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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簡約模型;結構化模型;信用違約互換
信用違約互換指的是信貸違約掉期,也稱貸款違約保險,是一種衍生保險品,旨在轉移債權人風險,也是場外信用衍生品。在我國公司債市場債券違約事件頻發的情況下,信用違約互換為我國公司債市場的風險防范提供了一個有效的途徑。然而,要在我國公司債市場中應用信用違約互換,還需要解決一個關鍵的問題,即合約的定價問題。信用違約互換合約的定價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基于簡約模型的定價方法,一種是基于結構化模型的定價方法。由于這兩種方法的定價思路不同,其定價結果也有所相同。為研究兩種方法中哪種方法更為合理,本文以“11超日債”為樣本進行了具體研究。
一、定價方法簡介
1.基于簡約模型的定價方法
簡約模型假定一個公司的違約情況與該公司的價值之間并不存在明顯的相關性。因此,該模型不探究公司違約的根本原因,而是直接通過市場數據所反映的公司信息來對信用違約互換進行定價。在基于簡約模型對信用違約互換進行定價時,遵循以下的基本思路,即:首先,假設公司的違約現象是一個服從泊松分布的隨機過程;然后,通過泊松分布的強度函數來刻畫違約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根據違約強度的估計原理,得出違約概率;最后,應用無套利分析理論推導出信用違約互換的定價模型。
根據簡約模型的定價思路,可以對以公司債券為標的的信用違約互換進行定價,其定價公式可表示為如下形式:
式中:S表示信用違約互換的價格,該價格是信用違約互換的買方每年度支付的價格;T表示合約的期限;d表示違約發生的時間;tn表示支付日;Δ=ti+1-ti=0.25,i(i=1,...,N,)表示第i次繳納保費;δ表示違約回收率;r表示無風險利率;p(t)為違約概率密度。
2.基于結構化模型的定價方法
結構化模型認為公司違約的根本原因是公司財務結構的惡化。因此,該模型從公司內部的資本結構出發,對公司的違約行為進行研究。該模型認為公司違約與公司的價值之間具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如果在公司債券到期時,公司的價值低于公司的負債,則可判定公司違約。
基于結構化模型對以公司債券為標的的信用違約互換進行定價,關鍵是要計算出違約概率,計算出違約概率之后,就可以計算出信用違約互換的價格。違約概率的計算公式可表示為如下形式:
二、實證研究
我國公司債市場所發行的公司債券都具有AA的信用級別或AAA的信用級別。目前,主要是信用級別為AA級水平的債券出現了違約的現象。自2014年3月以來,我國公司債券的違約就不斷發生,僅在2014年至2015年間,就有17個AA級公司債券發生了違約現象。而在這些違約的公司債券中,發生違約的第一支債券是“11超日債”。因此,本文選擇“11超日債”作為樣本,針對以“11超日債”為標的的信用違約互換進行實證研究。
“11超日債”的發行時間是2012年3月7日,上市日是是2012年4月20日,其相關信息是:發行額為10億元,面額為100元,期限為5年,票面利率為8.98%。在以“11超日債”為樣本進行研究時,1標準信用違約互換合約是針對1000萬元人民幣的“11超日債” 債券,可以保護1000萬元人民幣的“11超日債”債券免于違約損失。
1.基于簡約模型對信用違約互換價格的計算
基于簡約模型對信用違約互換的價格進行計算時采用了兩組樣本數據,兩組樣本數據分別是2012年4月20日-2012年5月7日的日交易數據和2013年2月1日-2013年2月21日的日交易數據,具體數據分別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中所示的是上市后第一天到第十天的交易信息,可以看出,“11超日債”上市以后,市場行情是處于走高的趨勢,總體來看其市場價值高于債券的面值。表2中表示的是“11超日債” 是上市后的中期時間段的十個交易日的信息,可以看出,在“11超日債”上市以后的中期時間段,市場行情是處于走低的趨勢,總體來看其市場價值低于債券的面值。
根據表1中的數據和表2中的數據,利用公式(1)可計算出兩種情況下的信用違約互換合約的價格,其價格分別為每年42萬和每年89萬。由計算結果可知,當市場行情不好時,信用違約互換的價格會有所增加。假設“11超日債”的投資者在2012年5月8日購買了信用違約互換,則每年只需要交42萬就可保1000萬債券免于違約損失。而假設“11超日債”的投資者在2013年2月22日購買了信用違約互換,則每年需要交89萬才可保1000萬債券免于違約損失。
2.基于結構化模型對信用違約互換價格的計算
基于結構化模型計算信用違約互換價格時的思路與基于簡約模型的計算思路是不同的,因此,基于結構化模型計算信用違約互換價格時所采用的樣本數據與基于簡約模型計算時所采用的樣本數據也有所不同。基于結構化模型對信用違約互換價格進行計算時也采用了兩組樣本數據,兩組樣本數據分別是2012年3月31日的相關數據和2012年12月31日的相關數據,具體數據如表3所示。
表3表示的是“11超日債”發行初期和發行九個月后的公司情況,可以看出債券發行九個月后,其流動負債增加,資產總額減少,表明公司總體運行情況不是很好。根據表3所示的兩組樣本數據,由公式(2)即可計算出兩種情況下的違約概率,進而可計算出相應的信用違約互換的價格。
根據第一組數據可計算出信用違約互換的價格為917萬,這917萬是5年的價格,將此數額進行換算,可得出每年的價格為183.4萬。根據第二組數據可計算出信用違約互換的價格為909萬,這909萬是4.17年的價格,將此數額進行換算,可得出每年的價格為210萬。由計算結果可知,當公司運行情況不好時,信用違約互換的價格會有所增加。假設“11超日債”的投資者在2012年4月1日購買了信用違約互換,則每年需要交183.4萬可保1000萬債券免于違約損失。而假設“11超日債”的投資者在2013年1月1日購買了信用違約互換,則每年需要交210萬才可保1000萬債券免于違約損失。
3.結果分析
通過以上的計算可以看出,基于簡約模型和結構化模型兩種方法得到的結果還是有較大差異的。
在基于簡約模型對信用違約互換價格的計算中,采用的樣本數據是2012年4月20日-2012年5月7日的日交易數據和2013年2月1日-2013年2月21日的日交易數據,其計算出的價格分別為每年42萬和每年89萬。而根據債券的票面利率8.98%,可以計算出投資者每年獲得的利息為89.8萬。如果“11超日債”的投資者在2012年5月8日購買了信用違約互換,則根據合約價格和投資者每年獲得的利息可以計算出,投資者的平均收益率為4.78%。如果“11超日債”的投資者在2013年2月22日購買了信用違約互換,則投資者的平均收益率為0.08%。
在基于結構化模型對信用違約互換價格的計算中,采用的樣本數據是2012年3月31日的相關數據和2012年12月31日的相關數據,其計算出的價格分別為每年183.4萬和每年210萬。而投資者每年獲得的利息收入為89.8萬。如果“11超日債”的投資者在2012年4月1日購買了信用違約互換,則投資者的平均收益率為-9.36%。如果“11超日債”的投資者2013年1月1日購買了信用違約互換,則投資者的平均收益率為-12.82%。
由以上分析可知,如果“11超日債”的投資者為了確保其購買的公司債券免于違約損失而購買了信用違約互換的話,其投資收益率是要受到一定影響的。但相比較而言,若按照基于結構化模型計算的價格購買信用違約互換,則平均收益率均為負值,表明對投資收益率的影響比較大,投資者會有較大的經濟負擔;而若按照基于簡約模型計算的價格購買信用違約互換,對投資收益率的影響相對較小,投資者基本上是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說,基于結構化模型計算出的信用違約互換的價格相對較高,而基于簡約模型計算出的信用違約互換的價格相對來說較為合理。
三、結論
我國公司債市場應用信用違約互換的關鍵問題是合約的定價問題。為研究這個問題,本文以“11超日債”為研究樣本,分別基于簡約模型和結構化模型對合約的定價進行了實證研究,并對結果進行了具體分析。實證研究表明,基于簡約模型進行定價的結果較之基于結構化模型進行定價的結果更為合理。
參考文獻:
在此次金融危機中,黃金市場所蘊含的機會最為奪目。雖然此次金融危機印證了“閃光的不都是金子”這句俗語的真諦,但就安全系數而言,很少有其他大宗商品可以和黃金相提并論。面臨動蕩的股票及信貸市場,投資者若想要避險,黃金投資乃最佳選擇。
投資黃金的理由大家都不陌生。黃金本身具有價值,在衰退時期可以更好地發揮保值的作用。本次不斷深化的危機,更是彰顯了黃金作為價值儲藏手段的作用,也促使很多高端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通過結構化產品來涉足黃金市場。
黃金避險勝美國債
談到要進行避險操作,黃金是最好的投資選擇之一。石油、銅、鋼以及其他大宗商品的表現,都取決于全球經濟的表現。但是,黃金并不僅僅受到全球供需影響。黃金價格取決于人們對風險的看法。
過去,當人們談到要進行避險投資時,往往意味著轉投美國國債,因為國債被視做無風險的。而現在,隨著美國發債規模的擴大,人們也開始質疑美國國債是不是真的無風險了。正如法國興業銀行亞太區首席經濟學家馬博文所言,傳統上全球認為美國國債就是投資的避風港。但是,就像此次危機中的很多其他事物一樣,我們進入了一個未知的世界。
據馬博文估計,為了給銀行救援計劃和一攬子財政救援方案融資,美國財政部2009年將增發價值2.2萬億-2.5萬億美元的債券,至此,美國國債的發行規模接近GDP的60%,規模之大,自“二戰”以來前所未有。現在,市場將如何消化規模如此巨量的債券也尚不明朗。
目前,美元面臨著壓力,因此金價有上升的空間。過去,在進行外匯息差交易時,投資者通常會借入利率比較低的日元。現在,投資者也有可能借入美元進行此種交易,這也會給美元帶來進一步的壓力。再考慮到美國預算赤字和政府背負的高額債務,所以這些因素都有可能導致金價進一步走高。
在全球拍賣市場中,黃金通常是以美元計價的,并被認為是美元的替代資產。如果黃金以其他貨幣,比如黃金生產國澳大利亞或是南非的貨幣計價,則會發現金價確實有周期性的趨勢。而由于增發國庫券,美元又面臨著壓力。因此,從上述兩個角度而言,以美元計價的黃金價格都會上升。
顯然,相比美國國債,黃金是更加實在的投資,而且供給量有限,如果高凈值人士進行避險投資,持有黃金是更好的選擇。
黃金衍生品便利
購買金條再把它存到保險柜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現在,投資黃金有了更多便捷的途徑。例如,直接購買跟蹤黃金的交易所基金、和黃金掛鉤的結構化產品。如果合理利用結構化產品,高端個人投資者可以很好地表達他們對金價的看法。
與黃金掛鉤的結構化產品包括逆轉換票據(不保本,與金價短期掛鉤,如三個月)和較長期的保本票據(三年期到五年期,與上升的金價掛鉤)。由于現時利率水平很低,因此在境外市場上,銀行已經很難提供短期保本產品了,而投資者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許多投資者都不愿意進行長期投資,如果他們堅持要購買短期產品,可以選擇不保本的產品,比如說境外比較簡單流行的黃金逆轉換票據。此類票據期限很短(三個月),投資者于是從出售黃金的看跌期權而獲利。
與股票掛鉤的票據背后的理念也是如此。由于現階段市場極為動蕩,這一理念相當不錯,也就是通過銷售看跌期權來獲利。如果金價下跌,則此類逆轉換票據可以進行黃金的實物交割,比如說向投資者支付紙黃金。
對于中國的零售市場而言,本土銀行通過其柜臺提供的結構化儲蓄產品,或叫做“理財產品”,可以允許本地投資者便捷又可靠地投資海外市場。
在金融危機之前的牛市中,與大宗商品掛鉤的產品大家非常熟悉,也很受歡迎。
在繁榮時期,中國中等規模的銀行所發售的此類產品規模平均能超過5億元人民幣。舉例來說,一種產品期限為18個月,與金價、油價和小麥價格掛鉤,保證投資者獲得18個月內三種產品的平均最大收益,分為100%保本和95%保本兩類。由于這種鎖定機制,即使是半年后市場開始下滑,但在到期前,產品已經獲得了相當高的收益。
目前,中國市場的投資者認為大宗商品的價格很有吸引力,也在考慮重新投資此類資產。一些銀行和金融機構也開始提供短期的黃金結構化產品。
比如說,上次市場繁榮早期出現的自動可贖回票據等一些比較流行的結構化產品,開始重新出現在投資者的面前。
關鍵詞:結構化金融產品 信托產品 固定收益產品 衍生合約
結構化金融產品(structured products)作為歐美發達國家的主流金融產品,在海外市場已經具有較長時間的發展歷史,并擁有較為成熟的實踐經驗。對于當前我國以融資類產品為主的信托產品市場,產品功能單一已經成為困擾信托產品發展的一大桎梏,設計出能夠滿足投資人更多需求的產品迫在眉睫,而結構化金融產品的思路無疑會豐富信托產品服務內容、為信托產品的創新帶來新的血液,借鑒意義重大。
出于表述方便的需要,本文將結構化金融產品也稱為結構化產品,將采用結構化產品設計思路發行的信托產品稱為結構化信托產品,它與通常意義上通過收益分層形式構造的結構化信托產品有所差異。后者重在收益分配的結構化,而前者重在投資品種的結構化。
結構化金融產品的概念和作用
(一)結構化金融產品的定義
目前學界對結構化產品尚無權威定義。Das(2001)將結構化產品定義為由發行機構利用金融工程技術,針對投資人不同的風險偏好,以將產品募集所得資金按不同比例投資于固定收益產品和衍生合約的方式,設計出的兼具高收益、高風險和保本性的結構性金融產品。
(二)結構化金融產品中幾個重要概念
與結構化產品相關的最重要概念是固定收益產品、衍生合約、基礎資產(掛鉤資產)。
固定收益產品是結構化產品中風險較低、收益較為固定的資產,是結構化產品中大部分資金投向的資產,通常包括國債、信用債、銀行存單、保單、資產支持證券等。
衍生合約決定了結構化產品價值變動的機制,一般包括遠期合約、期貨合約、期權合約、互換合約等。同時在產品的設計中,可以針對投資人的不同需要,對不同的衍生合約進行組合,例如將不同的期權進行組合,可以構成牛市價差、熊市價差、蝶式價差、跨式期權等。
基礎資產(掛鉤資產)是結構化產品中衍生合約的標的資產,選擇范圍較為廣泛,包括外匯、利率、商品、股指等。基礎資產的選擇決定了衍生合約的現金流變化。
此外,結構化產品中還有幾個比較重要的概念,主要有保本率、參與率等。
保本率是指結構化產品中有保障的本息之和與本金之比。保本率越高,說明產品的安全程度越高。當保本率高于100%時,說明產品不僅能夠保障本金,同時也能保障一部分收益。
參與率是指投資人在衍生合約增值中能夠獲取的分享比例。參與率越高,當結構化產品所投資的衍生合約價值增值時,投資人獲得的收益也越高。
(三)結構化金融產品的現狀
結構化產品在海外有著較為悠久的歷史,可轉債就是傳統的結構化產品,它可以被視為一個普通企業債和標的物為該公司股價的看漲期權組合。與傳統結構化產品相對應的是現代化的結構化產品,其設計越來越復雜,一般以與指數或股權掛鉤的證券、存單、票據等形式出現,掛鉤標的可以為商品指數、利率、股指等,衍生合約的設計也愈發復雜,除了傳統意義上的期貨、期權、互換等,還加入了奇異期權(彩虹期權、路徑依賴期權等)1和其他新型產品。當前,在歐美和日本的金融市場中,結構化產品已經具備較大的規模。據不完全統計,早至2009年3月底,全球前十大私人銀行發行在外的結構性票據總額就已高達45314 億美元。
在我國,目前結構化產品主要以銀行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的形式體現,此類理財產品期限多在180天以內,預期收益率變動范圍較大,掛鉤資產范圍較為豐富,有股指、黃金、匯率等。這種結構化理財產品于2002年出現在我國,截至2013年8月,我國境內共有39家銀行發行過結構化理財產品,發行數量總計達到了7735款。外資銀行是發行結構化理財產品的主力,13家外資銀行共計發行結構化理財產品5357款。雖然目前中資銀行在結構化理財產品中占比較小,但是增長速度較快:2012年,中資銀行發行的結構化理財產品占全部結構化理財產品的比例僅為28.86%,2013年該比例已經增長至44.81%。2
(四)結構化金融產品的特點
結構化產品具有較為鮮明的特點:
1.相比單獨的衍生合約產品,結構化產品的風險更加可控
結構化產品中有相當一部分資金用于投資固定收益類產品,而固定收益類產品較單純的衍生合約風險更低,從而使得整個結構化產品的風險處于可控范圍內。
2.相比傳統的固定收益產品,結構化產品能夠享受到掛鉤資產未來價值變動的收益
結構化產品中的一部分資金用于購買掛鉤資產的衍生合約,當掛鉤資產價值發生變動時,衍生合約價值會發生較大幅度變動,因此相對于傳統固定收益產品而言,當掛鉤資產價值變動方向及幅度與預期一致時,結構化產品會帶來更多收益。
3.結構化產品種類豐富
在結構化產品中,固定收益產品可選空間較大,如證券、存單、保單等;同時,掛鉤資產種類豐富,如外匯、股指、黃金等;在此基礎上,掛鉤資產的衍生合約或者衍生合約的組合也千變萬化,如期貨、期權、遠期,以及牛市價差、熊市價差、蝶式價差等各種衍生品的結合產品。上述種種因素的存在,極大地豐富了結構化產品的種類。
4.相比傳統金融產品,結構化產品在設計上更加靈活多變
結構化產品通過調整投資固定收益產品和衍生合約的資金比例,能夠設計出不同程度的保本/非保本產品,同時衍生合約的組合變化也可以滿足不同投資人對掛鉤資產的投資需求,從而為投資人量身定做出合適的產品。
結構化信托產品的設計思路
(一)設計思路
將結構化產品的設計思路運用到信托產品的設計中,就是根據投資人的實際需要,發行信托產品,并將募集的資金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別投向固定收益產品和掛鉤某種基礎資產的衍生合約產品,從而真正實現結構化信托產品(見圖1)。
圖1 結構化信托產品的交易結構
針對目前國內的市場現狀,信托產品可以選擇的固定收益產品包括國債、信用債、銀行保本理財產品、保單、固定收益類信托產品、其他的資產管理產品等;對于衍生合約產品,信托公司需要有相應的衍生品投資資格方能進行投資,而目前大多數信托公司不具備這種資格,為了應對這種情況,信托公司可以通過期貨公司等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作為通道,認購衍生合約產品(見圖2)。
圖2 考慮期貨資產管理通道的結構化信托產品的交易結構
(二)舉例說明
假設發行一個簡單的結構化信托產品A,期限2年,產品中80%的資金用于購買一個固定收益信托計劃T,該信托計劃評級為AA+,年化收益率為9%,付息方式為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本產品中間費率總和為每年2%,將信托計劃募集的資金扣除投資固定收益產品資金和中間費用后的剩余資金,全部用于購買一個掛鉤資產為S&P500指數3、期限同樣為2年的歐式看漲期權O。
對于該產品,固定收益產品為固定收益信托計劃,基礎資產為S&P500指數,衍生合約為一個歐式看漲期權O,期限為2年,付息方式為到期一次性付息。
假設產品A所投資的信托產品T不出現信用風險。當S&P500指數高于期權O的執行價格時,期權O將獲得S&P500指數高于執行價格部分的收益,當S&P500指數低于期權執行價格時,可以選擇不執行期權,僅損失期權費,所以期權O未來的收益率下限為-100%,上不封頂。
由于產品A所投資的衍生合約產生的最大損失為-100%,故產品A的保本率為80%×1+9%×2)÷100%=94.40%,參與率為100%。
同樣對于產品A,如果其他要素不變,將投資信托計劃T的資金比例變為90%,構成一個新的結構化信托產品B,該產品的保本率就是=90%×1+9%×2)÷100%=106.20%,參與率為100%。
對產品A和產品B的預期收益率進行測算,自變量是期權O的收益率,自變量變化范圍為-100%到200%,結果如圖3所示。
圖3 結構化信托產品A與B的預期收益率測算
(編輯注:橫坐標處的“期權T收益率”改為“期權O收益率”)
從測試的結果來看,比較產品A和產品B,雖然產品A的保本率較產品B低,但是當期權O的收益率較高時,產品A的預期收益率也相應較高。根據測算,當期權O的收益率達到200%時,產品A的預期收益率達到了48%,產品B的預期收益率為30%。
信托公司發行結構化金融產品的優劣勢分析
目前市場上傳統的融資類產品已經無法滿足投資人日益多樣的投資需求,很多投資人既希望能夠分享利率、股票、外匯等市場變動帶來的收益,同時又不希望承擔太大的風險。信托公司發行結構化產品,則可以較為理想地滿足投資人的上述需求。
(一)優勢分析
第一,與傳統的銀行結構化理財產品相比,信托公司長期從事私募性質債權融資業務,相同借款主體的信托產品會比傳統的公募產品收益率更高,同時期限更短。信托公司可以用更多的資金投資于衍生合約,為投資人帶來更多的預期收益,或者用更多的資金投資于固定收益產品,給投資人帶來更大的保本率。
第二,信托產品投資范圍較為廣泛,從流動性較高的債券到收益率較高的非標產品,到基金、券商等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計劃,和信托公司自身發行的信托計劃,都可以作為信托產品投資的標的。
第三,信托產品自身的設計靈活多變,能夠根據投資人的不同需要,量身定做不同的結構化信托產品。
(二)劣勢分析
第一,受限于衍生品投資資質問題,信托公司往往需要通過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等通道投資衍生合約,會產生一定的中間費用。
第二,信托公司投資衍生品市場的經驗較少,如果需要投資衍生產品,行業內大多數信托公司還需要和期貨公司等專業機構進行合作。
第三,對于機構投資人來說,結構化產品的估值定價與風險識別都較傳統金融產品更加復雜,此類產品能否為機構投資人所接受,會成為制約其發展的一個重要瓶頸。
第四,目前我國衍生品市場發展較緩慢,可供選擇的衍生品品種比較單一,急需一些新的衍生產品來豐富和完善衍生品市場。
第五,當前我國尚無全國性的信托產品交易流通平臺,這一現實條件制約了信托產品的交易和流通,導致信托公司發行的結構化信托產品也缺乏流動性,會降低此類產品對投資人的吸引力。
第六,信托產品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剛性兌付”的行業文化,而結構化產品的保本率和收益率均具有一定不確定性。同時,如何定位和發行結構化信托產品、受托人在產品中扮演怎樣的角色、應當承擔哪些責任,均無明確規定,需要監管機構和各家信托公司作進一步討論和探索。(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所在單位無關)
注:
1.奇異期權是指比傳統歐式期權或美式期權更加復雜的一類期權。與傳統期權產品相比,奇異期權可能是多種期權的組合,最終能夠影響奇異期權價值的觸發條件更多也更加復雜,其包含的基礎工具種類也更加豐富。彩虹期權和路徑依賴期權都屬于奇異期權。彩虹期權的到期回報率取決于兩種或多種資產的最大值或最小值;路徑依賴期權的價值取決于標的資產過去的價格路徑。
2.魏可:《結構性理財產品收益優勢明顯》,載《中國信用卡》,2013(11)。
辦法指出,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將專門用于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增強業務能力,擴大中小企業擔保業務,改善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融資環境,并重點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新管理辦法重點對擔保資金的業務補助方式進行了調整,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開展的中型、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分別按照不超過年平均在保余額的1%、2%、3%給予補助。對符合條件的再擔保機構開展的中型和小型微型企業再擔保業務,分別按照不超過年平均在保余額的0.5%和1%給予補助。
同時,鼓勵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低費率擔保服務。在不提高其他費用標準的前提下,對擔保機構開展的擔保費率低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中小企業擔保業務給予補助,補助比例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與實際擔保費率之差,并重點補助小型微型企業低費率擔保業務。
標普: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將成為市場定價者
中國近期下調利率以及部分放松貸款和存款利率管制的決定可能推動金融業改革。標準普爾評級服務報告稱,長期內將由此建立更為有效配置信貸資源的系統和更為多元化的組合,這種長期好處將超過對中資銀行凈利息收入和盈利能力的短期負面影響。
標準普爾信用分析師曾怡景表示:“我們預計降息和利率市場化將導致中資銀行業的平均資產收益率在2012和2013年分別下降10個基點和20-25個基點。”
標普進一步折算,2012年銀行業收入或減少1135億元,相當于凈資產回報率下降0.8%-1%。
就此次降息,標普指出,中國央行此舉短期內對大型和小型金融機構的影響有所差異。標普預計大型銀行的利息收入短期內將因下調貸款利率下限而遭到削弱。這是因為在此類銀行貸款客戶中所占比例較高的大型國有企業擁有較強的議價實力。小型銀行在與小企業就貸款條款進行談判時擁有更強的議價實力。
標普預計隨著大型銀行擴大小企業敞口,小型銀行的業務壓力在未來兩至三年內將日益加劇,因此,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可能是這一新環境下的定價者。
私募債務今年發行超50只 虧損產品僅1只
據最新數據顯示,2011年國內發行私募債券23只,2012年以來已發行53只,出現爆發性增長。
統計亦表明,截至今年5月底,所有債券私募產品中運行滿1個月且有凈值披露的共47只,在明全部取得正收益,最高盈利12.91%。從成立以來的業績表現來看,僅1只產品虧損,98%的債券私募基金獲得正收益。
股市行情的持續震蕩低迷,使得投資者將目光轉向固定收益信托及債券類產品。有業內人士稱,目前從事債券私募的群體較為低調,看好未來債券市場爆發下的機會,尤其中小企業私募債、國債期貨的密集登場,顯示出監管層激活中國債券市場的強烈意圖。
據統計,2010年及以前,全國僅發行了15只債券私募;2011年開始興起,發行了23只;今年初市場熱情爆發,1-5月分別發行19只、7只、10只、14只、3只,總計53只。
截至2012年明30日,所有債券私募產品中運行滿1個月且有凈值披露的共47只,其中結構化29只、非結構化18只。收益率方面,明所有債券私募產品平均收益率為1.14%,其中非結構化產品平均收益率為0.87%,結構化產品平均收益率為1.3%。
證劵投資基金突破千只 未來應更重創新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隨著6月13日中郵戰略新興產業、景順長城上證180等權ETF、匯添富理財60天債券和華寶興業中證短融50指數4只基金公告成立,證券投資基金數量一舉突破1000大關,產品存量達到1002只,公募基金業正式邁入“千金”時代。
統計顯示,從1998年首批2只封閉式基金成立到2004年基金數目首次突破100只大關,用了將近6年時間,而基金數量從2011年底的900只躍升至如今的千只規模,僅僅用了6個月左右。
分析人士表示,證監會“放松管理、加強監管”的思路使得行業的市場化改革持續推進,在產品創新和發行方面基金公司的熱情“或主動、或被動”被激發,使得基金產品市場的擴容持續提速。
“如果沒有持續的投資者回報和產品服務創新的火花,單純數量上的擴容對于行業發展來說僅僅只是量變的概念。”上海某基金分析師表示,在新產品不斷推出的同時,加快對部分既有“劣質”產品的淘汰也成為提升產品整體質量的關鍵,最重要的是構建保護持有人利益的有效退出機制。
社保基金成立以來年均投資 收益8.4%戰勝通脹
據統計,自成立以來,全國社保基金累計投資收益額2845.93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8.40%,比同期的通貨膨脹率高出6個百分點。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6月15日披露的2011年年報顯示,社保基金會管理的基金資產總額達8688.20億元。其中,社保基金會直接投資資產5041.12億元,占比58.02%;委托投資資產3647.08億元,占比41.98%。
2011年,全國社保基金權益投資收益額73.37億元。其中,已實現收益額430.95億元(已實現收益率5.58%),交易類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額357.58億元。投資收益率0.84%。
年報顯示,2011年,全國社保基金收到境內轉持國有股118.58億元;自2009年6月執行《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以來,累計轉持境內國有股1036.22億元。其中,股票813.44億元,現金222.78億元。2011年,全國社保基金收到境外轉持國有股42.43億元;2005年執行境外國有股減持改轉持政策以來,累計轉持境外國有股542.79億
近半數西部申報上市企業獲VC/PE支持
為扶持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近日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優先審核西部地區企業IPO申請。據統計,截至6月7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已經披露IPO申報的686家企業中,西部企業有67家。
內容摘要: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我國基金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產品同質化問題,無法滿足投資者的需求,基金的產品創新迫在眉睫。本文探討我國創新型基金產品的構成要素與模式,闡明產品創新是我國基金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并指出結構化分級是我國基金業產品創新的主要模式。
關鍵詞:基金 產品創新 結構化分級
當前,基金已經成為我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機構投資者,對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繁榮的背后,我國基金業面臨著越來越多的挑戰: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難以滿足投資者需求;封閉式基金持續折價,且折價率持續保持在20%以上;法律制度亟待完善,基金持有人權益得不到保障。因此,我國基金業亟需產品創新,滿足投資者多方面的需求。
我國基金業產品創新的構成要素
截至2009年5月底,目前我國市場上創新型基金的產品總共有5只。其分別是2只結構化分級基金:瑞福分級和長盛同慶;2只擁有救生艇條款的創新型基金:建信優勢和大成優選;1只另類債基:富國天豐。這些基金的創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救生艇條款
救生艇條款,是為了避免傳統封閉式基金折價率過高進行的創新。我國最早引入救生艇條款的是建信優勢創新型基金。建信優勢在其基金招募說明書規定,在基金運作滿一年后,如果連續60個交易日折價率都大于15%,基金管理人將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將基金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的事項。
(二)基金管理人激勵制度
與建信優勢有所不同的是,大成優選在引入救生艇條款的同時,還進行了基金管理人激勵制度的創新,即基金管理人可比照基金凈值增長率超過可提取業績報酬收益率(至少6%)部分的10%提取業績報酬。同時,基金管理人設立專門的業績風險準備金,且每月從已提取的上一月基金管理費中計提10%,用于在基金凈值增長率低于業績比較基準增長率的5%時彌補持有人損失。
(三)交易型債基
富國天豐債基是我國首只創新型封閉式債券基金。富國天豐債基的特色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3年封閉運作。富國天豐在封閉期內投資比例可達100%,能較大比例配置于高收益率債券獲取超額收益,避免了大額申購資金、套利資金在短期內對基金收益的攤薄;交易型債基。該基金成立后不能通過銀行柜臺贖回,只能在二級市場賣出,除非該基金在成立一年后因折價率連續50個交易日超過10%而轉為LOF基金,或者該基金在成立滿三年自動轉成LOF基金后,持有人才能通過銀行柜臺贖回;定期分紅。基金合同生效滿6個月后,若富國天豐基金在每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后每10份基金份額的可分配收益高于0.05元,則須將不低于50%的可分配收益進行分配,該基金在2009年已經進行了3次收益分配。
(四)結構化分級
結構化分級基金,是指通過對基金份額進行收益風險的重構,將基金份額分成具有不同風險收益特征的基金份額等級,從而滿足投資者更為細化的偏好和需求。這一創新要素主要體現在瑞福分級和長盛同慶兩只基金上。瑞福分級創新基金首次在國內運用分級設置原理,將一只基金根據投資者風險偏好差異理論,劃分出瑞福優先和瑞福進取兩個風格迥異的級,實現不同的回報和收益。瑞福分級基金通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將基金份額分成優先級基金份額和普通級基金份額,其中,基金的收益分配優先滿足瑞福優先的基準收益,超出瑞福優先基準收益分配的剩余部分,由瑞福優先和瑞福進取按照1:9的比例共同參與分配。
基金為瑞福優先的基準收益實現及其投資本金的安全提供以下保護機制:基準收益差額累積彌補機制;強制分紅機制;有限的本金保護機制,使瑞福優先既能像股票型基金一樣投資股市、分享大牛市的收益,又能像債券型基金一樣獲取相對固定的定期回報。而瑞福進取利用杠桿投資原理,而且一旦基金整體收益超過基準收益,瑞福進取的持有人便可獲得按照9:1的比例獲取超額收益分配,從而可能消除折價甚至出現溢價,實現超額回報。
與瑞福分級基金向不同投資者募集不同風險收益特征份額的模式不同,長盛同慶基金面向所有投資者統一募集資金。在合同生效后,投資者所認購的基金初始份額,將會自動按照4:6的比例分離成預期收益與風險不同的兩個份額類別,即穩健收益類基金份額(簡稱“長盛同慶A”)和積極收益類基金份額(簡稱“長盛同慶B”)。根據基金契約,長盛同慶A和長盛同慶B的資產及收益的分配規則如下:長盛同慶A約定年收益率為5.6%,其對應收益分配金額采用單利計算;當該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超過1.6元,即基金份額總收益超過60%時,則再次將基金份額凈值超出1.6元的收益部分的10%分配予長盛同慶A份額;該基金凈資產優先分配給長盛同慶A基金份額的本金及應得收益后,則全部剩余凈資產分配給長盛同慶B;如該基金凈資產等于或低于長盛同慶A的認購本金及約定收益的總額,則該基金凈資產全部分配予長盛同慶A后,存在未彌補的長盛同慶A認購本金及約定收益總額的差額,則不再進行彌補。
我國基金業產品創新的模式
結構化分級型基金會成為我國創新型基金發展的主流模式。結構化分級型基金細化了投資者的需求,根據投資者風險偏好差異理論,將一只基金劃分為兩個風格迥異的級別――優先級基金份額和普通級基金份額,實現不同的回報和收益。其中,基金的收益分配優先滿足普通級基金份額基準收益,超出基準收益分配的剩余部分由比例共同參與分配。而優先級基金份額利用杠桿投資原理,當基金整體收益超過基準收益,優先級基金份額的持有人便可以高比例獲取超額收益分配,從而實現超額回報。結構分級基金這種風險收益相差懸殊的特性,迎合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需求,使其在產品發行時得到了火爆認購。
對照國外成熟市場模式,我國結構化分級型基金產品創新最為可行的是細化投資者需求、創新交易模式兩大方面。在細化投資者需求創新中,根據產品風險差異性,進一步細化投資者需求,充分滿足投資者風險管理需求的異質性。在交易模式創新中,兩類創新最具潛力:一類是指數化投資,即指數型和ETF基金借助指數類別及投資者大幅擴充前提下獲得數量和規模上的大發展;另一類是傳統產品運用新型投資技術改變其業務模式,如產品結構分級、量化投資、對沖技術、掛鉤商品或籃子股票等產品投資技術的引入。
結論
市場多元化發展帶來的各種創新金融工具會提高基金產品創新的廣度和深度。從廣度上來說,金融工具的豐富會拓寬基金產品的可投資范圍,對基金產品的設計思路和投資思路會產生重要影響。事實上,此前在基金公司向有關部門上報的創新方案中,不乏掛鉤股指期貨、REITS等金融工具的產品,相信隨著這些金融工具的推出,創新基金產品將更加頻繁地進入大眾視野。從深度來說,豐富的金融工具和跨市場的交易機制,會帶來更多類似ETF和長盛同慶可分離交易基金那樣利用交易機會進行套利的創新產品,這些產品的大量出現可能進一步影響機構的投資方式。毋庸置疑,基金產品的創新會成為我國基金業發展的持久動力,與國際慣例和成熟市場接軌是我國基金業發展的未來方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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