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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是A股6月最后一個交易日,也是半年、季度收關之日,滬深兩市小幅高開隨后創業板指反攻帶動股指全線反彈。收盤:滬指漲2.17%,創業板板指大漲4.08%。
盤面分析:在半年、季度、月度收關之日,股指上演大反攻,創業板放量上漲領先突破下降趨勢線,確認波段低點,原下跌趨勢結束。就各大指數而言,后市會先盤再漲,原有觀點不會改變,八月份后才會有吃飯行情。操作上,中線耐心持股,短線不要急著追漲,等強勢股拉回的機會。
即使是你可能把自己的資金投入到一個相當不錯的投資基金,但是如果你沒有信心,你就會在恐慌害怕時拋出,但毫無疑問這時賣出的價格往往是最低最不劃算的。我所說的是的信心是什么樣的呢?那就是始終相信美國會繼續存在發展下去(相信自己的國家);相信人們繼續正常地生活,和往常一樣在早晨起床穿褲子時先穿一條腿再穿另一條腿,生產褲子的公司會繼續為股東賺錢;相信老企業終將喪失活力而被淘汰,沃爾瑪、聯邦快遞、蘋果等充滿活力的企業將取而代之;相信美利堅人民是一個勤奮工作且富于創造力的民族,甚至相信即使是對于那些雅皮士,盡管擁有待遇優厚的專業工作和富裕的物質型生活方式,如果懶惰不努力的話,也會被大家嚴厲指責。
中國資本市場經過近20年的發展,目前已有1600多家上市公司,他們基本上構成了我們國民經濟的精銳和靈魂。
創業板的誕生,將為那些亟待資金的創業型公司提供融資平臺和機會,有利于他們實現自身的快速發展,同時也為中國經濟增長提供新動力,這在時下全球經濟衰退及中國力爭率先擺脫經濟危機影響而復蘇的大背景下,意義之大更是不言自明。
在我們的愿景中,新生的創業板能夠創造出一種全新的資本市場文化,能夠最終培植一股中國經濟積極向上的力量
千呼萬喚始出來。
2009年3月31日,證監會正式了《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這標志著中國創業板市場正式啟動,同時也意味著全球創業板市場將再添一員新軍。
海外創業板市場誕生于上世紀70 年代,經過30多年的探索與實踐,截至目前,有超過40家創業板在全球運作。
“從國外資本市場的發展經驗來看,創業板面臨的風險是巨大的。”國泰君安分析師陳思郁認為。納斯達克在建立之初,從100基點上漲到200點足足用了10年時間,但是隨著那巨大泡沫的破裂,納指只用了2年時間就從5000點下跌至1000點,不少國家和地區的創業板也因此被迫關閉,香港創業板維持到現在也非常艱難。
“好多香港創業板的上市公司在去年沒有多少贏利增長,很多公司的交易量也很小。” 陳思郁稱。
在近40年的發展歷程中,國外創業板有成功的經驗,也有失敗的教訓。那么,對于國內即將推出的創業板,這些經驗教訓又有哪些借鑒意義呢?
凈利潤門檻高過海外
“這次國內推出的創業板的門檻要比好多國外創業板高,這主要體現在對凈利潤的要求上,而其他一些國家(如美國和日本等)的創業板,卻沒有這么高的門檻。”大和SMBC投資亞洲有限公司投資總監曹巍認為。
以百度(BAIDU)為例,其在納斯達克上市時預測市盈率達到1000倍,有人認為其明顯高估,但其后保持連續13 個季度每季100%的增長。
在擬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方面,國內創業板有兩套標準,具體規定為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同時規定了發行人不得有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若干種情形。
而國際上比較成功的美國納斯達克和最近幾年發展較快的韓國科思達克則在這一方面寬松很多。
比如,2006年7月,納斯達克正式將其股票市場分為三個層次: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納斯達克全球市場(即原來的“納斯達克全國市場”)以及納斯達克資本市場(即原來的納斯達克小型股市場)。
這樣,納斯達克就可以吸引不同層次的企業上市。比如,有一定規模且有盈利的企業,有一定規模無盈利的企業,企業規模小,盈利又無保證的企業,都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市場。而投資人也可以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來選擇不同的市場進行投資。
而納思達克市場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鼓勵高科技風險型公司上市,這表現在上市條件中對這類公司基本不設任何數量和財務指標要求。
此外,倫敦交易所另類投資市場也沒有對擬上市公司有盈利記錄的要求。
“這主要是因為國外市場基本上都擁有較為成熟的做市商制度,能夠保證市場擁有充分的流動性,而國內則還不具備建立做市商制度的條件。”曹巍認為。
另外,“創業初期的企業都要面臨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在利潤和投資之間平衡,企業如果需要快速成長,就需要大規模投資,因此不可能有很多的利潤留存或分配。納斯達克的很多企業沒有利潤,但是,卻受到市場的熱烈追捧,因為一旦企業的投資積累到一定規模的時候,利潤就可能爆發出來。從這一點來看,國外創業板似乎比國內創業板更加寬容。”曹巍認為。
但是,曹巍也表示,國內創業板對擬上市公司的門檻較高,符合國內的規則和投資者的要求。
陳思郁則認為,“國內創業板對擬上市公司的凈利潤要求嚴格一些,有利于市場積聚人氣。”
陳亮也表示,“評價一個創業板是否成功,一個重要的標準就是交易量,如果交易量不大,就會對上市公司的估值產生負面影響。”
而且,“國內有很多好企業,其中不乏凈利潤指標較好的企業,雖然創業板上市門檻較高,但是,還是有很多企業能夠滿足這個指標,上市資源方面挑選余地大,有利于防范風險,保證上市公司質量,減少退市公司。這樣看來,門檻較高反而是控制企業風險的一種舉措。” 陳思郁認為。
建議實行終身保薦制
5月1日即將正式實施的《暫行辦法》,明確了證監會和交易所的職責分工,此后,證監會要做的工作還有:相關信息披露規定以及修改保薦業務規定、建立創業板發審委等,深交所將會頒布相應的上市、交易以及退市規則,相關規則出齊后,將會開展對中介機構的培訓和投資者教育,此后證監會開始受理首發申請材料。
陳思郁認為,在投資者關心的上市公司門檻等方面,修改后《管理辦法》增加了2條,修改了5條,以及其他若干文字調整,基本都是圍繞風險控制展開的。
那么,在之后的工作中,監管層所需要做的工作還有哪些可以加強風險控制呢?
宏源證券分析師譚人友認為,在國際成熟的證券市場上,退市條件與程序也是各國創業板市場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通過不斷吸納優質公司上市,同時又不斷淘汰劣質公司下市,可以為創業板市場注入新的生機和活力,保證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的整體素質。
而美國納斯達克市場是全球最成功的創業板市場,其退市條件與程序設計的若干特點為其他許多證券市場所仿效。
以納斯達克全球市場為例,公司若持續上市則需滿足兩種條件之中的一個:一是凈有形資產400萬美元,公眾持股量400萬股,公眾持股市值500萬美元,每股最低出價1美元,持股100股以上的股東400人和2個做市商;二是公司必須滿足凈有形資產200萬,或市值5000萬加上利潤50萬,公眾持股量110萬股,公眾持股市值1500萬美元,每股最低出價5美元,持股100股以上的股東400人和4個做市商。
除了持續上市的條件多樣性之外,譚人友還認為,應明確禁止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禁止買賣殼資源。由于創業板上市企業規模較小,資本運作極大的增加了創業板的不穩定性。所以應該真正做到有進有出,讓市場發揮充分的作用。
在保薦人制度方面,倫敦創業板實行的是寬松的上市標準與終身保薦人制度相結合。這也被認為是倫敦創業板成功的一大法寶。
而《管理辦法》則規定保薦人監管期限在企業上市后只繼續保薦三年。譚人友認為,這將無法充分發揮對上市公司的監督作用,加大了交易所的監管難度和成本。
譚人友認為,借鑒倫敦創業板的成功經驗,創業板市場可以考慮構建以終身保薦人為核心的監管體系。創業板市場中應明確保薦人的兩大任務:在上市前是上市公司的“輔導員”和“獨立審計師”;在上市后是“信息披露監督員” 和“投資者公關”。
作者為經濟學博士,資深律師。學術旨趣主要在資本市場、上市公司收購和公共政策,特別關注中國的轉型和法治變遷。作為中國律師,執業領域主要在上市公司收購、反壟斷、公司治理和證券訴訟等方面
制度和土壤只是前提,成敗的關鍵則在于管理層的理念和決心。退市制度能否保障創業板健康運行的關鍵在于是否被不折不扣地執行
上市公司退市機制作為證券市場機制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淘汰劣質公司,施加外部壓力,對上市公司提高績效和完善公司治理具有極為顯著的激勵約束效應,因而為各大證券市場所青睞。中國資本市場建立伊始,就借鑒他國之實踐,在制度層面建立了上市公司的退市機制,然而,因為諸多的復雜因素,符合退市條件而真正被退市的上市公司寥寥無幾,使得退市機制成為中國資本市場最不成功的制度之一。
早在1994年,中國第一部《公司法》就規定了退市制度,在上市公司出現財務造假等欺詐行為,或者其連續三年虧損的情況下,應當終止上市。但在上市指標奇缺,“殼資源”價格不菲的情況下,這樣的原則規定顯然只是公司治理系統中的“稻草人”,甚至連微弱的恫嚇作用都難得一見。直至2001年,中國資本市場10周年的時候,才出現了第一家真正退市的上市公司(PT水仙),利益博弈之艱難,可見一斑。到2008年,上交所累計退市的上市公司21家,深交所退市23家,18年來,總共只有44家上市公司被退市。占1600多家上市公司的比例不到3%,和美國證券市場每年10%左右的退市比例相比,基本屬于形同虛設。
退市制度在主板市場的失敗,意味著在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機制上廢掉了最重要的武功之一,加之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決定了公司控制權市場的長期萎靡,而這兩項制度設計歷來被視為資本市場的兩大利器。很顯然,這是導致中國公司治理失靈的重要制度根源。管理層數年來雖然屢屢痛下決心推動退市機制的實施,然而,主板市場的諸多先天不足和復雜的利益博弈,往往無功而返,收效甚微。
因此,當3月31日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和深交所5月8日的《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都高調規定了公司退市制度時,其用意不僅僅在強調和強化創業板自身的風險的特質,管理層的意圖顯然在于將創業板作為完善資本市場退市制度的最佳跳板,從理念和制度實施上為退市機制的重生殺出一條血路。
我們看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強調了創業板企業退市風險大于主板企業的特點,而在深交所的《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征求意見稿中,除了主板規定的退市條件之外,結合創業板自身的特點,增加了三種退市情形: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上市公司會計報表顯示凈資產為負時;創業板公司股票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于100萬股。這三種情況,基本借鑒了納斯達克等市場的退市規定,首次將股票的交易狀況列為退市的條件之一。
之前的判斷:創業板指在2013 年10 月下旬發出明確的調整信號,隨著之后的回落,我們認為這是一次中期調整,調整低點可能下探1000 點,調整時間需要2-4個月。由于牛市特征明顯,這個調整僅是第一波上漲之后的大調整,調整完畢后將再度走高,高點有望達到1800 點,即2014 年創業板指將是前低后高的牛市。
目前的偏差:截至目前,實際的運行較預判出現一些偏出,主要表現在12 月初本來的調整運行出現突然的扭轉走強,再奔前高點而去,前高點雖然受阻,但走勢明顯強于預期,市場似乎十分看重1200 點的得失,到底是構筑標準的“頭部”形態,還是轉為“箱體震蕩”的中繼形態,需要觀察,因為這兩種形態對后市的影響完全不同。
頭部形態:這個形態意味著之前的上升行情告一段落,轉入調整,需待調整完成后方能開啟新一段行情。2013 年10 月10 日的高點1423 點是“左頭”,起初我們以為11 月29 日的反彈高點1369 點是“右頭”,雖然這個點明顯低于1423點。形態的完成要跌破頸線,但1200 點頸線附近獲得支撐,并出現了較強的上行,形態出現變數,但上漲在1月10 日止步于1423 點,與此前的高點剛好持平,很有可能這個點才是真正的“右頭”,中間的1369 點只是個穿插,或是因為當時IPO將重啟的信息造成的頭部中斷。如果仍是“頭部形態”的話,這個形態更標準,且比預期的規模要大,雖然幅度上沒有太大變化,但時間延續了,由此后面的調整可能比預期加重。當然形態要跌破頸線為最后的完成,11月11日低點1191點,12 月6日低點1194 點,幾乎處同一水平,該線1191-1194點即為頸線,或是簡單視為1200 點。形態完成后的下跌幅度,按照形態高度翻轉對應點位1000 點略低。
【關鍵詞】量價關系 午后效應 短線波動
一、研究背景及樣本選擇
許多學者的相關研究發現,我國股市可能連弱有效市場的階段都沒有達到。這也就表明:股票的價格及成交量信息是有價值的,可以通過觀察其規律獲益。而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技術分析的普及以及量化概念的興起,投資者及學者們觀察量價關系的視角越來越短,而事實也證明,量價關系確實在短周期視角下呈現出獨特的規律,研究空間很大,短周期交易也存在諸多機會。
根據筆者對創業板指數的觀察,如果午后開盤半小時的成交量要明顯大于上午收盤前半小時的成交量,那么股價往往會在下午呈現較大的波動性,且上漲的可能很大,筆者把此現象定義為“午后效應”。從現象本身出發,筆者選取了創業板從成立至2013年7月底的量價數據,以1分鐘及30分鐘為跨度提取,研究創業板指數的“午后效應”。
二、“午后效應”的實證檢驗
(一)成交量特征與收益波動大小的關系
首先,分類樣本。由于量存在趨勢,因此不使用絕對指標,而使用相對指標,以午后半小時成交量較午前半小時成交量變化率為考量,將樣本分為“大幅增加”、“基本不變”、“大幅減少”三個子樣本,先進行對比,再拉出“大幅增加”樣本單獨進行分析,成交量變化率由:
Cv=■ (1)
表示與計算。
其次,定義波動。研究波動性的時段范圍定在午后半小時之后,即1:30到3:00的時間區間,為了更為簡化與直觀,本小節將收益波動定義為在時間區間內每一分鐘價格的變化,即:
σp=Pt-Pt-1 (2)
從后期收益與波動角度看,分別計算三個樣本區間各自的均值,得到表1:
表1 成交量變化與后期收益波動大小關系分析
由表來看,“大幅增加”樣本區間的收益變化均值為6.87,遠遠大于其他兩個樣本區間,這表明當午后成交量相比午前迅猛放大的情況下,之后盤面的平均漲幅可以達到6.87點,這不單單表明在此情況下的總的波動性是比較大的,更表明波動可能具有方向性。
而從超短周期看,“大幅增加”樣本下的每分鐘波動絕對值之和的均值要高于其他樣本,這表明午后半小時量能的放大會導致后盤產生較大的波動,比量能沒有放大的情況平均多出12到14點的總點數波動。事實上,一些極端樣本,比如后盤每分鐘波動絕對值之和大于100點的樣本,以及雖沒過百但也遠超均值的樣本,大多也在“大幅增加”區間中。
進一步看,無論是波動的標準差還是波動絕對值的標準差,在量能放大的情況下都是屬于較高的,因為1分鐘平均產生的波動也只在1點左右,而其標準差卻達到了0.57和0.39,這說明超短期視角下,量能的放大雖然導致了后盤的波動放大,但這種大的波動或許存在較高的不確定性,這一問題將在第三小節中深入分析。
綜上所述,“午后效應”初步來看是存在的。
(二)簡單統計及特殊樣本點分析
基于上一小節,本小節將拉出“大幅增加”的樣本,對Cv與后盤收益及波動的關系作進一步探討。
對樣本做簡單的概率統計發現,一旦“午后效應”出現征兆,即午后成交量較午前明顯放大,后盤即1:30到3:00盤面上漲的概率達到了77.3%,而一旦確認為上漲,其上漲幅度超過10點的概率達到了56.3%,超過15點的概率達到了25%。這無疑是較為可觀的“勝算”。
而在樣本中,有幾個樣本點值得我們關注。第一個點是2010年7月2日,也就是創業板成立不久,那一天指數下探到832.62,成為了一個中長期底部,之后指數開始了長達半年的上攻,直指1239.60點。而在那一天,午后半小時的成交量較午前放大了50%,雖然這在樣本中并不算大,但關鍵是后盤直接上漲了32.21點,是樣本區間中最高的,而其波動絕對值之和也達到了90.58點,是樣本中的第二高。這表明午后多空開展了激烈的搏殺,而在態度與實力見分曉后,多頭在下午開始了猛烈的反攻,空頭雖頑強抵抗,但最終仍然以多頭大獲全勝告終。
另外兩個值得關注的樣本點是2011年5月24日以及2012年9月27日,它們都是午后成交量極端放大的樣本,分別放大了334%和149%。從宏觀K線看,它們有許多共同點,比如它們出現的前一天都是一根沒有上下影線或上下影線很短的大陰線,而它們出現當天都是一根沒有上下影線或上下影線很短的大陽線;它們出現當天都有微小的放量,但放得不明顯;它們離中期或長期的底部都有較長的距離,即它們的出現并沒有改變中短期的下降趨勢。從“午后效應”角度看,極端的放量并沒有帶來后盤較大的收益以及波動,收益變化分別為1.54點和-1.44點,波動絕對值之和分別為26.05點和24.61點,勉強與其他兩個樣本的均值持平。一方面,這說明了Cv大小與后盤的收益波動大小不存在線性關系。另一方面,這也表明若“午后效應”的征兆來得太強烈,反倒會遏制“午后效應”的產生。多頭在午后半小時態度雖堅定,但實力不足且消耗過快,導致后盤盤面冷清,進而無法改變短期的下降趨勢。
從這一小節我們可以發現,“午后效應”雖在總體上被驗證,但Cv大小與后盤的收益及波動大小并不存在“越大越大”的關系,甚至有悖離的可能。把Cv與收益及波動大小作為整體的“午后效應”來看,若“午后效應”得以完整且明顯地出現,那很可能會帶來短期或中長期反轉的出現,反之亦然。由此可見,1:30到3:00這一時段的波動性及收益也是“午后效應”的重要焦點,下一小節正是著眼于這一時段的波動性及收益,從而將波動聚集性與Cv的關系納入考量。
(三)Cv與后盤波動聚集性的關系
正如第一小節中所述,大的Cv可能會導致1:30到3:00盤間大的波動性,但這種波動可能存在某種不確定性,本小節就試圖將這種不確定性量化,即探究此間波動的聚集性。
依然以對比分析為切入點,將樣本分為“大幅增加”、“基本不變”以及“大幅減少”三個區間,在“大幅增加”中隨機選出8個樣本,在其他兩個區間中各隨機選出4個樣本,依次建立GARCH模型,再觀察與對比各估計參數。由于本小節探究的是區間之間的總體對比特征,因此不選擇上述的特殊樣本點,即在沒有極端“增量”或極端大波動的樣本中選擇。建模與估計都使用eviews6.0操作完成。以下先以一個樣本為例闡述建模過程,選取的2011年10月24日這一樣本點,其午后放量較午前增加92.3%,雖不極端,但也很大,其后盤波動屬中等水平。
對于連續的指數,一般采用一類特殊的單位跟過程——隨機游動(Random Walk)描述,形式為:
Pt=Pt-1+εt (3)
將Pt與Pt-1作回歸,對其殘差序列做滯后9階(觀測值91個)的Q統計量檢驗,得如下結果:
表2 Pt與Pt-1回歸殘差的Q統計量檢驗
結果顯示,1到9階Q統計量的P值均為0,表明殘差不獨立,存在顯著的高階ARCH效應,這從自相關與偏自相關圖中也能明顯看出。由此,引入GARCH(1,1)模型:
Pt=Pt-1+εtht=α0+α1ε2t-1+θ1ht-1 (4)
估計結果如下:
表3 GARCH模型擬合結果
從擬合結果看,P(-1)的估計系數近似等于1,表明是單位根過程,而R2達到了0.96,AIC和SC都較小,α1+θ1
進一步對新模型的殘差做LM檢驗,得如下結果:
表4 GARCH模型殘差的LM檢驗
結果顯示,LM的統計量Obs*R-squared的相伴概率為0.5,遠大于0.05的顯著性水平,因此不能拒絕原假設,殘差不存在ARCH效應。
綜合來看,GARCH(1,1)模型較好的反應了1:30到3:00時段指數的波動過程。事實過程中,筆者還進一步嘗試了在條件方差方程中引入每分鐘成交量V作為外生變量去擬合方程,擬合結果的AIC和SC值較原GARCH模型都是相似的,但新模型的LM檢驗拒絕了原假設,效果不理想。因此筆者仍然選用條件方差方程中不加入成交量的GARCH模型為主要模型,對另11個樣本依次進行擬合,結果如下:
表5 各樣本GARCH模型擬合結果
表5中選取的樣本是剔除極端樣本后在各區間純隨機選取的,但其中我們依然可以看到一些規律特征。比較有意思的是,“大幅增加”和“大幅減少”區間較“基本不變”區間來說,其指數隨機游動的殘差具有更顯著的高階ARCH效應,然而,從GARCH(1,1)模型擬合的AIC和SC數值看,“基本不變”區間的樣本反倒要普遍小于其他樣本區間,這說明GARCH(1,1)模型對其擬合效果更好,換而言之,GARCH(1,1)模型可能不是指數波動擬合的最優模型,起碼對所有樣本而言。但這并不對分析構成影響,就每個樣本本身而言,除去2012年1月17日的樣本外,擬合效果都不錯,參數的約束條件都符合要求,模型的R2都在0.9以上,其殘差的LM檢驗也都通過了。
從參數估計的結果可以明顯看出,α1估計值的絕對值在“大幅增加”區間中都是偏大的,要明顯大于其他兩個樣本區間的|α1|;反過來,在“基本不變”與“大幅減少”區間中,θ1估計值的絕對值都大于|α1|,相比于“大幅增加”區間的|θ1|也高出不少。事實過程中,α1是隨機擾動項ε2之前的參數,而θ1是滯后項ht-1前的參數,這就表明:“午后效應”帶來的后盤波動雖然較大,但波動聚集性的確定性較小,即影響波動的因素主要是在于隨機項ε2。由此可見,“午后效應”1:30至3:00的盤面很難走出上下震蕩的“喇叭”型、“反喇叭”型或一路向上(向下)的形態,而更多的可能是間歇性“跳動”的走勢。這些間歇性的“跳動”恰恰反映出新生力量的介入,這些新生力量并非盯盤操作的“存量”玩家,而是被午后放量吸引的“增量”玩家,這也就解釋了“午后效應”帶來的不單單是波動,更可能是收益的歷史情況。
三、結論
通過統計分析,“午后效應”的現象被證明是基本存在的。也就是說,在理想條件下,如果一個普通投資者發現午后成交量迅速放大并選擇入場,那么他盈利的可能性很高。當然,條件是創業板存在股指期貨、短線交易的成本要足夠低,并且有時間去盯盤等等。
而從時間序列模型探索波動性的結論看,午后放量所帶來的后盤股價走勢更有可能是“間歇性”跳躍的,這也就代表午后放量可能吸引了“增量玩家”進場。如果要進一步探究原因,其可能是由于在信息不對稱下各投資者間博弈而做出跟風選擇的結果,也可能是由于投資者存在啟發式偏誤而導致的行為的結果。當然,在大數據時代,很多時候無需揣摩“為什么”,而只需了解“是什么”。本文也希望借由探索市場規律的切入在投資理念上做一個“拋磚引玉”,希望未來有更多從短周期視角做量價關系規律探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