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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委直管基層黨委共有53家,其中市直黨委24家,鎮區黨委29家。近幾年來,市委組織部針對基層黨委選拔任用干部工作出臺了2個意見,一是《關于鎮區局選拔任用干部工作督查辦法》,二是《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委(黨組)選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有關規定》。為了解和掌握基層黨委選拔任用干部工作和執行2個意見情況,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對全市53家直管黨委中的39家黨委的選拔任用干部工作進行了檢查,現將分析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層黨委(黨組)選拔任用干部工作基本情況
從本次檢查情況看,多數基層黨委(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能夠認真貫徹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和市委組織部2個意見規定的原則、標準、條件和程序,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逐步趨于規范。部分基層黨委(黨組)能緊緊圍繞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這個目標,解放思想、貼近實際、采取措施、完善制度,積極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激勵競爭、擇優選賢等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步。但是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需要我們引起關注和重視,應給予及時解決的問題。
1、認真學習,進一步掌握和貫徹《條例》、2個意見精神
各基層黨委(黨組)普遍能把學習貫徹《條例》和市委組織部2個意見精神作為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推動各項工作不斷發展的大事來抓,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學習力度,努力掌握《條例》、2個意見精神。有的基層黨委(黨組)將《條例》和市委組織部2個意見列為干部培訓學習的主要內容,通過舉辦培訓班、組織專題考試等形式,提升干部和群眾對《條例》的知曉率,明確選拔任用干部的程序。有的基層黨委(黨組)除了平時認真學習外,還特別在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前再一次認真、細致學習和討論《條例》與2個意見,努力做到班子成員人人掌握、人事干部個個精通、廣大干部群眾普遍了解。通過認真學習和討論《條例》與2個意見,各基層黨委(黨組)普遍關注和重視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自覺執行《條例》與2個意見,進一步增強了規范公正地選拔任用干部的意識。
2、嚴格程序,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本次檢查的39家基層黨委(黨組)多數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能依據《條例》和2個意見規定,嚴格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黨組織討論決定等程序,在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堅持做到有民主推薦(測評)材料、考察材料、討論記錄、考察預告、任前公示。有的基層黨委(黨組)干部選拔任用會議討論記錄規范,內容全面,民主推薦、組織考察材料齊全,能認真履行中層干部任免事前、事后備案手續。
3、依靠群眾,進一步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民主程度
多數基層黨委(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能依靠群眾,相信群眾,堅持走群眾路線,問計于群眾,把群眾公認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部分基層黨委(黨組)積極探索提高群眾在選拔任用干部方面的參與程度,有的基層黨委(黨組)邀請轄區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退休老干部對擬提拔干部進行民主推薦,并把推薦結果作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有的基層黨委(黨組)在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持公開報名、公開投票、公開唱票,充分聽取群眾意見,保證干部群眾的知情權、選擇權、監督權。有的基層黨委(黨組)出臺了對中層干部的管理考核辦法,全面準確地了解中層干部的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客觀公正地選拔任用干部。
4、創新改革,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
通過檢查發現,多數基層黨委(黨組)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識不斷加強,創新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與方法,使得干部隊伍的生機和活力明顯提升。有的基層黨委(黨組)在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同時,打破干部鐵交椅,做到有上有下,把一些學習不努力、作風不扎實、進取意識不強、工作成效不明顯、得過且過的干部果斷地從重要崗位上調整下來,從領導干部崗位調整到一般人員崗位,形成了干部能上能下的競爭氛圍和用人機制。同時,加大干部交流調整的力度,對一些干部作橫向交流調整,進一步提高了干部的能力素質。有的基層黨委(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逐步建立起科學、規范的選人機制,積極推行末位待崗培訓制、雙向選擇競爭上崗制等競爭機制,營造了富有生機和活力、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環境,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伍,充分發揮干部的戰斗力與先鋒表率作用,提升干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
5、存在偏差,干擾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我市基層黨委(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絕大多數能嚴格執行《條例》和2個意見規定,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也存在著一些偏差,干擾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是需要引起我們高度重視,給予及時解決。這些偏差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個別基層黨委(黨組)尤其是鎮(區)基層黨委(黨組)受到家族勢力和幫派體系的干擾,無法完全按照文件要求的內容去執行,做到公開透明地選拔任用干部。否則,部分好的干部就難以被提拔到領導崗位,黨委(黨組)無法體現組織意圖。二是個別基層黨委(黨組)一把手在選拔任用干部過程中存在隨意性,有臨時動意,發揚民主不夠,不與班子成員通氣,完全體現個人意圖。
二、基層黨委(黨組)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本次檢查的39家基層黨委(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總體情況較好,但不平衡,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其中有些問題需要引起我們高度重視與關注。
1、執行《條例》和2個意見的意識不夠到位
極少數基層黨委(黨組)雖然學習、討論了《條例》和2個意見,明確其內容精神,但在選拔任用干部時,執行和貫徹《條例》和2個意見的意識不夠,沒有做到嚴肅認真,仍然按照老套套、老辦法去選拔任用干部。個別基層黨委(黨組)一把手民主意識不強,以個人意見代替組織意見,違反了《條例》和2個意見的規定。
2、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夠規范
個別基層黨委(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程序不夠規范,沒有嚴格按照《條例》和2個意見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程序,沒有推行考察預告、任前公示制度,用人上仍有隨意性。
3、干部選拔任用要求執行不夠到位
個別基層黨委(黨組)沒有按照《條例》和2個意見的規定要求,履行中層干部任免事前、事后備案手續和通知市委組織部列席干部任免會議。
4、干部選拔任用材料不夠完整
個別基層黨委(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雖然有形成的材料,但不夠詳細完整,討論研究干部工作的會議記錄過于簡單,有千篇一律現象。有的雖然經過了組織考察,卻未形成考察材料;有的雖有考察材料,但質量不高,過于簡單,內容空洞,不能反映考察對象的個性特點。
5、干部選拔任用管理不夠嚴格
少數基層黨委(黨組)對干部選拔任用管理不夠嚴格,存在草率從事現象。中層干部競爭激勵機制不全,輪崗交流力度不大,進出口渠道不暢,干部隊伍建設仍缺乏生機和活力。重選拔、輕管理的現象仍然存在,在干部管理上缺乏一套完整的考核、獎懲等制度,沒有充分調動起中層干部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6、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受到干擾
個別基層黨委(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受到家族勢力和幫派體系的干擾,以至執行《條例》和2個意見規定有困難,黨委(黨組)意圖無法體現,嚴重影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三、解決干部選拔任用存在問題的建議
1、加強學習,提高執行《條例》和2個意見的意識
各基層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條例》和2個意見的學習,特別是領導班子成員、組織人事干部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學習力度,熟練掌握《條例》和2個意見的精神。除了學通、掌握精神外,關鍵是要提高執行《條例》和2個意見的意識,真正從思想上認識到,要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條例》和2個意見,不折不扣地落實到具體實際工作中。
2、嚴格檢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
《條例》和市委組織部2個意見規范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是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制度保證。各基層黨委(黨組)要認真學習、領會,嚴格遵守、執行。同時,市委組織部要加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檢查與監督,要不定期組織檢查和監督,確保《條例》和市委組織部2個意見貫徹執行到位,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質量,要獲得上級領導與人民群眾的滿意。
3、嚴肅紀律,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要求
要嚴肅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各基層黨委(黨組)必須嚴格按照《條例》和2個意見的規定要求,履行中層干部任免事前、事后備案手續和通知市委組織部列席干部任免會議。
4、認真負責,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材料
各基層黨委(黨組)要認真負責,對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民主推薦材料、考察材料、會議記錄、任前公示、考察預告等要規范格式、認真整理、立卷歸檔。考察材料必須全面、準確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對工作實績、主要缺點和不足及民主測評推薦等情況要寫清楚、寫完整。
5、加強建設,提高干部隊伍素質
各基層黨委(黨組)要按照《條例》和2個意見要求,根據反饋意見,認真查找問題和不足,學習借鑒其他單位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水平,積極推行競爭上崗、崗位輪換等制度,努力改善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隊伍素質,激發干部隊伍活力。
6、排除干擾,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對獨斷獨行、民主意識、組織紀律不強的個別基層黨委(黨組)一把手,組織部門要對其嚴肅批評,加強教育,促使其嚴格執行《條例》和2個意見規定。對受家族勢力和幫派體系干擾的個別基層黨委(黨組),組織部門要根據特殊情況特殊處理的辦法,制定新的補充辦法,排除家族勢力和幫派體系的干擾,在不違反《條例》和2個意見規定的前提下,有針對性地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