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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是第一要務。區國土部門一直把依法做好建設用地供應、服務經濟建設作為首要工作來抓,通過及時調整完善農保規劃,積極向上爭取用地指標,大力開展內部挖潛和主動對外調劑用地等有效手段,不斷拓展用地空間,盡最大努力滿足了全區各類重點建設項目的急需用地。1-10月,全區共取得建設用地指標13000余畝,較好地保障了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用地。
一、建設用地供應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由于國家實行宏觀調控,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使我區的建設用地供應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一方面今年的用地指標國家實行規劃控制,下達的指標較少;另一方面蕭山經濟的發展還處于快速發展期,特別是杭州市實施的“跨江發展”戰略,經濟社會發展用地需求更加旺盛,給建設用地保障帶來了許多新困難和新問題,具體反映在:
(一)用地指標嚴重不足。
隨著我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社會各業對用地的需求一直維持在較高的水平,近幾年我區的年用地需求一直在25000畝左右。從對我區2005年用地指標需求情況分析和對2006年社會各業用地需求了解看,2006年我區用地需求仍將高達2萬畝以上。但國家對經濟實行宏觀調控后,用地指標越控越緊,省市可能下達給我區的用地指標不會太多,因此用地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
目前用地指標主要通過三大途徑取得:一是上級下達的年度控制使用額度的折抵指標;二是向省爭取重點項目的計劃指標;三是通過對宅基地等建設用地整理復耕的復耕周轉指標。而從實際情況看,可使用的用地指標與我區實際用地需求缺口仍然較大。主要原因有三點:一是年度總量控制指標“少之又少”。2005年我區向上級申請的指標額度為37500畝,杭州市政府只下達2600畝耕地使用額度。二是重點項目向上爭取“難之又難”。2005年我區共向省政府申報重點項目34個,最后列入省重點的只有8個項目,面積1535畝。三是使用建設用地復耕周轉指標時“慎之又慎”。2005年我區有15個建設用地復耕項目向省國土廳申請核撥復耕周轉指標3417畝。由于建設用地復耕難度非常大,加上周轉時間只有三年,如果現在指標用掉了,而在三年內又無法復耕的話,指標就還不了。
因此,我區用地矛盾緊張局面仍將持續相當長的時間。
(二)土地后備資源十分短缺。
根據土地管理法有關耕地“占補平衡”的規定,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必須補充相同質量和面積的耕地,因此使用計劃指標的建設項目必須補充耕地。
99年以來我區經過大規模的土地整理和造田造地,目前的可整理開發的土地后備資源已嚴重不足。2005年我區計劃造田造地2100畝,而實際可通過驗收的只有約1590畝,而從目前調查了解的情況看,2006年可造田造地的面積只有910畝左右。
假設2006年上級下達給我區的計劃指標與2005年持平,造田造地又達不到這樣的面積,就有可能出現有了用地指標但因不能補充耕地而導致建設項目無法報批的情況。明年假使能爭取到一定數量的計劃指標,但由于無法實現耕地占補平衡,可能有的項目還是不能報批。
抓好造田造地工作對確保建設用地供應至關重要。
(三)土地利用空間無法拓展。
從客觀上講,我區在編制上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對空間布局、建設用地預測不是很科學合理,規模偏小帶來的矛盾非常突出。據調查,至2004年底,雖然我區還有約13000畝的建設留用地空間,但由于布局不合理,這些土地根本無法利用。特別是我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后,以及城市功能區塊的調整,土地利用空間已嚴重不足,迫切需要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修編,以拓展用地空間,確保我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003年7月,經爭取我區被省政府列入了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試點單位后,由于國家宏觀調控等原因,國家和省政府對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如何實施一直沒有明確的定性,造成我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大綱一直無法按時報送省國土資源廳審批,制約了下一步工作的有效展開
針對這一情況,雖然通過爭取省國土廳允許我區對四個街道、江東、臨江二個工業區塊、錢江世紀城啟動區塊涉及的鄉鎮壓可以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以解決土地利用空間不足問題。由于在修改規劃時不能改變上一輪規劃的各項控制指標,因此這樣的規劃修改只能解決局部的、眼前的問題,不能解決除這幾個規劃以外的其它鄉鎮的問題,更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今后的長遠問題。
積極爭取,要求上級允許盡快開展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才能解決我區土地利用空間不足的出路問題。
(四)土地集約利用程度依然不高。
去年以來,雖然我區為了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程度,出臺了許多政策措施,但從項目用地報批情況看,粗放型用地的情況依然存在,主要表現在:一是各項控制指標執行不嚴肅,隨意性大;二是批而不用現象時有發生,爭取用地指標時說項目用地非常急,農轉用批準后又不急于供地、開工建設;三是空間組織形式依然落后,標準的多層廠房寥寥無幾,依然是“攤大餅”的方式搭建空間結構。
究其原因,主要是項目單位的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意識不強,特別是國家宏觀調控,土地資源越來越稀缺的情況下,不是通過利用存量土地,增加投資強度提高產出率,而是存在能爭取到用地指標最好,目前不用今后也好用的思想。其次是復核驗收機制不夠完善,對違反土地集約利用政策沒有制約措施,即使有也不能完全地徹底地執行。從深層次分折,在當地經濟找不到新的亮點、暫時無法轉型,但又必須要保持經濟增長的情況下,也只能仍然利用新增耕地的投入來拉當地的動經濟增長。
這種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一方面加劇了我區用地供需矛盾,另一方面也對我區的土地資源提出了十分嚴峻的考驗。
(五)征地拆遷難度加大。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需征用大量集體土地和拆遷大量的集體土地房屋,從而產生的問題和矛盾也越來越多。一方面中央的大政策環境不允許大規模征遷,特別是國務院28號文件規定征地必須要履行征地聽證程序和經被征地農戶確認,省政府又規定的征地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告知征地事項,不但程序復雜、而且時間拖長;另一方面被征遷村和村民對征地補償區片綜合價和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安置政策等不滿,相互攀比,引發了大量信訪,特別是收儲土地,更是提出各種無理要求,增加了征地拆遷難度和政府土地收儲難度。從今年建設用地項目報批情況看,征地難已影響了建設項目的正常開工建設。
做好征地拆遷工作是確保建設用地供應順利進行的重要環節。
二、對策和建議
(一)全力以赴抓好土地整理和造田造地工作。耕地占補平衡是建設占用耕地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實現本地耕地占補平衡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為此,一是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抓好土地整理和造田造地的對我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二是有關部門要根據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文件(浙政辦發〔2005〕98號),允許在城鎮規劃區范圍以外現有耕地連片面積平原地區100畝以上、山區坡度25度以下50畝以上的,均可以立項建設標準農田的規定,對全區的土地整理資源和造田造地資源作一次全面調查,進一步摸清我區耕地的后備資源。三是通過提高土地整理和造田造地資金補助和獎勵標準、提高有償使用指標費和開墾費收取標準、土地開發整理與指標使用額度相掛鉤等政策上的傾斜,調動各鎮、街道開展土地整理和造田造地的積極性。四是要用足用好上級的政策措施,積極動員和鼓勵建設單位特別列入省級以上重點項目的耕地占補平衡任務爭取由省政府解決。以確保上級下達給我區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的按時完成、籌措更多的用地指標,以及耕地的占補平衡,為我區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資源保障。
(二)持之以恒抓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我區已完成《蕭山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大綱》,并報送省國土廳審批。下一步要全面開展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方案編制工作。同時要積極做好江東、臨江工業區塊、錢江世紀城啟動區塊所涉及鄉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工作,以便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省政府暫不審批的情況下,確保上述區塊的土地利用空間。
要結合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對基本農田保護工作作一全面檢查,整改存在的問題,真正做到圖、實地的定位一致、面積一致。要認真協調農用地與非農用地的關系,減少非農建設用地選址的隨意性。
(三)積極主動爭取用地指標。用地指標緊、報批難是國土資源工作面臨的最主要困難。我區用地需求十分旺盛,用地矛盾十分突出。一是要積極動員項目單位向國家、省申報重點項目,爭取戴帽下達用地指標。二是要主動向省國土廳、市國土局匯報、溝通聯系,多爭取計劃指標和土地整理折抵指標額度。三是要加強內部挖潛,大力開展宅基地整理復耕工作,積極審報建設用地復耕周轉指標,確保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用地空間。
(四)認真負責抓好征地拆遷工作。征地拆遷工作已成為領導關注,群眾關心的焦點問題。一是要進一步落實完善征地制度改革政策。在建立征地區片綜合價和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礎上,及時完善相關政策。要完善建設項目使用國有農用地經濟補償政策。二是要積極探索拆遷制度改革。要進一步完善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政策,強化征用集體土地許可證管理和拆遷安全管理,認真執行拆遷補償政策。三是要進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程序。要認真落實征地聽證程序和征地方案必須征求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的意見,增加征地透明度,讓廣大老百姓充分享有知情權和民主權。
同時要進一步抓好農村宅基地管理。要結合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科學合理地確定村莊用地規模和空間布局。要進一步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政策,理順管理責任關系,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村各類違法占地搭建行為的發生。
(五)突出重點抓好土地利用集約化工作。一是要堅決執行省級有關部門制定的土地集約利用政策,按照“雙控”要求,嚴格把關,只要不符合“雙控”政策的,堅決不予用地預審。二是要明確用地重點保障方向,優先保障對我區經濟社會發有重大影響的項目用地,確保有限的土地用在刀刃上和產業結構的調整。三是要結合我區已擬定的集約用地規定,進一步完善土地集約利用政策,探索和研究集約用地的考核評價體系。四是要培育工業用地市場機制。同時,要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該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要堅決收回,有效制止圈占土地的不良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