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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準則將企業合并區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每一種合并類型下又有三種合并方式,即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能夠形成長期股權投資的只是控股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承擔債務方式或者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或者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合并方發生的各項相關費用均不得計入初始投資成本:審計費用、評估費用、法律服務費用等直接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發行債券或承擔其他債務支付的手續費、傭金等,計入所發行債券及其他債務的初始計量金額;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手續費、傭金等手續費,應當抵減權益性證券溢價收入,溢價收入不足沖減的,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例1】 大華集團內的廣東木業公司以原價1500萬元,已提折舊600萬元的固定資產取得同一集團內的江西木業公司70%的股權,廣東木業公司因此發生的審計和評估兩項費用合計5萬元,合并日江西木業公司的賬面凈資產為1200萬元。廣東木業公司賬面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有貸方余額80萬元,盈余公積貸方余額200萬元,則合并方的會計處理為
借:累計折舊 6000000
固定資產清理 9000000
貸:固定資產15000000
借:長期股權投資――江西木業 84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6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9000000
借:管理費用――審計評估費用 5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
【例2】例1中如果作為對價的不是固定資產,而是發行面值1000萬元、票面利率為5%(發行時的市場利率為4%)、每屆滿1年時支付利息、到期還本、為期3年的債券,為此支付傭金、手續費用等發行費用1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
應付債券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經計算后可知為10177550元,則應付債券的初始計量金額為10277550元。
合并方的會計分錄變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江西木業 84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800000
盈余公積 1077550
貸:應付債券10277550
【例3】假定例1中廣東木業公司以發行500萬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作為對價,支付的傭金和手續費12萬元,則合并方應作的會計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江西木業 8400000
貸:股本 50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3280000
(8400000-5000000-120000)
銀行存款120000
2.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初始投資成本即合并成本,包括購買方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以及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費用之和,但不包括發行債券、承擔其他債務或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的手續費、傭金等費用,也不包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對方已經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此外,對未來事項作出約定且購買日估計未來事項很可能發生、對合并成本的影響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應將該預計負債計入初始投資成本。如果合并成本的公允價值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簡稱借方差額),購買方的個別資產負債表中差額不作商譽處理,但在編制合并資產負債表時應確認商譽,即調表不調賬。如果合并成本的公允價值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簡稱貸方差額),在經過復核后計入合并當期的合并利潤表中,也不影響購買方的個別利潤表。也就是說,無論是借方差額還是貸方差額都不影響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這與產生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權益法核算)的處理明顯不同,產生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如果出現貸方差額,應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既調表也調賬。
【例4】湖湘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以賬面價值500萬元、公允價值560萬元的原材料一批收購人和租賃公司70%的股份,收購日人和租賃公司賬面凈資產的公允價值是1000萬元,湖湘公司適用17%的增值稅率,購買前雙方不存在任何關聯方關系,則購買方應作的會計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人和公司 6552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6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952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5000000
貸:庫存商品 5000000
對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應在合并利潤表中確認營業外收入448000元(10000000×70%-6552000)。
【例5】如果例4中收購日人和租賃公司的賬面凈資產的公允價值不是1000萬元而是800萬元,則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即合并成本仍然是6552000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5600000元(8000000×70%)的差額,應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中確認商譽952000元。
【例6】2006年4月1日湖湘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定向增發普通股2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公允價值2元)收購人和租賃公司80%的股權,發行過程中向證券承銷機構支付傭金和手續費80萬元。除發行股份外,還在協議中約定,如人和租賃公司在合并后的兩年內年均實現凈利潤超過400萬元,湖湘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應在原購買出價的基礎上另付100萬元(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給人和公司(在購買日估計實現的可能性為70%)。取得投資時人和公司股東大會已通過利潤分配方案,決定分派現金股利250萬元。人和公司在合并日賬面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4000萬元。購買之前雙方不存在任何關聯方關系。
借:長期股權投資――人和公司39000000
應收股利――人和公司 2000000
貸:股本200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9200000
銀行存款800000
預計負債 1000000
說明:應收股利應從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中剔除;支付的手續費和傭金應從股本溢價中扣減;很可能實現的未來事項應確認預計負債;母公司在個別報表中不確認商譽,但在合并報表中應按合并成本3900萬元與所占人和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3200萬元(40000000×80%)之間的差額確認商譽700萬元。
3.因追加投資由原來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變為控股合并
因追加投資由原來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變為控股合并,必然導致由權益法向成本法的轉換。當實現的是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時,長期股權投資在合并日的初始投資成本仍然是享有被合并方賬面凈資產的份額,該份額與原賬面余額加上合并日為取得進一步的股份新支付對價的賬面價值之和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當實現的是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時,購買日應首先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追溯調整至最初取得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在購買日的初始投資成本為最初取得成本加上購買日為取得進一步的股份新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之和,被追溯部分相應調整留存收益。
二、債務重組
對于債務重組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首先應當根據債權人在債務重組后對債務人產生的影響分為控股合并和非控股合并兩大類情形;在控股合并情形下又要再區分為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兩種情形;在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債權人應以享有債務人在債務重組日賬面凈資產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在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債權人應當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加上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在非控股合并情形下,也要區分債務重組日后債權人對債務人不產生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和重組后實現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兩種情形,在前一種情形下債權人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的規定,以享有債務人股份的公允價值及相關稅費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在后一種情形下還需要根據債務重組準則確定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債務人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之間的差額調增初始投資成本,同時計入營業外收入。
【例7】 長江公司欠黃河公司貨款12000萬元(不含增值稅),由于財務困難已無法償還,經協商,黃河公司同意長江公司以1200萬股普通股償債,該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價10元,占長江公司50%的股份。黃河公司已就此項應收賬款提取壞賬準備1404000元。長江公司在債務重組日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為25000萬元,公允價值為28000萬元,黃河公司賬面股本溢價2000萬元。印花稅率3‰,黃河公司增值稅稅率17%。
(1)假定債務重組協議中規定黃河公司有權控制長江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且在重組之前就存在關聯方關系。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應收賬款應以賬面價值結轉。
借:長期股權投資――長江公司 125000000 (250000000×50%)
壞賬準備 1404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3996000
貸:應收賬款――長江公司 140400000
(120000000+120000000×17%)
借:管理費用360000 (10×12000000×3‰)
貸:銀行存款360000
(2)假定債務重組協議中規定黃河公司有權控制長江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但在重組之前雙方不存在關聯方關系。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應收賬款應以公允價值結轉至初始投資成本。
借:壞賬準備 1404000
貸:管理費用 1404000
借:長期股權投資――長江公司140760000
貸:應收賬款――長江公司 140400000
銀行存款360000
由于初始投資成本140760000元(140400000+360000)大于黃河公司投資時應享有長江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140000000元(280000000×50%),在合并報表中應確認商譽760000元。
(3)如果黃河公司對長江公司不產生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則初始投資成本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確定,即按照享有債務人股份的公允價值及相關稅費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長江公司120360000 (10×12000000+360000)
壞賬準備1404000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18996000
貸:應收賬款――長江公司 140400000
銀行存款360000
(4)如果黃河公司對長江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由于初始投資成本120360000元小于黃河公司投資時應享有長江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140000000元,因此黃河公司還應在第3種情形所做分錄的基礎上再作如下調整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長江公司(投資成本)19640000 (140000000-120360000)
貸:營業外收入19640000
三、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對于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與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大體上是一樣的,但前者也其獨特的地方,就是在后者區分兩大類四種情形的基礎上還要在非控股合并類下增加一個判斷條件:該交換是否具備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否可靠計量。由此衍生出兩大類六種情形,在控股合并類下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在非控股合并類下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例8】 黃河公司2006年1月1日以一項賬面價值400萬元,公允價值為500萬元的無形資產取得長江公司45%的股份,發生相關費用2萬元。長江公司2006年1月1日可辨認凈資產的賬面價值1200萬元,公允價值1000萬元。
(1)如果黃河公司通過協議能夠實施對長江公司的控制且此前就已存在關聯方關系。
借:長期股權投資――長江公司5400000(12000000×45%)
貸:無形資產 40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400000
借:管理費用 2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
(2)如果黃河公司通過協議能夠實施對長江公司的控制但此前不存在關聯方關系。
借:長期股權投資――長江公司 5020000
貸:無形資產 4000000
營業外收入――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 1000000
銀行存款 20000
由于合并成本5020000>4500000(10000000×45%),合并報表中應確認商譽520000元。
(3)如果黃河公司對長江公司產生重大影響,則屬于非企業合并情形,首先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
①如果該交換具備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初始投資成本等于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或減去收到的補價再加上相關稅費;
②如果該交換不具備商業實質或公允價值不能夠可靠計量,則初始投資成本等于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或減去收到的補價再加上相關稅費;
③根據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確定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之間的差額調增初始投資成本,如果確定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則無需對初始投資成本進行調整。
現假定交換不具備商業實質或公允價值不能夠可靠計量,則相應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長江公司(投資成本) 4020000
貸:無形資產 4000000
銀行存款 20000
由于黃河公司的初始投資成本4020000<4500000,應按差額調增初始投資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長江公司(投資成本)480000
(4500000-4020000)
貸:營業外收入 480000
文章在明確區分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和流量的基礎上,將兩類變量引入共同的分析框架,利用全國31個省級面板數據對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流量和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實證檢驗。結果表明:在控制住其他影響因素后,對同一區域,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的影響遠遠大于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對不同區域,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規模大的區域(東部)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的約束力度小于城市基礎設施流量規模小的區域(中西部)。
關鍵詞: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資本流量;房地產開發;空間分布
中圖分類號:F8305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
10085831(2015)04003007
一、研究背景與問題
世界銀行曾在一份年度發展報告中指出:“基礎設施可以為經濟增長、減輕貧困和改善環境等創造重大收益……”“基礎設施完備與否可以決定一國的成功和另一國的失敗……”[1]事實上,這不僅僅限于一個國家,對一個城市也是如此。可以說,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的規模和效率決定了“一個城市的成功和另一個城市的失敗”,尤其對現階段的中國而言,這種作用更加明顯。放眼中國各大中城市,大規模持續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帶動了一個個“新城”或“城市新區”的誕生,這對當前城市發展空間延展、區位再造和提升都有著不可替代的貢獻。事實上,城市基礎設施這些特質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影響尤其顯著,房地產開發投資對城市空間的訴求、對區位優勢的依賴性以及對城市區位變動的敏感性,使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和城市基礎設施資本配置之間的關系異常緊密。但是,傳統對城市基礎設施資本配置與房地產開發投資之間的關注更多集中在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代表著基礎設施完善程度)領域,即認為城市現有基礎設施完善程度對房地產價值變動、消費者購買行為以及開發投資行為有著決定性的影響,鮮有研究關注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代表著基礎設施改善力度)與房地產開發投資之間的關系。同時還缺乏從理論上對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流量配置差異如何影響房地產開發投資的空間分布予以有力的解釋。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嘗試性,期待通過從理論上和實證上展開對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流量和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關系的研究去明確這一問題。
二、研究綜述及理論機制
現有國內外文獻對基礎設施資本存流量的探討,多從公共資本存流量的視角出發,基礎設施資本僅是其中一個特殊領域。在公共資本存量領域,Eberts[2]、Munnell[3]研究了公共資本存量的產出貢獻問題。Aschauer[4]在研究中明確了公共設施資本存流量的轉化問題,指出公共設施資本存量增加的基本途徑。世界銀行對基礎設施資本作了更為明確的陳述,指出基礎設施發揮作用的基礎條件在于對其資本存量的使用效率[1]。與此同時,較之于學者們對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乏善可陳的研究,國內外學者對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投資)的研究更為廣泛[5-9]。但從既往研究看,經濟學家們似乎沒有興趣對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和流量如何影響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加以區分,這種思維慣性在城市基礎設施與房地產關系領域也體現得淋漓盡致。諸多學者在各自的研究中分別證實了城市基礎設施對房地產投資會產生較為積極的影響,但并沒有明晰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和流量對房地產開發投資有何差異,也并未探討二者對房地產投資空間分布的影響問題[10-12],而這正是本文嘗試探討的問題。
對于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和流量配置如何影響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變化,本文認為主要存在以下動力機制。
房地產開發投資對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和流量的依賴性本質不同。房地產開發投資對區位稟賦有天然的嗅覺,而城市基礎設施則是重要的區位因子,房地產開發投資對其自然有極強的依賴性,但是這種依賴性由于房地產開發投資在城市空間配置的時序差異而存在本質上的不同。
從房地產開發投資在城市空間的配置時序上看,城市基礎設施存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區位稟賦,它對房地產開發投資有著基礎性的、先導性的影響作用,它主導了房地產開發資本的初始空間布局。但是既定的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初始“承載力”有限,存在一個承載的“邊界”問題。在既定的基礎設施資本存量配置下,若房地產開發投資過度,城市基礎設施會出現“超載”,這時“擁擠”就會出現并導致福利損失,該城市空間的區位優勢反而弱化。一旦出現“超載”的情況,由于固定資產投資的空間限定性,市場機制已無法完成對過量配置的房地產開發資本的“擠出”作用。此時要想化解公共服務的“擁擠”,增進福利水平,只能通過后期持續的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配置(投資)來實現,提升區位優勢。由此來看,持續有效的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注入能夠放大城市基礎設施“承載力”,減少城市基礎設施的“擁擠”程度,新的區位優勢形成,更大規模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開始涌入并進行二次布局乃至后續的空間布局。
因此,城市基礎設施流量資本(投資)不僅刻畫了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初始空間布局態勢,更重要的是它還左右著房地產開發投資后續的空間分布,這一連續的過程便促進形成了房地產開發投資在城市空間的分布及演化特征。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向存量轉化的過程是資本累積的過程,也是一個區位再造的過程。城市基礎設施資本配置之所以能夠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產生影響,其關鍵在于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城市區位優勢的變化過程,城市區位優勢的變動驅動了房地產開發投資在既定空間上總量的變動,從而形成房地產開發投資的空間分布特征。如果將城市區位優勢按其形成的時序過程劃分為“先天的區位優勢”和“后天的‘區位再造’過程”――前者由于地理位置的客觀差異和歷史發展積淀等形成,后者則是通過城市經濟社會的后續發展獲得,我們發現,城市間區位優勢在發展過程中會存在不斷強化或者弱化的情況,原先具備先天區位優勢的城市空間要想繼續保持強化這種優勢,以及原先不具備區位優勢的城市空間要想創造并升級區位優勢,二者都必須通過后天的“區位優勢再造”。在“區位優勢再造”的過程中,城市基礎設施流量資本的注入及向存量資本的轉化扮演了關鍵角色。而一旦新的區位優勢再造完成,依據“區位圣典”理論,區位因素將左右房地產市場主體――開發商的開發投資行為和消費者購買行為[13]。
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與房地產開發差異特征事實
(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影響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基本過程
從基本的經濟理論看,在房地產市場中,房地產價格是反映房地產供求關系的重要變量,但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房地產市場的供給和需求。在一個典型的房地產市場中,房地產開發投資作為對房地產市場供給端的反映,與房地產價格的關系呈現出正向變動的關系。這意味著,當某一區域房地產價格上漲時,該區域房地產市場活躍,開發商為了獲取更高的投資收益,會加快在價格高的城市區域進行投資布局,體現在城市空間上就是既定空間范圍內投資強度的加劇。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之所以能夠對房地產開發投資在空間布局上產生影響,也是借助于房地產價格這一核心變量來實現的。對城市基礎設施存量不足的區域而言,大規模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會不斷改造并強化該區域的區位優勢,提升該區域房地產的功能價值,從而拉動房地產價格快速上升。區位的重構和強化以及房地產價格的快速上升會對房地產市場供給端――房地產開發投資帶來顯著的刺激作用,隨著房地產開發資本的不斷進入,區域內房地產開發投資強度逐步提升。至此,城市基礎設施完成了對房地產在城市空間內從價格到投資量的影響過程。
(二)中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與房地產開發空間差異的特征事實
盡管理論分析證實了城市基礎設施對房地產投資的影響過程,但是現實特征是否與理論分析表現為一致的狀況,有待于通過對中國城市基礎設施投資、房地產價格和房地產開發投資的現實數據分析得出。
從全國總體情況看,為了便于投資類數據(房地產投資和基礎設施投資)和價格數據(房地產價格)的比較,我們將兩類數據以1998年為基期折算成指數的環比指數的形式作圖(圖1)。從圖中可以看出,城市基礎設施投資、房地產價格和房地產投資趨勢變化在大多數年份呈現出高度的一致性,這符合前文理論分析中描述的城市基礎設施投資―房價―房地產投資的影響過程。
圖1 全國城市基礎設施投資、房價和房地產投資變化趨勢圖
從全國數據可以看出三者變量之間的緊密關系,但是無法識別出區域的差異,特別是本文關注的不同基礎設施投資水平下房價和房地產投資的發展變化狀況。對此,鑒于數據可得性和可比性,本文采用省級數據并將其分為東部、中部和西部三個大區――分別代表了三個不同層次的發展水平,來進行這種差異的分析。
從基礎設施投資看,在2000-2012年間,基礎設施投資年均增速由低到高分別為東部18.7%、中部22.8%和西部23.5%。從房地產價格和房地產投資看,在2000-2012年間,商品房價年均增速由低到高分別為東部10.4%、中部10.7%和西部9.8%,房地產投資增速分別由低到高分別為東部26%、西部29.4%、中部30.2%
本文中基礎設施投資數據均在官方統計年鑒基礎上整理所得。
。具體表現如圖2所示。
圖2 不同地區基礎設施投資和房地產投資增速
從圖2可以看出,在基礎設施投資增速較大的年份和地區,相對應的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速也表現出一致的變化,這也說明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影響無論是在時間維度還是在空間維度上都是存在的。
四、實證研究
(一)模型設定
為了研究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流量配置差異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的影響,本文建立如下回歸方程:
Yit=C+αmXmit+βnKnit+εit
上式中,下標i和t分辨代表省份和年度,其中樣本包含了全國1998-2010年31個省級行政區的面板數據。C為截距項,αm和βn分別為回歸系數,εit為殘差項。Yit代表各省份各年度房地產開發投資總量,其大小反映了在不同區位條件下房地產開發投資的選擇變動狀況。Xm代表各省份各年度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或存量)配置狀況,是本文關注的解釋變量。Kn為控制變量,代表一系列影響房地產開發投資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反映區位因素的變量。
(二)變量選擇及數據處理
本文研究所采用的數據為中國1998-2010年31個省級行政區面板數據,變量選取及解釋如下。
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IFIit):是指一定時點內投入(增加)到城市現有基礎設施資本存量中的資本總量,在本文以城市基礎設施投資額代替。依據前文理論分析,城市基礎設施投資規模反映了實施“區位再造”的強度,其投資規模越大,意味著“區位再造”的強度越大,越易形成新的區位優勢,從而引發房地產開發投資在區域間的變動。現有的統計資料中并沒有關于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的數據,依照《世界銀行報告(1994)》定義和《中國統計年鑒》分行業投資數據,選取各省經濟性基礎設施投資和社會性基礎設施投資進行加總,得到名義上的省級城市基礎設施投資(IFIit)總量數據依照世界銀行的定義和《中國統計年鑒》對行業的分類,經濟性基礎設施主要有電力燃氣水的生產供應、交通運輸倉儲及郵電通信、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等;社會性的基礎設施主要有教育文化及廣播電影、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業、社會服務業等。
。
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IFSit):是指在一定時點上城市經濟社會所積存的為城市提供公共服務的經濟性基礎設施和社會性基礎設施的實體資本總和,簡而言之就是城市現有的基礎設施配置狀況和提供公共服務的基本能力。現有統計資料中并沒有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的數據,因此,我們必須借鑒一定的方法對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實施估算。Goldsmith開創性地利用永續盤存法(Perpetual Inventory Method)來估算國民財富的存量[14],隨后這一方法也被國內外學者廣泛用于估算物質資本存量[15-17]。尤其是金戈運用永續盤存法較為系統地估算了全國層面1953-2008年以及省際層面1993-2008年各年末的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其估算方法為本文獲取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數據起到了很好的借鑒作用。但必須注意到,金戈計算出的基礎設施資本存量數據的局限性在于該數據僅僅限于經濟性基礎設施范疇,忽略掉了社會性基礎設施。本文在利用其估算方法的基礎上,將社會性基礎設施納入估算的范疇,使其能更準確地衡量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的規模。
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REIit):用各省級行政區房地產開發投資額替代。各省級行政區房地產開發投資額反映了各區域房地產開發投資規模,而房地產開發投資在不同空間(省級區域)的差別能夠反映出房地產開發投資的空間分布狀態。
由于本文重點研究的是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流量差異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的影響,為了更真實地實證研究這種影響差異,本文引入一系列控制變量:地區經濟發展水平(PGDPit)――用人均GDP水平來替代、城市化水平(ULit)、地區收入水平(INCit)――用人均可支配收入替代、城市空間規模(SQit)――用市區建成區面積替代。變量分別為表1所示。
表1 變量名及解釋說明
變量名解釋說明變量名解釋說明
REIit房地產開發投資IFIit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
IFSit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PGDPit地區人均GDP水平
ULit城市化水平INCit地區收入水平
SQit城市空間規模
(三)模型估計及分析
根據已設定的計量模型,運用軟件stata12.0對其進行估計,同時,對于選擇固定效應模型還是隨機效應模型,本文通過Hausman檢驗來完成。模型估計結果如表2所示。
表2 模型估計結果
IFIitIFSitULitSQitINCitPGDPit常數模型
全國REIit
0.293***
(8.9) --222.42**
(-2.56)0.417***
(10.17)2.198**
(2.00)0.757*
(1.87)-382.01***
(-7.86)固定
效應
-0.110***
(10.66)-199.24**
(-2.39)0.376**
(9.37)0.954
(0.88)1.032***
(2.63)-320.0***
(-6.64)固定
效應
東部REIit
0.334***
(5.57)--275.197
(-1.56)0.279***
(5.04)3.889**
(2.01)0.818
(1.23)-374.55***
(-3.09)隨機
效應
-0.148***
(6.28)-149.879
(0.39)0.221***
(3.80)-0.270
(-0.13)1.70**
(2.53)-226.183*
(-1.8)隨機
效應
中部REIit
0.543***
(6.48)-28.674
(0.24)0.273***
(3.20)4.867**
(2.41)-2.997***
(-3.17)-411.554***
(-4.03)隨機
效應
-0.257***
(8.73)69.782
(0.63)0.242*
(1,86)-1.502
(-0.66)-1.096
(-1.05)-263.428***
(-2.30)固定
效應
西部REIit
0.426***
(16.07)--17.711
(-0.3)0.110*
(1.93)1.565**
(2.38)-0.891***
(-3.29)-112.728***
(-2,84)隨機
效應
-0.104***
(18.65)-100.52*
(-1.92)0.601
(1.38)2.351***
(4.29)-0.345
(-1.50)-134.903***
(-4.13)隨機
效應
注:括號內數值為t值(固定效應模型)或z值(隨機效應模型)。***代表在1%的顯著水平上顯著,**代表在5%的顯著水平上顯著,*代表在10%的顯著水平上顯著。
表2顯示了全國層面和地區層面的模型估計結果,我們有必要從以下兩方面展開分析。
其一,對區域內部的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和存量回歸系數進行比較分析。從全國層面看,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影響系數是0.293,而城市基礎資本存量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影響系數僅為0.11。這意味著,當城市基礎設施流量資本增加1個單位,會引發房地產開發投資增加0.293個單位,而當城市資本存量資本增加1個單位,僅會帶動增加0.11個單位的房地產開發投資。由此可見,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影響遠遠大于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即使從全國三大區域綜合來看,無論是東部還是中部和西部地區,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影響均遠遠大于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這意味著真正決定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規模變動的并非代表著城市基礎設施水平和完善程度的資本存量指標,而是取決于代表后期城市基礎設施整體水平改善力度的資本流量指標。這在一定程度上顛覆了傳統上對房地產開發投資在城市空間的變動完全依賴于城市基礎設施完善程度(資本存量)而非改善力度(資本流量)的認識。
其二,對三大區域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和存量回歸系數進行比較分析。如表2所示,從不同區域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回歸系數看,其大小排序如下:中部(0.543)>西部(0.426)>東部(0.334)。結合不同區域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回歸系數來看,其大小排序為:中部(0.257)>東部(0.148)>西部(0.104)。對于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規模大的區域,以東部地區為例,意味著該區域城市基礎設施完善,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較高,后期的城市基礎設施投資(資本流量)對現有的城市基礎設施整體水平改善的力度有限,即改善的邊際效應較小。與此同時,該區域房地產產業發展水平相對較高,房地產開發投資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的變動相對穩定,即使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和流量規模有所變動也不能引致房地產開發投資大規模增加,因此就表現出房地產開發投資在該區域配置選擇的“惰性” 事實上這種“惰性”并非房地產開發資本不愿意在該區域進行選擇配置,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城市可供開發土地供給的制約,從而限定了房地產開發投資的規模。這種情況在一線城市表現得比較明顯。。相反,在西部地區,由于地理和歷史原因,該區域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規模相對較小,城市基礎設施整體水平較低,房地產產業發展緩慢。但是,城市基礎設施發展具備顯著的“趕超效應(catchup effect)”[18],隨著落后區域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的大力跟進,一定規模的城市基礎設施投資能夠顯著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整體水平,即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對城市基礎設施完善程度改善的邊際效應較大。與此同時,落后區域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區位優勢得以提升,導致房地產開發投資更大規模涌入,從而表現為時間和空間上的迅速擴張,變化程度比較劇烈,因此就表現出房地產開發投資在該區域配置選擇的“激進”
如2011-2013年間大規模房地產開發資本瘋狂涌入二三線城市便是這種“激進”的表現。 。
五、結論及啟示
房地產開發投資對城市區位要素的依賴性以及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的區位再造功能,決定了房地產開發投資對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流量依賴性的差異,這種差異進而影響了房地產開發投資的空間分布問題。研究認為:其一,對一個城市來講,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規模(投資力度)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變動的影響力遠遠大于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這意味著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和規模變動對城市基礎設施的依賴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完全取決于城市基礎設施的現有水平和完善程度,而是取決于后期的城市基礎設施投資(資本流量)對當前的城市基礎設施整體水平改善的力度。其二,對不同城市來講,城市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大小會決定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初始空間分布,因而基礎設施存量規模大的區域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初始分布影響較大。但是,基礎設施存量規模越大,后期一定規模的基礎設施投資(資本流量)對現有的城市基礎設施整體水平改善的邊際水平較小,因而城市基礎設施資本流量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的影響并不如基礎設施落后區域。
基于以上研究結論,本文認為,在當前穩步推進新型城鎮化戰略的關鍵時點上,作為固定資產投資的兩大重要板塊,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房地產開發投資將扮演關鍵的角色,而如何實現二者的科學匹配,無疑具備戰略意義。基礎設施在城市資本配置中的導向性作用,尤其是城市基礎設施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的約束性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存流量資本對房地產開發投資空間分布的約束差異,將成為引導城市房地產開發資本合理配置的關鍵優勢。政策當局應當關注這種優勢,一則可以通過基礎設施的合理配置來改善當前部分城市因公共服務缺失導致的“鬼城”和“空城”;二則可以有效改善當前房地產供給的結構性缺陷。無論是對區域經濟發展還是未來房地產產業的良性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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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成本法核算。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投資》(以下簡稱“準則”)對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情況下成本法的處理作了詳細規定,對被投資單
位發生凈損失情況下成本法的處理,卻未作任何說明,然而這種情況在實務中很具代表性。鑒于此,本文擬就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情況,對長期
股權投資成本法的會計處理進行探索,并予以案例分析。
一、投資年度的具體處理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在納稅、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一般不得分配股利,但經股東大會
決議也可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后)分派股利。
1.被投資單位投資上年發生虧損(或實現盈利),投資當年盈利
若股利全部來自被投資單位對投資前的分派,投資企業應將獲得的股利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不確認為投資收益;若股利有部分來自被投資單位對
投資后的盈余分派,應根據投資當年實現的凈利潤計算應確認的投資收益,按獲得的股利與確認的投資收益的差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
2.被投資單位投資上年發生虧損(或實現盈利),投資當年也發生虧損
若股利全部來自被投資單位對投資前的分派,投資企業應將獲得的股利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不確認為投資收益;若股利有部分來自被投資單位對
投資后的分派,應根據投資后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計算應確認的投資損失,按獲得的股利與確認的投資損失的合計數沖減初始投資成本。
二、投資年度以后的具體處理
投資準則規定,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股利,投資企業按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但投資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
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股利超過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
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故筆者認為,被投資單位在投資年度以后發生凈損失,投資企業應將獲得的股利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
并確認投資損失。計算公式為: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投資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分派的股利-投資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
積的凈損益)×投資企業持股比例-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應確認的損失=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當年獲得的股利。值得一提的是,若被投資
企業虧損年度未分配股利,則投資企業當年無需作會計處理,但在以后年度計算“投資后至上年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的凈損益”時,應包括該
虧損部分。
另外,投資企業在虧損年度大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這很容易導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減至為零,甚至出現負數,然而我國投資準則未規范投
資企業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情況的處理。筆者認為,結合長期股權投資應具有未來經濟利益的實質,我國公司制企
業僅負有限責任的法律規定,以及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受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與分派的股利的影響需要保留賬戶以備調整等特點,應在
計算出應沖減的初始成本超過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時,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沖減至零為限。將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長期股權投資
的賬面價值的差額作備查登記,待初始投資成本得以恢復時首先沖減備查金額,若有余額再以原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金額為限恢復長期股權投資
的賬面價值。
三、案例分析
A企業2000年7月1日以銀行存款140萬元購入C公司股票,占C公司有表決權資本的10%的股份,并準備長期持有,C公司近年實現的凈利潤及股利分
配情況如下表。
C公司凈損益情況:單位:萬元
年度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
凈損益-200200-300-500500
C公司股利分派情況:單位:萬元
宣告分派日2001年2月2002年2月2003年2月2004年2月2005年2月
宣告分派額1505000100100
1.2001年2月C公司宣告分派股利時:
C公司2001年2月宣告分派的股利有部分來自對投資后的分派,故A企業應根據投資后C公司發生的凈虧損計算應確認投資損失,按獲得的股利與確
認的投資損失的合計數沖減初始投資成本。
應收股利=150×10%=15萬元
應確認的投資損失=200×10%×6÷12=10萬元
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15+10=25萬元
借:應收股利150000
投資收益1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250000
2.2002年2月C公司宣告分派股利時:
C公司2002年2月宣告分派的是2001年度的股利,應按C公司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確認投資收益,按獲得的股利超過C公司接受
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部分沖減初始投資成本。
應收股利=300×10%=30萬元
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500+150-200-(-100)]×10%-25=30萬元
應確認投資收益=50-30=20萬元
借:應收股處5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300000
投資收益200000
3.2003年2月C公司未宣告分派股利,故無需作會計處理。
4.2004年2月C公司宣告分派股利時:
C公司上一年度發生虧損,則A企業應按上述公式計算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同時確認投資損失。
應收股利100×10%=10萬元
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100+500+150-(-500)-(-300)-200-(-100)]×10%-(30+25)=90萬元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140-(25+30+90)=-5萬元
“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負值,故實際只能沖減初始投資成本85萬元,剩余5萬元作備查登記。
應確認的投資損失=85-10=75萬元。
借:應收股利100000
投資收益75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850000
5.2005年2月C公司宣告分派股利時:
C公司2005年2月分派的是2004年的股利,A企業應按C公司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確認投資收益,按獲得股利超過C公司接受投
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部分沖減初始投資成本。
應收股利=100×10%=10萬元
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100+100+500+150-500-(-500)-(-300)-200-(-100)]×10%-(85+30+25)=-35萬元
“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負值,則應先沖減備查金額5萬元,再按余額30萬元恢復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故應確認投資收益=10+30=40
萬元
借:應收股利100000
(一)聯營或合營下的長期股權投資
對聯營與合營的投資,除了按準則第4條規定處理外,同時準則第9條又作了進一步說明,當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當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對上述描述,可以用公式反映。當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時,其差額是因為被投資方存在未入賬的正商譽。如果把正商譽體現在被投資方賬表上的話,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實質是反映占有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信息,此時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換入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被投資方未能表內確認的商譽;當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時,其差額部分為負商譽,于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由于對正商譽和負商譽的處理不同才導致準則描述的兩種情形。因此從本質上來講,該描述的目的不是讓長期股權投資賬戶單純反映初始投資成本的信息,而是為了讓長期股權投資賬戶反映占有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會計信息。從深層次原因來看,是為了讓長期股權投資賬戶在初始計量與后續計量時反映的計量屬性一致,都始終反映占有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信息。對聯營或合營企業的投資,后續計量采用權益法。權益法的核算要點是一方面于每期期末按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額確認收益,另一方面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以隨時反映占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信息。之所以要采用權益法,是由于投資方如果要編制合并報表,對所投資的聯營和合營企業取消比例合并法,不納入合并范圍,在財務報表中合并信息通過權益法核算的會計信息來體現。例2:承例1,假設甲企業獲得A公司40%的股份,對A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其他資料不變。甲企業應做的會計分錄為:借:長期股權投資1000萬,貸:銀行存款1000萬。此處長期股權投資入賬金額表面上反映的是投資成本,實際上反映占有A公司凈資產公允價份額為1000萬元。該1000萬元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40%的份額800萬元,另一部分是A公司未能表內確認的商譽200萬元。例3:承例2,假設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為3000萬元,其他資料不變。則企業所做的會計分錄為:借:長期股權投資1200萬,貸:銀行存款1000萬營業外收入200萬。此處長期股權投資賬戶反映企業占有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1200萬元的信息,并沒有反映投資成本的信息。
(二)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對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因此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反映的是占有被投資方凈資產賬面價值份額的會計信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指導長期股權投資初始入賬金額的會計理論為權益結合法。所謂權益結合法,指的是投資方與被投資方之間的合并是一種雙方股東權益的結合,參與合并的雙方之間不存在收購與被收購的關系,不具有市場公平交易特征,它是合并理論的一種,看起來與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權益法描述相似,但含義完全不同。投資方支付的合并對價與換入被投資方的凈資產往往存在著不等價交換。所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入賬金額不以合并對價的公允價值入賬,而是以換入的被投資方凈資產賬面價值入賬。此時,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僅反映占有被投資方凈資產賬面價值份額的會計信息,不反映占有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會計信息,更不反映投資成本的會計信息。例4:承例1,假設甲企業與A公司是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甲企業獲得A公司的股份比例為60%,其他資料不變。則甲企業所做的會計分錄為:借:長期股權投資1080萬,貸:銀行存款1000萬資本公積80萬元。此處長期股權投資的作用僅反映占有A公司凈資產賬面價值60%的份額1080萬元的信息。
(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準則規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購買方在購買日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確定的合并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企業合并》準則規定,合并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從準則的規定來分析,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入賬金額是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看似僅僅反映的是投資成本會計信息。其實不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長期股權投資初始入賬金額不僅僅反映投資成本的信息,還應當反映占被投資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信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指導長期股權投資初始入賬金額的會計理論為企業合并理論中的購買法理論。購買法理論認為,投資方獲得被投資方的股份份額等同一般的貨物購買行為。也就是說,如果把被投資方的凈資產比作一個抽象資產的話,則投資方就是以自有資產與被投資方股東所擁有的資產相交換,雙方所交換資產都以公允價值計量。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應當相等。因此,在購買法理論下,一方面,長期股權投資初始入賬金額反映了其換出對價的公允價值,即投資成本或購買成本或合并成本;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其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即享有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的相應份額。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也同聯營或合營投資一樣,存在著溢價購買或折價購買情形,即涉及到正商譽和負商譽的處理問題。那么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入賬金額為什么要直接按合并成本入賬,而不和聯營或合營下的投資一樣進行相應的賬面調整呢?這要從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方法的變更說起,在本世紀初,我國《企業會計制度》采用當時國際會計準則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即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會計處理方法同樣適用于權益法。后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進行了修訂,對子公司投資的后續計量改按成本法。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的解釋是:“盡管權益法可能為使用者提供一些損益的信息,類似于通過合并得到的信息,但理事會注意到,這些信息已反映在投資者的經濟主體財務報表中并且不需要向其單獨財務報表的使用者提供。對于單獨報表來說,重點應集中在投資資產的業績反映上。理事會的結論是,采用成本法編制的獨立財務報表具有相關性”。由于對子公司投資后續計量采用成本法,所以對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初始入賬金額不作調整,直接以換出對價的公允價入賬,體現了成本法核算的要義。但是在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方編制合并報表時,要按權益法核算要求進行追溯調整,即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對初始投資成本大于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確認為合并商譽,在合并報表中單項列示。對初始投資成本小于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計入合并當期損益。可見,在非同一控制下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入賬金額以實際投資成本入賬,是因為后續計量采用成本法以及方便后期編制合并報表的需要。如果采用“下推會計”,即在投資時將被投資方的凈資產由賬面價調整為公允價的過程直接在被投資方的賬表上完成,所形成的正商譽或負商譽也同時記錄于被投資方的賬表上,這樣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入賬金額就是反映占有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的份額。但是準則規定,在吸收合并的情況下可以采用“下推會計”,直接調整被投資方的賬表,在控股合并下不進行直接調整,調整分錄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完成。例5:承例1,甲企業以貨幣資金出資2100萬元,獲得A公司的股份為100%,其他資料不變。甲企業在投資日所做的會計分錄為:借:長期股權投資2100萬,貸:銀行存款2100萬。如果甲企業在投資日編制合并資產負債表的話,則應編抵消分錄:借: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2000萬商譽100萬,貸:長期股權投資2100萬。例6:假設甲企業貨幣出資金額為1900萬元,其他資料同例5。甲企業在投資日所做的會計分錄為:借:長期股權投資1900萬,貸:銀行存款1900萬。如果在投資日編制合并報表的話,則編制抵消分錄:借: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2000萬,貸:長期股權投資1900萬資本公積100萬。
二、交易費用對初始投資成本入賬金額的會計信息影響
在企業投資過程中,會發生諸如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等交易費用。交易費用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費用化,于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一種是資本化,于發生時計入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入賬金額。對投資方持有的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的,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而言,因為長期股權投資初始入賬金額的會計信息僅體現投資成本的含義,因此交易費用計入初始投資成本。在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長期股權投資的作用僅反映占有被投資方凈資產賬面價值份額的會計信息,不體現投資成本的會計信息,故交易費用于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長期股權投資初始入賬金額是直接按合并對價入賬的,造成了一種假象,好象由此產生的交易費用亦計入投資成本。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交易費用計入投資成本,但是《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4號》(2010年)要求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這樣的處理結果使得長期股權投資初始入賬金額的會計信息含義更加明確。即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入賬金額并不是單純反映投資成本的會計信息,本質仍要反映占有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份額的信息。例如,A企業出資650萬元對B公司進行投資,占B公司權益份額的比例為60%,同時為該投資發生相關審計費、評估費等交易費用合計20萬元,當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按2006年準則的會計處理,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入賬金額為出資額與交易費用之和,共計670萬元,占有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為600萬元(1000萬元×60%),兩者之間的差額70萬元列為商譽。這種處理的結果導致20萬元的交易費用成為商譽的一部分,變成了A企業為購買被投資方的商譽而支付的成本。這顯然曲解了商譽的含義,實質上交易費用并不是為獲得該商譽向被投資方股東支付的對價,因此,將交易費用計入初始投資成本是不合適的。聯營或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會計準則》(2006年)第4條與2012年11月的修訂稿第6條均規定: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應計入其初始投資成本。但是筆者認為,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交易費用處理方法也同樣適用于聯營或合營下的投資。因為聯營或合營下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入賬金額的會計信息本質也是反映占有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而不是投資成本的含義。再者,早期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后續處理方法也是權益法,對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聯營企業、合營企業三種類型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初始入賬金額原理應當是一致的。
一、具體簡化處理方法
在我國,當年實現的盈余一般于下年度發放利潤或現金股利。因此,通常情況下,投資企業當年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是來自上年被投資單位的盈余分配。投資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具體會計處理時,可按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之差額,求得應沖減或轉回的初始投資成本,再根據“借貸平衡”原理,確認投資企業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根據“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的關系,分以下三種情況作具體探析:
1.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大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一”)
按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之差額,求得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與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之差。
2.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小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二”)
按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與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之差額,求得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但轉回數應以原沖減數為限。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與實際轉回的初始投資成本之和。
3.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等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三”)
此種情況下,既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也不轉回已經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
二、案例
A企業2002年7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C公司10%的股份,并準備長期持有,C公司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于下年度2月宣告發放現金股利。
1.2002年C公司實現凈利潤300萬元,2001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200萬元。
分析: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為20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C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150萬元(300×6÷12),可見,此業務類型屬情況一。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5萬元(200-150)×10%,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15萬元(200×10%-5)。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20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50 000
投資收益 150 000
2.2001年C公司實現凈利潤400萬元,2002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60萬元。
分析: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為36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C公司實現凈利潤為400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二。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4萬元[(400-360)×10%],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40萬元(360×10%+4)。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360 000
長期股權投資 40 000
貸:投資收益 400 000
3.2002年C公司實現凈利潤350萬元,2003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50。
分析: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為35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C公司實現凈利潤為350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三。既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也不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35萬元(350×10%)。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350 000
貸:投資收益 350 000
4.2003年C 公司虧損50萬元,2004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50萬元。
: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為50萬元,上年A投資持有月份中C公司虧損50萬元,可見,此業務類型屬情況一。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10萬元[(50+50)×10%],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沖減投資收益為5萬元(50×10%-10)。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50 000
投資收益 5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00 000
5.2004年C公司實現凈利潤500萬元,2005年2月宣告分派350萬元。
分析: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5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C公司實現凈利潤500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二。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11萬元[(500-300)×10%=15萬元,但轉回數不能大于原沖減數11萬元(5-4+10)],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46萬元(350×10%+11)。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350 000
長期股權投資 110 000
貸:投資收益 460 000
下面,以A企業2001年和2005年經濟業務為例,運用準則中的公式如下:
⑴ 2001年屬于“投資年度”,應先確認投資收益,再確認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應確認的投資收益=300×10%×6÷12=15萬元,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200×10%-15=5萬元。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200 000
貸:長期股公投資 50 000
投資收益 150 000
⑵ 2005年屬于“以后年度”,應先確定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再確認投資收益。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200+360+350+50+350)-(150+400+350-50+500)]×10%-(5-4+10)= -15萬元,但轉回數不能大于原沖減數11萬元(5-4+10),故初始投資成本只能轉回11萬元,應確認的投資收益=350×10%+11=46萬元。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350 000
長期股權投資 11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