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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與目標任務
以“衛生監督功能下沉,執法監督關口前移,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為目標,按照統一規劃、整合資源的原則,依托縣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在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衛生監督協管制度,通過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及時收集上報公共衛生信息,有效打擊違法行為和預防處置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項目組織及執行單位
縣衛生局統一組織,縣衛生監督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執行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三、項目服務對象
縣轄區內常住居民。
四、項目服務內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報告
鄉鎮衛生院發現或懷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線索和事件,應及時報告縣衛生監督所并協助調查。
(二)職業衛生咨詢指導
鄉鎮衛生院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發現從事接觸或可能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服務對象,應對其開展針對性的職業病防治咨詢、指導,對發現的可疑職業病患者,應及時向縣衛生監督所報告。
(三)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
協助縣衛生監督所對農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學校供水進行巡查,協助開展飲用水水質抽檢服務,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縣衛生監督所并協助調查,協助對供水單位從業人員開展業務培訓。
(四)學校衛生服務
鄉鎮衛生院協助衛生監督所定期對學校傳染病防控開展巡訪,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報告;指導學校設立衛生宣傳欄,協助開展學生健康教育以及對校醫(保健教師)開展業務培訓。
(五)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報告
鄉鎮衛生院定期對轄區內醫療服務市場開展巡訪,發現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等相關信息及時向縣衛生監督所報告。
(六)公共場所衛生安全巡查
鄉鎮衛生院定期對轄區內公共場所進行巡查,協助經營者辦理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發現無證經營的公共場所以及發現或懷疑公共場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及時報告縣衛生監督所并協助衛生執法人員調查。
五、組織實施
(一)組織領導
縣衛生局成立項目領導小組(見附件1),負責起草項目實施方案,制定工作程序,定期組織開展培訓、督查指導工作。
(二)機構設置
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衛生監督協管室,掛“衛生監督協管室”牌子,接受縣衛生監督所的指導和業務管理。
(三)人員配備
1、衛生監督協管員由縣衛生局從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現有在冊在崗人員中聘用。
2、每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3-4名衛生監督協管員,衛生院院長兼任衛生監督協管室主任,其中丹霞衛生社區服務中心、董塘鎮、周田鎮、長江鎮設衛生監督協管員4名,其它鎮3名。
(四)職能定位
衛生監督協管工作是對縣衛生監督工作的有力補充。衛生監督協管員取得《衛生監督協管員證》后在轄區內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日常工作,業務上接受縣衛生監督所的指導和管理,并及時向衛生監督所反饋各種衛生監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協助縣衛生監督所開展衛生監督工作。
(五)業務培訓
由縣衛生局統一組織,縣衛生監督所具體實施,對衛生監督協管員實行崗前集中培訓和年度在職培訓,內容涉及衛生法律法規、衛生標準規范和廉政教育。
(六)規范化管理
1、制度規范化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監督協管室應制定統一制度,具體制度如下:
(1)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制度;
(2)衛生監督協管員崗位責任制度;
(3)衛生監督協管員工作職責;
(4)衛生監督協管員廉潔自律規定;
(5)衛生監督協管投訴接待制度;
(6)衛生監督協管案件交接制度;
(7)衛生監督協管檔案管理制度;
(8)衛生監督協管學習培訓制度;
(9)衛生監督協管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2、檔案規范化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監督協管室應將以下項目作為檔案的主要內容進行管理:
(1)上級衛生監督機構下發的文件、工作計劃、檢查安排等。
(2)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安排、計劃、總結、匯報、宣傳資料、日常巡查執法文書及其他相關工作小結、圖片資料等。
(3)衛生監督協管員向縣衛生監督所轉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
(4)行政相對人基本情況一覽表。內容應包含被監管單位的名稱、地址、負責人、衛生知識培訓、從業人員數、日常監督巡查情況等。
(5)群眾投訴舉報的受理登記記錄及處理結果。
3、工作規范化
按照高效、統一、量化原則,開展各項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切實履行好協管職能。
(1)協管范圍內的被監管單位的衛生監督巡查覆蓋率必須達到100%。
(2)衛生監督協管員(每次不得少于2人)每季度外出巡查4次,并能及時完成上級衛生監督機構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3)對群眾投訴舉報違法事實要及時上報到縣衛生監督所,并協助衛生監督員做好查處工作。
(4)對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上報,并積極配合衛生監督所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5)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宣傳活動。
(七)經費使用管理
1、經費用途:衛生監督協管項目經費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中統籌安排,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分配、專款專用、追蹤問效的原則,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實現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項目補助標準: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是一項新工作,涉及面廣,應當積極協調財政部門,落實配套資金,結合現有條件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辦公場所、交通工具及必需的設備等。應當按照財政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311號)的有關規定,采取預撥加結算相結合的方式并根據績效考核結果撥付補助資金,加強資金管理,保證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3、經費的監督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和挪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不得改變補助經費用途,不得弄虛作假套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不得隨意克扣相關補助。
(八)工作考核
縣衛生局與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簽訂協管工作責任書。縣衛生監督所承擔衛生監督協管任務完成情況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綜合目標考核的考核工作。年終根據考核情況劃撥公共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補助經費。
縣衛生監督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對衛生監督協管員進行年度考核,對工作積極、成績突出的衛生監督協管員要給予表彰;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員,經再次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將予以解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縣基本公共衛生衛生監督協管服務項目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服務項目順利實施,縣衛生監督所務必要在11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及相關制度,做好協管人員落實和任務布置工作。
(二)加強隊伍建設,強化業務培訓
縣衛生監督所要發揮好業務技術指導作用,強化對衛生監督協管員的業務培訓。重點加強各專業法律、法規以及規范的培訓,組織多形式的教學模式,以期使衛生監督協管員盡快適應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工作需求,夯實公共衛生服務的基礎。
一、明確職能職責,認真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
(一)各村(社區)職責。各村(社區)對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負總責,統一領導和協調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制定落實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計劃、目標責任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和考核機制;配備好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和信息員,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日常監管、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按照相關程序報告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并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協助上級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收集、匯總、分析和報告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信息。
(二)監管部門職責
1.鎮食藥監所:負責本轄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食品安全等相關產品及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許可的受理、初審上報、現場復核、現場監督檢查、采樣等工作;負責轄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食品相關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取證、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提出處理意見;對轄區違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開展調查取證,提出行政處罰建議、協助開展行政處罰工作。
2.鎮農工辦:負責農藥殘留整治,規范種植行為;食用種植業產品和有關農業投入品的監管。
3.鎮獸醫站:負責畜禽產品違禁藥物濫用整治,規范養殖行為;畜禽養殖和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以及畜牧業投入品的監管。
4.鎮水利站:負責水產品藥物殘留整治,規范養殖行為;水產品養殖及水產養殖業投入品的監管。
5.鎮林業站:負責依法保護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食用林產品和有關林業投入品的監管。
6.鎮衛生院:負責辦理健康證、食品安全標準、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協助鎮食藥監所對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管。
鎮農工辦、鎮獸醫站、鎮水利站、鎮林業站、鎮衛生院要與鎮食藥監所做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入管理與批發市場準入管理的無縫銜接。
(三)相關部門職責
1.工商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食品及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和違法行為的查處。
2.鎮經發辦:負責做好食品(含酒類)藥品工業發展規劃、計劃及相關政策的擬定和組織實施,并監督企業做好食品藥品產品質量。
3.鎮治理辦:負責對占用街道、校園周邊、廣場、公路等公共場所的經營食品(含農副產品類食品)攤點進行監督管理。
4.派出所:負責偵辦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
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做好相關工作,形成與監管部門密切協作聯動機制。
二、深化體制改革,不斷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
(一)健全食品藥品基層管理工作體系。一是成立以鎮長任主任的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簡稱食藥安辦),統一組織、協調轄區內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二是鎮食藥監所與鎮食藥安辦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合署辦公,鎮食藥監所接受鎮黨委、政府和區食藥監局的雙重領導,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三是在村(社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和信息員,承擔食品藥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職責。
(二)加快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按照“市縣(區)整合資源,鄉鎮配備人員,分級確定重點,檢測全面覆蓋”的要求,科學編制檢驗檢測機構設置規劃,明確職能定位和設備配置,為一線執法人員配備先進適用的現場快速檢測設備,提高現場監管效率和水平,加快建設步伐。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三)加強食品藥品執法隊伍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格規范監管人員的執法行為。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等方法,堅持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訓,切實加大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和培養,形成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良、作風廉潔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隊伍。
(四)加強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化和應急能力建設。按照國家統一技術要求,建設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誠信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立以大中型食品藥品生產企業、食品藥品流通企業、餐飲服務單位和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為主體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對生產加工過程、食品原料、添加劑、包裝材料、成品銷售的信息化監管。完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開展預案演練,健全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查處機制,加強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建設,儲好應急物資,確保應急需要。
(五)建立食品藥品安全群眾監督網。公開選聘一批有一定社會知名度、群眾威信高的社會人士充當社會監督員,拓寬信息渠道,提高公眾參與度,構筑及時有效的群眾監督網。建立和完善有獎舉報制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大力宣傳舉報獎勵政策,動員全社會參與共同監督。
三、突出重點監管,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一)加強種植養殖環節監管。積極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三品”認證和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加大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力度,從源頭上防止農產品污染。建立統一規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和反應靈敏的農獸藥等殘留監控體系,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測。嚴厲查處和打擊私屠濫宰和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生豬行為。
(二)加強生產加工環節監管。嚴格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對食品生產企業全面實施分類、分級、分等監管,進一步落實企業監督檢查、產品抽樣檢驗等制度。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實行生產企業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等監管制度。嚴厲打擊濫用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違禁藥物等違法行為。
(三)加強食品藥品流通環節監管。完善食品藥品市場主體準入制度、食品藥品市場巡查制度、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藥品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加強食品藥品經營主體自律制度建設,規范食品藥品企業經營行為。全面落實經營主體食品藥品安全索證索票等制度,完善食品藥品抽檢和退市制度,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監管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加大對城鄉食品藥品批發、零售連鎖藥店、超市和食品批發企業等重點環節和醫療器件、食用油、肉類、酒類、兒童食品等重點品種的監管力度。全力推行流通環節食品藥品安全電子監管模式。
(四)加強餐飲服務環節監管。加大對餐飲服務、特色小吃、集體食堂等食品消費環節的監管力度,建立嚴格的準入制度,把好入口關。推進餐飲業、集體食堂等食品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完善食品污染物監測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強化對餐飲業、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的監督檢查,完善監督抽查和食品衛生例行監測制度。落實監管網格化管理,城區范圍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網格化管理率達到100%。
(五)加強農村群體性聚餐工作監管。農村群體性聚餐工作是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實行申報備案和現場指導的監管方式。全鎮食品安全監管實行“鎮、村、社、戶”四級網格化管理,村(社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和信息員。村(社區)要建立健全轄區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負責轄區內流動廚師的備案管理;做好農村群體性聚餐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健全完善農村群體性聚餐工作檔案,及時準確地統計上報各類工作信息、資料。對已申報的農村群體性聚餐按規模實行分類指導,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或信息員負責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群體性聚餐活動的督促和指導,鎮食藥監所負責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群體性聚餐活動的督促和指導,1000人以上的群體性聚餐活動提前報區食藥監局備案,由鎮人民政府、鎮衛生院聯合開展督促、指導,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群體性食物中毒的事故發生。
(六)加強重點薄弱區域監管。將監管重點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強對農村食品藥品市場的監管,加大對分散在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各類鄉村藥店、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食品店、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攤販的監管力度,采取綜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加強對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七)嚴厲打擊食品犯罪案件。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加強部門間的協作與配合,形成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的合力。對于涉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藥品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及時將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決不能以罰代刑,以起震懾作用。
四、強化組織保障,確保監管工作正常開展
(一)加強領導。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是建設“平安、和諧”的重要內容,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將該項工作納入年終綜合目標考核,實行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重大食品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落實經費保障。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經費保障機制,把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重點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監管能力和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的投入,并確保各項經費及時足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