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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指合同當事人為實現訂立合同的目的,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依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開展的與合同的簽訂、履行、救濟、完成等一系列民事法律行為相關的管理。為更好的進行合同全面的管理,筆者認為應注重以下合同管理關鍵環節的內部管理與控制:
1.上級機關下達的科研任務類合同。因此,對于科研類合同的評審,應有科研主管部門、財務審計部門的參與。而此類合同的條款多數比較固定少有改動,通常根據政府、上級機關、軍隊的模板簽訂,法律條款的審核工作略微簡單。
2.科研任務分包、技術外協類合同。因此,需要有科研主管部門、財務審計部門、質量管理部門的參與。該類合同還要重視合同的起草工作,注意合同條款的約定應嚴于承接的科研任務合同或橫向技術服務合同。
3.采購合同。科研事業單位采購類合同可分為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采購和原材料采購,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科研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購置需要在中央政府采購網完成,超過一定金額的,需要采取招投標方式完成,相關的采購流程完善,合同條款統一制定,對于此類合同可以相對簡化內部評審流程,并由單位資產采購部門參加評審。原材料采購類合同,因采購次數多,形式比較固定,建議制定適合本單位采購要求的合同模板,簡化評審。
4.合作協議等框架類合同。簽訂此類合同一般為進行長期戰略合作,合同權利義務條款比較寬泛概括,多數未規定金額條款。此類合同如為科研協作類,重點關注合作的總體戰略規劃,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應由科研管理部門參與評審。如為對外技術服務類,則應注意合同條款的起草,技術服務的內容、知識產權歸屬、付款方式等條款的規定。因該類合同履行時間長,項目一般較大、甚至關系單位的未來發展,建議由單位相關負責人參與評審工作。
5.其他維持單位日常運作類合同。此類合同涉及范圍廣,但對單位的總體運作經營的影響偏小,主要注意合同的起草審批工作,對于需要經常簽訂的合同可以制作合同模板,簡化審批流程。
6.重視合同授權簽字審批及用印程序。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日常工作中,經常發生由未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經辦人簽字,并加蓋無法人資格的業務部門章的現象,此類合同雖不致無效,但屬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其法人追認后方生效。
7.重視合同執行的監督管理。很多單位在簽訂完合同后便覺得萬事大吉,不再重視合同的后期履行情況。而簽訂合同的最終目的在于實現合同履行、獲得履行成果。因此,應重視合同的執行情況,定期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遇到合同履行異常,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攻關,避免風險、減小損失。
8.合同檔案管理。合同執行過程中,應及時對合同從簽訂到履行完成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資料進行備案、歸檔。以便出現糾紛時,盡快收集取證及時維護自身權利,避免、減小不必要的損失。
二、完善科研事業單位合同管理的幾點建議
筆者結合實際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以下幾點關于科研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建議,以供合同管理工作的參考。
(一)加強、完善全周期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訂立的過程涉及供應商的選擇、合同的起草、審批簽訂、履行等較多環節,風險防范工作有一定的難度,只有規范合同管理制度流程,有章可循,才能達到風險控制的目的,減少不必要糾紛或損失的發生。建立健全全周期合同管理制度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合格供應商管理制度。合同管理部門應根據本單位對外簽訂合同的性質,涉及的產品或服務的質量要求,制定相應層級的供應商管理評審程序,對有意合作的供應商的主體資格、資信財政狀況、研發生產供貨能力等進行全方位評價。并建立合格供方名錄,完善入庫評審、復審、出庫、比選等制度程序。
2.建立合同審批評審制度。合同管理部門應對本單位的合同進行分類管理,制定不同審批層級的合同評審流程,抓大放小,優化管理流程,重大合同應多部門聯合會簽或會議評審,并明確各參與評審部門的職責,只有建立層次清晰、分工具體、職責明確、程序規范的合同審批評審制度,才能使合同的簽訂、履行、監督、糾紛處理等各個環節處于有效控制的狀態。
3.合同授權簽字及用印管理制度。合同授權簽字制度意在規避越權簽署合同的情形,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分類制定合同的授權簽字程序,對于重大合同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科研合同可授權分管科研的所領導或科技管理部門負責人簽署,一般事務性合同或數額較小、數量多的技術服務合同可授權業務部門負責人簽署。合同印章管理人員應嚴格審核合同簽署人權限,禁止在空白合同上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加蓋騎縫章防止合同內容、頁碼被替換的現象發生,并妥善保管印章,做好用印登記工作。
4.建立合同履行監督、糾紛處理制度。建立合同履行臺賬,及時跟蹤合同履行的進展,監督合同的執行情況,并建立合同履行異常的報告機制,及時應變履行異常,第一時間搜集取證,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
(二)加強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建設
運用信息化系統的便捷、高效、智能的特點,可以節省紙質審批的人力物力資源,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可涵蓋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建立從供應商管理、合同臺賬管理、合同審批評審程序、合同履行監督程序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并應包含統計分析功能,便于相關部門統計數據,監督檢查。另外,還應建立預警機制,監督合同執行的進度、合同分期付款時間節點的預警。
(三)重視合同管理信息系統與其他管理系統的對接科研事業單位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統應與科研管理系統、資產采購管理系統、財務管理系統、質量管理系統等相對接,實現資源、數據共享,信息有效融合,以合同貫穿整個項目審批全過程。避免各個管理信息化系統互為孤島,造成業務流程被分割,重復審批現象的發生。
三、結語
1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縱向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上級主管部門的主觀意識嚴重。縱向合同中的部分科研合同、標準與規范編制(修改)合同、綜合試驗任務書等合同、以前許多國家級科研項目、部委的綜合試驗項目的下達均是通過項目負責人撰寫申報書、試驗大綱及經費預算書完成的,項目立項后,由上級主管部門說了算,不需要簽訂合同,致使撥款與經費使用沒有依據。近幾年國家對科研經費使用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強,經費檢查的程度日趨嚴格,審計的頻率越來越高,基本杜絕不簽合同的現象。但是,產品類標準項目的書面合同簽訂很少,是因為該類合同金額偏小,一般都由上級主管單位直接給立項單位下發一份立項通知,告知項目已立項,只寫項目的起止時間,一般不告知經費的數量,不需要簽訂合同,致使項目撥款與經費使用沒有依據。
2)不簽訂科研分合同的問題。現在的科研項目都是國家、各部委急需解決各方面實際問題而立的項,這些項目科技含量高,攻關難度大,一般一家單位完成不了,由多家單位聯合參加一起攻關。主持單位(第一承擔單位)和參加單位(不是第一承擔單位)會同時出現在主合同里,有些主持單位會覺得麻煩,不與參加單位簽訂分合同,一旦發生糾紛,主持單位很被動,甚至降低自身信譽度。例如,某科研單位聯合一生產廠家進行科研合作,主合同明確了科研單位為第一承擔單位,生產廠家為第二承擔單位;但是主合同里并沒有細劃雙方的責任與分工、未明確最終的科研成果及知識產權歸屬問題,雙方的關系比較好,沒有簽訂分合同。后來主持單位的項目負責人調離此單位,接任的項目負責人與參加單位合作不是很好,由于沒有分合同約束,主持單位要求參加單位提交相關資料時,參加單位遲遲不交,以至于該科研項目被迫中止,影響到主持單位的信譽度。
3)合同經費使用不合理的問題。項目負責人不按合同規定的經費預算科目執行或使用不合理,合同執行完成后,科研經費結余過多。這主要由于歷史原因,在計劃經濟時期,科研項目結束后,上級主管單位也不管項目結余了多少經費,國家也不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項目負責人也不對項目進行結題,使用結余經費3年、5年甚至更長。目前,科研經費結余的現象在逐漸減少,但是經費使用合理性的問題依舊存在。
1.2橫向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不重視資信調查,風險意識差。有些鐵路單位在簽訂合同前,對合同簽訂對方的企業性質、注冊資金、資產情況及信譽沒有進行詳盡調查,不索要對方當事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不看其是否參加當年的工商年檢,不調查其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資格(是否超出其經營范圍),而盲目簽訂合同。在合同審查中普遍存在違約責任條款泛泛,往往只約定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的諸如此類的不規范的法律用語,有時還簽訂了無任何法律效力的合同(無效合同),導致了法律賦予的權利喪失,為企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2)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合同法律意識差。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把關不嚴是導致重大法律糾紛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有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相關負責人,不熟悉法律的相關規定,沒有把合同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之中,或者在一些重大經營活動等方面的決策過程中法律風險意識不夠,甚至對法律人員提出的警示置若罔聞,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1.3橫向、縱向合同管理存在共性問題
1)合同文本不規范。目前,我國所有經濟合同都有標準的合同示范文本,有些文本是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一些行業管理部門,根據《合同法》聯合制定并的,有些是由各大部委根據多年工作經驗制作出來的。這些合同文本具有規范、可靠、完備、適用的特點,便于當事人簽訂合同,有利于減少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這些合同范本都是可以直接從網上下載的,既實用又方便。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鐵路單位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簽約隨意性較大,對合同審查、把關不夠,權限設置混亂。有的鐵路單位在法律事務的專門機構和人員配備方面仍很欠缺,大多數企業法律顧問專業人才相對短缺,甚至有的單位未設立法律事務機構,有的竟連1名專職的法律顧問都沒有,有的企業用行政章代替合同專用章,一些合同經辦人員認為,只要是代表單位行為,用行政章也可以簽合同,結果常常出現簽合同時用行政章,有些人利用這一點逃避合同監管部門的監管,給合同管理帶來麻煩;有的企業對合同主體缺乏必要的審核,一旦出現問題,勢必會給單位造成經濟利益的損失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危害。
3)先干后簽或干后補簽合同、只有口頭協議,不簽書面合同的現象依然存在。盡管各種法律法規、政策制度不斷強調建設程序,盡管先干后簽、干后補簽合同,口頭協議的問題已經給不少企業帶來或多或少的損失,這種現象仍時有發生,主要存在于經常合作的一些企業,長期合作產生了誠信,彼此之間沒有戒心,所以潛意識中的信用作用大于合同的作用,對于一些小型工程,往往違反建設程序,逃避招投標等程序,不簽合同直接施工,待開工或完工后再后補相關手續,包括合同。
4)合同監控管理不完善、不規范。一些鐵路單位雖建立了相應的合同管理機構或相應的法律顧問制度,但由于合同管理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協調或監控的程度不夠,不能深入了解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不能及時發現影響履行的原因,以致不能隨時向各部門反饋,排除阻礙,防止違約的發生,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結果。另外,合同履行的主要環節、內容與最終結果是合同結算,各單位合同結算的執行部門是財務部門,所以單位的合同管理部門應與財務部門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結算關,這既是對合同簽訂的審查,也是對合同履行的監督。
5)合同履行存在的缺陷。有些單位簽完合同后,履行了一段時間,卻執行不下去了,導致違約,被迫支付違約金進行賠償或對簿公堂。主要是在合同訂立時缺乏預見性,缺少對合同文本的分析,對合同條款理解得不夠透徹,存在主體不當、文字不嚴謹、雙方的責權利不夠明確,不確定因素考慮得不周全,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常因缺少某些重要的條款、缺陷和漏洞多、雙方對條款的理解有差異、合同風險預估不足等問題發生爭執,導致合同執行不下去而違約。
6)支付款額與合同額不一致。有些合同簽約人不按合同法執行或根本不懂《合同法》,簽約隨意性大,合同額與支付金額不一致,未做到一筆款項對應一份合同。
7)合同執行完畢后不能做到及時歸檔。有的項目負責人習慣于自己保管合同,合同執行完畢后仍不歸檔。
8)合同管理部門內部管理混亂。有些單位雖然設置了合同管理部門,但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是很高,專業性差,合同管理工作混亂。合同管理人員對合同不分門別類的歸檔,收存隨意,合同外借時不履行合同借閱手續,合同借出后,不及時催要,導致合同丟失。還有,合同管理新舊人員工作交接不到位,許多合同不知道存放位置。
9)簽訂虛假合同。有些合同簽約人員為了一己私利,不惜損害單位利益,與對方簽訂虛假合同,以達到從中謀取錢財為目的。這就要求合同管理部門與財務部門緊密配合,加大審核合同的力度,防止虛假合同的出現。
2對策及建議
2.1增強合同觀念和合同意識合同是企業對外進行經濟活動的橋梁和紐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鐵路企業經營活動離不開合同。與簽訂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要懂得《合同法》和各種規章制度,知道如何簽訂合同,明白履行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避免遭到合同詐騙,杜絕無效與虛假合同的簽訂,全力維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與合同有關的管理部門的人員也要學習《合同法》,樹立合同觀念和嚴格履行合同的法律意識。
2.2提高合同管理意識必須從思想上真正意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將企業的各項工作真正納入合同管理范疇,切實按合同要求辦事。
2.3建立專職的合同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專職的合同管理機構,使合同管理覆蓋到企業的每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設置專職法律顧問、合同管理人員,并具體明確合同管理人員的地位、職能,合同管理部門與其他執行部門的職責范圍,規定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制定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授權委托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會簽和審批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管理人員工作交接管理條例等規章制度,最終形成從合同談判、起草、審核、履行到監督檢查的全過程管理,保證合同有效實施。
2.4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很強的責任心,能夠熟練掌握和運用相關法律和法規;精通合同業務,勝任合同擬稿、修改、談判和解釋;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賠管理;熟悉工程造價和財務知識;為與國際接軌,還應該能夠閱讀和翻譯英文合同文本。
2.5重視合同文本分析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合法性分析,包括當事人是否具備相應資格;工程項目是否合法,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種法律的要求。二是完備性分析,包括構成合同文件的種種文件是否齊全;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對各種問題的規定有沒有遺漏;合同用詞是否準確,有無模棱兩可或含義不清楚;對工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是否有足夠的預見性。
2.6強化示范文本管理合同示范文本是有關國家行政執法機關會同相關業務部門或各大部委根據多年工作經驗,針對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中經常遇到的問題,按照法律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吸收各行各業合同文書的特點制訂而成,主要條款齊全,沒有顯失公平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條款,為合同當事人提供了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利條件。
2.7簽訂書面合同口頭協議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任何鐵路單位在進行與經濟活動相關的行為時都應該簽訂書面合同與協議。
2.8加強合同管理部門與財務部門的溝通鐵路單位的合同管理部門與財務部門在合同管理過程中應發揮重要作用。只有這兩個部門經常地溝通、聯系,工作上加強配合,才會對合同執行全過程的監控。只有合同經費使用日趨合理,合同管理工作才會步入正軌。
2.9搭建合同管理信息化平臺有些單位已將合同管理系統軟件廣泛應用于合同管理工作之中,對合同進行了詳細的分類,設置了清晰的合同審批流程,明確了合同審批過程的責任,落實了法律部門對合同的主管權限,使法律程序成為合同簽訂的必經程序和結束程序,守住了開始和結束這兩個最為重要的責任關口,杜絕了許多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另外,對歸檔的合同進行掃描,保存電子文檔。借用合同時,不用將合同原件帶走,只需將電子文件拷走,既避免了合同外借過程中的丟失與損毀,增加了紙質合同原件的保存時間,縮減了合同管理人員查找合同的時間。當項目負責人進行工程項目投標時,不用重新掃描合同,既節省投標人員的工作量,又縮短了工作時間,提高了工作效率。
科技管理的重點是科技項目管理。需要一個系統的管理制度,在每個環節需要做工作流程。讓科研工作者從一開始就明確每個環節的管理流程。
1.1科技項目立項階段管理
在科技項目立項階段,必須做好科技項目的篩選和頂層設計,堅持科技項目服從并服務于國家、單位學科發展戰略;確保科技成果的實用性。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下,發揮科研人員的作用,積極參與立項活動,并做好科技項目儲備。科技項目立項申請工作流隨著社會、市場的需求,科研院所研究的內容和類型越來越復雜。主要分為科技研究,應用研究兩個部分;側重點也有所不同,主要分為技術攻關、技術現場試驗、高技術科業化以及科技平臺建設等,有區分、有交叉。項目申請材料完成后,按照工作流程,單位組織申報材料的初審活動,技術專家必須認真、公正,確保申報材料符合本單位的研究方向和定位、符合項目上級主管部門的成果要求和科研技術的先進性。審查的重點包括:項目的目的、意義、重要性、必要性、創新性,對學科的發展、國內外技術現狀和發展趨勢的探討,研究的方向、內容、技術路線和經費預算、預期成果等。進行全面審查后并提出修改建議。科技管理人員對編寫的申請材料按照申請指南等進行形式審查。做到詳細了解項目主管單位對項目的立項政策導向及相關信息,仔細閱讀、理解申報通知,如《項目申報指南》和《項目申請書填寫說明》等技術文件,同時查閱國內外相關領域的最新動態,結合科研院所自身需求,盡量做到有的放矢,提高科技項目立項的成功率。
1.2堅持項目實施階段的質量管理
當申報的科技項目獲得批準立項后,各項目組按照任務書、設計的要求,開展項目實施活動。為確保項目研究工作的質量,實現項目的預期目標,必須實行三級質量檢查,即:自查、互查、單位組織抽查。建立項目工作進展情況的定期報告、質量檢查、年度的技術總結評估制度,年度部門成果交流、原始資料檢查制度。科技管理部位通過這些管理制度,及時協調解決項目進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矛盾,為項目正常運作創造良好環境,為按時完成項目結題起到保證作用。科技項目野外、原始資料質量抽查工作流程如圖3所示。
1.3加強科技項目結題階段的管理
根據項目進展實施時間的安排,科研項目進入結題階段。項目結題質量,能反映科研項目水平、項目管理的能力和本單位科研水平。能為以后項目的延續研究和申報奠定基礎。因此,研究管理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項目的成果審查工作。根據工作流程,科研管理部門要組織項目成果初審,邀請相關的專業技術專家對照項目任務書或設計書對項目的完成情況和原始資料進行認真檢查。包括:技術路線、任務目標、實驗數據等,并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對需要更為深層次研究的項目,提出繼續申報下次課題建議。推動科研項目的延伸和管理水平。科技項目結題工作流程如圖4所示。科研管理人員在這個過程中,了解項目基本情況和項目評審的基本過程,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評審工作。
2.其它工作管理流程
2.1科研協作合同管理流程
在科技項目整個過程中,外協是一個重要過程。外協包括:科研、實驗測試、工程、施工、購買軟件、設備加工等。必須有一個完善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合同管理流程分為合同書的簽訂和外撥經費用的過程。科技管理部門不僅要了解國家的法律法規,還要了解科技研究的工作過程,有為單位、科研人員負責的工作態度,按要求組織好合同的簽訂活動。合同管理流程如圖5所示。
2.2科技獎項申報工作流程
科技獎項的申報是科技項目成果的重要體現。一方面可以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和創新能力,推動科技項目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另一方面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整合和集成重要科技成果,擴大科技成果的應用前景。每年國家、省、部、局、院和專業協會開展各類的科技獎申報工作,科研院所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申報質量。研獎項申報的科技獎項申報工作流程如圖6所示。
2.4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審核流程
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于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修訂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已經正式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些管理制度明確了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會計科目的使用及財務報告的編制等事項,對財務工作的各個方面都作出了較為細致的規定。在此背景下,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必須適應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等改革要求,相應地加強財務管理。作為主要從事農業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工作的研究機構,農業科研院所公益性強,經費來源主要是中央財政撥款。特別是“十一五”以來,隨著“修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技專項”等項目的啟動實施,各院所建設資金和科研經費大幅度增加。進入“十二五”以后,中國農業科學院還適時啟動了“農業科技創新工程”,科研經費保障進一步提高。如何適應部門預算管理改革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新要求,是擺在每個科研院所面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各方面對此研究很多。針對農業科研院所財務規范管理的問題,有學者提出了加強制度建設、重視人才培養、真實使用經費等措施[1];針對農業科研院所課題項目經費財務管理的問題,有學者建議規范會計核算、健全課題項目評價體系、完善資產管理制度、規范課題項目驗收手續等[2]。筆者認為,做好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工作,關鍵是建立適應各項改革的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
2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制度體系的設計
近年來,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各項事業快速發展,財政經費撥款大幅增加,資產總量明顯增長;與此同時,以風險防范為核心的合同管理、預算管理、資金管理等需求日益迫切。今后一段時期,要將完善和優化財務管理制度提上重要議事日程,以新實施的財務規則、會計準則等部門規章為依據,以原有的制度為基礎,以規范財務行為、防范財務風險、符合管理部門要求為目的,不斷完善制度規范,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各項事業健康發展。為適應財政管理各項改革措施,貫徹落實各項財務管理法規,增強依法理財、科學理財的意識,提升財務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必須進一步完善和優化財務管理制度,形成體系完整、安全有效、便于操作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具體而言,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制度體系按重要程度大致可分為四級。
2.1遵循性制度
即國家有關財務和會計管理法律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規范性文件,大致包括三大類:一是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二是部門規章,如《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等;三是主管部門的規范性文件,如《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以及財政部、農業部乃至主管院部關于財務管理等相關經費管理辦法或規定。這些法律制度和規范性文件都是上級管理部門所制定,是各科研院所開展各項經濟活動、施行財務管理的基本依據,也是制定內部管理制度的依據,因而構成中央級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制度體系的第一級。
2.2統領性制度
即對財務管理活動進行總體規范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項制度:一是以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為依據修訂的本院所《財務管理制度》;二是以新修訂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為依據而修訂的本院所《會計核算制度》;三是以《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為依據而修訂的本院所《資產管理辦法》。這些制度都是必須要有而且已經建立的制度,需要根據新要求進行修訂和完善。
2.3補充性制度
即針對第二級制度而制定的專項性規定和管理辦法,大致可分為八類(項)。第一類是財務崗位責任制度,就是要明確農業科研事業單位內部財務崗位職責權限、規范業務工作程序,實現財務管理責任、權利、義務的統一[3],重點明確院領導、財務機構負責人、會計、出納等人員的職責權限和崗位責任;第二類是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票據及有關財務印章等管理制度,明確現金開支范圍、庫存現金(或備用金)限額及各項現金收入入賬時間,明確制定銀行存款開戶、使用以及銷戶、核對銀行賬務等規定,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明確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辦法,從而防范資金隨意使用、流向不明等現象的發生[4];第三類是資產管理細化制度,明確實物資產管理規定,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材料等實物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領用、盤點、保管及處置等關鍵環節進行控制,防止各種實物資產被盜、損毀和流失;第四類是往來款項管理制度,明確在職職工借支款項的審批程序及歸還時間,明確往來款項的定期清理和核對的管理規定;第五類是收入支出管理制度,明確收入范圍和入賬時間,明確各項支出的審批人員、權限、程序和要求[5],以及支出手續和開支標準,明確專項項目的完工驗收及檢查辦法等;第六類是財務會計分析制度,規定財務會計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執行、資產使用、支出情況等,明確財務分析報告的內部管理流程等;第七類是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包括各類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裝訂成冊制度,會計電算化檔案的歸檔、保管、借用、備份及共享制度,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的編制辦法、復制登記制度及銷毀管理辦法等[6];第八類是財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和權限[7]、會計信息系統使用規范、會計信息披露審批流程等。
2.4輔制度
即對第三級制度進一步細化而制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細則、標準或工作流程等,如咨詢費、差旅費、會議費、交通補助等財務支出標準,師生報賬、公務卡使用、內部審計等工作流程,辦公設備配置、合同管理、專項資金管理等規定,以及培訓要求等。
3需要重點修訂完善的制度
對照財務管理制度體系和中央級科研院所財政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根據輕重緩急,建議在近期重點加快制定或修訂以下四項制度。
3.1修訂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制度
這是最重要的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制度,對財務管理工作具有統領性作用。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已經于2012年4月1日正式實施,《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也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些制度完善了事業單位預算管理辦法,增加了決算管理的內容,規范了收支管理,要求對結轉結余資金按規定使用,完善了基金管理,強化了資產管理,調整了固定資產的范圍、標準和分類問題,嚴格了對外投資規定,強調了財務風險防控和財務監督。這些規定對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工作都有很大影響。農業科研院所要按照這些新規定,及時修訂財務管理制度。
3.2細化預算管理規定
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所有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都是由國庫統一撥付的,各單位部門的預算計劃直接決定了單位本年度可支出的基本財政資金,因此,事業單位的預算結果將直接關系國庫集中支付的落實,單位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也由過去的財政資金撥付轉變為按照預算計劃、按進度、按項目來合理支配資金的使用和支出。預算執行,要依據國家政策和項目合同對經費使用的規定,督促和監督項目承擔人按照項目預算執行,保障資金安全,降低財務風險[8]。強化單位的預算執行力,必須將財務預算做到準確、全面、客觀、及時,財務管理的工作核心由過去的資金管理轉變為全面預算管理。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必須適應這些變化,細化預算管理規定。
3.3制定資金管理制度
資金管理主要是對農業科研院所的收入、支出、結轉結余進行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收入管理制度。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理合法且及時、足額、有效地取得各項收入。其次,要注重將各項收入進行有效的分類,如財政補助收入、各項經營收入等,并嚴格查處各類“小金庫”,將所有的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從而達到保障單位權益的目標。最后,要建立完善的支出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努力將支出控制在預算范圍以內,并按照相關的審批制度對資金的劃出進行規范,避免出現一人多崗、程序簡單化等問題,有效防范風險。另一方面,要將支出進行合理劃分,特別是對各項收入性支出,要有合理的分配辦法,以達到既調動職工積極性,又維護農業科研院所正常工作秩序的目標。
3.4進一步完善會計監督制度
(一)維修工程項目缺乏規劃性。我國許多高校都是幾十年前建成的,有的時間甚至更長,許多基礎設施老化,多年未能進行大規模修繕,這一現狀已不能適應當前高校發展的要求,大量的辦公用房、實驗室、道路、綠化都等待返修改善。可是高校每年的維修資金十分有限,由于項目多,資金緊張,高校的維修項目立項時,嚴重存在著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現象,但是先修建什么,后修建什么沒有一個整體規劃,主要憑現實急需和領導意見辦事;加之高校的主要注意力都集中到以規模擴大為主的外延發展建設,維修、改造等小型的零星工程項目未能擺到重要位置,造成的結果是維修工程項目缺乏規劃性。
(二)維修工程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高校維修工程主要由學校總務處等后勤部門直接實施,由于維修工程量小,加之高校后勤維修工程項目復雜多樣,類型五花八門,存在著對建立系統維修工程管理制度有畏難情緒,對建立維修工程管理制度重視程度不夠。許多高校在維修工程管理中缺乏維修立項、項目批準程序、施工單位選擇、材料采購、現場管理、竣工資料的收集、維修后的保修和使用情況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或措施,使維修工程無章可循、無據可依,造成部分高校維修工程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維修工程造價管理不完善。我國工程造價主要依據相關定額進行預結算,由于高校維修工程類型多樣,定額不能完全包括維修工程的所有項目,使得有些維修工程無據可依,有些單個工程項目金額不大,且多為臨時或突發性的,計劃性較差;加之施工時間緊,缺乏招標環節,項目實施中常采用“口頭協議”,使得材料的認價困難,維修工程內容的變化、增加、窩工、返工以及定額的滯后和市場的變化都增加了維修工程造價管理的難度。有些施工單位預算高估冒算,利用虛報工程量,增大材料單價,重復計算工程量等手段提高工程造價,造成維修工程造價管理不完善。
(四)審計監督環節有待提高。審計部門對小型維修項目工程的審計是提高學校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一環。但一般高校的審計部門就有幾名員工,學校需要審計的項目很多,審計部門主要把精力集中在大型新建工程的過程審計和結算審計中。高校維修工程主要包括自行決定的改造、修繕、裝修、道路、上下水以及一些基建工程配套附屬工程等,且這類工程的特點是種類繁多、分布零散、施工點多、單個工程金額不大,同時,工程施工隨意性較強,通常無正規的專業設計,維修時間相對集中,常利用寒、暑假突擊施工,校方對工程監督管理比較困難,漏洞相對也較多。進而忽視了小型維修項目的審計,高校對小型維修項目工程審計監督環節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加強維修工程施工過程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規范維修工程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維修工程管理制度,可以使維修工程項目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從而達到降低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高校維修工程管理制度的制定,應結合高校教學科研的需要,以滿足教學科研需要為出發點。高校維修工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維修部門的工作職責和工作范圍;二是維修工程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及考勤、考核、獎懲制度;三是維修工程申報程序和批準手續;四是工程招標管理和合同管理制度;五是工程施工管理和工程審計制度等。
(二)提高維修項目的計劃性。高校維修部門要對學校需要維修的項目進行全面調查,了解學校所需維修項目的全部現狀,并建立相關資料的檔案。在全面了解現狀基礎上,每年年底先由各學院、系、資產等部門提出維修項目,再由后勤部門會同財務、審計、資產等部門規劃論證。對維修立項要組織專業人員現場考察、調研,與申報用戶溝通,明確項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減少維修工作中的盲目性。對已經批準的立項項目,管理部門要統籌好維修資金,根據輕重緩急的原則來安排維修項目的設計和施工順序,盡量防止超計劃施工。
(三)加強招投標和合同管理。積極推行維修工程項目招投標制度,降低建設成本和提高工程質量。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維修項目校內公開招標的起點金額。為了統籌招投標活動,可組建招標領導小組,成員由基建、紀檢、財務、審計等部門人員和建筑專家、法律專家組成。所有招投標活動必須在招標領導小組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來進行。推行招投標制度有助于建設成本的降低和工程質量的提高,優選施工單位。無論是實行招投標的維修項目,還是未實行招投標的小型維修項目都必須簽訂施工合同;訂立合同時,應明確定額套用、費用計取、材料供應、質量標準、工期進度、安全施工、結算方式、質保期限、違約責任等方面,并對承包方擅自轉包、違規操作等明確處罰措施及相應的責任追究辦法,從而為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保證。
(四)重視施工現場監督管理。維修項目的施工有別于新建工程,不可預見因素較多,因此在施工階段除了實現與項目相關的各部門之間的通力協作以外,對施工全程的監督管理就顯得至關重要了。應該指派有經驗的工程管理人員全程跟蹤監督,制約并配合施工單位,以確保工程方案落到實處,處理好突況。在施工過程中,按照招投標文件、合同條款、施工規范等,督促施工單位施工,合理安排工程進度,嚴把工程材料關,防止以次充好,保證工程質量。嚴格控制工程變更,無特殊情況堅決不作工程變更,對必須變更的項目,要先計價后,按照變更的程序和手續進行審批。維修工程完工后,要細心做好工程驗收,對于因種種原因導致工程沒有按時完成、產生質量問題、不能順利驗收等情況,需要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費用等責任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