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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進一步摸清轄區食品安全現狀,提升本所食品監管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上級要求,20*年4月,我所組織專人對轄區食品安全情況進行了10天的全面調查,通過實地走訪和調研,經討論總結,現將我所轄區食品安全監管情況匯報如下。
一、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分布基本情況
我所目前轄2鎮1鄉,現有食品經營主體580戶,分布情況為:*鎮425戶,*鎮102戶*鄉53戶。其中,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戶36戶,證照齊全的33戶;食品流通環節經營戶276戶,證照齊全的266戶;餐飲業經營戶268戶,證照齊全的235戶。自20*年3月份按照開展摸底調查之后,經整治,從20*年4月1日起截至20*年4月20日,食品經營主體經查處后規范辦理營業執照的有11戶,經引導開業前主動申領營業執照的有95戶。
二、我所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機制建設情況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為充分發揮工商所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中的作用,及時有效地預防和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切實保障食品消費安全,我所自20*被確定為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示范所之后,就嚴格按照示范所要求,全面推進工商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化建設,通過開展專項檢查、實施監管關口前移、建立市場準入長效監管機制等監管手段的運用,食品安全整治取得了一定的實效。
(一)領導重視,組織嚴密,層層落實責任。
一是成立由所長掛帥的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對食品安全實行“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二是由所班子制定切實可行的監管實施方案,納入年終工作考評,實行“食品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三是強化監管責任制的落實,層層分解目標責任到個人;四是狠抓食品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結合實際,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要求,制定了食品市場巡查工作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經營戶信用分類監管制度等七項制度,通過制度的建立,進一步規范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管。目前,這些制度要求已經成為我所工作人員每月工作實績考評的參照標準,起到了相互監督的作用。
(二)全面實施“2+1機制”逐步實現食品安全監管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2+1機制”是指“兩圖兩檔一書一帳監管機制”,是以所為單位將其管轄區域劃分為幾個監管責任區,落實具體的監管人員、監管任務、監管責任和監管措施,重點監管食品經營主體資格、經營行為和食品質量。“兩圖”是指工商所食品經營主體分布圖、監管責任人員分布圖;“一書”是指工商所與食品經營主體簽定的《食品安全責任書》;“兩檔”是指“食品經營主體注冊登記靜態檔案”和“巡查(回訪)監管動態檔案”;“一帳”是指工商所“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臺帳”。20*年7月底,我所已完成兩圖上墻,與轄區內證照齊全的534家食品經營戶簽定了《食品安全責任書》,完成了“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臺帳”的建立工作。去年下半年至今,我所利用“2+1機制”,根據食品經營戶的不同類別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根據守信市場主體、警示市場主體、失信市場主體、嚴重失信市場主體等不同情況,實行距離監管,大大節約了人力物力。
(三)進一步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構筑食品安全消費防火墻。
監管好食品安全流通領域是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的重要環節,我所在日常監管中盡己所能,構筑起食品安全消費防火墻。
第一,我們嚴抓節日市場檢查,適時開展元旦、春節、“五一”、國慶、中秋等節前后專項檢查,據不完全統計,20*年1月至20*年4月,我所共出動檢查人員96人次,檢查經營單位1540戶次,查處違法食品案件22起,罰沒款3.205萬元;第二,我們抓好重點食品的監管。以糧、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為重點品種,依法開展“六查六看”,突出整治兒童食品。據不完全統計,20*年1月至20*年4月,我所共開展專項整治8次,檢查整治重點食品32批次,查繳、監督銷毀未經檢驗合格生豬產品300多公斤;過期變質飲料86瓶;過期變質奶粉45包;三無食品60公斤。第三,堅持開展食品快速監測工作,逐步改變以往“等文件才行動”的情況。自20*年4月份拿到快速檢測箱起至今,我所已26次對城關貿易市場內的水發產品、干雜食品、魚類干制品、豆類制品、米粉、新上市水果及蔬菜等8類食品64個品種共128個樣品的亞硝酸鹽、甲醛、雙氧水、燒堿、吊白塊、二氧化硫、硼砂、殘留農藥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測。對檢測過程中發現的含量超標食品除公開公示外,還對經營者進行相應處理。同時,我所還及時將上級監測信息張貼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上,并食品消費預警,便于消費者查看。
三、經營者自律機制建立情況
我所自20*年開展商品質量“關口前移”工作以來,一直注重對經營者自律機制的建設指導工作。20*年,我所在之前開展關口前移試點取得成效的基礎上,將食品經營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準入工程制度”的試點在城區內有重點的鋪開。目前,我所城區內已有1個集貿市場、5個大型超市、2家飯店、2家KTV酒吧和7個中型綜合批發部共17家已經建立健全了進貨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帳、不合格食品退市等準入制度。
四、社會監督機制建立情況
20*年6月,我所利用系統在全區開展“一會兩站”建設工作的契機,在上級領導的支持下,建立起了城關消協分會,并確定由社區負責人和群眾代表共11名“12315消費者權益聯絡站”的聯絡員兼任本所的食品安全監督員。同時,在轄區內的11家大型超市、酒店和娛樂場所設立了消費者投訴站和“12315聯絡站”。近一年來,這些食品安全監督員和聯絡站人員為我所提供了不少食品案源,僅20*年第一季度,在我所查處的10件食品違法案件中就有5件是由監督員舉報的,總案值達到了1.8萬余元。
綜上所述,目前,我所在食品安全監管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1、餐飲業經營者合法經營率低,安全隱患多。從我所20*年-20*年4月辦理的18件食品違法案件來看,屬于無照從事餐飲業的就有8件,而且目前由于當地政府的規劃政策原因,我所轄區內存在一定數量的流動飲食攤點及相對穩定的沿街占道擺賣飲食攤點,其中的無證無照戶約有30戶。這些飲食攤點的經營者大多是下崗職工、退休人員或老、弱、病人員,自持家庭生活困難為由,拒不辦理任何證照,也無視我們的批評教育和處罰,采取強制措施又容易激化矛盾,取締難度大。
2、農村食品市場“三多”較為嚴重。一是“三無”食品多。在農村,商店及小賣部是農民主要生活用品的來源地,這些占據農村食品流通環節主流的小賣部雖然經營地點不同,但其所售的商品都大同小異。他們的進貨渠道基本是相同的,大都選擇一些價格便宜而且送貨上門的貨,而其中有很多食品是那些即將過期的或是“三無”食品,尤其是針對兒童消費群體的桔子水、餅干、方便面、棒冰等許多小食品隨處可見。這些食品有的加入色素、防腐劑和甜味劑等添加劑,做工簡單,衛生指標嚴重超標,極大地危害農民的身心健康。二是衛生環境不合格的食品作坊多。在農村,農民食品安全意識普遍較差,農村食品業主管理意識不強,致使居住區與消費區不分,餐飲區和灶房不分,極易使生產、經營和消費的食品產生二次污染,造成新的污染源。三是食品安全知識匱乏的農民多。在農村,由于受傳統的自給自足生產生活方式影響,除一些必須的生活用品外,農民關注食品安全的并不多,部分農民不了解食品安全知識。農村人買食品往往只看重價格,忽略質量,更很少有人考慮食品安全等因素,對買到的食品一般很少有人注意食品的商標、廠名、廠址,甚至生產日期等內容,部分農民抱有“不干不凈吃了沒病”的心理,即使吃出了問題也很少有人通過法律渠道進行維權,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假劣食品在農村的泛濫。
3、部分食品經營戶自律意識差,自律機制要全面鋪開難度大。目前,我所轄區內建立健全各種食品安全準入制度,并實際落實的也就是一次次開展試點的那些試點單位,而其他的食品超市及批發點,進銷貨臺賬雖然落實了,但是填寫不完整、不及時、不規范,基本上是輕描淡寫,象征性地做了一些應付工商部門檢查的表面文章。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一是目前食品流通速度快,經營者進銷貨交易非常頻繁,而超市和批發點的經營范圍又多而雜,填寫臺賬費時費力,增加人工等經營成本,經營主體從主觀上不愿配合;二是如實填寫臺賬,將會暴露其經營業績,經營者怕因此而會導致稅務、工商部門的稅費增長,從而不愿實事求是地填寫。對于農村及城市小型食品經營主體,進銷貨臺賬基本上是束之高閣,填得少或者根本沒填,只是停留在“關口前移”初期階段的水平。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一是這一部分經營者的素質不高,有的文化低,有的不懂經營管理,對臺賬填寫落實困難大;二是這一部分經營主體由于地點偏遠,工商部門監管指導困難大。
4、食品檢測技術含量及法律效力含量不足。近年來,雖然國家工商總局頒發了《流通領域商品檢測辦法》,但對于我們基層所來說操作起來非常困難。首先是檢測技術人員問題,看似簡單的快速檢測儀,對一些上年紀的人員和非專業人員實際操作起來仍然很困難。其次是檢驗費用問題,按照法定程序,我們檢測的基本程序一般是:確定監測對象———首先懷疑可能存在問題的食品———然后送法定鑒定部門檢驗(因為我們自己的檢測儀檢驗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問題,可以處罰,檢驗費由經營者承擔;如果沒問題,檢驗費我們工商部門要承擔。因此,檢測加大了基層的經費負擔。而且,目前工商部門缺乏過硬的檢測手段,因此我們懷疑的證據和理由不充分。事實上,這樣的檢測也無法真正發揮懲治問題食品的作用。
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任重道遠,盡管目前我們面臨的困難和矛盾較多,但是作為紅盾衛士,我們義不容辭。我所經過研究討論,提出以下意見和建議:
1、政府應當承擔起規范縣城生活風貌的責任。根據黨和國家提出的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認真規劃區域經濟建設,規劃縣城建設目標方案,多聽取群眾的意見,凈化經營區域。結合城鄉清潔工程,一方面對不符合衛生標準的無照飲食攤點堅決取締,另一方面,組織協調好相關部門利益,對相對穩定的無照飲食攤點,在不影響市容市貌的情況下,引導他們在劃定區域合法經營。
2、深入推進“一會兩站”工作。建議建點工作重點仍然放在偏僻農村及城鄉人群較為密集、交易比較集中的區域。建點的目的在于通過對聯絡站的宣傳和培訓培養一批《消法》義務宣傳員,再通過他們增強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同時使所建站點成為工商部門的耳目,延伸工商監管的觸角,拓寬消費者申訴舉報的渠道,以彌補工商執法人員人力不足的難題。
3、推行進銷貨等制度從嚴要求。在進銷貨臺賬制度推行中,通過選定一批重點食品經營戶(如100戶),扎扎實實開展好進銷貨臺賬的推行落實,落實一戶、鞏固一戶,等這100戶推廣開來,有了成熟的經驗再向其他的行業推展,以實現以點帶面的目的。而對中小型的經銷主體可考慮只要求記載進貨臺賬,因為他們主要面臨的是分散的消費者的零售,記載銷貨去向的目的不太可能實現。
4、加大食品安全的宣傳、培訓、教育力度。一是要加大對食品安全的宣傳,利用新聞媒體要對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及時報道宣傳,各執法部門也要采取多形式的宣傳方式,教育部門要把食品安全引進課堂,強化學生食品安全意識。上級部門要安排必要的經費讓基層用于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二是要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業主和從業人員的培訓,增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自律性和依法生產經營意識,強化他們的食品安全意識,提高經營者的把關意識和能力。大部分經營者主觀上也在盡力避免進問題食品砸自己的牌子造成勞而無獲。從這一點出發,我們如何提高經營者的法律知識、增長識假辨真能力,從而提高他們進貨查驗的質量是個關鍵問題,也是做好食品監管的一條捷徑。建議暢通質量通報體系,發揮行業協會的力量,提醒經營者、監督經營者主動把關,把企業的自查與工商的監督有效結合起來。
5.相關部門明確責任和分工,加強協調和配合。根據今年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工商所在日常食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的通知,工商所在日常食品監督中承擔了更加明確的責任,這也意味著食品監督管理工作將成為工商所日后工作的一大重點。抓好此項工作也是全面地樹立起工商部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良好形象的一個契機。我們應當站在為千家萬戶家庭幸福和群眾切身利益的高度,立足工商職能,胸懷大局甘當主力、勇挑重擔甘當苦力,積極會同教育、衛生、公安、城管等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形成監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