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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我國高科技產業的發展,風險投資成為推動我國的科研成果商品化、高新技術產業化、高科技企業的成長發展的重要因素。風險投資是一種把資金投向蘊藏著高風險的高科技項目,旨在促進高科技成果盡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資本收益的投資行為。它也是高新技術產業化過程中的一個資金有效使用的支持系統,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離不開風險投資。本文主要研究了目前我國風險投資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發展和完善我國風險投資的策略。
關鍵詞:風險投資;風險投資主體;風險投資資本
0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的發展,風險投資成為推動我國的科研成果商品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科技企業成長發展的重要因素。風險投資實質上是一種高科技與金融相結合,將資金投入風險極大的高新技術開發生產中,從而使科技成果迅速轉化為商品的新型投資機制。它也是高新技術產業化過程中的一個資金有效使用的支持系統,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離不開風險投資。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風險投資這方面做得很不夠,我國風險投資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缺乏對高新技術產業有效的運作,使高新技術產業大規模發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許多方面還需完善。本文主要對我國目前風險投資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議。
1風險投資的涵義
風險投資(Venturecapital),又被譯為創業投資。根據美國全面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具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的一種權益資本;根據歐洲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一種由專門的投資公司向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成長型、擴張型或重組型的未上市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并輔之以管理參與的投資行為;聯合國經濟和發展組織24個工業發達國家在1983年召開的第二次投資方式研討會上認為,凡是以高科技與知識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的創新產品或服務的投資,都可視為風險投資;我國《關于盡快發展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提案》中認為,風險投資是一種把資金投向蘊藏著失敗危險的高科技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領域,旨在促進高科技成果盡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資本收益的投資行為。
簡單的說,風險投資是指由風險投資者提供風險資本,風險投資公司以風險企業為投資對象進行投資、管理、運作的一種融資過程與方式。風險投資是高科技產業的助推劑,它在高科技產業化的關鍵時刻切入,填補了高科技產業化過程中,研究與開發階段的政府撥款或企業(個人)自籌與工業化大生產階段的銀行貸款之間的空白,使高科技產業化的各個環節由于有了資金的承諾而成為可能,在促進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風險投資自產生開始就與高新技術企業密不可分,二者的融合是源于彼此的內在需要、符合兩者本質特性的自然結合,也正是這種互利的融合決定了兩者之間的作用關系不僅僅是單向的,而是一種雙贏的關系[1]。所以完善和發展我國風險投資非常重要。
2目前我國風險投資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風險投資業是在改革開放以后才發展起來的。1985年9月,第一家專營風險投資的全國性金融機構——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中創公司)成立;截至2007年底,全國從事風險投資的機構已超過400家。在中國的風險投資機構管理的風險資本總量超過1205.85億元,在風險投資方面,2007年風險投資總額達398.04億元以上,風險投資項目數也高達741個項目,平均每家風險投資機構管理的資本額達到8.492億元。顯然,我國的風險投資事業發展是比較快的,它在促進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創立和成長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我們也應看到,我國的風險投資業僅經歷了較短的發展歷史,至今尚處于初步發展階段,現有規模的風險資本還難以滿足市場的需要,還無法獨立支撐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風險投資在我國現階段還存在大量的問題,阻滯了其在我國更快速的發展。目前我國的風險投資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2.1風險投資資本總量不足,缺乏合格的風險投資主體
從整體上看,現有規模的風險投資資本還難以滿足市場的需要。目前,我國風險投資資本的主要來源是財政科技撥款和銀行科技開發貸款,風險投資資本的融資渠道狹窄。并且我國目前的發展模式為“政府主導型”,以財政撥款和銀行科技開發貸款為主體的風險資本規模小,同時政府為主要出資方,造成投資主體單一,影響投資效益。加之,風險投資周期長,風險高,政府的財政資金不適合風險投資市場本性[2]。從已經建立的風險投資機構的資金來源看,除外資投資基金外,絕大部分是由政府或金融機構出資的,私人、民間資本幾乎沒有,融資渠道狹窄,風險投資資本總量嚴重不足。
2.2風險資本退出缺乏有效渠道
風險投資的活力就是資金的循環流動,其核心機制就是退出機制。沒有便捷的退出渠道,風險投資就無法達到資本增值和良性循環,也無法吸引風險投資人進入風險投資領域。風險資本的“退出渠道”或退出機制尚未解決,沒有發達的風險投資制度,就不能在風險資本與高新技術企業之間搭建出通道[3]。風險投資的退出渠道一般有5種:企業上市、收購兼并、股份回購、股份轉賣、虧損清算。在我國的風險投資業中,缺乏合理的投資回收渠道,雖然我國創業板已于2009年10月30日隆重登場,但是對于規范創業板的操作尚在逐步完善中。
2.3有關風險投資的法律法規滯后不健全
近年來我國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已經出臺了不少扶持高科技企業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稅收優惠、人才優惠、信貸優惠等等,但是對于投資于高科技企業的風險投資者和風險投資管理企業的扶持政策卻很少,相關的風險投資產業法如《風險投資法》、《風險投資基金法》等一直未出臺[4]。在市場進入、稅收優惠、投融資管理等方面沒有對風險投資的扶持性政策法規。
2.險投資中介機構的發展滯后
目前在我國,風險資本市場所需的特殊中介服務機構如行業協會、標準認證機構、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等還比較缺乏,投資中介機構的人員素質和信用體系的不完善也成為中介機構發展的巨大障礙。某些中介機構缺乏職業約束機制及職業道德規范,存在為金錢驅動而提供虛假評估報告的現象,使某些中介機構的可信度、可利用度大打折扣。在這種情況下,風險資本家往往要做很多自己專業以外的事,降低了風險投資的效率。而且,中介機構發展的停滯不前,中介服務不規范等問題造成資本和項目雙方信息交流方面的不充分,這種信息不對稱形成許多錯誤的隱藏,導致風險投資企業戰略性的市場決策錯誤,嚴重地妨礙我國風險投資市場的發展。
2.5風險投資人才極度缺乏
從事風險投資事業的人才,不僅需要掌握金融領域內的相關知識、而且還應當熟悉高新技術產業的相關技術,只有這樣才能對風險投資進行正確的評估和操作,降低投資失敗的風險。目前國內風險投資多數還停留在學術論壇和理論研究層次上,在實際操作上真正懂得風險投資的人才還不多,大部分投資人才都來自于政府、民營企業、上市公司等部門,基本上都是半路出家,多數缺乏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局限性較大。
3促進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策略
針對我國在進行風險投資的過程中存在的以上問題,提出如下的發展策略:
3.1拓寬資金來源,實行風險投資主體多元化
我國應拓寬資金來源,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政府應逐漸淡出投資人的角色,鼓勵更多的民營和個人資本參與到投資中,以規范市場運作[5]。除了借鑒國外發展產業風險投資的經驗,在控制金融風險的前提下,使從事養老基金、保險基金、住房基金等民間資本的這些機構投資者以及一些具有良好市場業績的上市公司作為戰略投資者來介入風險投資領域,將為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直接融資來源與渠道,促進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把民間資本引入高新技術風險投資領域,通過資本與技術的結合,讓資本最大增值[6]。還有從國際經驗來看,外國風險資本的介入也是發展本國風險投資的重要依托。我國應減少對風險投資限制、制定健全有關風險投資政策,并提高它們的透明度,促進外國風險資本關注,吸引外國風險投資資本,使其更加支持中國高技術企業的發展,也是我國風險投資拓寬資金來源發展的重要渠道。
3.2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
由于風險資本存在著周期性特征,因此能否有效地兌現資本收益,即將其所投的資金由股權形態轉化為資金形態即變現就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為了促進風險資本的順利循環以及增量風險資本的進入,就必須考慮建立起有效的風險資本退出機制。我國風險投資最現實可能的退出方式為企業購并,其他幾種較為現實可能的退出方式依次為創業板交易、風險企業回購和買殼上市[7]。我國處于創業板市場運行的初步階段,創業板的作用就是為成長性高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鏈條的中間環節,所以既要從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實際出發規范和完善創業板,也要積極發展和利用風險資本的其他退出途徑。
3.3優化風險投資的投資環境,加快制定有關風險投資的法令法規
建立規范風險投資運營機制的法律制度,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表明,立法和監督是促進風險投資健康發展的保障。風險投資是為風險企業提供創業資本,通過管理上的參與將科技成果“孵化”為現實生產力的特殊投資,它不同于任何形式的傳統投資。風險投資是一種法制化的市場行為,必須有完善的法律法規。因此,嚴格規范風險投資的運營機制,是保證我國風險投資業健康發展的必要措施。與之相適應我們需要盡快制定相應的法規和管理辦法,完善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諸如《專利法》、《技術合同法》等,給風險創業者的專利權、專有權、創新權等以特定的保護,采取稅收優惠計劃,降低風險資本的獲得成本,提高風險投資的平均收益率水平。
3.4加快風險投資中介機構及項目評估機構的發展
風險投資中介機構是運用各種金融工具為籌集者和投資者服務的專業性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顧問、資信評估機構、技術信息咨詢機構、專業市場調查機構等專業機構。建立具有高度權威性的投資項目評估專門機構,由有經驗的評估專家對風險投資項目經行評估等專業服務,以指導投資者進行有效的投資。另外,還需提高中介機構的信用和中介機構的人員素質,并努力采取措施降低風險投資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以提高整個風險投資市場體系的運作效率,為風險投資公司提供規范有效的中介服務,使風險投資公司做出正確的戰略決策,促進我國風險投資更快的發展。
3.5培養高素質風險投資人才
在高新技術產業形成和發育過程中,人才是關鍵的因素,應加快培養高素質風險投資專業人才,加快對現有風險投資機構從業人員的培養,還可以利用國際合作和交流,吸引海外人才。我們應該努力培養一支懂技術、會管理、熟悉金融與財務的風險投資家隊伍,不僅依賴于其自身獨特的素質和專長,還要設計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防范其道德風險。推動企業家和風險投資家盡最大努力去經營企業,實現人力資本的價值[8],創造“以人為本”的文化氛圍,可采取給予風險投資人才工資、福利、獎金、股權、期權和收入提成制度等,激發風險投資人才隊伍的快速發展。
4結束語
總之,風險投資由于其在推動科技產業化,促進經濟增長方面作用巨大,隨著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日益緊密結合,風險投資也越來越顯著地發揮出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作用。我們應借鑒發達國家先進經驗,盡快完善法律、法規及制度建設,采取政策鼓勵,發揮政府引導作用,開拓風險投資資本來源,引進風險投資人才,提供最佳退出渠道及加強風險投資機制建設等措施,積極促進我國風險投資業的健康發展,使風險投資更快的推動我國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技術產業化和高科技企業的成長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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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風險投資;現狀;挑戰
一、風險投資概述
1.風險投資的特征
風險投資,是由專門人員和機構向那些剛剛成立或增長迅速、潛力很大、風險也很大的未上市新興企業長期股權融資和增值服務,培育企業快速成長,數年后再通過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撤出投資,取得高額投資回報的一種投資方式。典型的風險投資往往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征:
(1)投資對象多為處于創業期(Star-up)的中小型企業,而且多為高新技術企業。
(2)投資期限至少在3-5年以上,投資方式一般為股權投資,通常占被投資企業10%-49%的股權,不要求取得控股權,也不需要任何擔保或抵押。
(3)投資決策建立在高度專業化和程序化的基礎之上。
(4)風險投資人一般不參與被投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提供增值服務;除了種子期(seed)融資以外,一般也對被投企業以后各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予以滿足。
(5)由于投資目的是追求超額回報,當被投企業增值后,投資人會通過上市IPO、收購兼并或其他股權轉讓方式撤出資本,實現增值。
(6)風險性極高,投資失敗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會獲得超額回報。
2.分類及功能
對風險投資類型的劃分有多種標準。按投入方式,可分為“杠桿式”風險投資和“權益性”風險投資,后者是國際上通常采用的投資方式。按接受投資的企業發展階段不同,可以將風投資本分為種子資本、導入資本、發展資本和風險并購資本。
風險投資的基本功能是為應用高科技成果的中小企業提供其創業和發展所必須的股權資本,風險投資的基本運作機制是由風司融到風險資金,投向經過謹慎篩選的風險企業或項目,培養風險企業發展壯大,實現正常的市場運作,然后撒出投資,再去尋找新的項目。由此可見,風險投資主要有資金放大器、風險調節器、企業孵化器等幾種功能。
3.風險投資的運作
風險投資主要由項目評估和選擇、談判和簽定投資協議、培育風險企業、實現投資收益等環節構成。
(1)項目評估和選擇。企業家(團隊)管理能力、產品或技術的獨特性以及產品市場大小構成了決策評價指標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在此基礎上派生出創投決策的“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決不選取超過兩個以上風險的項目。
第二定律:V=P×S×E
其中,V代表總的考核值,P代表產品市場大小,S代表產品、服務或技術的獨特性,E代表管理團隊(企業家)的素質。
第三定律:投資P值最大的項目。
(2)談判和簽訂投資協議。風險企業所關心的是有足夠的資金滿足企業運轉,確保目標利潤和企業經營權。雙方通過對風險企業未來盈利的預測來確定風險投資所占股份,最后形成項目股權分配與投資額及對賭條款等全面細致的風險投資協議。
(3)培育風險企業。協議簽訂后,風司與風險企業保持密切聯系,一般通過管理報告、企業定期訪問、擔任企業董事會成員來對企業實行監控,以便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風司一般還會用自身的管理、法律、財務等方面專長,向風險企業提供專業咨詢等增值服務。
(4)實現投資收益。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和時機選擇,取決于風司整體投資組合收益的最大化。主要的退出方式有風險企業股票公開上市;其他大公司收購風險企業,把風險企業轉售給其它投資公司;執行償付協議,風險企業向風司回購自身股份。
二、我國風投行業的發展狀況分析
1.投資概況
我國風投行業經歷過2000、2001年的發展高峰,之后隨國內創業板暫不開設和納斯達克網絡泡沫的破滅而走向低谷,直到2004年由于資本市場退出形勢的預期好轉以及網絡潮的回暖,風投行業在總投資額上大幅攀升,據統計數據,中外風投機構在2004年共對253家大陸及大陸相關企業進行了投資,投資總額達12.69億美元,創歷史新高,其中投資案例數量較2003年增加43%,投資金額上升28%,風投業進人一個全面復蘇和加速發展的時期。
2.行業分布分析
風投機構在選擇投資對象時通常會考慮該行業的成長性、創新性、市場前景以及具體企業的管理團隊。調查顯示,傳統制造業已經取代軟件行業,成為創投項目最為集中的行業,表明風投資本規避風險和短期盈利取向的動機顯著增強。風投資本通過參股方式,從穩定發展的傳統制造業那里獲得股利,增加利潤流量,滿足了風司股東要求的一種策略選擇。
3.區域分布分析
風投資本偏重高新技術項目和經濟發達地區,主要指向上海、深圳、江蘇、浙江、北京、天津等地,其中上海的風投機構數目最多,但在資金總量上比深圳小,北京雖然機構數目較少,但管理的資金卻較多。此外,風投出現很強的區域集點。京津冀地區的項目投資強度最高,長三角與珠三角的差別不大,而東三省及其他地區的差別則較大。
4.階段分布分析
針對創業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的不同,其生命周期可分為五個階段,即種子期、發展期、成長期、擴張期以及成熟期。風投機構會根據企業不同階段的特點制定具體的投資對策。
國外的風投資本一般集中在發展、成長和擴展階段,向種子和成熟階段投的比例比較小,特別是在種子階段,大約只有5%。2003年以來,風投資本分布基本上是“正態分布”:中間大兩頭小。項目主要集中在成長階段,而種子階段所占比例最少,這種趨勢與國外風投的階段分布基本一致。
5.我國風投行業投資項目退出狀況
自2003年以來,我國風投資本在退出上雖然取得可喜的進展,有多家風投機構實現了成功退出。但與國外相比,上市和被其他企業收購所占比例明顯偏低的狀況仍然沒有改變。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國的創業板市場遲遲未開,多數風投機構投資“后撤”,即風投機構為了規避風險和獲得穩定的回報,多選擇比較成熟、規模較大的傳統性項目。2005年以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股改的不斷深入和登陸海外資本市場,通過IPO實現退出的較往年明顯增多,多家風投支持的中國企業在美國、香港和新加坡市場上市。
三、我國風險投資行業面臨的挑戰
1.資金規模小,來源渠道單一
風險投資的主體包括政府、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公司和天使投資者等。我國目前的風投機構主要是以政府發起創辦或由國有企業發起設立、政府參股為主體。而從國外的經驗來看,風險投資主體應該是愿意并且能夠承擔風險的個人、企業投入。在沒有民間資本大量參與的情況下,風投基金的數量和規模很難有大的增長,遠遠不能滿足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的需要,也達不到最佳投資組合的目的。
2.風險投資主體錯位
風投機構是風險投資市場的真正主體。它是向風險企業提供風險資本的專業的資金管理人。風投機構從風險投資者募集風險資本開始,搜尋、調查、篩選投資項目,制定投資方案,對投資進行監督、管理和必要的輔助,并在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方式撤出投資,把本金及實現的利潤分配給投資者。
目前,我國風投主體的結構是不合理的,應逐步改變其政府主導的現狀,形成由民營主導的風險投資格局。大力發展以民營資本為主體的風險投資企業,如有限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和公司制的民營資本主體。3.風投資本的利潤實現與退出困難
高風險通常意味著高收益,而高收益的獲取和高風險的轉移,關鍵在于退出。風投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控制公司。因此,為促進風投行業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對高新科技的推動作用,必須完善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
風投資本變現回收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公開上市IPO、出售股份及因投資失敗而進行的資產清算。目前,我國風險投資仍缺乏暢通的退出途徑,主要表現在A股主板交易市場上市門檻高;缺乏健全的產權交易市場;專門為風險企業提供退出途徑的創業板市場至今尚未建立。
4.法律制度不健全
風險投資在我國早已開始實踐,但至今仍未對風投基金進行立法;由于法規建設不健全,使得社會上非法集資活動屢禁不止;在稅收上,國家雖然給高科技企業享受15%所得稅稅率的優惠政策,但對高科技企業的投資者卻沒有所得稅優惠,風險投資者在高科技企業所得的股息和紅利要雙重征稅。這種滯后的立法狀況嚴重制約了我國創業投資的運作和發展。
5.缺乏風險投資專業人才
風投是跨越科技與金融兩大領域的特殊金融活動,涉及評估、投資、管理、審計和高科技專業知識等多方面學科,實踐性綜合性很強。風險投資家應該是既懂技術理論,又懂管理創新;既懂產業運作,又懂資本運營;既能深諳風險投資的職能奧妙,又能通曉國際風險資本運作規則的復合型高級人才。高素質的風險投資家是風險投資的靈魂,這正是目前我國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
四、應對我國風投發展挑戰的建議
1.擴大風險投資總量,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
根據國外成功經驗和我國發展趨勢,可從從機構投資者、國內大型企業、私人資本和政府資金等方面拓寬風投資金的來源:
2.建立一套分散風險的投資機制
可以從投資多個階段的企業并分批投入資金、組合投資、聯合投資、合同制約、管理咨詢和嚴格執行業務計劃書等方面分散風險。
3.建立創新的組織制度,培養風險投資人才
與一般公司組織形態相比較,有限合伙制能夠有效降低運作成本和成本,并通過適當的治理結構和各相關利益者之間一系列激勵與約束的契約安排來有效地減少風險。應采取多種方式培養和引進人才,在此基礎上,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
4.建立暢通的風投資本退出渠道
風投資本的成功退出不僅意味著高額回報,而且也是風險投資不斷循環的基礎。我們既要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又要立足于我國國情,在探索中建立適合我國經濟運行機制的退出模式。如國內買殼或借殼主板上市、進一步發揮二板市場的優勢、設立和發展柜臺交易和地區性股權轉讓市場、盡快開設創業板、國外二板市場或香港創業板上市、企業并購與企業回購、清算退出等,沒有退出渠道的創業投資是沒有發展前途的。因此,要想實現創業投資的健康發展,就必須完善風險投資體系,保證資本退出渠道的通暢。
5.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修訂《合伙企業法》,明確規定有限合伙制為我國企業合伙的一個重要組織形式,明確對合伙人的約束和合法權益,但不應該對相關細節規定過細;修改《商業銀行法》、《保險法》、《養老基金管理辦法》,適當放寬對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限制,允許它們適度地參與風險投資。修改稅收法律制度,避免雙重征稅。
風險投資是一個系統工程。它的充分發展需要金融界、法學界、教育機構、科研機構以及中介機構等共同努力;政府要為其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擺脫行政干預,完全按市場規律辦事;加快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需要一個完整的投資體系支撐,這個體系不僅要包括健全、成熟、規范的支持系統,還要具備一套分散風險的投資機制和有效的管理機制;構建我國風險投資體系,促使風險投資進入良性發展,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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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預期風險時兩者的支付矩陣如下圖所示。對于風險投資家,因V2<0,M(1+r2+d)p1+V2<M(1+r2)p1,故不管投資者是否投資,不盡職都是風險投資家的占優戰略。對于投資者,若風險投資家盡職,因M(1+r2+d)(1-p1)>M(1+r0)(1-p0),他會選擇投資;若風險投資家不盡職,因M(1+r2)(1-p1)<M(1+r0)(1-p0),他會選擇不投資。當雙方缺乏互信合作機制時,投資者一旦認為風險投資家采取占優戰略,即不盡職,他多數會選擇不投資,于是雙方傾向于戰略組合(不盡職,不投資)。結合現實情況,假定風險投資家在戰略組合(盡職,投資)的總損益M(1+r2+d)p1+V2>0,即在高風險下得到投資后,風險投資家盡職對于自身仍是有利的。通過圖2比較可得,雙方在戰略組合(盡職,投資)中的整體收益最大,而各自得到的收益也大于他們在另一戰略組合(不盡職,不投資)的各自收益,但他們實際上傾向于戰略組合(不盡職,不投資),反而會犧牲整體的利益。
結論:在風險企業低預期風險時,投資者傾向于風險投資而非固定收益資產,風險投資家會盡職管理資金;當預期風險高時,即使風險投資收益更可觀,投資者還是會回避風險資活動,而風險投資家也未必會完全盡職地管理資金。由于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不完備,社會信用體系沒有完善起來,存在企業財務報表造假,再加上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委托問題,投資者可能預期風險企業有過高風險,因此回避風險投資活動。
我國風險投資行業的對策
1、培養高素質的風險投資人才。根據上述高風險下的博弈分析,盡管風險投資家的占優策略是不盡職,但對于富有職業道德和戰略眼光的風險投資家,會“犧牲”部分個人短期利益來換取個體聲譽和整體利益的最大化。此外,具備豐富投資、管理經驗的風險投資家會通過充分利用資金、增值服務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實現低風險下的納什均衡和博弈雙方的共贏。
2、完善社會信用體系以及信息披露制度。若投資者無法有效監控風險投資家和風險企業,一旦錯估風險,會進行錯誤的投資,不利于風險投資的發展。國家需盡快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及息披露制度,減少投資者對企業的預期偏差。
3、營造有利于風險投資的氛圍。我國資金流動性過剩,資金沒有得到充分發揮,而投資者投資能力不足,對風險投資缺乏正確認識,盲目投資,往往遭遇虧損,最終回避風險投資。為此我國應普及相關知識,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制定相關法律保護投資者利益。
1風險投資的重要特征
1.1風險投資是一種長期的、流動性較差的投資,一旦投資,風險投資家和企業家就形成命運共同體,風險資本要伴隨企業走過相當長的時期,一般達7-10年。
1.2風險基金和企業共同承擔風險,風險投資家和企業家密切合作,幫助企業制定規劃,提供咨詢服務,并直接參與管理。
1.3風險投資具有風險性。項目的選擇建立在高度專業化和程序化的基礎上,盡可能鎖定風險。
1.險投資家更注重項目的市場前景、發展策略與管理隊伍的素質。
1.5以資本增值方式實現獲利。風險投資人退出投資時至少能夠獲取原始投資額5―7倍的利潤和資本升值。
2風險投資的風險控制
由于風險投資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征,因此,對風險投資項目風險控制,應主要集中于對影響風險的因素的分析。
2.1政策風險控制。
國家政策、法規、社會和經濟環境的變動,都會對風險投資項目造成非常大的影響。在投資之前,首先應研究國家的政策對這個項目是支持還是限制,甚至禁止,國家的稅收、利率杠桿會對這個項目造成多大的影響。因此,所選擇的項目必須是政府支持的、環保的。
2.2技術風險控制。
風險投資主要涉足高新技術,技術風險是由于項目技術本身的不足及可替代的新技術出現等給投資帶來的風險。這就決定了風險投資在技術問題上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
2.2.1 技術成功的不確定性。技術是實現高新技術產品創新的核心依托,貫穿于高新技術產品從設想到實現產品化、產業化的全過程,設計技術原理突破、產品設計定型、工藝條件制定、生產工藝實現、市場營銷、產品改進完善乃至售后服務等方方面面任何一個環節的技術障礙,都將使產品創新前功盡棄,歸于失敗。技術的先進性,也是技術具有投資價值的前提,只有新穎、獨創、先進的技術才能為投資者帶來獨特的優勢,是獲取超額利潤的關鍵因素。
2.2.2 技術前景的不確定性。
新技術在誕生之初都是不完善的、粗糙的,對于在現有技術知識條件下,能否很快使其完善起來,開發者和進行技術創新的企業家都沒有把握。這就決定了新技術的發展前景是不確定的。作為一個風險投資者,在投資某一個技術項目時,就應全面考核該技術是否走出了實驗階段,投入試制階段的工作是否完善,同時還應了解該技術是否易于模仿,否則,技術一旦被成功模仿,就會失去優勢地位。還要掌握替代技術的發展情況,當替代技術完全能實現同樣功能,同時在可靠性及成本等方面更勝一籌時,擬投資技術的風險就加大了。即使當現有替代技術還沒有達到上述程度時,也要事先預測一下替代技術的發展趨勢,是否在不久的將來會對投資的技術構成威脅,防患于未然。
2.2.3 技術效果的不確定性。一項高新技術產品即便能成功地開發、生產,在事先也難以確定其效果。一項技術可以廣泛應用時,技術的風險必然降低:反之,如果技術的適用面狹窄,適用條件苛刻,那么風險必然增大。因此,選擇寬嚴適當的技術就顯得十分必要。
2.2.4 技術壽命的不確定性。由于高新技術產品的壽命周期越來越短,對高新技術產品創新者而言,要特別注意知識產權問題。具有獨立知識產權的技術有高度的專屬性和排他性,對風險企業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保護作用。不僅可以保障產品不被其他廠家冒充,還可使被投資企業具有將來被大公司收購的潛在經濟價值。盡可能在高新技術壽命周期內迅速實現產業化,收回初始投資并取得利潤。
2.3市場風險控制。
市場主體從事經濟活動所面臨的盈利或虧損的可能性和不確定性,決定了風險投資存在著非常大的市場風險。
2.3.1 市場容量難以確定。市場容量決定了產品的市場商業總價值。這就要求潛在顧客的需求量必須足夠大,并且穩定才能獲得投資利潤,項目才可行。同時,需求越明確,越容易預測則市場風險越小。反之,如果一項高新技術產品的推出投入巨大,而產品的市場容量較小或者短期內不能為市場所接受,那么,產品的市場價值就無法實現,投資就無法收回,創新歸于失敗。
2.3.2 市場接受時間難以確定。高新技術產品往往是全新的產品,既需要一個適應市場的過程,也有一個為市場所了解、接納的過程。企業的生產規模,企業動用資金的多寡、消費者對新產品的接受程度、市場銷售渠道是否通暢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響著市場對新產品的認知度。
2.3.3 市場戰略因素。一項好的新技術產品,要有好的市場戰略策劃,在價格定位、用戶選擇、上市時機、市場區域劃分等方面統籌謀劃,以取得預期的市場份額。否則,由于產品價格超出了市場的承受力,就很難為市場所接受,技術產品的商業化、產業化就無法實現,投資就無法收回,給產品的市場開拓造成困難,甚至功虧一簣。
2.4資金風險控制。
風險投資的成功取決于能否順利退出投資。對于風險投資家來說,投資的目的不是為了長期控股以獲股息,而是待公司上市后實現獲利。投資者對資金占用時間的長短及回收后的獲利情況必須進行仔細的衡量。由于新技術產品創新過程中所需的資金具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資金規模大,二是資金渠道少,因此,新技術產品創新中,常常出現資金問題。如果資金不能及時供應,導致高新技術產品創新活動陷于停頓,其技術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貶值,甚至很快被后面的競爭對手超過,而使初始投入付之東流。說到底,風險投資家的一切投資活動都要圍繞資金的安全而展開。
2.5生產風險控制。
投資家的原始資本能否順利增值,離不開企業的生產環節,一項新技術再先進,不能通過生產環節而轉化為產品,只能是水中望月,可以說生產環節是將資本以產品為載體實現增值的關鍵環節,同時也是風險較大的一個環節。
2.5.1 原材料供應風險。原料的短缺或價格上漲,都會造成企業總成本的上升,作為企業就要加強同供應商的合作,加強配套產品、能源等方面的協調,將原料風險降低。
2.5.2 生產設備的適應程度。一項新技術在轉化為產品的過程中,若企業的原有生產設備都能滿足新產品生產的需要,企業的總成本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反之,要生產新產品,企業的設備需要更新改造,就不得不面臨非常高的轉換成本;還有設備提前報廢問題,都會為生產帶來風險。
2.5.3 生產人員情況。高新技術產品的生產一般較普通產品的生產更為復雜,對人員素質的要求也高。如果對生產技術人員的培訓及其對技術掌握事先估計不足,就會發生工人生產出來的產品合格率低,成品的報廢率過高的情況,因此,企業要降低生產風險,就必須在培養一大批熟練技術工人上下一番苦功。
2.5.4 我國是一個能源較短缺的大國。從總量上講,水、電、煤等能源供應,嚴重不足,作為一個企業,在進行高新產品的生產時,一定要對水、電、煤等能源的供應問題進行統籌安排,盡可能避免因能源供應不足導致停產所帶來的風險。
2.6管理風險控制。
管理層的素質通常是風險投資家考慮是否投資的重要因素,作為一個風險投資家,寧要二流的技術和一流的管理者,也不要一流的技術和二流的管理者。由于企業經營的主體是人,同一個項目不同的人來管理,則會產生不同的效果,由此說明,控制好管理風險是十分必要的,而引起管理風險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2.6.1 管理者的素質。風險投資家要控制管理風險必須挑選具有強烈的創新意識和愿望;具有冒險精神、獻身精神和忍耐心;具有敏銳的機會意識和高超的決策水平,善于發現機會,把握機會并利用機會;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自信心,敢于在困境中奮斗,在低谷中崛起的企業管理者,這是控制管理風險的前提。
2.6.2 決策風險控制。由于高新技術具有投資大,產品更新換代快的特點,給高新技術企業的決策帶來了嚴峻的挑戰。一旦決策失誤,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因此,風險投資家不僅需要挑選一流的企業家,而且要看這個企業有沒有一個一流的管理團隊,即由技術專家、管理專家、財務專家、政策專家、營銷專家共同參與決策的管理團隊,這是風險控制的關鍵。
關鍵詞:風險投資方法延遲性期權
引言
風險投資(又稱為創業投資)是指向主要屬于科技型的高成長性創業企業提供股權資本,并為其提供經營管理和咨詢服務,以期在被投資企業發展成熟后,通過股權轉讓獲取中長期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行為。事實上,風險投資是投資者投資于初創企業(主要是高科技企業),并為所投資的企業提供管理和經營服務,期望通過投資項目的高成長率取得高額收益的投資方式,以高投入、高風險和高收益為特點。
在關于風險投資項目的評價方面,國外許多學者對風險投資者選擇投資項目的程序和選擇標準進行了研究,其中最著名的是TyebjeeandBruno以及FriedandHisrich的研究。而Dixon通過問卷的形式研究了風險投資者評估風險企業時對各個指標的重視程度,他發現投資者最重視的指標依次:管理者技能、市場容量、營銷技能、項目成長性、投資規模和財務技能。具體在模型的構建方面,風險投資項目評價的傳統方法是現金流折現法,其中以凈現值法(法)最具有代表性。然而,法暗含著兩個假設:1)投資者必須立刻決定是否進行投資;2)投資項目完全可逆(即放棄投資項目不花費任務成本)。這兩個假設說明了法沒有很好地處理風險投資項目投資的時間選擇問題。而對風險投資項目而言,收益率變動大,更注重投資時機的選擇。僅僅用NPV法無法很好地解決風險投資的時機決策以及評價問題。
目前我國對風險投資項目評價的研究多集中于通過各種手段對凈現值法進行改進,如風險調整貼現率法和肯定當量法。風險調整貼現率法是將凈現值法和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結合起來,利用模型依據項目的風險程度調整基準折現率的一種方法。但這種方法是有缺陷的,因為項目壽命期內各年的凈現金流量很難準確估計。肯定當量法是用一個系數把風險的現金收支調整為無風險的現金收支,然后用無風險的貼現率計算凈現值,以此作為判斷投資是否可行的依據,但肯定當量系數很難科學的確定。所以改良過的凈現值法依然不能勝任對風險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評價的工作。彭壽康(2000)根據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的基本思想提出了一種新的方法:風險補償率比較法。但筆者認為資本資產定價模型或基于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的方法(如風險調整貼現率法)很不適合用于風險投資項目的評價。Pindyck指出,在大多數情況下,投資具有不可逆性(Irreversibility)和可延遲性(Delayability)(風險投資更是如此)。這類似與金融學上的期權概念,擁有投資機會就像擁有買方期權一樣,通過耗費一定的資本(即支付一定的期權價格),可以選擇現在或將來投資,以達到價值最大化。這說明,企業投資的靈活性(Flexibility)或投資機會具有相當的價值。20世紀70年展起來的期權定價理論恰好為這種投資靈活性的評估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
基于風險投資具有期權的性質,本文對風險投資項目的評價方法進行改進,具體安排如下:首先分析風險投資的期權性質;其次利用期權理念進行風險投資項目的評價;最后總結有關結論。
風險投資的期權性質
研究國內外的風險投資以及Pindyck的研究成果就會發現,風險投資具有以下性質:①風險投資具有期權性質。風險投資家對風險企業的投資就像購買了一份期權,一旦成功將獲得巨大收益,即使失敗其最大的損失也只是投入的風險資本。②風險投資家向風險企業投入一定的風險資本從而擁有一定的股份,但其目的不是為了擁有企業,而是為了在風險企業增值后出售自己所占的股份以獲得投資收益。所以風險投資家相當于以投入的資本為期權費購買了一份看跌期權putoption又稱賣出期權),它賦予投資家在T時刻T為投資期滿日)以某一價格出售自己手中股份的權利。
事實上,風險投資項目的可延遲性Delayability(即風險投資項目的機會價值)在很大程度上類似于歐式期權,我們用下圖來表示風險投資中的期權特性。在下圖中,期權的標的物是風險投資項目在不同時刻投資后,未來的凈營運收入按一定折現率(通常可取內部收益率)折現到時刻的值。假設當前時刻作出投資決策時的凈現值是并假設投資者處于風險中性世界里。根據無套利均衡的思想,曲線2的軌跡表示當前投資獲得的按無風險連續復利計算的在時刻的值,其中為符合風險中性假設的無風險利率。曲線1表示時刻進行風險投資時,標的物的價值大于風險中性世界中在時刻的值,此時風險投資機會價值可看作一種看漲的歐式期權,執行價為,標的物價格為。曲線3表示時刻進行風險投資時,標的物的價值()小于風險中性世界中在時刻的值,此時風險投資價值可看作一種看跌的歐式期權,執行價為,標的物價格為風險投資的期權特性
如果投資項目出現曲線1情況,則可延遲投資;出現曲線3情況,且又滿足(為設定的進行項目投資所需的的臨界點),則應在當前進行投資。
基本模型的建立
風險投資決策考慮在什么時機投資。假設不同時機風險投資額為,風險投資的現金流入量折現值(指折現值到時刻)為。則表示當前投資時的投資額,表示當前投資時的現金流入量。根據風險投資的特征,高度的不確定性是風險投資項目的主要特征之一。在進行風險投資時,不同時刻進行投資,投資成本和投資現金流入量的不確定性變化主要是由于投入材料、設備、勞動價格及項目產品的市場價格變化造成的,而描述這些價格變化的隨機過程主要有幾何布朗運動,均值回復過程等。因而,可以假定、的變化是一個隨機過程,并服從幾何布朗運動。則:
(1)
(2)
式中:、分別表示V、C的期望增長率,符號可取正負;
、分別是V、C變動率的標準差;
、為維納過程,其中,、滿足標準正態分布。根據等式(1)、(2),可得:
令,則。從而有:
(3)
同理:(4)
設表示標的物V的衍生產品的價格,并有:
(5)
式中:;。則表示t時刻投資比當前投資增加的現金流入量。
同理,假設:(6)
式中:;。表示標的物C的衍生產品的價格。則表示t時刻投資成本比當前投資成本的增加額。
由(3)、(4)、(5)、(6)得:
(7)
(8)
根據投資機會價值的含義和風險中性假設,記t時刻的投資機會價值折現到當前時刻的值為則:
(9)
式中:表示欲在時刻擁有該項投資權利,需要付出的費用。若設該項投資權利擁有期限為期,風險投資項目的最大投資機會價值為:
(10)
根據不同的()和的值,在風險投資時機選擇時應遵循以下準則:
1),則項目不投資;
2)則項目在當前進行投資;
3),則在取得值的時期進行投資;
4),則項目不投資。
從以上時機選擇準則中,認識到準則3)、4)與圖1中的曲線1相符合,說明風險投資項目的可延遲性,即存在風險投資機會價值,類似于一種看漲歐式期權。準則1)、2)與圖1中的曲線3相符合,該風險投資項目的風險投資機會價值為負。
結論與評價
本文依據風險投資項目的投資機會價值的期權特性,構建了一種新的風險投資時機決策模型,把投資的可延遲性看成期權為風險投資決策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思路。同時依據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基于期權特性的風險投資項目評價過程的方法對于NPV方法而言具有如下優點:①期權定價并不需要知道投資期內各年的現金流量;②由于期權定價公式是利用風險中性定價方法得到的,所以不必進行所謂的風險調整。這兩個優點使得期權定價方法與基于凈現值法的風險投資評價方法相比更科學、更易于處理。然而,這種方法要成為一種實用的風險投資分析工具,許多方面還有待于進一步研究,其中關鍵是如何識別t時刻現金流入量V(t)和投資成本C(t)的變化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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