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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是銀行業發展的動力。銀行業競爭力的體現集中表現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金融市場是否發育良好,運作是否國際化和一體化。中國銀行業經歷了由中國人民銀行一家銀行完全壟斷,到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和眾多股份制商業銀行興起的過程,金融市場結構不斷演變,競爭程度日漸提高。特別是我國的資本市場近年來的長足發展,以及從業人員的金融風險意識的加強,為提升國內銀行業的競爭力奠定了基礎。但與世界上的主要銀行相比,我國銀行業在資本金充足率、盈利能力、不良資產率等方面仍存在著較大的差距,銀行的綜合競爭力總體上還不強.其主要表現為:
1.目前我國銀行業紛紛上市,但由于受以往國家所有制的影響,一些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尚未形成完善的獨立董事會制度,從而不能形成一個有效的董事會制度為企業提供長遠目標和戰略方向;監督公司績效(包括戰略和其實施);和監督公司行政領導的任免,評估管理績效。這造成了銀行的發展動力不足的問題。
2.我國的主要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在省級層面上享有相當大的自,其決策往往帶有濃重的省級政府政策而非以市場為主導,而總行亦無法直接掌握它們的日常業務,嚴重削弱了總行的領導地位,從而不能有效地保證整個銀行為一個共同的戰略目標及方案而努力。
3.一些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和一些地方性的銀行業務易受政府影響。出于維護地方性或國有企業的利益的目的,地方政府往往會對銀行的貸款、信貸政策進行干預,使其貸款具有明顯的政策性,這也加大了銀行的風險。使其不能對貸款風險進行很好的控制。
4.不能有效地管理人力資源,缺乏良好的人才激勵和制約機制。許多銀行都存在著以下問題:(1)以員工資歷(和其他不透明的因素)而不是以能力來確定報酬和事業發展機會的體制;(2)不完善的績效管理(績效的評核、獎勵措施、和對員工明確的期望和指標)(3)五大人力資源管理程序(業務規劃、要求定義、人員招聘、績效管理和員工發展)相脫節等。這些問題的存在造成了人才的流失,使我國銀行業在的在人力資源方面的競爭力大大下降。
5.不能為客戶尤其是一些“黃金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其發展細分服務的能力不強。有效地革新、開發和推廣產品的細分服務能力,是提高銀行競爭力的又一個關鍵的因素。有數據顯示,在中國10%的大客戶提供大約60%的銀行利潤。而約有10%-20%或更多的銀行賬戶,許多只有不到100元人民幣的余額,這就導致了銀行資源的浪費和占用。目前我國銀行業在這方面普遍存在的問題是不能根據客戶的特點提供相應的產品服務,如為有利可圖的客戶群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為不盈利的客戶群提供更合乎經濟效益的服務(如把低價值客戶轉移到電子服務渠道);不能進行有效的客戶關系管理;不能通過產品組合優化改善客戶群回報率以及不能通過有效的交叉銷售,拓展產品使用程度以保留高價值客戶。
6.大多數銀行未能建立起鞏固的風險管理機制和文化。不良資產問題是制約銀行業競爭力的關鍵所在。我國銀行業與國外銀行業相比較,普遍存在不良資產率過高的問題,這也是造成我國銀行競爭力低下的一個主要原因。在大多數銀行中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風險防范的機制和風險管理的制度,以及未能在銀行內部培養起員工對風險回報理解的文化。
7.許多銀行存在著運營成本過高的問題。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人均利潤或總利潤與國外大銀行相比差距甚大。要增強企業的盈利能力必須削減成本。我國銀行業的分支機構較多,許多營業網點的經營狀況不善,從而形成了高額的成本支出。另外,管理人員對成本控制隨意偶然的行為也導致了高成本的產生。還有,對一些IT項目如金卡工程的管理不善使得資源大量浪費也造成了大量的成本支出。
8.我國銀行普遍存在員工尤其是一些一線服務人員素質較低,服務態度較差的問題。與國外的銀行相比,存在著很大的差距。這與我國銀行缺乏對員工職業道德的培訓和沒有建立起一個良好的企業文化有關。
二、提升我國上市銀行綜合競爭力的對策分析:
根據目前的現狀,預計在金融領域開放后的2-5年中,隨著各項減讓措施的逐步落實,銀行的市場競爭將日益激烈,不斷升級,全球的外資銀行發展趨勢也證明了外資銀行對于像中國這樣的新興經濟體以及薄弱的金融基礎極具滲透力。今后的5-10年將是決定中國商業銀行市場格局的關鍵階段,作為我國新興股份制商業銀行領頭羊的上市銀行,雖然在某些指標和業務與外資銀行還可以抗衡,但在其它方面還有較大差距,因此上市銀行必須加快改革步伐,實現組織創新,提高綜合競爭力
費1、提高資本充足率,增強我國上市銀行的抗風險能力。資本充足率是銀行抵御風險的第一道防線,低于巴塞爾資本率的要求勢必會加劇銀行的風險,從資本充足率指標連續性來說,我國五家上市銀行這幾年均有不斷下降的趨勢,到2005年資本充足比率只有招商銀行超過10%,民生銀行、華夏銀行和浦發銀行均在8%的最低限上下,而深發展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小于8%,達不到巴塞爾資本充足率的要求,主要是因為我國上市銀行的業務發展很快,隨著銀行規模的不斷擴張,資產不斷增加,幾家上市銀行都在補充資本金,來提高資本充足率,但由于上市銀行的再融資速度明顯跟隨不上規模擴張的速度,由此導致了幾家上市銀行再融資之后資本充足率仍顯示不足。
2、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從制度上增強自我發展和自我約束能力。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既是投資者選擇銀行的重要依據,也是存款者愿意把資金存于銀行的重要因素。繼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董事會機制和總經理經營負責。通過強化法人監管職能、及時準確披露信息、提高銀行經營管理透明度等途徑,充分保護銀行投資者、存款者和服務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股東利益與存款人利益發生矛盾時,要優先保護存款人的利益;當大股東的利益與中小股東的利益發生沖突時,要先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當股東利益與企業利益發生碰撞時,要維護股東利益的最大化,進而,確立“以利潤為中心”的經營思想,為提高銀行整體經濟效益提供保障。
3、率先與國際接軌,積極拓展海外市場。我國上市銀行應率先與國際接軌,應加強與外資銀行的合作。目前外資銀行在外匯存款和國際結算業務領域己經分別占領了21%和35%的市場份額,但是外資銀行人民幣頭寸資金的需求和在地域、機構網點設置的局限,會使得它們發展業務和機構設置的矛盾較為突出。這樣,它們對我國商業銀行的需求必將增加。上市銀行可以抓住機會,積極與其開展業務交流與合作,開展金融租賃、票據交易、大額要轉讓存單、資產證券化等業務創新,可以與外資銀行通過在境內、外合資、合作等方式進行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在內的全能銀行試點,學習和掌握國際銀行業發展情況和金融創新情況,可以同外資合作組織銀團貸款等。吸收外國銀行資本參與自身經營,對我國上市銀行自身素質的提高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4、大力發展銀行中間、表外業務,創新贏利模式。我國上市銀行雖然發展很快,但其市場定位仍然模糊,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與其它銀行是雷同的,盈利模式仍處于單一狀況,基本上都靠傳統的存貸利差獲利。目前存貨款利率都降到歷史最低,利差空間越來越小,銀行的盈利空間受到擠壓,客觀上需要銀行進行綜合經營,創新盈利模式即要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其他一些新興業務并提高其貢獻度。
5、完善風險控制機制,降低不良貸款比例。商業銀行是高風險行業,風險管理工作的失職,將使銀行背上沉重的包袱,上市銀行與外資銀行相比差距最大的就是不良貸款指標,相對于我國上市銀行利息收入占總收入比重的情況來說,不良貸款比率的高居不下對于上市銀行來說是致命的。
特別是不良貸款率居高不下的深發展銀行,更應吸取教訓總結經驗,注重經營業務本身的風險控制機制,建立防火墻,提高自身的風險控制能力。可以運用各種風險控制機制,實現內部控制的目的。將內部管理由經驗管理轉向科學管理,由目標管理轉向過程管理。
三、結束語
目前,各上市銀行按行員級別或按行政級別來實行工資報酬制度,而這種制度劃分造成重資歷、行政管理職務,輕專業技能、技術職務,導致了相當一部分水平高、能力強的專業性人才難以得到職務的升遷,為了穩定這些人才,進一步發揮他們的專業潛能,可以為專業型人才設計專門的工資報酬制度,通過制定會計人員等級制度、科技人員等級制度等復合型行員級別劃分制度,使這些專業型員工獲得不低于管理層職位的工資報酬,使他們為銀行的持續的生存和發展創造價值。在市場經濟高度發展、競爭激烈的今天,我國上市銀行要想立足并取得長足發展,只有制定和實施正確而明晰的市場定位,在經營、管理以風險防范和控制等方面不斷健全和完善,才能提升自身的整體競爭力,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地位。
再次,從表外業務看,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按通行的會計準則,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其資產負債總額,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改變銀行資產報酬率的活動,包括了擔保、商業銀行衍生工具、貸款承諾、投資銀行業務及信托、咨詢、結算等。世界范圍內,近年來,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下,銀行一改過去將資產負債管理作為銀行關注重點的傳統。國外的銀行積極通過表外業務尋找利潤空間,國外銀行的表外業務十分發達一般占到業務收入的30—40%,而我國僅為10%左右,我國銀行業的利潤來源大部分來自存貸差利自、收入,大約占到90%。隨著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銀行出于競爭的壓力,為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需求,同時為與國際接軌,我國現在也在漸漸實行通用的巴塞爾協議的做法。提出了對商業銀行自有資本比率的要求,表外業務對自有資金的要求較低,有的非或有資產與非或有負債業務對自有資金的要求為零,銀行出于逃避對有資本比率的管理要求擴大表外業務成為必然的選擇。表外業務包括了商業銀行工具的交易以及收費和出售貸款等取得收入的業務,它的商業銀行工具有許多是銀行與證券結合的產物,如投資銀行的部分業務,因而隨著不斷創新,表外業務的發展將會模糊銀行業務和證券業務的界限,使得分業與綜合的籬笆也被逐步拆除。
我國商業銀行不斷發展,將形成各非銀行商業銀行機構的突起,使國有商業銀行面臨更多的競爭對手,對銀行傳統業務形成巨大壓力,使其不得不大力發展表外業務,進行商業銀行創新,擴大業務范圍,這就不斷形成對原有分業經營模式的突破。
(三)國有商業銀行自身發展的要求
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是商業銀行資金運用的基本要求。在一定的安全性、流動性要求下,商業銀行的盈利性不可忽視,真正的商業銀行本質內涵是追求盈利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在趨利避害原則下,實現盈利最大化是其從事經營基本動機,依據前文提到的綜合經營具有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和吸引客戶的優勢,隨著分業經營下,商業銀行傳統業務利潤空間逐漸縮小,盈利最大化的實現是建立在其經營領域和業務空間不斷拓展基礎上的。在當今,商業銀行證券化、電子化、信息化和一體化的發展格局下,把銀行業務發展的空間定位于傳統的存貸款業務,會抑制商業銀行功能的發揮,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這樣具有一定規模和一定競爭實力的銀行,分業經營會成為其發展的障礙。同時,經營手段的電子化、網絡化、信息化,使銀行綜合經營的成本優勢日益顯現出來,先進的科學技術為商業銀行拋棄“分業制”,實行“綜合制”提供了技術支持。因而隨著商業銀行內部機制的不斷完善,外部監管的加強,國有商業銀行自身的發展必然需要綜合經營體制的建立。
三、我國商業銀行實施綜合經營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具有業務多元化,商業銀行化特征的綜合經營戰略順應了世界商業銀行經濟發展的潮流,以其靈活、多樣的全方位服務滿足了現代社會的需求,極大地推動了一國經濟的發展。我國專業銀行轉化為商業銀行之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成為各銀行發展的宗旨追求利潤、自負盈虧必將使各商業銀行的經營者的經營觀念和體系發生改變,經營的綜合性戰略已成為一種商業銀行的必由之路。另外,隨著電子技術的不斷進步,商業銀行人才素質的不斷提高國際間商業銀行競爭的日趨激烈,組合式商業銀行工具的大量涌現,綜合經營戰略作為一種商業銀行領域的新生事物必將受到更多的國家和地區的青睞,成為世界商業銀行業發展的主流。目前我國正積極復關,與世界經濟接軌,復關后,市場領域的壟斷地位就要被打破,競爭將日益國際化。我國的商業銀行要想在競爭中站穩腳,與強大的外國商業銀行機構抗衡,實施靈活、高效獨具特色的綜合經營戰略將成為最佳選擇。
(一)在資產業務方面
隨著證券市場特別是政府債券市場的迅速發展以及證券流動性的提高,商業銀行可以及時調整資產結構,減少庫存現金、存放央行、存放同業等一級準備,逐步增加持有部分變現能力強且收益率較高的政府短期債券作為二線準備,以優化資產結構、增強盈利能力。由于在機構網絡分布、傳統客戶群、資金實力、專業人才、信譽、信息方面具有絕對的實力和優勢,商業銀行在發行、兌付、承銷、買賣政府債券方面將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特別是現在我國又將政府債券的作用從單純彌補財政赤字發展為刺激經濟增長,政府債券的發行量將保持較大規模,商業銀行更是應當抓住機遇,在政府證券市場中保持并擴大市場份額,獲取豐厚的利潤回報。
(二)在負債業務方面
直接融資的發展,給客戶資產組合更多的選擇。客戶不滿足于把自己的商業銀行資產存放在銀行里,而更加看重投資類產品。商業銀行為拓展其負債業務,增加資金來源,必須要提供更多的包括證券、投資、保險、基金、信用卡、外匯等在內的有效商業銀行產品,才能進一步鎖定客戶,使其在一站式商業銀行服務中得到滿意。商業銀行應加強與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的合作,發揮各自優勢,實現優勢互補。
(三)在中間業務方面
我國現行商業銀行法不允許商業銀行從事股票業務,但并沒有限制商業銀行從事與資本市場有關的中間業務。特別是在當前傳統的商業銀行業務領域發展空間有限情況下,商業銀行可利用其在信息、專業水平、人力資源上的優勢,積極推進商業銀行創新,注意發展與資本市場有關的中間業務:(1)資產評估業務,如為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和證券市場中的收購兼并提供資產評估服務。(2)客戶理財業務,如涉及個人理財和公司理財的咨詢服務。(3)資金結算與清算業務,如為券商資金往來提供結算、股票發行市場中申購款的收繳與結算等。(4)信息咨詢業務,如為企業提供國家產業政策、進出口政策、投融資政策、財政貨幣政策等重要信息。(5)基金資產管理業務,如基金托管業務、投資業務等。《商業銀行法》允許商業銀行發行商業銀行債券,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等投資銀行業務。如在實踐中出現:上海城市合作銀行推出了企業購并轉項貸款;中國工商銀行托管開元。
(四)在國際業務方面
由于國際業務往往較少受到國內商業銀行法規的約束,商業銀行可以在國際業務中廣泛參與資本市場的運作,如投資外國債券、在國外發行商業銀行債券、參加國際證券包銷和銀團貨款等。商業銀行還可在境外購買、控股或新設一家專門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公司,直接從事包括證券市場一級、二級市場在內的全部業務,如:中國工商銀行收購香港西敏證券公司。對于國際網絡比較完善的商業銀行,則可嘗試全球保管業務,即跨國證券管理服務業務。
(五)在銀行IT業務方面
1999年底,全世界已有2700家銀行提供網上銀行的服務,不僅如此,使用者對在網上商業銀行的認知度是很高的,62%的人認為網上提供的信息超過與客戶面對面的交流,網上銀行具有全球性、全能性、全速性和全民性的特點。我國商業銀行可以通過銀行卡、網上銀行的服務,為客戶提供全方面的商業銀行服務。如:全國統一的銀行卡網絡中心將建立、銀行卡發行突破2億張、證券保險通過網上銀行和銀行卡委托交易等。
結束語
自1933年美國等西方國家實行商業銀行分業經營模式而德國等一部分歐洲國家堅持實行綜合經營模式以來,綜合經營與分業經營一直是一個很有爭議的話題。尤其在目前,隨著技術的進步、信息處理和傳輸手段的改進,金融自由化、經濟和金融全球一體化的趨勢不斷加強,越來越多的國家紛紛放棄原先的商業銀行分業經營模式。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程度不斷加深,我國商業銀行必然也會融入到世界銀行體系當中,綜合經營將是我國最終的選擇。
參考文獻
1、楊玉熹:《混業經營是我國銀行業發展的趨勢》,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版。
2、葉輔靖:《全能銀行比較研究——兼論混業與分業經營》中國金融出版社,2001版。
3、許少奇:《論入世后我國商業銀行混業經營之必然趨勢與模式選擇》,《經濟法》,2003年第8期。
4、黃禹忠、吳獻金:《混業經營監管機構設置研究》,《金融理論與實踐》,2002年第3期。
5、陳衡:《“入世”后中國保險業混業經營》,《財經理論與實踐》,2002年第4期。
6、楊玉熹:《混業經營是我國銀行業發展的趨勢》,《銀行法律論叢》,中國銀行法律事務部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一、2012年鎮海法院審理涉銀行業金融糾紛案件情況之梳理
(一)受理案件數量與標的額為歷年之最
2009年鎮海法院受理涉銀行業金融糾紛案件85件,標的額為1.69億元;2010年,收案83件,標的額為1.47億元;2011年,收案59件,標的額為0.34億元;2012年,收案123件,標的額為5.58億元,案件數量與涉案標的額為歷年之最。
(二)簡易程序適用率偏低、平均審理天數偏長
2012年鎮海法院民商事案件平均審理天數[2]為32.13天,簡易程序適用率為74.69%。2012年審結涉銀行業金融糾紛案件94件,平均審理天數為61.44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34件,簡易程序適用率為36.17%,其中審理天數最長的達到了156天,審理天數在100天以上的案件共計24件。該類案件簡易程序適用率偏低、平均審理天數偏長的主要原因在于,借款人在貸款時提供的地址由于各種原因在訴訟時無法直接送達,只能通過公告送達應訴材料和開庭傳票,案件判決后也只能通過公告送達判決書,這無疑使得案件審判周期只能隨之拖宕延長,從而為銀行高效及時地收回貸款帶來了重要障礙。
此外,銀行放款后對貸款監管通常依靠借款人是否正常還款作為主要考量標準,銀行和借款人明顯存在信息不對稱,而信息收集方面的高成本又使得銀行認為得不償失,所以當進入訴訟程序時,銀行對于借款人的情況知之甚少,這也給法院查明案情,及時審結案件帶來了困難。
(三)結案以判決為主,調撤率較低
2012年鎮海法院民商事案件調撤率為76.20%,而2012年審結的94件涉銀行業金融糾紛案件中,判決結案59件,調解結案25件,撤訴結案10件,調撤率僅為37.23%。該類案件調撤率低主要原因在于,1.大量公告送達案件的存在。公告案件至少有一個被告下落不明,根據程序法的規定,只能判決處理,不能進行調解。2.銀行對調解缺乏主動和熱情。銀行調解均要求收回借款本金和相關利息,作出讓步的范圍很小,幾乎與判決差距不大,這使調解工作較難展開。
(四)案件分布普遍化與集中化并存
2012年鎮海法院受理的涉銀行業金融糾紛案件中,在分布上呈現普遍化與集中化兩個并存的特點。普遍化體現在工行、建行、農行、中行四大銀行均涉訴外,許多中小型金融機構,如鎮海農村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亦涉訴。集中化體現在工行、農行發案較多,兩家銀行涉訴65件,占2012年總收案量123件的52.85%,涉訴標的額4.07億元,占2012年涉訴總標的額5.58億元的72.94%。
(五)系列案件和批量案件多
同一企業因金融債務作為被告而產生的系列案件、批量案件多。2012年鎮海法院受理的涉銀行業金融糾紛案件中,同一公司兩次以上作為被告的共有6家,其中涉及某工貿實業公司的案件多達18件,涉及某自行車公司的案件多達11件,涉及某緊固件公司的案件達7件。在涉及個人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中,同一個人3次以上作為被告的有24人,其中涉及王某良的案件多達17件,涉及王某生的案件有13件。
(六)擔保去抵押化成趨勢,新類型擔保較少
在2012年受理的123件涉銀行業金融糾紛案件中,僅有抵(質)押的32件,僅占26.02%;僅提供保證人擔保的31件,占25.20%;抵(質)押和人保兩者同時存在的38件,占30.89%;無擔保的20件,占16.26%。在70件涉及企業案件中,僅有抵(質)押的8件,僅占11.43%;僅提供保證人擔保的19件,占27.14%;抵(質)押和人保兩者同時存在的38件,占54.29%;無擔保的5件,占7.14%。從涉案糾紛來看,目前貸款已經不是完全依賴不動產抵押物,開始告別傳統貸款模式的“不動產抵押物崇拜”,但僅僅是更多地轉移到提供保證人的“人保”模式。雖然“人保”模式較“不動產抵押”模式方式簡便,可操作性強,但“人保”模式容易給貸款帶來道德風險等不確定風險因素。根據調查結果,目前銀行貸款沒有充分發揮企業的知識產權、股權、存貨、應收賬款等財產權利的擔保效能,貸款擔保方式的種類上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因此拓寬貸款擔保方式從而促進企業貸款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七)涉企業案件標的額大
2012年鎮海法院受理的涉銀行業金融糾紛案件中,涉及企業案件(包括公司為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共計70件,標的額為5.24億元,其中未償還貸款本金額在100萬元
至1000萬元案件數共有38件,總標的額1.79億元;1000萬元以上的共有17件,總標的額3.41億元;最高未償還貸款本金額為3000萬元。(八)涉訴企業行業類別眾多,融資需求凸顯
根據統計,涉訴企業的行業類型既有勞動密集型企業,以電器制造、金屬材料、食品、紡織為代表,也有化工、貿易、電子科技等高科技、高附加值企業。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涉訴企業行業類別不同,但是由于行業類別原因而發生金融借款糾紛的比率卻沒有明顯區別,由此可見涉訴企業發生不良貸款情況和所處的行業態勢沒有直接因果關系,更多原因是企業自身的經營情況。如企業過度投資,某自行車公司過度投資于福建礦業項目,最終資金鏈斷裂。再如企業主個人行為失范,某機械制造公司的實際控股人呂某江在澳門豪賭上億元,導致公司倒閉。
(九)涉企業貸款期限較短,追求短期流動性
根據統計結果,在2012年70件涉及企業案件中,涉訴企業貸款1年期52件,占總比重的74.29%;2年期12件,占總比重的17.14%;3年期2件,占總比重的2.86%;其他期限3件,占比重4.29%。
由此可見,企業的貸款期限集中在1年期。主要原因在于,1.涉訴企業大多為中小企業,中小企業貨幣資金的短缺、資金的周轉能力不強、存貨占用額較大、資金籌集渠道狹窄等導致其向銀行進行規模小、頻率高和更加依賴流動性強的短期貸款。2. 短期貸款利于銀行進行風險防控,貸款期限越短,銀行風險控制成本越低。
(十)涉企業貸款中采用互保聯保方式風險大
互保是指由2個企業之間互相擔保獲得貸款。企業“聯保”貸款,是指3家或3家以上企業自愿互相擔保,聯合向銀行申請貸款的信貸方式,即3家或3家以上企業,自愿組成擔保聯合體,其中某一家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后,聯保體成員根據合同約定承擔還款連帶責任。在互保聯保貸款實際操作中,銀行為降低自身風險,一般要求企業提供至少一家優質企業作為互保聯保成員。一旦貸款企業發生資金鏈斷裂,提供擔保的公司必將受到牽連,易發生連鎖效應。例如某緊固件公司與某電器公司互保向銀行貸款,2012年7月該電器公司出現資金鏈斷裂,導致該緊固件公司自身融資難度增加、資金周轉能力弱化,最終陷入困境、生產停滯。
(十一)涉企業貸款中異地授信、多頭授信風險大
異地授信是指銀行向所在轄區以外地區注冊企業辦理的各類授信業務的行為。2012年鎮海法院受理的70件涉企業貸款案件中,涉異地授信案件為22件,占31.42%;標的額為1.56億元,占2012年涉企業貸款總額5.24億元的29.77%。22件涉異地授信案件中,僅提供人保的16件,標的額0.37億元。
多頭授信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對同一個客戶授信的行為。2012年鎮海法院受理的70件涉企業貸款案件中,涉多頭授信案件為43件,占61.43%;標的額為4.09億元,占2012年涉企業貸款總額5.24億元的78.05%。如,某工貿實業公司向5家銀行貸款,貸款標的額1.78億元,無抵押擔保標的額0.72億元。另,涉及某食用酒精公司金融糾紛,雖目前案件僅2件,但該公司向13家銀行貸款,貸款總額超過10億元,現該公司超負荷經營,經營陷入困境,銀行債權處于高風險狀況。
二、銀行業信貸風險之透視
2012年涉銀行業金融糾紛案件數量和標的額大幅上升,與嚴峻的國際國內經濟形勢有關,宏觀形勢導致銀行加大對不良債權的回收力度。同時課題組通過調研發現,實踐中銀行內控機制不完善和借款人信用危機所引發的糾紛日漸凸顯。本文主要闡述銀行因素和借款人因素所導致的信貸風險。
(一)銀行因素
隨著銀行股份制改革被推向市場,銀行注重以營利為目的,這就決定了銀行在執行國家貨幣政策的同時,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而銀行間存在的過度競爭,潛藏巨大風險。將發放貸款的任務指標納入考核標準,系督促銀行員工敬業盡責完成本職工作的推動因素,但員工為追求貸款任務達標而竭力招攬客戶,則可能引發業務操作中道德風險,從而放松對申請貸款客戶的貸款資質及保證人資信狀況的審查,制度設計因而流于形式,盲目放貸屢見不鮮。具體表現為:1.違反貸款通則規定,簡化貸款程序,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貸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未進行審查即發放貸款。如某鋁業公司已瀕臨破產,但某銀行對其貸款資質未嚴格審查,在公司僅提供人保的情況下依舊放貸,2個月后才發現該公司已經經營困難,保證人下落不明。2.違反簽約程序,是否系借款人真實意思表示不作考量,他人代簽時缺乏借款人的授權手續。某銀行洪某要求還款,但洪某稱并未向銀行貸款,后經筆跡鑒定,貸款合同上簽名并非洪某所簽。3.貸款到期后,不進行積極回收,反而借助貸新還舊業務,增加了銀行貸款回收的難度。
同時,在業務操作中,擔保意識薄弱,導致借款擔保糾紛出現。具體表現為:1.在貸新還舊的借款保證案件中,對于借款用途加以掩蓋,注明“購買原材料”等用途,以逃避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管。從法律角度而言,借款人與銀行的行為構成惡意串通、騙取保證人意思表示而轉嫁貸款風險的欺詐,如果保證人提出抗辯并經查證屬實,則造成擔保落空。2.對抵押、質押、保證等擔保方式的合法性審查不實。《擔保法》及《物權法》規定“登記生效”與“登記對抗”規則,但銀行疏于辦理登記手續,進入案件審理階段才發現該房產重復抵押,或者已轉讓給第三人,致使銀行在無法收回貸款的同時,還無法主張實現該房產的抵押權。在保證人擔保的借款中,許多關聯企業之間進行相互擔保,雖然明顯構成企業信用的惡意膨脹,但銀行卻對該種形式的貸款予以默認,給銀行資金的安全埋下嚴重隱患。如某自行車公司、某機電公司與某工業公司系關聯企業,相互擔保向銀行借款,該三家公司業主王某生資金鏈斷裂,某銀行對其貸款形成不良。
(二)借款人因素
1.企業因素
部分企業自身履行能力弱。在金融糾紛案件中,部分企業由于受經濟大氣候的影響,尤其是一些以出口為主導的企業,國外訂單減少,生存舉步維艱;部分企業由于內部決策失誤、管理混亂、產品滯銷,導致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債務;部分企業由于為其它企業擔保涉訴,從而陷入暫時性的經營危機。這些企業有的已經資不抵債、瀕臨破產,沒有挽回的余地;有的是尚有市場、有前景,仍然可以“起死回生”。但是無論是哪類情況,大多對當前的金融債務履行能力較弱,甚至根本沒有履行能力。
部分企業還款意愿下降和轉移資產、刻意脫保等各種故意逃廢銀行債務現象抬頭。其形式在實務中主要表現為:(1)以改制、重組、合并、分立、增減注冊資金、解散、破產以及抽逃、隱匿、轉移資產等方式,損害銀行債權。(2)通過非正常的相關交易抽逃資金、轉移利潤、轉移資產,損害銀行債權。(3)
以多頭開戶、轉戶等方式,蓄意逃避債權銀行對貸款的監督,致使銀行貸款本息難以收回。(4)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產權不清的擔保,或惡意拒絕補辦擔保手續。(5)不經債權銀行同意,擅自處理銀行債權的抵(質)押物(權),損害銀行債權。(6)隱瞞影響按期償還銀行債務的重要事項和重大財務變動情況,致使銀行債權處于高風險狀況。(7)拒不執行法院和仲裁機構已生效的法律文書,繼續拖欠銀行債務。2.個人因素
在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糾紛、汽車消費按揭貸款糾紛中,借款人的違約風險與信用危機因素亦可從客觀與主觀兩方面進行分析。
從客觀因素分析,主要包括自然原因造成的風險和社會原因造成的風險。前者主要表現為借款人因不幸事故、意外傷害、疾病等原因導致死亡、傷殘、喪失工作能力而失去還款能力可能產生的風險。后者主要表現為借款人因所在單位倒閉、被兼并、政策性裁員等個人無法抗拒的原因而失業,或造成收入下降,致使借款人無法繼續歸還購房貸款可能產生的風險。
從主觀因素分析,部分借款人缺乏信用觀念,主觀惡意拖欠貸款。這部分人雖然存在償還能力,但拒絕主動向銀行償還欠款,對銀行的貸款能拖則拖,拒絕接聽銀行催收電話,在收貸人員上門催收時,拒不合作。還有部分借款人可能基于經濟利益的考慮而故意違約,當違約所帶來的經濟利益超過所帶來的損失時,借款人選擇主動違約。如在車貸糾紛處理中,因處分抵押車輛的價值往往低于應償債務,借款人往往選擇違約,從而將車貸風險轉嫁給銀行。
三、加強銀行業債權保護的對策研究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安全關乎國家安全、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對于寧波區域而言,寧波今后能不能實現既定的發展目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金融業的整體實力和創新能力,要更好地發揮金融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以金融實力壯大發展實力。[3]當前涉銀行業金融糾紛案件高發的困境,是多元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化解涉銀行業金融糾紛案件的利益紛爭,需要從多角度著手分析。
(一)加強源頭治理——銀行內部機制的完善
涉銀行業金融糾紛的產生,源于貸款資金的回流不暢,追本溯源,如果強化銀行貸款環節的管理,則在很大程度上可降低借款人違約風險的機率。
1.強化依法經營的意識
首先,銀行應依法經營。開展授信業務,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范性文件要求,認真落實各項風險控制措施。其次,銀行之間應遵守銀行業協會的自律規則,規范市場競爭行為,樹立風險意識和公平競爭觀念,避免惡性競爭環境下導致的規則失范。
具體而言,銀行應當加強貸前調查、嚴格貸中審查和貸后管理。(1)加強貸前審查。銀行要加強對借款人提交申請資料的審核,重點審核借款人的信譽程度、收入證明、償還能力的真實性。要科學制定個人資信評估標準和識別業務真實性的貸前審查制度,實行雙人調查。要借助個人征信管理系統和信息系統,了解審查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用程度、誠信狀況。要與借款人進行見客談話,實地調查借款人真實居住地、核實貸款抵押真實性,了解抵押物所有權、變現能力等情況。(2)嚴格貸中審查和貸后管理。銀行要嚴格審批程序,認真審核貸款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尤其是對借款人和保證人誠信、還款能力等事項要進行嚴格和獨立的審查。在貸款發放后,要加強貸款用途的管理,防止貸款挪作他用,密切檢查和監控借款人還款能力變化和還款意愿,一旦發現不良還款記錄,要及時督促借款人和保證人履約還款,必要時依法及時提訟或申請仲裁。
2.完善員工行為管理及合同管理
(1)加強銀行員工行為管理。廣泛開展員工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并將誠信狀況作為招錄、晉升、獎懲員工的重要內容。加強員工行為監督和動態風險排查,有效防范員工參與民間借貸、非法集資,充當社會融資“掮客”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案件防控。加強對“客戶經理”和基層網點負責人等一線員工管理,完善績效考評辦法,避免短期行為,對為非法辦理貸款提供便利的違規違紀人員,應嚴肅查處。(2)規范和完善信貸合同條款。銀行應當規范各種文本,使文本含義符合法律的要求,避免語言歧義或用詞失范所導致的理解上的模糊,防止糾紛產生后因證據形式不規范而產生的風險。同時,將企業提供真實財務報表的義務、融資總量不超過一定金額的義務或經營狀況發生較大變化時增加實質性融資的通知義務、對外擔保不超過一定金額的義務、貸款按約定用途使用的義務等寫入合同,明確違約責任,增強對企業的約束力。
3.健全異地授信、多頭授信風險控制措施
雖然異地授信、多頭授信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企業的資金需求,但由于企業與銀行的信息不對稱,極易導致過度授信,從而放大了銀行的信貸風險。
銀行應完善授信風險管理制度,應嚴格異地授信、多頭授信業務的介入。(1)建立目標展業地經濟、金融、主導產業和政府服務職能等情況的調研機制,明確異地業務和多頭業務產業和客戶目標群。對主營業務不突出、關聯關系復雜的或融資結構不合理的異地企業或集團公司應審慎放貸。(2)充分利用“人行征信系統”、“銀監會派出機構客戶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等信用信息,推進同業信用交流與共享。(3)銀行應對異地授信、多頭授信業務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對因調查、審查、審批、發放、貸后管理、風險資產處置等環節內控不嚴、管理缺位造成授信業務風險的,嚴格按照內部問責制進行責任認定和追究。
(二)完善信用體制——減緩借款人信用危機
借款人信用危機的產生,不僅增加金融糾紛案件審理的難度,而且導致了執行程序中的效率降低,破壞了社會信用體制的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制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項系統工程,關鍵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講求誠信,理性發展
要堅決貫徹黨的十八精神,將誠信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建設,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在全社會大力提倡社會主義基本道德規范和正確的榮辱觀,抵制急功近利、奢靡腐化,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氛圍。引導企業適度投融資,理性發展,加快轉型,督促健全財務制度和信息披露機制,提高誠信水平。
2.建立商業化運作的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以信用登記、信用征用、信用評估、信用為主要內容,其中信用登記內容包括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合同履行情況、訴訟記錄、競爭能力、未來發展的信用記錄等,政府要建立誠信機制,實現工商、金融、稅務、勞動就業、社會保障、
公安、法院等相關部門的信息資源共享,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3.培育獨立、公正的企業信用評級機構
就我國目前的信用評級機構來看,絕大部分是從政府內部的資信評級委員會或銀行系統內部的評級機構演化而來,在人員、業務性質、資金各方面都與原來的機構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但信用評級機構應當是一個獨立的法人組織,它要具有中立性和公正性,這樣才可以實現評級過程的獨立、科學和權威,提供真實完整的信用評級。
(三)發揮審判職能——保護金融安全,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司法是糾紛解決的最后一道防線,保護銀行業金融安全是民商事審判的主要職能之一,在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促進金融市場的勃興,是對公正高效司法的最好詮釋。
1.更新司法理念,依法充分保護金融債權
金融安全關系著國家經濟安全,金融不穩,則社會不穩。法院要進一步強化認識維護金融安全的重大意義,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堅定不移地運用司法手段,依法維護金融合法債權,保障金融安全。2012年,省高院下發了《關于加大審判執行力度推進我省銀行業不良資產處置的通知》,市中院專門出臺了《關于加大審判執行力度推進我市銀行業不良貸款處置的意見》,提出具體舉措。具體講,首先要強化保護金融債權的理念。如在適用訴訟時效制度中,要堅持重在保護金融債權的價值取向。注重在破產案件審理中金融債權的保護,同時要嚴厲制裁違約失信行為,維護市場誠信。其次,要貫徹合同自由的理念,支持金融創新。如對具有金融創新行為的金融借款合同的效力認定方面,只要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司法應予支持。此外,要樹立適用法律與適用國家政策相結合的理念。由于金融體制改革正在穩步推進,金融發展日新月異,法律的規范明顯滯后,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在審理金融糾紛案件中,如遇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明時,應當結合國家的金融政策進行決斷,力求金融案件審判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2.創新司法手段,提高司法效率
(1)創新審判機制。一是要積極探索和建立金融案件的專業化審理機制,不斷提高金融案件承辦法官的專業化水平。二是創新送達手段,引導銀行訴前即在貸款合同或擔保合同中與借款人、擔保人預先約定送達地址、方式及法律后果,有效解決“送達難”問題。三是采取繁簡分流,盡可能擴大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在嚴把案件質量關的基礎上,簡化訴訟程序,努力做到“當庭審理、當庭裁判、當庭送達、快速結案”。四是采取“優先排期、集中開庭”,加快案件處理進度。同時,對同一金融機構、案情類似的同批次案件,盡可能集中處理。
(2)創新新型擔保方式司法保障。省政府2010年出臺了《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加快創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明確提出:支持地方金融服務創新,鼓勵探索運用商鋪使用權、林權、排污權擔保等新型擔保方式。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也應積極應對,出臺相關政策,幫助企業克服提供抵押或質押的有形財產不足的現狀,提高其自身的擔保能力,拓寬擔保物范圍,創新擔保方式。法院則通過涉創新擔保方式糾紛案件的審理,適度放寬設立擔保物權有效性的確認,使企業具有一定價值和可轉讓性的財產權利在內的一切財產都成為擔保物權標的,保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
(3)創新抵押物處置方式,快速實現擔保物權。2013年實施的《民事訴訟法》的修改增加了快速實現擔保物權的新規定,從程序法上完善擔保物權實現處理機制,體現出程序法與《物權法》等相關實體法律規定的相統一,在權利義務不存在爭議的前提下,給予法院更大的職權空間,以縮短裁判周期,體現效率價值。省高院已出臺《關于審理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意見》,為高效便捷地實現擔保物權、更好地保障金融債權提供了程序依據。
3.強化風險防范,增強聯動效能
(1)法院與政府機構聯動。法院應建立和加強與相關政府部門,尤其是市區金融工作辦公室的日常聯系溝通機制,加強不同層次、不同類別、不同對象之間的信息交流,及時了解轄區內銀行業等金融企業的運行狀況、政府部門相關行政決策,在某些案件執行上尋求政府部門協調和支持。
(2)法院與金融監管部門聯動。法院及金融監管部門應該建立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增強監管的透明度。披露制度一方面是銀行監管部門在一定范圍內向法院披露銀行業運營信息,另一方面是法院在一定范圍內向銀行監管部門披露審判運行態勢,以使監管部門了解銀行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
[關鍵詞]商業銀行;市場營銷;對策。
隨著我國金融業的對外開放,市場競爭變得日益激烈,我國商業銀行開始越來越重視通過市場營銷手段來增強其在競爭中的地位。然而,與西方國家商業銀行市場營銷狀況相比,我國商業銀行市場營銷還處于初步發展階段。為此,我國商業銀行需在借鑒西方商業銀行市場營銷發展經驗的基礎上,正確認識自身的狀況和特點,制定適應新環境的市場營銷策略。
一、我國商業銀行市場營銷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市場營銷的認識不到位。
市場營銷觀念是一種時時處處都要體現以市場為導向、客戶為中心、效益為目的的經營理念。而我國的商業銀行還沒有完全樹立起這種理念,他們沒有以客戶為中心,考慮的最多的是銀行自身的風險問題與效益問題,忽視了客戶真正的需求。以貸款營銷為例,企業形勢越好時越能貸到款,越在困境中需要資金支持時卻越難貸到款,這與市場營銷理念是相違背的。我國商業銀行在市場營銷對象上,往往只重視原有的大客戶,而忽視了對新市場的調研、開發與培養。
2.市場定位不明確,自主創新的品牌較少。
在市場經濟的推動下,商業銀行為了在競爭中贏得優勢,投入了大量資金于每一個可以觸及的方面,卻又缺乏總體規劃與創意,跟風現象嚴重,導致投入與產出不成比例,浪費資源卻沒有實現營銷的目的。
客戶選擇銀行強調的是差異化、個性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盡管我國商業銀行對營銷業務進行了創新,推出了不少新的金融產品,但推出的金融產品在業務功能、客戶定位上大致一樣,缺乏特色定位,使營銷行為趨于同化,形成獨特品牌的少,沒有在客戶心中形成一家銀行有別于其他銀行的獨特形象,使廣大客戶覺得無論到哪家銀行都一樣,影響了銀行的吸引力。
金融新產品市場化過程緩慢。一項銀行產品開發出來后,要報人民銀行批準,需要很長時間,有時還可能不被批準,使得新產品不能及時占有市場。即便新產品面市后,銷售自動化程度低,產品創新成本高,利潤率低,創新速度跟不上消費者的需求增長。
3.缺乏對目標客戶的研究,忽視服務質量,客戶面臨流失風險。
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所開展的網絡銀行、手機銀行、各種銀行卡業務的實際應用效果不如事先預期的那樣好。最根本的原因是銀行不重視對目標客戶的研究,沒有根據客戶文化層次與消費水平以及潛在需求來細分市場,導致提供的產品針對性不強,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非常注重服務范圍的拓展,卻忽視了服務質量的提高。以美國的富國銀行為例,其良好的服務質量是吸引顧客的致命武器,其為了與客戶建立良好的關系,富國銀行提出了一個口號,那就是“哇!”,即通過要求每個員工盡心竭力為客戶提供服務,超越客戶的期望,使客戶感到驚訝、高興,標志就是客戶會情不自禁地“哇!”一聲。而國內很多商業銀行在工作期間無視眾多顧客排隊等候取錢,明明有10個窗口卻只開4個左右來辦業務,拿存折的老百姓只得在營業大廳苦等,相信很多民眾都有這樣的經歷,而隨著外資銀行進軍我國內地市場,其高質量的服務對民眾一定有很強的吸引力,尤其是對高端客戶這塊市場,更成為外資銀行與我國商業銀行的爭奪亮點。在這方面,外資銀行也具有一定的優勢,他們可以根據一部分顧客的需求制定銀行的經營策略。例如,花旗銀行擅長開展中間業務,實行客戶經理制,為大客戶配置專職經理,提供“一對一、面對面”的個性化服務,它的個人業務———“花旗貴賓理財”聞名遐邇,對高端客戶的吸引力極大。
4.市場營銷沒有在銀行內部形成整合力量。
我國有些商業銀行已經成立了專門的市場營銷部門,如市場發展部、公共關系部等,但沒有進行全行的統一部署與安排,使得這些部門與原有的其他部門如結算部、信貸部、稽查部等部門之間缺乏營銷配合,沒有形成整合力量,這必然會破壞銀行營銷活動的系統性,影響營銷效率的全面提高。
二、發達國家商業銀行市場營銷的經驗介紹
1.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
西方20世紀90年代盛行的“客戶經理制”為西方商業銀行的市場營銷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其最主要的特征是以客戶為先,滿足客戶需求優先于銀行產品推銷。他們通過規模、業務量、信譽等指標將客戶劃分等級,不同級別的客戶享受不同的服務。這樣,一方面便于銀行對客戶的管理;另一方面可以使銀行集中資源,以最周到的服務和最優惠的條件吸引住最核心的一部分客戶。
2.銀行營銷戰略注重忠誠管理。
西方商業銀行的營銷實踐表明建立高度的顧客忠誠和員工忠誠已經成為銀行營銷戰略實施的重要組成部分。美國銀行業的一項研究表明,美國國內的大銀行存款業務的損益平衡點是18個月,只有顧客存款在銀行賬戶上滯留的時間超過18個月,銀行才能獲利。所以他們在與顧客建立合作關系之前,都非常注重對忠誠客戶的篩選;在建立合作關系之后,也注重維持客戶的忠誠度。西方商業銀行在重視顧客忠誠的同時,也非常重視對員工忠誠度的培養,忠誠的員工有利于銀行節省招聘費用,他在工作中將能學會如何降低成本,改善品質,更能使顧客的價值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
3.細分市場,提供有效產品和服務。
市場細分是根據客戶的特點進行有效的分類,以便于銀行為客戶提供針對性強的服務。澳大利亞聯邦銀行根據年齡分為不同的組別,按照各年齡段需要向個人客戶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從客戶出發,為客戶提供全面、終身服務。以儲蓄為例,為小朋友推出兒童零用錢賬戶,這項業務雖不會為銀行帶來多少收益,但這能使客戶從小認識、了解銀行,并且聯邦銀行隨著小客戶的成長不斷提供適當的產品和服務,有效地提高了客戶的忠誠度,減輕了銀行拓展新客戶的壓力,節省了相關的成本和費用;對青年人設立手機銀行、網絡銀行;為老年人保留最原始的儲蓄存折。
4.超越客戶的期望。
每個客戶在接受完銀行服務后都有自己的心理感受,要讓客戶感到高興就必須要超越客戶期望。以美國的富國銀行為例,通過給客戶提供超值的服務,讓顧客情不自禁地“哇!”一聲為服務目標,建立了與客戶良好的關系,從而提高了其銷售收入和利潤。
三、改善我國商業銀行市場營銷的對策與建議
1.確立正確的營銷觀念,注重對客戶忠誠度的培養。
我國商業銀行要樹立正確的營銷觀念,以客戶為中心,提供優良服務與產品。某項對亞洲消費者的調研顯示,同亞洲其他國家和地區同類人群相比,中國的消費者對銀行服務水準的滿意度最低,并愿意隨時為獲得更好的服務轉換銀行,即便要為此付出更高的收費或蒙受利息損失。與這項調研相印證,2006年12月,國內某雜志社對40位中國銀行家的調研顯示,本土銀行多認為自己在客戶忠誠方面相對于外資銀行不具備顯著競爭優勢。顯然,營銷成功地把客戶吸引到銀行之后,更要注重維護營銷的成果———留住客戶。這就要求我國商業銀行一要樹立整合營銷觀念,宣傳銀行品牌形象。整合營銷觀念要求商業銀行不僅要通過媒體廣告宣傳自身形象,更應經由內部資源直接向市場表達一種良好的品牌形象,來吸引客戶,我國商業銀行必須加強服務、加強宣傳,穩固在客戶心中的良好形象;二要制定好的營銷政策,全力公關,培養客戶的忠誠度,維持優質客戶市場,防止客戶流失;集中資源優勢維護主導業務,在此基礎上再求創新求發展。這樣形成開發客戶、留住客戶、吸引新客戶的良性循環,盡力維護和提高市場占有率。
2.以客戶需求為導向,注重市場細分。
在客戶需求多樣化,以及需求不斷演變的今天,銀行應強化市場細分工作,實行針對。根據“二八”原則,就是說銀行80%利潤來自于20%的客戶,這20%的客戶就是所謂的高端客戶,在面對他們時,可以借鑒西方國家商業銀行的“客戶經理制”,實行一對一的服務,客戶經理專門負責與客戶進行聯絡與溝通,及時了解其需求以及需求變化,營銷銀行的金融產品與服務,為客戶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個性化、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方案,培育一批忠誠顧客群。傳統意義上,我國商業銀行把客戶分為工商業和個人兩類,即通常所說的對公服務和對私服務兩大類。通過市場細分之后,工商業可分為中小工商企業、大型工商業、跨國公司等,為他們提供特定的服務項目。對個人服務方面,向大眾市場提供有特色的大眾化服務。例如,對大學生、新型青年,鼓勵其使用網絡銀行或手機銀行業務,減少銀行的排隊扎堆現象,提高銀行的窗口服務效率;對高收入階層,提供私人業務;為富有的中上階層提供昂貴的更加個人化的服務。
3.協調好銀行市場營銷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關系,做到全面營銷。
我國商業銀行應著手建立真正意義上的營銷部門,配備專門人才,統率營銷管理。并加強與其他部門的營銷配合,激勵各部門員工的營銷積極性,共同以顧客需求與滿意為營業宗旨,盡力縮短業務辦理過程中在各部門的停留時間,提高流程效率,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達到為顧客提供最佳服務和為本行創造理想利潤的經營目標。
4.加大金融創新力度。
金融創新是銀行為滿足顧客需求提供不斷變化的服務項目的源泉,隨著居民貨幣收入的增加和消費形態的變化,對金融產品創新、營銷模式創新、服務技術創新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使得工商業在股份制改造、籌資、信息、咨詢、破產、保險等方面呼喚金融創新產品的出臺;政府管理行為的市場化也對創新提出了要求,比如,公債發行,政府就正逐步擯棄過去行政推派方式,改由公債市場出售,這又得借助銀行的市場創新、工具創新;此外,對外開放使得我國工商業對外貿易、投資、融資、避險保值等國際金融活動的增加,銀行應提供相應的國際金融創新產品。我國的商業銀行要將金融創新技術的引進、消化、改造與投入市場納入工作核心,縮短新產品的面市時間,盡快滿足市場需求。
5.加強營銷人才隊伍的建設,并培養員工的忠誠度。
外資銀行進軍中國,造成了我國商業銀行人才的流失,尤其是手里有大量客戶的營銷人才,這就要求我國的商業銀行應該想方設法改善環境,強化管理,建立有效的用人機制,留住人才。同時,應加強對人才的培訓,加快培養懂國際金融、國際慣例、國際法的高級營銷人才。
[參考文獻]
[1]賀強,杜惠芬,李磊寧1我國商業銀行業務拓展及創新趨勢研究[M]1北京:科學出版社,20061
[2]張學陶1商業銀行市場營銷[M]1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51
第一層面:以中、交兩行為核心
所有的華資銀行都以中國、交通兩行為核心,團結在中、交兩行的周圍。在中國、交通這兩個核心銀行之中,有的華資銀行更多地靠近中國銀行,如所謂的南三行,有的則更多地靠近交通銀行,如所謂的北四行。
形成這種核心與關系的第一個原因,是有的華資銀行就是在中、交兩行的直接幫助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張嘉@①說過:"對當時已經成立的浙江興業、浙江地方銀行,盡力幫助,對上海銀行、大陸銀行的發起和成立,也都竭盡綿力。"上海銀行剛剛設立的時候,張嘉@①等積極贊助,上海中國銀行率先同上海銀行建立同業往來戶,由于中行的支持,上行的業務發展很快。陳光甫也頗有自知之明,上行成立伊始,便認定其"欲扶翼中、交兩行而為其輔助機關"的宗旨。曾任浙實董事長的胡濟生,說上海中行的張嘉@①"對于吾行格外關切","公誼"既厚,"私情"亦洽。鹽業銀行吳鼎昌在1918年曾說,該行經營較為順利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中交兩行以國家銀行之資格特別指導"。金城銀行則在融通資金、匯兌業務、外匯買賣等多方面得到交通銀行的特殊照顧。因為金城銀行的創辦人中,不少原本就是交行中的實力人物。受過中、交兩行的特殊照顧,也就是所謂大樹底下好乘涼,或者說投桃報李,這就自然形成了核心與的關系。
形成核心與關系的第二個原因是許多華資銀行都領用中、交兩行的鈔票,特別是中國銀行的鈔票。這就是借用中、交兩行的信用來擴大自己的業務。例如:1915年浙江銀行領用中鈔100萬元,保證金為現金六成、證券一成。而浙興因"純系商股","故合同權利在理宜較浙江行為優",最高限額可達500萬元,保證金則為現金五成、證券二成半。1916年,浙興津行在奉天、營口各設分莊,"專司買賣貨幣等事",即以所領10萬元中行鈔票作為分莊的開辦資本。在存款業務尚不發達的情況下,借領用中鈔來開拓銀行業務。1917年8月,浙興董事長葉揆初和董事蔣抑卮入京,又與交行訂立了領用交行鈔票的合同。
1922年6月,浙興開始自己發行鈔票,總額暫定1000萬元,現金準備七成,由申、杭、津、漢各行分用。這一舉動使中行"頗不滿意",先是延付浙興領用中券準備金利息,繼而要求浙興"減少自己兌換券發行額",遭到拒絕,最后將浙興領用中券的額度,由500萬元減少到300萬元。浙興在自己能發行1000萬元兌換券的情況下,仍不放棄領用中鈔的既得權利,中行宋漢章與浙興之間甚至還為此鬧得頗不愉快。這說明,領用中鈔對浙興是很有利的。浙實與浙江地方銀行分開后,原領200萬元中券額度中70萬元歸后者領用。浙實為此多次與中行協商,要求補足70萬元缺額,得到中行的同意。浙實"領用中行兌換券流通甚暢"。1919年9月,大陸銀行創辦不久,"業務日繁,現金出入殊與顧客不便",于是便向天津中國銀行領用天津地名中鈔40萬元,交付現金20萬元、公債25萬元作為保證金,"并雙方商定辦法14條"。
1923年末,浙江實業、中孚、東陸、浙江興業等8家私營華資銀行領用中、交兩行兌換券已達7799970元。一般銀行領用中交兩行的鈔票,也就促成了核心與關系的形成。
第三個原因是許多華資銀行對中交兩行的投資入股。北洋政府在持續的財政窘迫中,將中交股份作抵,向銀行借款,到期不還,官股便轉為銀行所有。以中國銀行為例:1921年7月,財政部以中行股票120萬元,向5家華資銀行抵借90萬元,后到期無力償還,官股便變成銀行所有的"完全商股"。另一種情況是中交兩行在增資時,商辦銀行的入股。如1921年中行增資,張嘉@①到南方游說,勸說"各實業團體,及各商業銀行合募股份若干",起而響應者有上海、浙興、浙實、金城等四家銀行,上海、浙興各認股20萬元,浙實認股14萬元,連舊股共20萬元,估計金城也是這個額度。張嘉@①在勸募各實業團體和銀行集股時,向李銘等人陳述了過去中行商股"向多散漫",而"希望有團體結合為股東之重心,可使中行辦事漸合于正軌"的意圖。這些重要華資銀行作了積極的響應。這些銀行成為中行的股東,相互關系也就更為密切了。
華資銀行以中交兩行為核心,形成了一種同舟共濟、患難與共的密切關系。正是這種關系,才使華資銀行在如履薄冰的經濟和社會環境中得以生存和發展。
在通常的情況下,核心對于少不了時時給予照顧,若遇危難之秋,核心對也少不了幫忙,但風潮中往往首先需要"保帥",因而往往會出現集中保核心的現象。1916年上海中行拒受停兌令,浙興董事長向董事會報告說,華資"銀行公會公議維持中國滬行營業,有款者各以款助,無則以財產借作押款",浙興"在中國滬行為最大存戶,助中行即所以自助"。1921年擠兌風潮中,浙興對天津中行的押放款16萬元正好到期,"其時擠兌風潮正緊,勢難收回,故準其轉期1月",并另外給予25萬元透支款。浙興對北京中行押放款10萬元到期,也準其續轉3個月。正如中孚銀行主持人所說,中交擠兌"來勢甚驟,猝不及防,然亦卒賴群策群力,得以維持于不弊。于此足征我國金融界之進步,良可欣慶"。
甚至不在風潮時期,保核心的事例也時時可見。1918年,北京中行已停止限制兌現,但在匯兌方面推行一種新的"遲期匯兌"辦法來"維持票價",這對中行有利,而使與其有匯兌關系的其他華資銀行"已無利益之可言",但"京師各同行對于中行既有感情關系","均仍照舊履行",中孚京行主管楊瑜統等雖心中不滿,"亦只得從眾,以免貽人口實"。1918年8月,天津證券交易所即將成立,張嘉@①赴津,要求浙興津行總經理"不可放棄,力勸入股","并稱將來中行如有為難處",非請浙興"在證券交易所暗中幫忙不可"。浙興董事會議準從命。平日里,浙興對于中行,沒少給予業務上的協助,常對中行融通資金。如1918年12月,浙興京行對當地中行放款10萬元,以京鈔抵押;1919年4月,浙興京、津分行"合做中行京鈔存單押款洋40萬元";1919年5月,浙興杭、漢、京、津四分行"合做北京中行押款洋60萬元",數額越來越大。中南銀行成立不久,就于1921年4月19日對北京交行押放62萬元,又于同年6月1日"以勃利公司名義"對中交兩行期票貼現放款100萬元。這些業務上的幫助,對于中交兩行是重要的;而中交兩行的鞏固和發展,又是中國銀行業共同發展的基礎。
第二層面:"南三行"、"北四行"等協作行關系
協作行的關系對于增強華資銀行的對外競爭力和克服種種經濟和社會的困難,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中南銀行成立于1921年,因其系華僑資本,而獲得了鈔票發行權,但規定必須十足現金準備。沒有鈔票發行權的金城、鹽業、大陸三行與中南攜手,實行四行聯營。四家銀行合組了聯合營業事務所,經營聯合放款。又建立四行準備庫,聯合發行銀行券。1923年又聯合開辦了四行儲蓄會,廣泛吸收存款。四行聯合營業事務所的組織"營業既各不牽涉,合做亦不受束縛,且有互相扶助之義"。四行仍是各自獨立的,但相互輔翼,壯大實力,"以期金融界之實力可與實業界之需要相因應"。可以說,四行聯合營業,是華資銀行聯合營業之先聲。同時,相對于進一步的金融集中,這種協作式的聯合還只是初級階段的。
南三行雖然沒有成立聯合營業事務所之類的機構,但也有多方面的協作關系。例如:浙興獲得鈔票發行權以后,浙實便與其洽商,該行杭州分行擬領用浙興上海地名鈔票,以50萬元為額,交入七成現金準備和三成公債。這一請求獲得浙興的同意。1926年上海銀行同浙興訂約,領用浙興鈔票200萬元,條件與浙實大體相同。1923年3月,上海、浙實、浙興、大行的在滬機構訂立了"互通往來辦法"共七款,在立戶往來、透支、利息、匯兌、拆款和買賣銀元等方面通力協作,互給優惠。這一協作關系與北四行的成員有所交叉。
在北四行、南三行內部,以及在更大的范圍內,華資銀行相互間都有不同程度的協作關系,如相互融資、拆借。例如:1918年2月,浙興"申、漢、杭合做新華銀行中、交鈔票押款10萬元,以中、交鈔票25萬元四成作押";1918年5月,浙興漢行兩次拆與中孚銀行共合洋12.5萬元;1918年12月26日,浙興申行拆與上海銀行洋6萬元,次日便予收回;1923年1月,浙興總行"對上海、浙實戶貼現各20萬元,此款系以一個月之各種票據向我行(按:即浙興)貼現,月息6厘"。這里只列舉了浙興對其他銀行拆放款的例子。事實上,這種關系是相互的、普遍的和大量的。此外,銀行為了擴大在押放和押匯業務方面的相互合作,還共同設立銀行公棧。例如,1924年10月1日,大陸銀行董事會通過了大陸漢支行加入該地銀行所公組的公棧,認為此舉"對外對內均有極大關系"。
有一種說法,認為華資銀行界,乃至范圍更大的實業界,其中投資創辦人和中堅多來自浙江和江蘇兩省,因此稱之為"江浙財閥"或"江浙財團"。
以投資人或經營者的籍貫來劃分財團,本來并無不可,但問題是中國資本主義在北洋政府時期還遠遠沒有發展到"財團"的階段,以后也從來沒有達到過。"財團"或"財閥"是企業發展的高級階段,是指大型的現代企業集團,有內部統一的組織和管理。這與實業家來自某個地區,以及他們之間的鄉誼或某人同時投資于幾個企業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
第三層面:銀行公會
華資銀行業內部關系的第三個層面,是同業組織。到1927年為止,由于政局動蕩、軍閥割據等原因,華資銀行全國性的同業組織還剛剛起步,發揮作用不大,但地區性的同業組織則有相當力量。
上海銀行公會在地區性同業組織中,上海銀行公會無疑是最為重要的。1917年,由張嘉首倡,上海的中國、交通、浙興、浙實、上海、鹽業、中孚等七行集議組織銀行公會,并于同年5月創辦《銀行周報》。1918年7月8日,上海銀行公會正式成立,會址在香港路,會員銀行除了以上七家外,聚興誠、四明、中華、廣東、金城等五家也次第加入,會員銀行共計12家。在成立大會上通過了上海銀行公會章程,選出董事7人,并由董事互選宋漢章、陳光甫為正副會長,李銘為書記董事。1919年5月,上海公棧事業并入公會,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公推中國銀行為總經理。1920年9月,改選盛竹書、錢新之和孫景西為正副會長和書記董事。1922年9月,改選盛竹書、孫景西為正副會長。1924年9月,上海銀行公會修改章程,允許依照中國法令注冊設立的中外合資銀行"變通入會",并改選倪遠甫、孫景西為正副會長。從公會成立,到1924年,東萊、大陸、東亞、永亨、中國實業、東陸、正利、中國通商、中南、農商、工商、中華懋業、中華匯業等也相繼加入公會。
上海銀行公會成立以后,采取了許多聯合行動。1921年1月,上海銀行公會各會員銀行參與承募交通部600萬元車輛借款。3月,公會會同錢業,組織上海造幣廠借款銀團,負責發售造幣廠國庫券250萬元,實際發售365萬元。7月3日,中法實業銀行停兌,公會為維持金融市面,組織會員銀行墊款代兌,渡過難關。9月,公會提議各會員銀行對行員加以勸戒,切勿卷入社會盛行的投機事業中去。1922年10月,公會通告,指出"公債失信,流毒社會",要求政府停止發行新的公債,并呼吁全國銀行界采取一致行動,予以抵制。1923年11月,滬埠銀根奇緊,銀行公會與錢業公會協商,采取了協調行動。1924年10月,銀錢兩公會再度攜手,致電北京財政整理會及總稅務司,要求維持內債信用。
當時,上海錢業公會附設匯劃總會,成為上海每日清算匯劃票據的中心,而上海的外國銀行,則是劃頭票據的清算中心(注:除相互匯劃外,當日到期,次日付現的,稱為匯劃票據;而當日到期,當日付現的,稱為劃頭票據。)。華資銀行多是匯劃和劃頭兩者兼用的,票據的清算要通過匯劃總會和外國銀行進行。為改變這種狀況,1922年2月,上海銀行公會發起創設上海票據交換所,并草擬了章程草案33條,但因各行營業習慣不同,一時難以求得統一。以后多次復議,又都以種種原因擱置下來。因此,在這一階段,上海的華資銀行始終未能建立自己的票據交換中心。
天津銀行公會天津是最重要的商埠之一,中國主要的華資銀行,都在天津設有總行或分行。天津銀行公會的設立時間,與上海銀行公會相差不多。該會以"聯絡同業感情,維持公共利益,促進銀行業之發達,矯正營業上之弊害為宗旨"。凡實收資本在20萬元以上,設立滿1年,經銀行分會兩名會員介紹,都可以加入公會為會員。
天津的本國銀錢業,堪稱合作的典范。他們的合作有個別的,也有整體的。天津的銀號或錢莊,往往分別同華資銀行結成所謂"靠家關系",即前者在資金周轉不靈時,靠后者來扶持。前者向后者浮借款項,大多不計息,少數低息。1924年9月,天津的銀行公會和錢業,為了維持津埠金融,共同訂立公約,決意"患難共扶","各以忠誠懇摯之意思,互相負維持之義務"。天津銀行公會還同錢商公會、總商會和外國銀行公會華帳房聯合組織金融維持會,共同維護天津金融。
漢口銀行公會漢口是華中的金融中心。華資銀行在漢口開設分行的很多。1917年4月,一些華資銀行發起組織金融研究會,同年11月,由金融研究會改組成為非正式的銀行公會組織,沒有制定章程,參加者只有中國、交通、浙興、聚興誠、鹽業、中孚、華豐等7家。1920年11月,由中國銀行領銜的9家銀行正式成立漢口銀行公會。
據調查,1922年,各地銀行公會會員計有上海21家、北京22家、天津19家、漢口11家、杭州7家、南京7家、蚌埠5家、濟南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