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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明標準的界定
證明標準即與當事人行使訴權相關,又與法院行使審判權相關。從當事人角度,證明標準是指“在法律爭議中提交的證據所應達到的說服程度?!雹購姆ㄔ旱慕嵌?,它是指裁判者認定事實的證據證明力所必須達到的程度。它一方面對當事人具有指引作用,有利于引導當事人理性地進行訴訟活動;另一方面它在法官認定案件事實時對法官具有約束作用,有利于法官準確把握訴訟進程,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
國外關于民事訴訟證明標準有英美法系國家的“蓋然性占優勢”和大陸法系國家的“高度蓋然性”兩大標準。我國民事訴訟證明標準經歷了從客觀真實到法律真實進而到高度蓋然性的演化。最高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73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的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于另一方提供的證據的證明力,并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予以確認。因證據的證明力無法判斷,導致爭議的事實難以認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舉證責任分配的規則作出裁判。”這是我國司法解釋首次對證明標準明確確認,由于司法解釋的特殊地位,一般認為我國確立了“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
二、現階段民間借貸案件的證明標準及虛假訴訟對其的沖擊
(一)民間借貸案件特殊性
1、案件事實真偽難辨。民間借貸案件最主要最直接的證據為借據,法院是否以此就可做出裁判值得商榷。2.審判實踐中存在調解率高的現實。按照現行考核,調解率是衡量法官辦案質量和水平的一個重要標準,但根據法律規定,調解應在查明事實基礎之上,然在司法實踐中,往往為了達到雙方的“訴訟合意”,并未嚴格審查就通過調解書形式確認了相關事實及權利義務。3.民間借貸案件除證據、收條外,留下其他客觀證據較少,對當事人的陳述、自認等證據較為重視,但同時存在虛假陳述及自認等風險。
(二)現階段民間借貸案件的證明標準
從民間借貸以上特殊性,導致這類案件事實很難查清,在現階段的司法實踐中,民間借貸案件的證明標準并未完全達到“高度蓋然性”之證明要求。
(三)虛假訴訟對傳統民間借貸案件證明標準帶來的沖擊
從出現虛假訴訟情況看,民間借貸案件是最易進行虛假訴訟操作的案件,加之在司法實踐中證明標準降低,這就導致以民間借貸為幌子進行虛假訴訟進一步增多,這與規制虛假訴訟的要求嚴重沖突。
三、困惑之出路
假借民間借貸進行虛假訴訟,致使以查明爭議事實的傳統證明標準功能發生了位移或者缺失,在虛假訴訟的背景下,更要考慮的是不特定的第三人和公眾的利益不受侵害,這造成了民事訴訟功能缺失。在這種情況下,證明標必須必須予以豐富,以達到既能查清雙方之爭議,又能維護社會之有序。
(一)界定嚴格多層次的民間借貸案件的證明標準
民間借貸案件和其他案件一樣需達到“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但民間借貸案件中,法官還需著重謹慎審查,防范虛假訴訟。
1.調解、判決均應在查清事實基礎之上。對于原告的事實、理由不合常理,證據存在偽造可能;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委托人對案件事實陳述不清;原告、被告配合默契,不存在實質性的訴辯對抗;調解協議的達成異常容易;訴訟中有其他異常表現等行為,一定要綜合全案,嚴格審查借貸產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用途、支付方式、基礎合同以及出借人和借款人的經濟狀況,盡可能的查明案件事實。
2.必要時要求當事人到庭參加訴訟。當事人委托人參加訴訟,是法律賦予的合法權益,但當事人是最了解事實情況的人,故必要時應要求當事人參加庭審,并對案件的關鍵事實或關鍵證據進行質證。這樣能夠從雙方的訴辯中呈現出更真實的案件事實,防止虛假訴訟的發生。
3.法官應依法行使職權,查明案件事實。對于有虛假訴訟可能的案件,法官可以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為由,依職權主動調查相關證據,查明相關事實,減少虛假訴訟發生的機率。
(二)完善虛假訴訟的處理機制
民間借貸實行“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但該標準并非是客觀真實,對案件事實的認定仍存在著錯誤的可能,也存在虛假訴訟發生的可能性。出現虛假訴訟情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予以糾正即可,并建立與證明標準能夠緊密銜接,相互配合的保護及處罰機制,降低虛假訴訟發生的機率及危害。
1.建立受害人權益保護機制。民訴法并未賦予案外人申請再審的權利,在民事法修訂之機,賦予案外人該權利,建立受害人權益保護機制顯得尤為必要。另外以民事實體法的形式,確立惡意訴訟侵權賠償,更能達到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之目的。②
2.加大對虛假訴訟當事人的打擊力度,根據惡意當事人具體情節,在民事、行政、刑事程序中予以嚴厲打擊。
以民間借貸案件進行的虛假訴訟危害嚴重,但治理較為困難,在社會轉型之期,在民間借貸案件虛假訴訟多發之際,通過較嚴格的“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及法官對可疑案件及特定環節進行審慎審查,即符合司法認知之規律,又能有效減少虛假訴訟案件發生的概率。綜合對虛假訴訟防范、監督機制建立,與證明標準機制相互配合,這樣方能多層次的降低虛假訴訟之危害。
注釋:
一、2020年高考報名
江蘇省2020年高考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1日至4日,報名信息確認的截止時間為11月7日。不符合2020年高考報考科類所規定的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要求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還必須參加相關必修科目測試的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具有我省戶籍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非我省戶籍的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申請在我省參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
(2)其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以申請報名。
4.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计趦鹊娜藛T;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地點
申請報考高等學校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必須遵循“高考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在同一屬地報名考試的原則”,在報名地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往屆生、社會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讀的我省戶籍考生,在其戶籍所在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考生,均須辦理借考手續,填寫《江蘇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請表》,經報名點及報名所在縣(市、區)招辦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借考考生的高考電子檔案、體檢以及志愿填報等工作一律由報名地招辦及相關部門負責。
隨遷子女考生須由考生本人向現就讀中學提交《2020年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由現就讀中學匯總后報就讀中學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和縣(市、區)招辦,經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護照和省公安廳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在我省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三)報名須準備的材料
報名時,考生須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其中往屆生還須提供畢業證等有關證件。
隨遷子女考生還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身份證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2.穩定住所證明??忌救嘶蚱浔O護人的房屋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或考生和其監護人在我省的暫住證(居住證)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監護人就業證明。監護人在我省的就業單位或所在社區(村委會)出具的就業證明原件。
二、2020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考試報名
報名參加2020年高考的考生,如需報考2020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考試,其學測報名流程和注意事項按照高考報名的有關要求執行,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1日至4日,報名信息確認的截止時間為11月7日。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以60分為合格線。未參加相關科目考試的,沒有成績。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的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
從外省轉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含會考)成績,可以按規定轉為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有我省戶籍在外省就讀的高考考生,須在2020年4月30日前出具外省省級考試部門開具的成績證明至我省教育考試院(其學業水平測試在高考中的成績要求與我省考生一致),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開具成績證明至該生所在的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待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將該生的考籍號報至省教育考試院后,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辦理考生的成績轉換工作。
省教育考試院特別提醒廣大考生:
1.考生須如實、準確、詳細填寫個人信息、報名信息、獎懲情況、戶籍信息等,其中戶籍信息必須與戶口簿一致,因填報不準確引起的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2.請未持有二代身份證的考生,在報名前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二代身份證;
3.涉及區劃調整導致戶籍發生變更的考生,須及時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相應的更改手續;
【關鍵詞】就業 就業指導 調查 對策
大學生就業問題日益突出,大學生如何就業已成為近年來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醫學學科的專業性很強,其僅限于醫院及相關醫藥產業,就業面相對狹窄,加之畢業生人數的膨脹,就業體制與就業工作未能及時適應這些矛盾,隨之而來,就業壓力逐年上升。招生――教學――就業是高等學校教育質量的三大體現,這三個環節互相影響,互相制約,共同決定了高等學校的教育質量。本文通過對海南醫學院近3年的就業狀況進行調查研究,為我校就業工作的進一步完善提供依據;為我校的招生與教學環節的進一步調整提供支撐;為學生家長報讀我校提供參考;為兄弟院校、相關用人單位了解我校提供幫助。
一、研究對象與方法
研究對象:2011-2013屆各專業畢業生。研究材料:2011-2013年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就業證明。研究內容:2011-2013屆海南醫學院畢業生就業情況及就業流向:①就業率情況;②就業去向。
二、近三年畢業生就業整體情況
(一)就業率情況分析
我校畢業生總人數、本專科就業率、男女就業率比例、就業前三名的專業、后兩名的專業;如表1、表2、表3所示。
從上表可以看出我校整體就業率比較好,保持在80%以上,高于全國平均水平(70%左右),本科生就業率高于專科生,并且就業率差距呈拉大趨勢,我校男女生就業率沒有明顯差異,說明社會對醫學生的用人要求基本無性別差異。近年來,各層次醫學畢業生由供不應求變為“研究生供不應求,本科生供求基本平衡,??粕┻^于求”的狀態。
由表2看出我校護理學本科專業的學生就業率連續3年就業率排名第一,說明護理學本科專業的近幾年社會需求量穩定。應用心理學連續2年排名倒數第一,一方面是由于此專業是我校新辦專業,另一方面說明社會對此專業的認可和需求與學校培養存在差距。
由表3可以看出,我校??茖I藥學專業近幾年就業情況較好,新增專業醫藥營銷、眼視光技術和醫學營養專業頭1年的就業情況不容樂觀。說明新開的幾個專業社會需求不高,就業比較困難。
(二)就業去向分析
以2013年為例,我校2013屆畢業生的初次就業去向狀況見表4、表5。
從表4可以看出,我校畢業生專業對口率較高,達83%,體現我校絕大多數畢業生都能學以致用。從側面反應了就業供求的大致平衡;畢業生所學專業與自身興趣基本一致;畢業生對自身職業規劃比較清晰。從表5可以看出,大多數畢業生都選擇在省市級區域就業。具體分析如下:
①醫療衛生單位,人數1022人,占畢業生就業人數比例57.38%。
從上述數據來看,到各級醫院就業為主,是畢業生就業首選方向,也一定程度反映了我校培養的畢業生受到各級醫療衛生單位的歡迎。
②科研教育單位,人數15人,占本科就業人數比例1.2%。
從就業從去向看,到科研教育單位人數比較少,反映了我校畢業生科研及教學能力的不足。
③考研升學,人數100人,占畢業生就業人數的5.61%,占本科畢業生人數的8.24%。
從數據來看,考研升學是我校本科學生就業的一個重要方式,也是培育醫學高端人才的重要方式。對學校而言,考研工作還大有可為,學校今后要著重抓好學生考研工作,著力鼓勵學生參加考研,為考研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做好考研學生幫助工作,確保有更多的學生參加考研和獲得好成績,既能解決學生出口,又能提升我院學生的能力素質,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
④基層單位,人數120人,占畢業生就業人數比例6.74%。
到基層單位就業指的是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單位和事業單位、部隊、三支一扶、中小企業、自主創業方面的就業崗位。從上述數據來看,到基層就業人數占就業人數6.74%,我校進行的就業觀念教育取得一定成效,但基層就業待遇等問題依然突出,需要對基層就業進行政策傾斜。
從學生就業去向上看,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校學生的科研能力不足及科研興趣不夠,自主創業教育未能跟上,參與支持西部開發建設等的宣傳不足,未完善為學生提供留學咨詢的服務等,造成了這幾方面的就業人數較少,需要今后給予重視和加強。
三、我校就業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我校就業工作雖然取得了不少成績,但仍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 新增部分專業畢業生就業情況仍然有待改進,需要根據就業情況對招生規模給以調整。
2. 就業觀念仍需引導。比如畢業生基層就業的熱情仍然不高,基層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比例很低;海南生源的畢業生(占畢業生52%)不愿意去外地就業。據統計,今年我校1100人在海南省內就業,占就業總人數的62%。
3. 學生科研能力及學習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蒲薪逃龁挝痪蜆I的畢業生少,考研率底,表明我校學生科研能力及學習能力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4. 就業統計工作需持續進行。目前還有部分畢業生已經落實工作,但因多種原因未能獲得其就業證明材料,就業統計工作需要加強。另外,就業統計工作仍有進一步細化的空間。
(二)建議
1. 提高就業指導與服務水平。對畢業生普遍存在的就業期望過高的觀念進行引導,提倡先就業再擇業、先生存后發展,號召畢業生到中西部、基層就業,到需要的地方就業。通過相應的職業教育提高學生求職能力,通過創業教育引導學生的創業意識和能力。另外,時刻牢記學生就業推薦,加大對外推薦力度,尤其是新增專業。詳細把握畢業生的個人信息,進行合適的單位和崗位的推薦。
2. 更好搭建就業信息平臺。建立更廣泛地就業市場網絡;實時收集、傳遞就業需求信息,積極組織專場招聘會。此外,做好跟用人單位的溝通,做好供需信息的雙向傳遞。
3. 進一步做好畢業生就業統計、跟蹤服務。將精細化理念用于就業指導與服務,更詳盡地把握畢業生的就業去向和就業質量,逐漸實現就業工作從追求數量到追求質量的轉變。比如在今后的統計中,就學生就業醫院的級別進行統計,以了解畢業生的就業質量。通過對就業狀況的細致深入統計,深入了解畢業生就業質量,為我校進一步提高就業指導及就業―培養―招生反饋鏈提供依據。
4. 加強考研保障工作,提高考研率。我校學生的考研率近五年都在10%左右,與全國很多同類醫學院校相比,相差懸殊,我校應進一步提高教學質量和水平,在教學和實習過程中,以考研為導向,有針對性的給予指導,提高我??佳新?,以考研率帶動就業率,提高我校畢業生的就業質量。
5. 進一步提高大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的教學效果,目前我校的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采用的全國通用教材,對醫學生或醫學相關專業學生的就業指導缺乏個性化與針對性,建議學校教務部與就業指導教研室共同研究采用醫學生專用的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教材,并對教學內容進行一定調整,提高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的實效性。
6. 加強就業進展動態化管理,出臺就業進展動態管理制度,加強畢業生畢業一年內的就業服務工作,真正將就業工作落到實處。
【參考文獻】
[1]賴三策.中國大學生就業難的原因及對策[J] .理論與改革,2004 (4).
育證或生育登記憑證(以下簡稱生育證)和相關手續。
醫療機構應對女職工生育、計劃生育醫療單獨管理,提供生育或計劃生育醫療服務時應執行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及收費標準目錄的有關規定。
職工生育醫療費按照規定在協議醫療機構出院即時結算,生育醫療費中應由個人負擔的,由本人現金結算,應由生育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由協議醫療機構記賬結算;符合國家生育政策但因生育證信息不匹配等原因不能即時結算的,先由本人全額現金墊付,出院后由用人單位到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
異地生育先備案再報銷
《辦法》還規定,未經批準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的生育或計劃生育醫療費,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常駐外地女職工生育及職工計劃生育手術,應到本人駐地選擇一所有產科的基本醫保協議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治療終結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醫療費申報手續。
職工配偶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應在當地鄉鎮及以上醫院就醫,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治療終結后,由職工所在單位為其辦理醫療費申報手續。
女職工因特殊原因需到非統籌區生育的,應憑生育證、夫妻雙方戶口本,于生育前通過用人單位向經辦機構填報《石家莊市市區職工生育保險異地生育備案表》,辦理備案手續;女職工因急診在非協議醫療機構生育的,可就近就醫,但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憑單位申請和相關證件向經辦機構填報《石家莊市市區職工生育保險異地生育備案表》,辦理備案手續。不辦理異地生育備案的生育醫療費,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全額墊付的每月10日前申報
《辦法》有效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職工全額墊付的生育醫療費(含計劃生育手術及并發癥醫療費)及申報生育津貼待遇,由用人單位憑診斷證明書、住院醫療費收據、出院記錄、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每月10日前向經辦機構及時申報。
男職工配偶報銷生育醫療費(含計劃生育手術及并發癥醫療費)除需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本人戶籍所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生育保障制度未覆蓋證明、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
連續繳費不滿十個月生育的,繼續繳費滿十二個月后申請津貼時還應提供勞動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工資發放憑證、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等資料,否則不予支付。
對用人單位申報的職工及職工配偶生育保險待遇,經辦機構應及時審核,將準予支付的費用撥付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支付給職工本人,不得截留和占用。靈活就業人員的生育保險待遇費用由經辦機構撥付至本人在銀行設立的醫療保險存款賬戶。(記者李春煒)
生育保險的統籌項目生育保險具體細則
(一)符合《條例》生育政策規定的生育、意外懷孕、母嬰生理原因所致的醫學需要終止妊娠手術的醫療費用;
(二)宮內節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取出)、輸精(卵)管結扎、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
(三)經縣級以上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鑒定確認的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醫療費用;
(四)用人單位按1%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女職工產假及職工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的生育津貼;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
參保人員享受的待遇
(一)生育醫療費;
(二)計劃生育手術及并發癥醫療費;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費用。
發放生育津貼的天數
(一)懷孕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15天;
(二)懷孕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42天;
(三)自然分娩的158天(分娩后新生兒死亡的98天);
(四)難產(胎頭吸引、產鉗助產、臀位助產、臀位牽引)或剖宮產的增加15天;
(五)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六)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的2天;
(七)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劑的3天;
(八)單獨施行輸精管結扎的7天;
(九)單獨施行輸卵管結扎的21天;
(十)施行終止妊娠手術同時放置宮內節育器的增加2天、施行輸卵管結扎的增加10天;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標準
(一)自然分娩2000元;
(二)難產2500元;
(三)剖宮產3500元;
(四)懷孕7個月以上終止妊娠2000元;
(五)懷孕滿4個月不滿7個月終止妊娠800元;
(六)懷孕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400元。
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
(一)每例放置(取出)宮腔內節育器術,按定點醫療機構級別確定,三級40元,二級36元,一級及以下32元;
(二)皮下埋植(取出)術,每例100元;
(三)單獨行輸精管結扎術,每例300元;
(四)單獨行輸卵管結扎術,每例2000元;
(五)輸精(卵)管復通術,每例3500元;
(六)宮腔內節育器嵌頓行宮腔鏡取出,每例3000元;
(七)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每年3000元。
生育保險制度建立前的計劃生育手術及并發癥醫療費,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費用
(一)治療不孕癥、早孕反應及保胎的;
(二)因犯罪、酗酒、自傷、他傷造成妊娠終止的;
(三)屬于新生嬰兒的;
(四)因醫療事故所致的;
(五)不符合《條例》規定的生育條件未采取長效避孕措施終止妊娠的;
(六)違反國家或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
(七)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生育和實施計劃生育的;
(八)未經批準自行恢復生育手術的;
(九)治療生育并發癥及合并癥的;
(十)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及收費標準目錄規定項目的;
(十一)其他應當由個人負擔的。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工作要求,科學構建公平、有序、群眾滿意的招生工作機制,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積極推進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制度改革,根據市教育局招生政策意見和《關于做好20*年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侖教〔20*〕1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20*年我區高中段及以下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幼兒園招生
一、招生計劃:(見附件一)
二、招生對象:年滿3周歲(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在區級及以上婦幼保健機構體檢合格的健康幼兒。
三、報名時間:20*年5月8—10日
四、報名辦法: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帶小孩到就近幼兒園或其他幼兒園報名,報名時須隨帶戶口簿、房產證、出生證、免疫接種卡等證件,流動人口子女還須帶居住證或暫住證。
五、工作要求:
1.各街道、鎮(鄉)要確保3-5周歲幼兒毛入園率達到98%(城區100%)以上,學前一年教育入學率達到100%。街道、鎮(鄉)集體幼兒園、三星級以上的民辦幼兒園以及新建幼兒園,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努力提高飽和度,讓更多的幼兒享受優質的幼兒教育。
2.公立幼兒園應優先滿足幼兒園所在地附近居住小區的兒童入園就讀。各幼兒園在優先滿足本地幼兒入園且不突破教育局核定事業額度的前提下,盡可能多地接納持有居住證或暫住證的流動人口子女入園就讀,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事業計劃必須完成。
3.各街道、鄉鎮中心幼兒園要加強對本輔導片內個體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要根據個體幼兒園的實際接納能力,適度控制招生規模,努力勸阻個別家長到無證幼兒園報名就讀。
4.各幼兒園要積極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工作,對可能發生的諸如排隊等現象要制訂必要的應對政策,并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知識性測試。
(二)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
一、小學招生
1.招生計劃:(見附件二)
2.招生對象:年滿6周歲(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過義務教育的兒童。要求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須向戶籍所在街道、鄉鎮(各街道、鄉鎮文衛辦)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報戶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務區小學備案。
3.報名時間:20*年5月8—10日。
4.報名辦法:報名時須隨帶戶口簿、房產證、學前教育登記卡、免疫接種卡等證件,到戶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務區小學報名。其中戶籍、房產證明有效期截止20*年6月30日。屬流動兒童少年的須隨帶寧波市人民政府甬政辦發〔20*〕241號文件規定的相關證明資料。
5.寧波東海實驗學校小學招生方案自行制定,報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二、初中招生
1.招生計劃:(見附件三)
2.招生對象:小學應屆畢業生(含非本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屬流動兒童少年的須隨帶寧波市人民政府甬政辦發〔20*〕241號文件規定的相關證明資料。
3.招生原則:初中招生堅持就近劃片與校校對口相結合的原則,免試入學。
4.小學畢業、初中招生交接等有關工作要求:
(1)6月20日前,各小學負責收齊本校所有畢業生的戶籍證明、房產證等材料。
(2)7月2日各小學向對口初中學校移交本校小學畢業生中地段生的《小學畢業生登記表》、《義務教育登記卡》、戶籍證明、房產證等證明材料。其中戶籍、房產證明有效期截止20*年6月30日。借讀生、擇校生的畢業信息資料在其確定初中就讀學校后由所在小學另行轉交。
(3)7月3日各小學(完小由所屬中心小學負責)帶本校小學畢業生中的地段生統一到對口初中學校集中報到。
(4)各小學畢業生中的借讀生、擇校生由學生家長自行確定初中借讀、擇校與否或回原籍地初中學校就讀,如仍需借讀、擇校的,可自行到意向的初中學校登記報名,由初中學校確認入學資格。各初中學校對已經在本區公辦小學借讀的流動人口子女學生原則上也應予以安排入學。
(5)原在區外小學借讀現要求回本區就讀初中的適齡兒童或戶籍中途變更至本區的適齡兒童(戶籍、房產證明有效期截止20*年6月30日),可在本學期結束前一星期或下學期開學前一星期到戶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務區初中學校報名。
5.辦學體制改革試點學校初中招生方案見《20*年*區辦學體制改革試點學校初中招生方案》(侖教〔20*〕101號)。
三、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工作要求
1.嚴肅執行招生計劃。各中小學必須嚴肅執行下達的招生計劃(包括已在讀年級),在優先滿足本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讀且不超過規定班額的前提下,應積極接納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少年就近入學,不得隨意設置門檻。同一年級新招收的流動兒童少年應混合編班。
2.均衡編班、規范辦學。各中小學必須認真貫徹落實新頒布的《義務教育法》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減負”意見要求,規范辦學行為,堅持均衡編班。嚴禁舉辦各種類型的快慢班、尖子班、實驗班等特殊班級。已經區教育局批準實行小班化教育實驗的9所學??衫^續實行小班化教育,其他學校均不得再開辦任何形式的小班。嚴禁各中小學在招收地段生中以分班錄取為由另行組織各種類型的測試。
3.分層有序招生。各中小學應優先滿足本校服務區內的地段生及居住在本校服務區內持有《*區居住證》(包括長期居住證和臨時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其次應在不超過規定班額的情況下盡可能多的接納戶籍不在本區的借讀生入學,尤其是外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服務區內地段生較多的學校接納借讀生的比率應至少達到空余學額的62%以上;第三是在接納的借讀生人數達到規定要求后方可招收少量擇校生。因區招商引資、大工程建設需要,部分外籍、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子女入學由區教育局統一協調安排。
4.嚴格控制招收擇校生。各中小學在確保服務區內地段生入學后,盡可能多地接納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應至少達到空余學額的62%以上,然后方可招收少量擇校生。各校招收擇校生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下旬。從20*學年起,各初中學校招收的初一年級擇校生將失去今后省級重點高中定向保送資格,初一年級擇校生名單須于20*年9月20日前報送區教育局教育業務科備案。除起始年級外,其他年級中途轉校插班原則上不再接納擇校生就讀。
5.為嚴肅各義務教育段學校的招生計劃,確保招生工作的有序開展,從20*年起,對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中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居住房產等證件的有效期作適當調整,有效期從原來的每年8月31日調整為每年的6月30日,即6月30日之后戶口遷入、購置房產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再視作當年度的地段生,均作借讀生或擇校生處理。
6.嚴格控制班額。小學和初中新生班額原則上應分別控制在40名和45名左右,最高班額不得突破45名和50名,特殊情況需突破班額的須報教育業務科審批。實行小班化教育實驗的小學和初中班額應分別控制在30~35名和35~40名之間。
7.統籌協調。各中小學應協同做好義務教育中的小學升初中交接工作。各小學畢業生除戶籍在本區的地段生根據初中學校招生地段升入相應初中學校之外,各初中學校對已經在本區公辦小學借讀的流動人口子女學生原則上也應予以安排入學。對小學畢業后未到對口初中報到的學生,各小學要協助初中及時摸清去向情況,確保小學畢業生100%升入初中。
8.重視特殊教育。各校要特別關心殘疾兒童的入學,或本地隨班就讀,或幫助他們聯系到市內外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特困家庭子女必須落實各類減免政策,保證其入學。喪失學習能力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延緩或免予入學手續。各校必須保證本服務區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100%。
四、外來工子女學校(民辦性質)招生入學
1.各外來工子女學校(民辦性質)的招生計劃(見附件四)
2.招生對象及入學資格條件: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甬政辦發〔20*〕241號)文件規定,流動兒童少年具備下列條件,可以到就近學校提出接受義務教育的就學申請:(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依法取得《暫住證》并暫住1年以上;(2)父母依法交納社會保險或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提供單位就業證明;(3)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并且持有當年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流動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有法定監護人的,應當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3.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原則上安排在20*年8月15~31日。
4.報名辦法: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時須帶戶口簿、學前教育登記卡或義務教育卡、轉學證明、免疫接種卡、計劃生育證明、暫住證、單位就業證明或勞動合同等相關有效證明到就近流動人口子女學校報名登記。如所在學校無學額,由區教育局確定學校安排入學。
5.各校的招生簡章必須于20*年7月20日前報區教育局職成教科審批。各校必須嚴格按照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劃片招生,僅限招小學生(除新碶街道東城學校外),不得超范圍、跨區域招生,不得超計劃設班,班額原則上不得超過50人,面積未達到45平方米的教室不能開班;公辦學校無法接納的流動人口初中生,小港區域原則上到江南中學承辦的楓林學校就讀,新碶、大碶區域原則上到高塘中學就讀,其他區域均到當地公辦初中就讀。
(三)高中段學校招生
一、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約1824人。共38班,48人/班,最多不超過50人/班。其中,*中學10班,柴橋中學10班,明港中學12班,泰河中學6班。
職業高中:約1550人。其中區內職高29班,約1450人;區外職高約100人。區外職高專業計劃由區教育局職成教科另行公布。
普通中專:約350人。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招生辦另行公布。
技工學校:約100人。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招生辦另行公布。
二、報名
1.報名對象:
(1)具有本區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含在外地借讀要求回本區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戶籍初中畢業生);
(2)年齡不超過18周歲(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被高中段學校錄取過的往屆初中畢(結)業生;
(3)在我區初中學校借讀的非本區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報名時間:20*年4月16~18日
3.報名地點:在本區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含要求在本市高中借讀的非*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向所在初中學校報名;往屆生向原畢業初中學校報名;在外地借讀要求回本區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戶籍初中畢業生向區教育局教育業務科報名。
4.報名辦法及有關要求:
(1)考生報名時應填寫《20*年*區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生登記表》(以下簡稱《考生登記表》),同時還須提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并按物價部門規定標準繳納考務費65元/人。在外地借讀要求回本區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戶籍初中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義務教育登記卡》、借讀學校學籍證明、體檢表(或健康卡)、體育升學考試成績單等材料。
(2)允許在本區初中學校就讀的非本區戶籍初中畢業生報考本區的各類高中段學校,此類考生須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并填寫《20*年*區高中段學校招生借讀申請表》。對涉及其他寧波大市范圍內的高中段學校招生按寧波市教育局相關招生文件執行。
(3)在外地借讀并要求回*升學的考生必須參加*區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4)考生報名序號由各初中學校負責編排。報名序號采用8位數,自左向右第一、第二位數是*區代碼17,第三、第四位數為學校代碼,第五、第六位數是班級代碼,第七、第八位數是考生順序號,按從小到大順序連續編排。報名序號編妥后,各初中學校按報名序號順序編制《20*年*區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生名冊》,于20*年4月28~30日上報區教育局中招辦。
(5)考生準考證號由區教育局中招辦負責編排。準考證號采用9位數,自左向右第一至第三位數為市、區代碼217,第四、第五位數是畢業年份*,第六至第九位數是考生順序號。
三、考試
1.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時間、形式:
20*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時間及分科考試時間安排將根據市教育局有關的招生文件另行公布。
2.考點、試場設置:
全區分4個考區,設10個考點,各考區設負責人,各考點設主考、主考務各1人。各考區、考點的負責人、主考、主考務負責做好本考區、考點的考試工作?!?0*年*區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秩序冊》由區教育局另行印制。
四、志愿填報
1.報考志愿根據招生學校類別分為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技工學校等四類。其中普通高中志愿可按招生錄取批次順序、收費標準高低(正取生與三限生收費標準不一樣,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收費不一樣)等情況填報。我區在普通高中錄取中,對同一批次的普通高中志愿填報不實行限報政策。
2.考生填報高中學校報考志愿時,區內職高、區外職高志愿之間不得兼報;普通中專、技校志愿之間不得兼報;其它志愿之間均可兼報或單報。
3.填報志愿必須規范、慎重?!犊忌怯洷怼分驹笝谝砻鲌罂贾驹盖闆r,填報時應符合各類高中段學校對考生綜合素質測評水平的要求,報考志愿一旦確定,一律不得更改,涂改作廢。各校根據《考生登記表》中的考生志愿信息如實輸入計算機,做到表庫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則以《考生登記表》中的志愿信息為準。
4.各校必須認真負責地指導學生填報志愿,但不得強迫、命令或代替包辦,志愿應由學生和家長自主決定?!犊忌怯洷怼繁仨氂煽忌议L簽名。不報考高中段學校的考生和家長也應在《考生登記表》中的相應意見欄中簽名。
五、招生錄取
1.堅持各項招生錄取原則:(1)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2)遵循考生志愿的原則;(3)綜合素質評定作為前置條件,按學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的原則;(4)城鄉統籌、全區統招與公辦普高部分招生計劃指標直接分配到校相結合的原則;(5)部分提前保送與統一學業考試招生相結合的原則。
2.繼續實行省一級重點中學保送制度。*中學保送生招生方案見《關于*中學要求安排20*年保送生資格認定工作的批復》(侖教〔20*〕29號)。保送生錄取后不再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體育升學考試。
3.繼續實行公辦重高、普高部分招生指標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招生政策。原則上先將公辦重高、普高招生計劃(不包括“三限生”計劃)的65%指標按各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含保送生)在全區初中畢業生總數中所占的比例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學校,余下的35%招生計劃指標實行全區統招,同時兼顧城區學校與非城區學校的均衡。
4.部分省一級重點中學在寧波大市范圍內跨縣(市、區)招生按寧波市教育局有關招生政策文件執行,具體辦法另行公布。
5.對于在科學研究、發明創造、體育、藝術、科技(包括信息技術)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績的考生(以下簡稱“特長生”),允許適當降低分數錄取。特長生降分幅度由區教育局根據今年學業考試的試卷難易度及考生整體考試成績水平確定,其中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水平的體育特長生經區教育局中招辦批準可以由高中學校直接錄取,不考慮學業考試成績;其他特長生均須結合學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特長生招生人數原則上控制在1.5人/班。采取特長生與高中學校雙向選擇的辦法,各高中學校應在5月25日前完成特長生的專業測試,5月30日將特長生招生方案(包括備取考生名單)報區教育局中招辦備案。每位特長生限報1所高中學校,填寫《20*年*區高中學校特長生招生報名登記表》,且必須有家長簽名。
6.考生錄取采取計算機劃線定位的方式。當出現劃線定位分數檔相同考分的考生較多時,視該招生學校的總招生計劃、相同考分的考生人數等情況將錄取分數線略作上浮或下降。
7.加分投檔錄取的政策
實行考生優惠加分政策,具體辦法、要求按《20*年*區高中段學校招生考生加分錄取的實施辦法》(侖教〔20*〕102號)執行。要求加分的考生須及時向報名學校提供相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原件等材料,并填寫《20*年*區高中段學校招生考生加分申報表》,加分辦理截止20*年5月15日止,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不再認定加分。各初中學校匯總后,于20*年5月21~23日到區中招辦統一辦理。
8.普通高中各批次招收的學生名單必須由各校定期及時公布,有關補招的學生必須報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