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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事業站所與廣大農民群眾密切相關,科學地設置鄉鎮事業站所,充分發揮其應有的職能,對于提高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水平,發展壯大農村經濟,推動本地區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洛江區地處城郊結合部,農業人口占全區總人口的93%,擁有廣闊的農村。今年來,結合學習貫徹《福建省鄉鎮工作綱要(試行)》,我們組織有關人員到各鄉鎮就鄉鎮事業站所機構設置、職能配置、人員配備等工作進行了調查研究。
一、鄉鎮事業站所的基本情況
洛江區6個鄉鎮(街道)所屬的非衛生、教育的事業站所共74個單位,配備編制186名,實有人數197人。這些站所按工作性質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農業農村綜合服務體系的農技、農機、畜牧獸醫、林業水產、水利水電、農經站等;二是社會事業服務的文化、廣電、勞動服務、計生服務和流動人口管理等;三是經濟綜合的財政所、鄉企管理站、土地所等。九九年區委、區政府對鄉鎮事業站所做了一些精簡和調整,部分鄉鎮將涉農事業站所合并成立了農業綜合服務站,將廣電站、文化站合并為文化廣播站。改革前每個鄉鎮平均有事業站所16個,削減后平均為12個,人員編制的配備也接近以鄉鎮機關編制配備數的1:1配備,其中鄉鎮涉農事業站所占總數的35%,人員占總數的30%,鄉鎮事業站所擁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36人,初級職稱8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約占總人數11%。目前各鄉鎮事業站所的運作情況較好,但也存在著發展不平衡、服務職能發揮不到位、經費短缺緊張等問題,已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管理體制不順,難以自主開展工作。目前大多數站所以鄉鎮管理為主,但鄉鎮對站所管理過于“嚴緊”,突出表現在鄉鎮經常根據工作需要對站所人員進行調配,哪個部門工作緊張、崗位需要人,就把人員調到那個部門,鄉鎮站所人員與機關人員一塊使用,崗位概念模糊,站所人員實質上已成為鄉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另外,一些站所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除了下達指標以外,在業務方面缺乏指導,有的長時間不過問站所業務。在日常工作中,事業站所工作人員把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花在鄉鎮政府安排的具體事務上,很少從事份內的工作,在其位不謀其職,造成了“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園”的現象。
(二)事業經費嚴重不足,缺乏自我發展能力?,F行的事業站所經費僅能維持鄉鎮事業站所人員的低標準工資,有的甚至還不夠,辦公經費更是捉襟見肘,根本拿不出盈余的資金發展服務事業。大多數鄉鎮事業站所很少有經營性收入,難以形成“以經營促服務,以服務促發展”的運行機制。
(三)人員超編、混崗現象比較普遍,嚴重影響站所人員積極性。河市鎮、羅溪鎮、虹山鄉三個鄉鎮事業站所超編了21人。事業站所有較大一部分人員“不務正業”,長期混崗在黨委、政府部門中,導致了原可評聘職稱的因其不在自己的崗位而不能參評,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事業站所人員業務水平的提高,致使鄉鎮事業站所人員的切身利益直接受到損害,削弱了站所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四)技術服務能力差,沒有發揮應有作用。據調查,現有鄉鎮事業站所中有8個站所空編。有些鄉鎮事業站所業務工作已經癱瘓,喪失了基本服務能力,已多年不開展業務工作。有的農業服務站所長期不出技術成果,日常業務工作沒有深入農村,深入群眾,有的站所工作人員的技術服務水平十分有限,甚至還沒有農民熟悉內行,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二、鄉鎮事業站所存在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鄉鎮事業站所機構設置不科學。現行的鄉鎮事業站所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適應計劃經濟體制而設置的,上下對口、部門分割、自我封閉、各自為政,這些單位的性質、財務管理和內部環境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新的形勢下,已明顯不能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需要。另外,事業站所規模小、人員少、范圍小,難以形成較強的綜合服務合力,更談不上規模效益。每個鄉鎮僅農口就有農機、農技、農經、林業、水利、畜牧獸醫6個站,各個站服務職能單一,缺乏有機配合與協作,人為分割了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全過程,不能形成人才、資金、項目、設施、技術的優勢互補。
(二)“條塊”管理缺乏有機結合。鄉鎮事業站所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體制,即由主管部門和鄉鎮雙重管理,以鄉鎮為主。從表面上看似乎“條塊”權責明確,但在實際工作中,“條塊”相互脫節、相互分家,突出表現在各自從自身利益出發,對有經濟效益的爭著管,沒有效益的誰都不想管,致使有的站所不知所措、左右為難;有的站所無人理會,荒廢度日,嚴重制約自身服務功能的發揮。
(三)政事不分,職責不清。按照政事職責分開的要求,鄉鎮事業站所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應相應劃歸鄉鎮相關的行政部門,事業站所只承擔技術性、服務性工作。目前,鄉鎮絕大部分事業站所仍從事本行業的行政管理工作,而把自己的主要任務----技術服務放在了次要位置甚至放棄。長期以來,鄉鎮事業站所靠吃財政飯,靠政府“喂奶”生存,長期這樣下去,將導致國有資產和一些生產要素發揮不了效益和作用,事業站所功能不斷弱化、萎縮,最終名存實亡。
(四)人事制度改革相對滯后。近幾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迫切需要建立與之相適應的人事管理制度。但由于鄉鎮事業站所人事制度改革相對滯后,目前仍是“大鍋飯”,旱澇保收,鄉鎮黨委、政府安排什么就干什么,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站所人員缺乏憂患意識。同時,鄉鎮事業站所人員“進口”較多,而出口又不暢通,致使人員越積越多,服務能力卻不斷下降。
(五)人員素質偏低,改革創新意識差。社會進步離不開科學技術,只有不斷更新知識,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要求。目前,鄉鎮事業站所人員文化層次普遍較低,掌握新知識、新技術能力低。一是思想觀念因循守舊,瞻前顧后,擔心改革會革掉自己的飯碗,損害自身的利益。二是缺乏責任感和危機感,不思進取,滿足于現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三是由于歷史原因,人員結構不合理,人員非崗位所需,在其位不謀其職。四是專業技術人才匱乏,在為農民服務技術上沿襲“老套路”,技術成果轉化不明顯,想扭轉這種局面又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鄉鎮事業站所改革的思路
鄉鎮事業站所的改革是大勢所趨、不可阻擋,但由于事業站所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到廣大鄉鎮基層站所人員的切身利益,因此,實施鄉鎮事業站所機構改革應積極穩妥推進,要與行政機構改革和農村稅費改革相結合,進行科學布局調整。
(一)分類綜合設置機構,力求精簡。要把鄉鎮事業站所改革與黨政機構改革統籌考慮,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對機構布局進行合理調整,將設置過多過散的“站、所”歸并成綜合性的“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企業服務中心”、“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等,同時引入股份制,根據實際情況推行站所聯合,擴大服務規模和領域,以達到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最大限度地挖掘鄉鎮事業站所的服務潛能。
(二)理順管理體制,合理界定職能。一要科學合理界定鄉鎮黨委、政府的工作職限。政府不再干預事業站所日常經營活動情況,不再臨時抽調事業站所干部到其他部門使用,取而代之的只是政策引導、宏觀管理以及行業管理。要賦予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站所自主經營、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的自主權,使他們有充足的時間、精力搞好為農民群眾服務的工作。二要重新界定鄉鎮事業站所的職責任務。把行政職能移交鄉鎮機關,站所只承擔技術服務職能。對于農經站,其鄉統籌、村提留款的管理及農業承包合同的鑒證等行政職能,移交鄉鎮政府有關辦公室,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其會計培訓等技術服務職能可與其他涉農站所合并,進一步加強鄉鎮事業站所技術服務職能,使其不再參與鄉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三要對鄉鎮事業站所真正簡政放權,無論是“條條”管理,還是“塊塊”管理,主要是管好一個法人代表人,管好經營服務方向和社會經營效益。
(三)積極探索社會化運作路子,增強自我發展能力。要從政府財政入手,重點壓縮財政供養人員,逐步對事業站所人員進行“斷奶”,將事業站所從政府財政大包大攬的襁褓中剝離開來,積極倡導社會力量興辦鄉鎮科教文衛等公益事業和養老福利事業,推進事業站所社會化進程,鼓勵有條件的站所要走企業化、社會化運作的路子,以達到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最大限度地挖掘鄉鎮事業站所的服務潛能,更好地為農民群眾服務。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強競爭意識。要改革鄉鎮事業站所行政領導人員的任用方式,打破站所長傳統單一委任制,結合行業和站所實際,采取直接聘任、招標聘任、選舉聘任等多種形式。要建立符合事業站所特點的等級規范制度,取代目前套用的行政級別,積極推行全員聘任制,改目前的身份管理為職位管理。要引入競爭機制、自我約束機制、激勵機制、保障機制,全面激活鄉鎮事業站所的活力。要嚴把進人關,嚴格按照人員結構比例和崗位條件進人,寧缺勿濫。要疏通出口,結機構改革、精簡富余人員。
(五)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服務水平。要通過輪訓、函授、舉辦現場分析會、邀請專家講座等形式,加大對站所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讓事業站所人員切實掌握新科技、新知識、新技術,增強分析解實際問題的能力,勝任本職工作,更好地為農村、農業和農民提供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