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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作為依法治國方略的一項基礎性工程,有利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增強領導干部依法決策能力,政府部門依法行政水平,促進各司法部門公正司法,引導全社會依法辦事,進而保證和諧社會構建,服務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其重大戰略意義和現實作用不言而喻。隨著我國四個五年普法規劃任務的完成和“五五”普法規劃的全面實施,全民普法已經歷了20多個春秋。作為一名在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了16年的普通公務員,*年4月份,根據組織安排,我有幸到局法制宣傳科工作,從事我市普法教育的日常具體工作,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和實踐,對我市20多年的普法教育工作有了一些粗淺的認識和體會,在此斗膽吐露,無論是引玉之磚也好,飯后談資也罷,但求一吐為快,并期得到大方之家的賜教:
普法教育工作的理論淺析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規范的系統性和普法教育對象的個體差異性,決定了普法教育工作的漸進性特點,對普法教育工作實效性的追求同時派生出了生動性和針對性兩項要求。
普法教育工作的系統性。除普法教育工作本身是一項系統工程之外,隨著我國依法治國進程的不斷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健全完善,其系統性日益凸顯,一個直觀的表現就是法律法規數量的大幅增加;
普法教育工作的差異性。毋庸置疑,由于我國人口眾多,普法受眾個體因為受教育程度、職責崗位、對社會事務的任知水平和方法等諸多方面的不同,對普法工作的認識和要求也是千差萬別;
普法教育工作的漸進性。普法工作本身是一次改變人的思維及辦事方式的系統性的社會工程,目的就是要沖破中國幾千年封建傳統人治社會對人的思想禁錮,向崇尚法律、依法治理的軌道上發展,以適應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構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其本質是屬于意識形態領域的一次思想變革,要實現這樣的目標不可能一蹴而就,也絕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這些都決定了我國所從事的普法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的漸進的過程。這一點從我國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實踐中的一些提法及要求中可以得到印證:如從“一五”普法提出的基本普及法律常識到后來提出的普及專業法律知識;從普法之初的單一普法到“普治并舉”;從提高法律意識到“兩個轉變兩個提高”;普法重點對象從領導干部、公務員、行政執法人員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到“五五”普法擴大到廣大農村人員等等,這些都無一不體現了普法教育工作的漸進性特點。
普法教育工作的實效性。普法教育工作的目的是通過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普法教育,提高廣大公民的法律意識和素質,使其在思想意識和能力水平上適應依法治國方略的要求,最終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然而,目前必須在普法教育工作過程中解決好化被動為主動,化不用為實用兩大根本本問題。
普法教育工作所具有的系統性、差異性、漸進性、實效性,尤其是普法受眾的差異性,要求從事普法教育工作的人員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牢牢把握針對性和生動性,進而保障普法教育工作的實效性。
把握針對性,就是要注重因材施教,切實讓普法工作與普法受眾的所思所想所需有機結合,防止學教脫節,這樣才能調動學、教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實現教有所指、學有所得、學教協調、學用結合,達到教、學、用的相輔相成、相互促進,良性循環。
把握生動性,就是要在堅持集中培訓、集中輔導、集中宣講、統一考試等傳統形式的同時,不斷創新普法工作的形式,盡可能多地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方法,以法制文藝節目、以案釋法、現身說法、法律知識競賽等形式推動普法教育工作,實現學與教的互動,讓普法受眾在不知不覺中增長知識,在潛移默化中受到教育,收到寓教于樂的效果。普法實踐中,這些形式的采用,往往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如我們在廣大中小學校中組織開展的“現身說法”活動,就有效地解決了讓廣大學校領導十分頭痛的“校園擂肥”、學生之間相互攀比、沉迷網絡等問題,一些中小學校的領導深有感觸地說:組織一些因在學校犯罪而身陷囹圄的人到學校開展“現身說法”,解決了以填鴨式為主的課堂法制教育針對性不強,加之學生逆反心理重,說教式教育無法達到目的的問題,相反,由于“現身說法”人員與學生年齡相仿、語言相近、心理相通,極易引起學生的共鳴,進而受到警醒,因此,成功地舉辦一次“現身說法”活動,能讓校園保持三個月的平穩,如果學校再根據“現身說法”活動組織幾次班會討論,那么一個學期就會平安無事。這一活動形式受到了廣大教師和學生二個方面的歡迎和認可,也正因為如此,我市在廣大中小學校中組織開展“現身說法”活動從“三五”普法首次舉辦以來,一直到現在保持了極強的生命力。又如,我市于2004年全國法制宣傳日期間,在全市組織了一臺地方特色突出的法制文藝節目,演出當日,到場觀看的人員達3000多人,整個劇場水泄不通,中央電視臺派記者進行了實地錄象采訪。事后,應廣大市民的要求,我們又在市電視臺進行了重播,全市上下反響強烈。后來,省依法治省工作領導小組還將我們的二個節目調到省里組織的法制文藝匯演中進行了演出,受到了省領導和專業演藝人員的高度評價。
普法教育工作的實踐初探
追求普法教育工作的實效性,應當把握差異性、系統性、漸進性、針對性、生動性等特點和要求,緊緊抓住青少年學法用法這個根本、不斷突破深度和廣度二個重點、牢牢把握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三個關鍵。
抓住了青少年普法工作就抓住了普法教育工作的根本。青少年是我國建設力量中最有力的后備軍,青少年是未來,是希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必須“從娃娃抓起”。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培養青少年的法律意識,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質,能夠使他們遠離違法犯罪,健康成長,關心國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設,自覺維護法律的尊嚴,敢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樹立為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貢獻力量的精神。這既是新時代青少年的鮮明特征,更是法治社會的希望所在。
--鄧小平同志關于“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講話精神為普法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普法宣傳工作作為教育的一個分支,也必須要從娃娃抓起。實際上,在這一點上,我們是做了一些工作的,只不過是我們沒有太在意罷了。如我們在幼兒教育中經常講到的“紅燈停,綠燈行”,實際上就是在普及交通法律法規知識。而且這種教育往往很生動,很符合幼兒的特點,能夠讓這些知識入腦、入心,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生命力。加之,青少年正處于人的一生中學習的黃金階段,能夠兼收并蓄,大量的儲備知識,并在這個過程中逐漸形成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我們能否抓住這個個體普法教育的機遇期,進而推動面上的普法工作,對整個普法工作具有及其重大的意義。所以,我們全社會都要一起努力,尤其是從事普法教育工作的人員和教育系統的人員要從“面向世界、面向未來、面向現代化”出發,按照鄧小平同志關于“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指示精神,把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作為我們整個普法教育工作的根本,切實抓緊抓好。
--二十多年的普法工作為青少年學法用法工作積累了大量的實踐經驗。在過去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工作中,青少年一直作為普法教育的重點對象,給予了更多的關注和重視,并采取了許多有針對性的措施,各級普法機構都出臺了關于加強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意見。各級普法教育辦事機構也相應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積累了大量的工作經驗,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在廣大中小學校中組織開展現身說法教育活動以及建立法制副校長、法律進校園、進課堂等制度,都是一些很好且行之有效的辦法、措施,需要進一步總結推廣,并繼續加大工作創新力度,不斷建立完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
--義務教育法的不斷深入和完善為青少年學法用法工作提供了平臺和保證。為從國家長遠發展計,我國制定實施了義務教育法,規定適齡青少年必須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為了確保這一規定能真正落到實處,去年,國家又決定由國家財政拿出專項經費補貼教育,免除農村孩子義務教育階段的一些費用,解決部分家庭因負擔不起而讓孩子輟學的問題。我想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國家對教育的投入將不斷加大,加之社會對教育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義務教育法的各項規定將會更加徹底地在全國范圍內得到貫徹落實,那就是所有適齡人口將無一例外地受到法律規定的義務教育。而這正好為普法教育工作搭建了一個平臺,普法教育工作只要抓住了這個平臺,并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有機地結合在學校的教材當中,真正讓普法教育進學校、進課堂,把普法教育的內容融入學校教育之中,就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如果能夠做到這些,那么,我們面向社會的普法教育工作就只需要普及那些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政策,可以有效地減少重復普法,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避免資源浪費。
抓住了深度和廣度就抓住了普法教育工作的重點。普法教育工作的廣度和深度主要是指普法教育在內容和對象上的要求。根據形勢的變化,推動普法教育工作與時俱進,最終為實現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打下堅實的基礎,是普法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追求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廣度是20多年普法工作傳承與發揚的必然要求。我國的普法教育工作從1986年開展以來,已經走過了20多年的歷程,目前正處在“五五”普法階段。從第一個五年普法到現在的第五個五年普法,我們經歷了一個從基本普及法律常識到普法與依法治理并舉、從提高法律意識到提高法律素質、從知法、守法到懂法、護法等的漸進的和不斷向縱深發展的過程。這個過程要求我們在普法內容和形式、要求和目的等方面不斷擴展和深化。
--追求普法工作的深度與廣度是青少年學法用法工作的延續與補充。普法教育作為全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要按照國家對教育的要求來推進。要適應構建全民學習型社會和終身學習型社會的形勢,重在從娃娃抓起,放眼全社會。要抓住在校學生學法這個打基礎、管長遠的工程,開展好法律進校園活動,在認真總結以往學校法制教育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全面落實法制副校長、現身說法等行之有效的在校學生普法教育的成功做法,以九年義務教育為平臺、以貫徹落實中小學生法制教育綱要為契機,全面積極推進法制進課堂、法制進書本等,讓普法教育工作真正落實在校園。抓住了普法教育與義務教育的結合,就占領了普法教育的制高點,就實現了普法教育工作的可持續性。在此基礎上再輔之以面向社會重點人群的新的和重點法律法規知識的普及教育,就會形成一套完整的普法教育體系,保證普法教育工作的實效性,進而實現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最終把我國建設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追求普法工作的深度與廣度本身是一個發展并相互轉化、相互滲透的過程。關于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普法內容和普法對象兩個方面來考量。首先,我們從普法內容上看:普法經歷了最初的普及基本法律常識到向專業法律知識普及的發展過程。而這個過程既是一個普法工作向縱深發展的要求和具體體現,同時也是一個普法內容由單一向廣泛性發展的要求和具體體現,而且,經過一段時期的工作,內容的廣泛性也就只表現為一個廣度的問題,而不再同時體現普法工作的深度問題。下面我們再從普法重點對象的變化來看:熟悉普法教育工作的同志都知道,也正如本文前面提到的,我國20多年的普法教育實踐中,其重點對象也先后發生過一些變化,這些對象的變化,也既是一個廣度的問題,同時又是一個深度的問題。也就是說,普法教育工作的廣度和深度是發展的相互轉化和相互滲透的兩個方面。
普法教育工作的體會收獲
抓住了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就抓住了普法教育工作的關鍵。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是做好普法教育工作的三個要求,且三個要求是相互關聯、互為保障的。經常化需要制度化和規范化為其提供保障,而制度化和規范化需要經常化為其提供實踐基礎。
--抓組織,促進普法工作的經常化。普法教育工作的性質、內涵、目的和意義等決定了普法教育工作必須要做到經常化。如何使普法教育工作做到經常化,我們當前的主要辦法是用活動來推動,如普法宣傳月(周、日)、法律知識考試、民主法治村(單位)創建等,這就要求我們各級普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重點抓好規劃設計、組織實施、形式創新、平臺構建、檢查督辦、考核驗收等環節的工作。這里我想重點談一談活動的組織,要在全面安排部署中長期和短期活動計劃的基礎上,還要結合實際抓好具體的組織工作,做到既有宏觀計劃,又有微觀安排。只有大局和細節同時考慮,才能確保各項活動取得預期的效果。開展活動具體要考慮哪些因素呢?我個人認為,從大的方面來看主要應考慮活動的主題、目的、對象、內容、針對性等,從細節上看主要應考慮時間、地點是否合適、人員如何組織、活動如何進行,具體進行哪些程序、緊急情況應急預案等。
--抓概括,促進普法工作的制度化。建立健全并不斷完善普法教育工作的各項制度,既是對我們普法教育實踐工作的總結概括,又是促進工作不斷深入發展的基本保證。制度離不開實踐基礎,好的制度必須與實踐相結合,符合工作實際,否則就沒有生命力。如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就必須要貫串干部的培養、提拔、使用、監督、繼續教育等全過程,離開了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的支撐,其效果可能就會大打折扣。抓制度建設就象良醫療病,“病萬變,藥亦萬變”,就是要針對組織者、普法對象等不同的群體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抓規律,促進普法工作的規范化。關于普法教育工作的規范化問題,我個人認為當前存在二個層面:一是立法層面。我們都知道,普法教育工作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基礎性工作,是為依法治國方略服務的,其自身當然也應該是依法進行的。然而遺憾的是直到現在,我們還沒有一部全國性的規范普法教育工作的法律或法規。在普法工作實踐中,由于具體承擔這項工作職責的司法行政機關在社會號召力和影響力上的疲軟,使得普法教育工作不得不依靠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說得直白一點就是不得不依靠地方主要領導來推動。對此,我們甚至可以理解為“法治工作靠人治”,這不得不讓我們具體執行機關感到尷尬。因此,普法教育工作立法問題已經是迫在眉睫。二是執行層面。不管普法教育工作是否立法,作為一項工作,我們必須對其進行規范。如何進行規范,個人認為要從領導機制、運行機制、責任機制、保障機制、內部管理機制和業務資料收集整理等方面進行規范。做好這些方面的工作既能彌補普法教育工作在當前沒有法律依據的缺陷和不足,同時也能為普法教育工作立法提供一些實踐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