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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概述
1、辦理單位:工商行政管理工商局
2、辦理窗口:政務服務中心工商窗口
3、窗口電話:
4、窗口接件:是
5、網上預審:否
二、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5、《企業登記程序規定》
三、申請條件
四、申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遷入(遷出)登記申請書》(企業蓋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證明》(企業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注:企業/公司由上級機關遷移至下級登記機關、因住所變更導致登記管轄變更遷移的適用。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由企業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
五、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青白江區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前置條件:無
七、辦理時限:
(一)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
(二)承諾時限:0個工作日
申請書范文(二)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企業遷入遷出登記
2、辦理窗口: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
3、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特殊情況除外)
4、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5、窗口電話:
6、咨詢電話:
7、投訴電話:
二、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5、《企業登記程序規定》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金牛區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審核人員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并開具《企業遷移登記注冊通知函》;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申請人憑《通知函》到檔案室辦理檔案移交手續。
四、申請材料
(一)企業遷入登記
1、《企業遷入登記申請書》
2、《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二)企業遷出登記
1、《企業遷出登記申請表》
2、《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遷入地登記機關同意遷入的通知函
4、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注: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由企業蓋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由企業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
五、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青白江區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前置條件:無
七、辦理時限:
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復印件。
委托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人證明》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經營者住所,以經營者身份證載明住址為準。
3.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和臺灣農民個體工商戶不填寫本申請書“經營者”一欄內容,但應當分別填寫“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港澳居民)登記表”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臺灣居民)、(臺灣農民)登記表”作為替代。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和臺灣農民個體工商戶應當注明經營場所的面積和從業人數。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和臺灣居民、臺灣農民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事項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4.經營者移動電話和固定電話,二者至少填寫其中一個。
5.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簽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
6.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范圍表述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中類、小類行業類別名稱或具體經營項目。
7.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準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
8.應當使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填寫表格或簽名,請勿使用圓珠筆。
9.在選擇的類型中打√。
受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
廣州市
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根據《關于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辦法》和《關于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現申請 登記證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事項變更登記,請予核準。同時承諾:所提交的文件、證件和有關附件真實、合法,有效,復印文本與原件一致,并對因提交虛假文件、證件所引發的一切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代表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國新藝公司廣州代表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證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外粵穗駐字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國(地區)企業有權簽字人簽字____________ 李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機構印章)
二00╳年╳ ╳ 月╳╳日
網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
茲委托機構/本機構人員_______________張三_______________()/辦理本機構變更事宜。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李四_______________
注:委托人為首席代表。
人信息
機構
證復印件粘貼處
姓 名
證號
聯系電話
本機構申報人員信息
姓 名
張三
身份證或工作證復印件粘貼處
部 門
行政部
電 話
85500000
核準變更登記審批表
常駐機構名稱
國別
或
地區
受理人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審查人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備 注
領證清單
注:領證人應為首席代表或其授權人。 注冊號
核準日期
登記證編號
繳費數額
繳費收據號
領
證
人
簽 字
日 期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發證人
簽 字
日 期
備 注
歸檔情況 送檔人
接檔人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樣本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本人申請結婚登記,謹此聲明: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國籍: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民族:______職業: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未婚/離婚/喪偶)
對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國籍: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民族:______職業: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未婚/離婚/喪偶)
本人與對方均無配偶,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了解對方的身體健康狀況。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自愿結為夫妻。
本人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虛假,愿承擔法律責任。
聲明人:____________ 監誓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紹達:這一問題關系到兩個方面。
一、關于房屋登記的申請人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和《房屋登記辦法》對申請人的規定是存在一些差異的:《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對此的規定是“房屋權屬登記由權利人(申請人)申請”(這里的權利人并不等同于申請人,因該辦法在第三條的第二和第三款分別對權利人和申請人作了界定,并在不同的登記種類中做出了不同的規定:在第十六條規定初始登記時,用的是“申請人”,在第十七條規定轉移登記時,用的是“當事人”,而在第十八條規定變更登記時,則用了“權利人”。這些規定和《房屋登記辦渤第十二條所規定的由當事人共同申請的原則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只是表述的方法不同而已。《房屋登記辦法》所規定的申請人則已經包括了房屋的轉讓方或設定房屋他項權利的當事人)。但該條第二款規定了“權利人(申請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當使用其法定名稱,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請”。如按照這一規定,則應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法定代表人不能直接申請的,應出具委托書,由其人代為提出申請??梢钥闯?,第二款的這一規定實際上和第一款并不一致:因為提出申請的法人才是房屋權利人,而法定代表人并不是權利人,既然不是權利人又為何能提出登記申請呢?因此,《房屋登記辦法》沒有規定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登記申請。
《房屋登記辦法凈第十一條只是規定了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出申請,沒有直接規定誰是申請人,但從《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可以看出,申請人就應當是“依法提交的材料記載的主體”。對法人而言,申請人就是法人而非法定代表人。因此,登記申請無須也不應當再由法定代表人提出。單位經辦人把加蓋了企業法人印章的申請書提交給登記機構,應視為單位直接提出了登記申請,其間并不存在行為,當然也就沒有必要再提供委托書。
二、關于假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