,可以通過出臺專門的統計公報制度以確保統計工作的規范性,可以安排剛進入機構編制部門的人員先從事一段時間的統計工作,使之迅速通過統計迅速熟悉機構編制業務。此外,還應結合政務公開,將有關統計數據通過有效形式及時向社會公布,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促進機構編制更加嚴謹、有序和科學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