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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汽車制動系統;故障問題;維修策略;失靈故障
1 制動不良故障及維修策略
(1)汽車制動系統屬于一種制動裝置體系,在這種裝置的影響作用下,汽車會受到外部力,從而使汽車停止運行。通過對汽車制動裝置的使用,可以滿足駕駛員安全駕駛工作的要求,實現汽車的減速或者停止,尤其是在下坡道路中,能夠滿足汽車安全工作的要求,實現下坡路形成的勻速性。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影響汽車制動系統故障的因素諸多,為了實現汽車制動系統的穩定運行,必須進行駕駛人員生命安全性的保護,從而有效應對汽車制動系統故障問題。
在現實場景中,影響汽車制動問題的因素諸多,比如汽車制動管的泄漏問題或者堵塞問題,都會導致汽車制動液的供給量的缺乏,從而不利于進行制動油壓的控制,導致其制動失去原有的作用,為了有效應對這些狀況,需要做好汽車制動的排查及疏通工作,避免出現一系列的滲漏及堵塞狀況,進行制動液的及時添加。
(2)制動管路中如果進入了空氣,就會導致氣壓制動過程中的問題,如果制動管路存在較高的溫度,就會讓制動液產生升華作用,從而產生一系列的氣泡,這種氣泡具備壓縮性的特點,這是由管內殘留壓力導致,從而讓制動液發生諸如此類的變化。
受到氣體壓縮現象的作用,汽車系統的制動力就會大打折扣,不利于其制動效果的提升。為了滿足現階段汽車制動系統的工作要求,必須做好制動管路內空氣的排除工作,進行制動液體的及時性添加,從而有效提升汽車制動系統的制動力作用。
在實際工作模塊中,氣缸活塞問題是客觀存在的,這些問題的出現源于制動間隙問題,如果制動的間隙過大,就會導致汽車制動系統出現故障,從而影響到汽車制動力的提升,氣缸活塞一旦出現較大的沖程,就會導致制動系統反應時間的延長,從而不利于進行制動效果的控制。為了滿足實際工作的要求,需要進行制動系統作用效果的保持,進行氣缸內部間隙距離的控制。
為了解決實際工作要求,需要按照維修標準做好制動系統的維護工作,通過對平頭螺絲刀的利用,進行棘輪調節孔的調整,確保制動蹄的完全性打開,進行氣管間隙的消除,進行棘輪齒數的控制,確保制動間隙距離的有效性,從而滿足實際工作的要求,實現汽車制動系統的有效性控制,提升汽車行駛的整體安全性,滿足安全行車的要求。
在汽車制動系統故障處理過程中,制動鼓暴露問題是客^存在的,這種故障的存在不利于進行摩擦片接觸性的有效性控制,如果制動鼓出現變形狀況,特別是閘瓦變形狀況時,就會導致鼓片與制動摩擦片的非正常接觸,從而出現一系列的制動摩擦問題,從而不利于提升汽車制動系統的運行效率,為了解決實際工作要求,必須進行摩擦片及鼓片零件的有效性連接,避免出現連接不良的狀況,從而避免出現相關的汽車制動系統故障問題,解決制動鼓片故障問題,通過對相關預防措施的應用,進行制動鼓暴露問題的解決,提升汽車制動系統的故障處理效率。
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做好制動鼓的切斷工作,做好相關零件的修復及調整工作,進行制動鼓膛削切直徑的控制,避免其超出制定尺寸,如果超出這個技術標準,必須進行制動鼓的及時性更換。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剎車片受到外在因素影響,比如油污、受潮等,就會導致其摩擦系數的降低,從而不利于進行剎車失靈問題的有效性控制。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需要進行摩擦片的及時拆下,通過對汽油的應用,實現摩擦片的及時性清理,做好噴燈的烘烤工作,從而實現油污的有效性清理,在該環節中,如果存在較重的油污狀況,就必須及時進行剎車片的更換。
2 制動噪音問題及維修策略
(1)如果制動鼓存在變形狀況,特別是其直徑超過工程的標準,就會導致圓度誤差狀況的從而,從而不利于制動鼓工作面積的有效性控制,這種狀況的存在會導致汽車剎車系統的失誤,從而不利于提升汽車行駛的安全性,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及時進行制動鼓的更換。
如果制動摩擦片不能保持表面的足夠粗糙度,就會不利于摩擦系數的控制。這種制動壓力的加大,就會導致摩擦片的過于光滑性問題,從而出現一系列的噪聲,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有異物滲入,也會導致摩擦時的較大聲音,為了解決實際工作的要求,需要進行制動鼓的及時性拆卸,做好異物的處理工作,進行粗砂紙打磨環節的開展,進行其表面粗糙程度的增加,提升其接觸的面積。
(2)如果制動襯片出現嚴重磨損問題時,就會導致其表面的不平整性,從而不利于實現制動襯片與制動鼓的有效性連接,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制動鼓實現與同軸制動襯片的緊密性貼合,就會導致較差的摩擦力狀況,會導致一系列噪聲的發出,這個問題的出現原因在于制動器支撐板的形變狀況,為了解決實際問題,需要進行摩擦片的及時性更換,進行支撐板的有效性矯正。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前輪軸承出現毀壞狀況,就會導致體表麻坑及滾道問題的出現,從而不利于進行溝槽問題的解決,上述問題會導致汽車制動過程中的噪聲出現,需要做好前輪及軸承的及時性更換工作,從而滿足實際工作的要求。
3 單邊制動故障及維修方法
(1)在實際工作場景中,影響汽車制動系統單邊制故障的因素諸多,如果是有相同的接觸面積,就需要根據規定,做好前后剎車間隙的調整工作,做好摩擦片的研摩工作,做好摩擦擦片的及時性更換工作,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同一軸向的制動力度存在差異,就會導致兩個車輪的不同行駛速度,就會導致行車過程中的一系列安全問題。
上述問題情況的出現,一般是制動缸出現了泄漏故障,制動摩擦片出現較重的油污狀況,胎壓摩擦系統出現了一系列的偏差,為了解決實際工作要求,需要進行輪胎氣壓的及時性調整,針對滲漏地方做好及時性修復工作,做好油污摩擦片的及時性清理工作。在制動過程中,如果車輪出現傾斜,這是制動鼓兩側表面粗糙性過大導致的,一側制動管內進入了氣體,從而導致接頭出現堵塞狀況,為了解決實際工作要求,需要進行輪胎間氣壓偏差問題的分析,從而避免出現單邊制動問題。
(2)如果兩側車輪存在不同的氣壓狀況,就會導致車輪兩側實際轉彎半徑的差異性,在汽車行駛過程中,就容易出現打滑現象,為了解決實際問題,需要做好兩側車輪的補氣及充工作,確保車輪氣壓的一致性。通過對汽車制動系統故障處理方案的優化,有利于現階段汽車行駛安全性問題的解決,從而確保汽車制動作用的有效性發揮,確保汽車的有效減速及停止。在實際工作場景中,汽車制動故障問題是客觀存在的,比如制動失靈問題、制動噪聲問題、單邊制動故障問題,這些故障的影響因素諸多,為了提升汽車制動功能,需要做好汽車制動系統的及時性檢修工作。
4 結束語
通過對汽車制動系統故障問題的解決,可以滿足現階段汽車安全行駛維修工作的要求,提升汽車整體行駛的安全性,保證駕駛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這需要及時做好汽車制動系統故障問題的檢查及維修工作,從而滿足實際工作的要求。
參考文獻
[1]湯會軼,楊彥江.對汽車制動系統故障診斷及維修方法的分析[J].赤子(上中旬),2014(19).
為了加強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決定執行工作,解決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和“行政處罰決定”等勞動監察決定(以下簡稱勞動監察決定)強制執行問題,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作出了《關于對〈關于請解決勞動監察決定強制執行問題的函〉的答復》(法辦〔1998〕69號,以下簡稱法辦〔1998〕69號文件)。現予以轉發,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勞動監察責令改正指令書》的適用問題。在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中,發現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輕微并能及時改正的,應口頭責令其改正,對立即改正確有困難的,應下達《勞動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單位的違法行為,依法應給予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在責令其改正的同時,給予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
二、關于行政處理決定和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問題。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勞動者經濟權益的行為,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依照《勞動法》、《勞動監察規定》等規定作出有關用人單位履行清償財產義務內容的行政處理決定。用人單位實施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示規定應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按照《勞動法》和《行政處罰法》對用人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用人單位不服行政處理決定和行政處罰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根據《行政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法辦〔1998〕69號文件有關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關于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程序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時,必須提交申請執行書、據以申請執行的行政處理決定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其他材料,并按規定預交執行費,如預交執行費確有困難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緩交、減交或者免交的申請。
四、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積極采取措施,促進解決勞動監察決定執行難的問題。要加強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幫助用人單位規范勞動用工行為,督促用人單位自覺履行勞動監察決定規定義務。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加強與人民法院的聯系,自覺接受司法監督,并積極爭取人民法院對勞動監察決定執行工作的支持,切實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實施。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于對《關于請解決勞動監察決定強制執行問題的函》的答復
(法辦〔1998〕69號)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你辦《關于請解決勞動監察決定強制執行問題的函》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勞動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的適用范圍,《勞動法》和《勞動監察規定》已有具體明確的規定,實踐中如何具體適用,不屬于由我院作具體解釋的問題。
現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司法部《關于境外就業和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辦理公證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就本市境外就業和對外勞務合作人員(以下簡稱“對外勞務人員”)辦理涉外證書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北京市對外勞務人員需要辦理《職業資格證書》公證的,由本人執《北京市關于啟用〈職業資格證書〉加強規范化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培發〔1999〕58號)第六條規定的材料到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或鑒定復核。
對于戶口不在本市并長期在京工作的對外勞務人員,需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對經審核或鑒定復核合格人員,由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原《職業資格證書》統一換成印有中、英文對照并套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并在證書照片處蓋有“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鋼印的《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涉外證書”)。
三、涉外證書內容按《北京市關于啟用〈職業資格證書〉加強規范化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培發〔1999〕58號)規定填寫,并從2000年1月1日起采用打印機打印。
附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境外就業和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辦理公證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9年9月16日 勞社廳函〔1999〕121號)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司法廳(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
為促進國際勞務技術合作與交流,維護我國傳統的技藝和專長在國際上的良好聲譽,現對境外就業和對外勞務合作人員(以下簡稱“對外勞務人員”)辦理職業資格證書公證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外勞務人員須持印有中英文對照并套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的職業資格證書,做為辦理職業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
二、對外勞務人員原來所持的職業資格證書(含《技術等級證書》、《技師合格證書》以及《高級技師合格證書》)由省級以上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或鑒定復核后,統一換證,并在證書照片處蓋省級以上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鋼印。
三、對外勞務人員辦理職業資格證書公證時,應持本人身份證件、涉外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和有關證明材料向其住所地具有辦理涉外公證資格的公證處提出申請。經公證處審核無誤后,以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證書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套紅印),以及持證人照片處省級以上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鋼印屬實的方式,出具公證書。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每季度應將上一季度換發證書情況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并抄報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
附件:職業資格證書特征說明
一、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初級技能、中級技能、高級技能以及技師、高級技師,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
二、證書內頁第2頁套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印章。
三、證書內頁和封二、封三、封底采用隔色彩紅印刷。
四、證書內頁和封二、封三、底邊采用LDBZH浮雕印刷。
五、證書內頁使用ZHYZG水印紙。
為貫徹《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266號)的精神,我局先后印發了《北京市企業職工工傷范圍和保險待遇暫行辦法》(京勞險發〔1997〕228號)和《北京市企業勞動者工傷認定辦法》(京勞職安發〔1997〕303號),對1949年10月1日以來的企業職工陳舊性工傷由我局進行認定并補辦《工傷證》,對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工傷及職業病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認定并發《工傷證》。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已完成絕大多數陳舊性工傷認定工作。為進一步做好工傷認定工作,針對目前工作實際情況,特提出以下要求,請你們認真貫徹執行:
一、認真掌握工傷認定標準,嚴格執行有關政策。
各企業要按照工傷認定政策規定,在勞動者發生工傷后,依規定時限及時報送《企業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按照工傷認定的政策規定和標準,認真審核有關證明材料。遇有政策性疑難問題要及時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通報情況,慎重處理。對職工與企業有爭議的認定案件,要詳細調查取證,同時與企業主管部門配合,做好調解工作,化解矛盾。減少工傷認定爭議引發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二、企業或職工(家屬)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必須按照政策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一)企業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企業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時的車間以上級別(含車間)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3.受傷時的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病歷);
4.重傷(1997年以后)人員要有事故報告書;
5.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重傷(1997年以后發生)的事故結案批復;
6.先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后進行工傷認定的,報送鑒定表原件(復印件無效);
7.符合市勞動局〔1997〕228號文件規定工傷范圍中的交通事故,報送企業出具的事故經過的詳細證明材料、當時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裁決書或相關證明;
8.符合市勞動局〔1997〕228號文件規定工傷范圍中的突發疾病,報送企業關于工作緊張的證明材料。
(二)職工(或家屬)為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企業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時的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病歷);
3.符合市勞動局〔1997〕228號文件規定工傷范圍中的交通事故,報送事故經過的詳細證明材料、當時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裁決書或相關證明;
4.符合市勞動局〔1997〕228號文件規定工傷范圍中的突發疾病,報送關于工作緊張的證明材料;
5.其它證明材料。
(三)企業與職工(或家屬)對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有爭議的,企業必須在接到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調查通知書》7日內提供不同意認定工傷的證明材料。企業逾期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依據個人提供證明材料并調查核實后做出認定結論。
三、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公開辦事制度、嚴格審核相關證明材料,按時限完成工傷認定。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按照工傷認定有關政策規定,制定辦事制度并予以公布,接受企業和職工監督。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企業或職工(家屬)工傷認定申請時,要按照本通知第二條要求嚴格審核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不齊全的,暫不受理并通知企業或職工(家屬)限期(15個工作日內)補齊有關證明材料;不能提供完整證明材料的,駁回企業或職工(家屬)工傷認定申請;受理企業或職工(家屬)工傷認定申請后,發現申請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駁回工傷認定申請。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受理企業或職工(家屬)申請,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認定,特殊情況在60個工作日完成認定。
四、1999年9月底結束1997年10月1日以前陳舊性工傷認定工作。
1997年10月1日以前工傷及職業病的申請認定最后時限為1999年9月底。企業或職工(家屬)逾期未提出認定申請的視同為放棄權利。
各企業及主管部門要將此規定告知職工。由于企業原因造成職工未能申請陳舊性工傷認定所引發的問題,由企業承擔相關責任。
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通過新聞媒體將此規定告知企業和職工。
五、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分工負責。
鑒于1997年10月1日以前的工傷及職業病的認定和《工傷證》補發工作已基本結束,為圓滿完成這項工作、方便企業和工傷職工,自本通知之日起,對1997年10月1日以前的工傷認定問題,已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受理的工傷認定案例,仍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自本通知之日后企業或職工(家屬)申請工傷認定的,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分別負責辦理。
對1997年10月1日以后發生的工傷,繼續由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分級辦理。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直管企業的工傷及職業病的認定工作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處負責辦理,其它企業的工傷及職業病的認定工作由企業所在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辦理。
六、加強基礎管理工作。
為了進一步規范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加強對職業資格證書規范化管理,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啟用〈職業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廳函〔1999〕44號)、《關于職業資格證書核發與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29號)和《關于印發〈職業資格證書填寫要求〉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39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將啟用《職業資格證書》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市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原《技術等級證書》、《技師合格證書》和《高級技師合格證書》統一更名為《職業資格證書》的決定,并于1999年7月1日啟用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職業資格證書》。屆時,原證書一律停止辦理和核發,此前按本市有關規定核發的仍然有效。
二、職業資格證書由各鑒定機構按要求填寫。
(一)職業資格證書(以下稱證書)填寫內容的漢字、數字、日期從規定日期開始一律采用打印機打印。
證書各項內容所填寫的漢字使用仿宋小四號字體,數字使用仿宋小四號阿拉伯數字。姓名超過6個漢字的可以按照兩行填寫。
文化程度應分別填寫:小學、初中、高中、中專、技校、職高、大專、大學、研究生。
(二)證書職業(工種)名稱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規定的名稱分兩行填寫,第一行為職業名稱、第二行為工種名稱。未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的職業(工種),各主管部門應在接到本通知后15日內報我局,經請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后,方可使用。
(三)理論知識考核成績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績采取百分制填寫。
評定成績填寫合格、良好、優秀。成績在60--79分的為合格,在80--89分的為良好,在90--100分的為優秀,評定成績按兩項考核成績中最低成績確定。
(四)證書照片處須貼本人近期2寸免冠黑白照,并在左下角加蓋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鋼印)。凡由國家統一命題或從國家題庫提取試題鑒定合格者的證書,須在照片右上角壓貼國家統一命題鑒定合格證簽。
(五)證書發證機關處應蓋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專用章(紅印)。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印)處應蓋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紅印)。日期處應填寫考核成績審定的日期。
(六)實行國家統一鑒定的職業(工種),其鑒定合格人員統一使用套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和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印章的證書。
(七)證書應在考核成績審定后的15日之內發放,證書發證日期處應填寫發證機關審核批準辦證的日期。證書自發證日期起生效。
(八)證書身份證號處按本人實際身份證號填寫。現役軍人和“兩勞”人員由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統一編號。
(九)證書填寫內容必須按上述要求執行。各機構要抓緊做好相應技術條件的準備。從10月1日起,一律采用打印機打印,打印軟件由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統一提供。未按照上述要求填寫與驗印的證書,一律為無效證件。
三、證書編碼根據《職業技能鑒定證書編碼方案》(勞培司字〔1997〕44號)規定采用13位數字編碼,從左至右的含義是:
(一)第1——2位為證書核發年份代碼,取核發年份的后兩位數字,2000年代碼從00開始,每年順排。
(二)第3——4位為發證地區或行業代碼,北京地區代碼為01.(三)第5位為鑒定機構標識代碼,取值為1——6,依次表示:
1--北京市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
2--地方職業技能鑒定站;
3--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
4--工人考核委員會;
5--行業技師考評委員會;
6--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四)第6——8位為鑒定機構,編碼由三位數字(不足三位時在前面零補足)組成。工考委用許可證代碼后三位數字表示;行業技師考評委員會按北京市勞動局通告(1996年第5號)公布的序號表示,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編碼為“000”。
(五)第9位為證書等級代碼,取值為1——5,依次表示:1——初級、2——中級、3——高級、4——技師、5——高級技師。
(六)第10——13位表示證書核發順序編碼,每年度按鑒定機構分等級從0001——9999依次順序取值。
遺失證書補證的證書編碼由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統一編號。
四、加強證書管理和統計工作。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堅持職業技能鑒定統計報表制度,按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實行職業技能鑒定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勞辦發〔1996〕262號)的規定程序和時間做好上報工作。各鑒定機構應于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之前上報鑒定統計報表(軟盤)。市鑒定中心應按規定時間匯總上報,并報職業技能開發處。根據全市職業技能鑒定開展情況,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于每年6月、12月中旬以前提出證書需求計劃,填寫《職業資格證書需求審核表》(見附件),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后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鑒定中心辦理領取證書手續。
五、應嚴格對申請參加職業技能鑒定人員的資格審查。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在受理申請參加職業技能鑒定人員報名時,應按《職業技能鑒定規范》規定的報名條件,嚴格進行資格審查;實行全市統考職業工種,必須依據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通告確定的統一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參加鑒定每位考生填寫的《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申報表》(見附件),一份存入本人檔案,一份由鑒定機構保存,試卷均應保存半年備查。
六、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統一使用中英文對照的證書。凡因出國需要辦理證書公證的,需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驗證。
(一)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
(二)本人所在單位的出國、跨地區交流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
(三)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屬局、總公司勞動部門(中央在京單位,駐京部隊持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介紹信;
(四)本人二寸免冠近期黑白照一張。
對經過技能鑒定復核合格人員,按原市勞動局、司法局《關于辦理北京市工人技術等級技師證書涉外公證的通知》(京勞培發字〔1991〕591號)規定的辦法并出具相應證明。
七、補辦證書和外省市調京人員辦理更換證書手續按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有關規定辦理。
八、各機構在辦證中由于證書質量問題或填寫損壞,須交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集中銷毀,并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相應機構備案。
九、新的《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申請表》和《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花名冊》(見附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開始使用。
附件1
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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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照 |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 |
|-------------|------------| |
|文化程度: |身體狀況: |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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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職業資格證書職業(工種)名稱: |(二寸黑白)|
| 級別: 編號: | |
|---------------------------------|
|本工種工作年限: |
|---------------------------------|
|申報鑒定職業(工種)名稱: 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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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成績:理論知識 操作技能 |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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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 | |
| 業 培 | |
| 工 訓 | |
| 種 簡 | |
| 工 歷 | |
| 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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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理 | |
| 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