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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緒論
國務院46號文的政策紅利給體育產業帶來了史無前例的}l L遇,體育賽事如雨后春筍般出現在大眾視野,擁有巨大群眾基礎的馬拉松賽事便在此契機卜得到井噴式增長。 隨著北京馬拉松在我國影響力的逐漸提高,我國近幾年舉辦馬拉松賽的城市場數逐年遞增。根據中國田徑協會網站可知,全國馬拉松賽事由2011年的22場,2012年的33場,2013年的39場,2014年的51場,增長到2015年的134場,2016年的328場,甚至2017年多達1102場。可見,馬拉松賽事逐漸成為群眾和城市都喜聞樂見的時尚體育運動。
在媒介融合的背景卜,傳統的大眾傳媒己經無法滿足如今紛繁復雜的馬拉松賽事傳播,以“微博,’和“微信”為代表的新媒體以獨特的傳播內容和傳播方式逐漸超越傳統媒體成為馬拉松賽事的新寵,為當今馬拉松賽事提供了強大的信息支撐。
其中,“微博”作為開放的信息互動平臺,以其快速的傳播力、內容碎片化的特點,成為當前我國各大馬拉松賽事的重要傳播渠道。本文通過將2017年中國馬拉松大滿貫賽事微博傳播進行對比分析,為其他賽事微博的運營提供一定的借鑒意義。
二、中國馬拉松大滿貫賽事官方微博現狀
(一)中國馬拉松大滿貫賽事介紹
中國馬拉松大滿貫是由中國田徑協會創建并主辦的中國最高等級的馬拉松系列賽事之一,旨在整合中國優秀的馬拉松賽事資源,樹立中國馬拉松精品賽事辦賽標準,推動中國馬拉松賽事國際化、規范化、市場化的運作與發展。2017年是中國馬拉松大滿貫的啟動元年,北京馬拉松、廣州馬拉松、重慶國際馬拉松和武漢馬拉松四項賽事成為首屆賽事的創始成員。
北京馬拉松于1981年開始舉辦,是中國田徑協會市場化程度最高、規模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單項賽事,自2008年起連續六年獲得“國際田聯路跑金標賽事”的殊榮。廣州馬拉松于2012年開始舉辦,是由國際田聯和中國田徑協會賽事日歷備案的中國高水平馬拉松賽,為中國田協A類認證賽事。重慶國際馬拉松于2011年開始舉辦,集奧運會選拔賽、全國馬拉松冠軍賽于一體,己成為中國西部首個國際全程馬拉松賽事,也是中國西部沿長江母親河奔跑的第一個賽事。武漢馬拉松于2016年開始舉辦,作為一項全新馬拉松賽事,武漢馬拉松擁有獨具特色的賽道及賽事組織。
所謂價值客體,就是人類作為主體的實踐活動、認識活動所涉及的客觀對象。廣義上講,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是價值活動,活動所涉及的一切客體都是價值客體。在特定的價值活動中,主體所涉及的價值客體往往是多元的,對于主體來說,不同的價值客體具有不同的性質,處于不同的地位。有些屬于手段性質的價值客體,有些屬于目的性質的價值客體,有些則是手段性質與目的性質兼具的價值客體。手段性的價值客體服從、服務于目的性的價值客體,受目的性的價值客體的支配和制約。在新聞傳播活動中,傳播者作為主體所涉及到的價值客體相當多,我們根據價值客體的不同性質、地位和特征,大體上可以把它們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傳播者作為價值主體在新聞傳播活動中所使用的勞動資料。它包括攝影、攝像、錄音、印刷、播放等設備,包括交通、通訊等工具,還應該包括新聞事實這一基本的物質條件。攝影攝像等設備以及交通通訊等工具,作為傳播主體實現價值目標、價值追求的工具性、手段性的價值客體,應該毫無爭議。但對新聞事實這一價值客體的認識,筆者與一些專家不同。筆者認為,新聞事實屬于傳播主體手段性、工具性的價值客體,而不是新聞價值客體,其基本理由是:
眾所周知,早在1943年就對新聞與事實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極為明確的闡述。他指出,事實是第一性的,新聞是第二性的,新聞源于事實,是對事實的反映。這一論斷得到了新聞界的普遍認可。與此同時,“新聞是信息”,②也已是業界的普遍共識。由此可見,新聞信息盡管是對新聞事實的反映,但“事實本身與對事實的認識是有實質區別的”。③事實與信息所指的客體不同,二者的區分是新聞傳播活動的邏輯起點,新聞價值理論研究的邏輯起點。把二者混為一談,必然導致價值理論的混亂。
首先,新聞事實是社會主體價值活動的產物,對傳播主體來說,是先在的、既定的、自然的、不可控制的、不可改變的。這就決定了傳播主體只能把它作為價值創造活動的物質條件、前提、基礎和起點。其次,新聞事實本身不能儲存、不能壓縮、不能復制、不能共享、不能傳播,傳播主體既沒有權力改變事實本身,也沒有權力處置事實本身。但新聞信息不同,新聞信息可以加工、可以儲存、可以壓縮、可以復制、可以共享、可以傳播。④傳播主體的采訪權、報道權等權利,是采集、加工、處置、傳播新聞信息的權利,而不是處置新聞事實的權力。所以,以報道、版面、節目等各種新聞文本形式出現的新聞信息,才是傳播主體價值創造活動的產物,才是傳播主體創造的價值客體,即新聞價值客體。如果新聞事實是新聞價值客體,而不是新聞信息是新聞價值客體,傳播主體就喪失了存在的必要。最后一點理由是,新聞事實本身既不能直接滿足傳播者的需要,也不能直接滿足受眾的需要。以礦難為例,作為事實本身,無論是傳播者還是受眾,都沒有遭遇這種事實的需要。但是,有關礦難的信息,無論是傳播者還是受眾都會產生強烈的需要,傳播者需要有關信息(注意不是需要事實本身)進行傳播,受眾需要有關信息作為調整自己的行為、決策和認識的依據。因為礦難信息不僅有助于人們及時進行有效救援,而且能給人們提供前車之鑒,因而具有極高的價值。而礦難事實本身不僅沒有價值,而且毀壞價值。這個例子也告訴我們,報道災難性事件的重要意義,不在于事實本身有價值,而在于其信息有價值。由此可見,新聞事實的價值不等于新聞信息的價值(即新聞價值),傳播者和受眾需要新聞信息,可以獲得新聞信息,但不一定需要新聞事實本身,傳播者和受眾不是當事人,即使需要事實本身,也不可能實現。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新聞事實只能是傳播主體進行價值創造活動的物質前提、物質基礎、物質資料,作為傳播主體手段性、工具性的價值客體,而不是新聞價值客體。
把新聞事實歸入傳播主體手段性、工具性的價值客體,并沒有降低新聞事實作為價值客體的重要地位。打個比方說,傳播主體營造的是信息大廈,事實就是信息大廈的地基。因此,包括新聞事實在內的手段性價值客體不僅不是可有可無的,相反,它是傳播者進行價值創造的強大杠桿和物質基礎,它的發展和變化標志著傳播水平和發展狀況,同時也標志著傳播發展的不同階段。但需要我們明白的是,工具和資料只是價值創造活動的前提和手段,而不是價值活動的目的。所以,勞動資料在傳播主體的價值客體構成中通常處于較低的位置。
第二類是傳播主體的勞動所施加、改變、創造的對象,即勞動對象。如新聞稿件、版面或節目等。而這些都是新聞信息具體存在形式或系統存在形式。所以,在本質上,勞動對象是新聞信息,是對新聞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儲存和傳播。勞動對象通常表現為直接的勞動成果,在社會分工的條件下,直接勞動成果往往不能直接滿足主體的需要,它必須與其他主體的勞動成果相交換,才能完成一輪價值創造活動,才能獲得最終的目的性的價值客體。因此,直接勞動成果體現的是主體的付出而不是收益,是價值創造而不是價值實現。所以,新聞信息作為傳播主體的直接勞動成果,是傳播主體獲得目的性價值客體的中介性價值客體,是既具有手段性又具有一定目的性的價值客體。
事實上,新聞信息作為雙重性質的價值客體具有更復雜的因素。相對于傳播者的經濟目的,或者說在經濟意義上,新聞信息具有突出的手段性;但相對于政治理想,或者說在政治意義上,它又具有鮮明的目的性。因為新聞信息傳播涉及到傳播主體自身和公眾言論自由權利的實現。在這個意義上,新聞信息的傳播本身,要比傳播效果更具有重要性和優先地位。富有職業理想、民主意識、公眾意識、受眾意識的傳播主體會自覺地把公眾、把服務對象的價值目標,內化為自身的價值目標,把受眾最高的目的性價值客體,轉化為自身的目的性價值客體。此外,對傳播主體來說,新聞信息作為手段性質的價值客體具有惟一性,它是獲得傳播效果等最終的目的性價值客體的惟一手段。所以在新聞實踐中,很多傳播者對新聞稿件的采寫加工,表現出高度的關注,甚至經常把它擺在與傳播效果等同的地位。因為好的稿件就意味著好的傳播效果,手段的惟一性和關鍵性反過來又強化了目的性質。
但從總體上講,新聞信息的手段性質仍然占主要方面,具體表現是:首先,新聞信息主要體現為傳播主體的勞動付出,而不是收益,它不能直接滿足傳播主體生存和發展等基本需要。其次,傳播者搜集、制作、加工、傳播新聞信息,如果獲得不了傳播效果及經濟效益,就像廚師燒制的佳肴美味、企業生產的產品銷售不出去一樣,形同廢品,目標追求難以實現,自身的需求無法滿足,價值活動也難以為繼。尤其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尤其是對商業媒體,新聞信息作為傳播主體的價值客體,其手段性質遠遠強于目的性質。這些都決定了新聞信息的手段性質強于目的性質。
第三類是傳播主體在新聞傳播活動中所要追求、所要達到的最終的目的性成果,即傳播效果。傳播效果包括新聞報道在傳播過程中產生的社會影響和經濟效益,我們通常稱為“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和前兩種價值客體相比,傳播效果才是相對單純的、能直接滿足傳播主體需要的、具有最終目的性的價值客體,它意味著傳播者達到了目的,獲得了收益,付出得到了補償,需要得到了滿足。傳播主體采用先進設備,對新聞稿件進行精耕細作,生產高質量的新聞信息,努力贏得受眾,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傳播效果,這也是所有媒體的最高追求。所以,對傳播主體來說,在一輪完整的價值活動中,最終的目的性價值客體就是傳播效果,正是這一價值客體在決定著其他價值客體的選擇和創造。
有專家把傳播效果也作為新聞價值客體,筆者認為這是一種錯誤的認識。傳播效果是不是新聞價值客體,牽涉到兩個問題,一是對新聞價值概念的理解,二是傳播效果作為價值客體是否具備新聞價值,如果不具備新聞價值,就不可能是新聞價值客體。
關于新聞價值,大體上有兩種理解。一種把新聞價值理解為傳播效果,等同于傳播效果。按照這種理解,如果再把傳播效果作為新聞價值客體,就會出現一個荒謬的結論:新聞價值就是新聞價值客體。另一種是筆者認可的理解,新聞價值是新聞信息所具有的影響特定受眾的屬性或功能,傳播效果是這種屬性或功能的發揮,即新聞價值的實現,也即是說,傳播效果是新聞價值客體——新聞信息實現其價值的結果。即使傳播效果具有轟動效應,也只能是新的新聞事實,而不是新聞價值客體——新聞信息。新聞事實不能作為新聞價值客體,前文已有論述。
傳播效果作為其他價值客體,第一它不是受眾的價值客體,更不是受眾的新聞價值客體。因為傳播效果本來就是受眾的信息需要得到滿足,如果受眾把這種滿足,再作為價值客體,再滿足自身,甚至再再作為價值客體,再再滿足自身。且不說如此循環下去有無可能,是不是必要,問題的關鍵在于,受眾這種把新聞對自身的滿足再當作價值客體的活動,是不是還屬于新聞傳播活動,是不是還在新聞傳播活動的鏈條之中?筆者認為,傳播效果對受眾而言,已經轉化為下一輪價值活動即信息選擇的背景和動因,為主體創造出新的價值需要,而不是成為其價值客體,甚至反復地成為價值客體。因此,把傳播效果作為受眾的新聞價值客體更無從談起。第二,傳播效果作為傳播主體的價值客體,也不是新聞價值客體,因為它滿足的是傳播主體對經濟、聲譽、影響力的價值追求和價值需要,對傳播主體來說,具備的是經濟價值和影響力價值,而不是新聞信息價值。所以說,把傳播效果作為新聞價值客體,與把新聞事實作為新聞價值客體一樣,都是十分荒謬的。產生這種荒謬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專家企圖為新聞價值理論構建宏大、系統、無所不包而又整齊劃一的理論體系,把簡單問題復雜化,微觀問題宏觀化,單一問題體系化而導致的錯誤結論。
二、傳播主體所形成的價值關系
根據上述分析,不難發現,傳播主體的價值客體是多層次的,多元的。不同的價值客體,體現出不同的價值,在價值客體構成中處于不同的地位,與傳播主體形成不同的價值關系。如果以客體或其價值來命名價值關系,傳播主體與其價值客體形成的價值關系就有三種:
第一是與采寫、交通、通訊工具以及新聞事實等勞動資料形成的價值關系。因為這些都是手段性質的價值客體,在這些客體中,工具又具有標志性,所以勞動資料體現的主要是工具價值、手段價值,與傳播主體形成的價值關系,可以稱為手段價值關系或工具價值關系。
第二是傳播主體與新聞信息形成的價值關系。傳播者采制新聞信息的主要目的是用來滿足受眾的信息需要,而不是自己的信息需要,但在滿足受眾的同時,換來受眾的時間、精力、金錢等關鍵因素形成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因此,新聞信息對受眾來說,體現的主要新聞信息價值即新聞價值,與受眾形成新聞價值關系。但對傳播主體來說,新聞信息體現的主要不是信息價值,而是一種交換價值、傳播價值。所以它與傳播主體形成的價值關系,不是新聞價值關系,而是一種新的價值關系,我們可以稱之為傳播價值關系。正如交換價值要以價值為基礎,但交換價值并不等于價值一樣,傳播價值要以新聞價值為基礎,但傳播價值并不等于新聞價值。傳播價值關系也不等同于新聞價值關系。原因在于,新聞對受眾主要是新聞信息價值,但對傳播者來說主要是交換價值或傳播價值。新聞價值是新聞信息所具有的直接影響受眾的屬性或功能,傳播價值則是新聞信息的傳播所具有的影響傳播者的屬性或功能。新聞價值以受眾的需要為價值尺度,傳播價值則以傳播者的需要為價值尺度。新聞信息能直接滿足受眾的需要,但不能直接滿足傳播者的需要,它只是傳播者交換最終的目的性價值客體的等價物。因此,我們可以說,傳播者與新聞信息之間形成的價值關系,是一種新的價值關系,是傳播價值關系。
第三是傳播主體與傳播效果等收益性成果之間的價值關系。傳播效果是傳播主體最終的目的性價值客體,它體現著傳播主體的理想、信念與追求,體現著傳播主體價值目標的實現,對傳播主體既具有精神價值又具有經濟價值,它從精神與經濟兩個方面滿足傳播主體的生存和發展需要。按照習慣,人們通常以最終的目的性價值客體,或其價值,或者獲得這一價值客體的方式,來表示整個一輪價值活動中的價值關系,那么,傳播者與傳播效果之間的價值關系,就可以稱為傳播效果價值關系。因為傳播效果是傳播這一活動方式帶來的,因此我們也可以把它簡稱為傳播價值關系,并把這一價值關系,作為傳播主體在整個新聞傳播活動中形成的所有價值關系的簡稱,或統稱。因為這一價值關系是整個新聞傳播活動中各種價值關系的主線,在各種價值關系中占有主導和支配地位。
三、傳播主體與受眾主體的關系
新聞傳播活動中有兩個主體是正確的,但他們并非是共同主體。作為主體,他們處于不同的價值關系中。傳播者作為主體,出現在傳播者與其最終的目的性價值客體——傳播效果之間形成的傳播價值關系中;受眾作為主體,出現在受眾與其最終的目的性價值客體——新聞信息之間形成的新聞價值關系中。傳播者與受眾,當一方處于主體地位時,另一方總是處于客體地位,而不可能同時作為主體出現在同一價值關系中。具體地說,在新聞價值關系中,受眾是價值主體,新聞信息是價值客體,而新聞信息是傳播者勞動的產物,這就意味著傳播者在用自己的勞動成果滿足受眾的需要,在以客體的身份或地位服務主體。而在傳播價值關系中,傳播者是價值主體,傳播效果是價值客體,而傳播效果是受眾付出的時間、精力、金錢等因素形成的,這就意味著受眾在獲得信息滿足的同時,也通過自己的付出滿足傳播者,并因此在這一價值關系中處于客體地位。所以,最后的結論是,傳播者與受眾是互為主客體,而不是共同主體。“共同主體說”,盡管基本用意在于提高受眾的地位,但在理論上混淆了新聞傳播活動中不同的價值關系,導致了價值主體及其客體的混亂。四、傳播主體與價值客體之間價值關系的復雜性
在現實生活中,傳播主體與其價值客體的關系是比較復雜的,造成這種價值關系復雜性的主要因素大體上有四個:
第一,傳播主體具有復雜性。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媒體存在,不同的媒體有不同的追求,不同的追求會造成傳播主體的目的性價值客體的差異。在西方政黨報刊時期,政黨報刊追求的最高目的、甚至是惟一目的就是宣傳效果,很少考慮贏利問題。新聞報道的手段性質極為明確,為了達到某種宣傳目的,制造假新聞也是政黨報刊慣用的手段之一。所以這個時期作為政黨報刊的傳播主體,其目的性的價值客體是宣傳效果,而不是經濟收益,更不是新聞信息。商業媒體比較復雜,但贏利始終是媒體的重要或主要目標,甚至有極少數商業媒體把贏利視為惟一目標。現在,無論是政黨報刊還是商業媒體的目的性價值客體往往兼顧傳播效果和經濟效益,極少把其中一個作為惟一目的性價值客體的。就媒體內部而言,傳播主體包括媒體內部的編輯記者、管理者和經營者,管理者與編輯記者之間,記者與編輯之間,采編人員與經營人員之間,都存在諸多的內部矛盾,也會導致對價值客體定位的偏離和游移。
第二,價值客體本身具有復雜性。傳播主體面對的不是單一的價值客體,而是一系列的價值客體,不同價值客體之間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關系錯綜復雜,因此會導致傳播主體對價值客體的性質和地位定位變化。
第三,傳播活動的社會環境具有復雜性。不同的環境和條件會造成價值客體性質和地位的變化。在某些環境下,工具具有決定性意義,擁有工具就必然意味著擁有結果,工具就會被視為目的性的價值客體,成為至高無上的追求。在某些時候,勞動對象具有決定性意義,擁有勞動對象就必然意味著結果,對象就會被視為目的性價值客體,成為至高無上的追求。社會環境變化,尤其是政府新聞宣傳部門管理政策的變化,也會很快體現為媒體內部的沖突和壓力,導致價值客體性質和地位的變化。
第四,傳播活動具有復雜性。傳播活動不是一個簡單的直線過程,而是一個往復循環的螺旋上升結構,先進的采編傳輸工具是為了生產好的新聞稿件,好的新聞稿件是為了獲得好的傳播效果及經濟效益,獲得好的傳播效果及經濟效益,是為了采用更先進的技術設備,更先進的技術設備是為了采寫更好的新聞稿件,更好的新聞稿件是為了獲得更好的傳播效果及經濟效益,往復循環,永無止境。哪是手段性質的價值客體,哪是目的性質的價值客體,在循環中有時會變得模糊不清。所以,哪怕是最單純的手段性質的價值客體,也不會總是體現為手段性質;最單純的目的性質的價值客體,也不會總是體現為目的性質。不同的時空環境下,在具體的實踐活動中,任何價值客體都會體現出多姿多彩的性質。
注釋
楊保軍:《新聞價值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頁,第74頁。
李良榮:《新聞學概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5頁。
孫偉平:《事實與價值》,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82頁。
李衍達:《信息世界漫談》,清華大學出版社,暨南大學出版社,2000版,第7頁。
[關鍵詞]傳統媒體微博新聞傳播媒介融合
一、微博歷史與現狀
微博(Micro-blogging,Microlog),微型博客的簡稱。他允許用戶通過登陸網頁、手機短信息、電子郵件和即時聊天軟件等手段以個人博客的方式隨時隨地信息文本(140個字符,70個漢字左右)。
微博這一網絡產品源于web2.0時代美國的一個網站。它源于美國廣播公司odeo為其雇員使用手機短信通過web中繼信息來與小組進行交流溝通的內部服務。2007年推特從原來的公司獨立出來并成立了獨立運營的公司,并一炮而紅,成為微博的代表性網站。2009年7月29日,推特把首頁那句“你在做什么?”改做“分享和發現世界各處正在發生的事。”這次改變象征著推特已經不僅僅滿足于做一個人際溝通工具,推特的運營者們發現了微博這個平臺的強大力量,作為一種傳播媒介,它信息源豐富、傳播速度快、擴張力度強、影響力大,正在帶來一種新的媒體格局。特別是它的信息傳播方式,既不同于傳統媒體的線性傳播,也不同于網絡媒體的網狀傳播,它是一種裂變傳播。這種傳播形態的傳播速度之迅捷、傳播密度之深密,傳播方式之便利,遠非以往的媒介所能比擬。由于其巨大影響,“微博”入選由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出版發行的新版《現代漢語規范詞典》中。
微博本在的目的就是信息的與共享,而平臺拓展的多樣化、便利化,更增加了其在信息傳播方面的影響力。目前國際間著名的微博客網站有Twitter、Jaiku、Plurk。受其在國外的迅速發展壯大的刺激,微博網站在國內如雨后春筍般出現,用戶覆蓋人數超過萬人的微博運營商接近20家。根據騰訊科技2010年1月25日推出的《2010全球微博客排行榜》顯示,國內目前有影響力的微博產品有嘀咕、新浪微博、百度貼吧、做啥、同學網、9911和雅虎meme七家。傳播學大師麥克盧漢認為:“媒介是社會發展的基本動力,也是區分不同社會形態的標志,每一種新媒介的產生與運用,宣告我們進入了一個新時代。”以微博的發展情況來看,相比于社交網站,它越來越像一個新聞媒體了,而隨著微博發展壯大,也帶來了新聞傳播的新格局。
二、微博的信息傳播特點
第一,微博上信息傳播速度快、擴張范圍廣。時效性是新聞最基本的特征之一,是新聞報道的一個重要核心,是新聞的生命力所在。當幾乎所有新聞媒體都在“快”上投入資源和技術,開展激烈競爭時,微博卻異軍突起,通過其第一時間傳播消息引起了世人的關注。當一個新聞事件發生后,微博作為一個跨媒體的傳播工具,用戶通過網絡和手機等終端不僅能夠在當日,而且能夠緊緊在數小時,甚至是幾分鐘內就能將新聞事件會播發出去。所以,微博的用戶只要在事件的現場,就能夠隨時對現場情況進行“直播”,與傳統的媒體相比,不僅在一般的新鮮事、有趣事的報道上,尤其是在對待突發事件的報道上,微博客有著巨大優勢,而報紙作為傳統媒體,往往是第二天才能報道這方面的訊息,明顯滯后于微博這些新媒體。可以說微博的出現,改變了新聞報道重大或者突發事件的生態環境。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2009年12月19日臺灣花蓮外海發生6.8級地震,臺中的蕭姍姍通過微博了一條消息:地震@@!好強>_第二,微博上信息者的可信度高。相對于網絡上各種渠道的各類消息,微博上的新聞信息擁有更高的可信度。微博上的傳播是一種基于社交的人際網絡傳播,這種人際網絡有兩種,一是既有人際網絡在微博上的延伸;一是基于信息需求而產生的人際聯系。因此,微博用戶通常關注的是他的朋友、熟悉的人,或者是名人,因此微博就像一個實名制博客,而信息的流動完全由用戶主導,用戶可以自由選擇他認為可信的人的信息,并進行轉發,從而形成新聞熱點,除了普通用戶在微博上突發事件、記錄生活,更有不少名人還在微博上自己的信息。2009年9月,李開復通過新浪微博最先對外公布了自己辭去Google職務的消息。2009年10月9日,《財經》新聞發言人張立暉通過微博宣布,《財經》原主編胡舒立已經遞交辭職報告并獲批準。這些消息被各大媒體引用。新浪博客副總編孟波說微博在某種意義上是“永不閉幕的新聞會”。因此,在網絡實名制尚未建立健全的網絡大環境下,相較于網絡媒體和網絡論壇的匿名信息而言,微博在新聞信息的來源上更為可靠。
第三,容易形成輿論環境,制造新聞熱點。微博的開放性決定了從個人信息的那一刻起,就成為了公共媒體的一部分,作為一個存在于復雜人際網絡中的信息源,每個微博在信息、接受、轉發等行為中實際上已經參與了傳播內容的建設和傳播。由于傳播的快速和便捷,微博的影響力從美國總統選舉、伊朗綠色革命、丹佛飛機脫離跑道事件、印度孟買連環恐怖襲擊事件、到邁克爾•杰克遜逝世都有不俗的體現。進一步說,當大多數人關注某一事件,尤其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突發事件時,微博能夠起到建立訊息警報,搜集、整理的作用。根據沃爾特•李普曼(WalterLippmann)的公共輿論理論,個體意見與公共意見的互為轉化是個始終存在的動態過程,當越多的人關注這一事件時,時間的重要性就會漸漸浮現。在互聯網時代,虛擬環境正在成為真實生活的一部分,互聯網用戶是有參與公共領域生活的意識和熱情的活躍分子,而網絡能讓公民有條件表達意見,實現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從轟動一時的“周正龍偽造華南虎照片事件”到再到“昆明市螺螄灣批發市場的”中網絡輿論引發出的公共事務的討論,意味著微博在公民社會建設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微博作為一種新興的傳播工具必然會加快推動公民報道的進程,由于在信息傳播上的便捷與網狀傳播,得以在多次的突發事件、重大事件的傳播與討論中表現出了其巨大的聚合能量,微博客對涉及公眾利益事件尤其是重大的突發事件的報道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新聞報道突發事件的生態環境。
三、微博對傳統新聞媒介的意義
1.微博為傳統新聞媒體提供新鮮和可靠的新聞信息
傳統媒體獲得信息的渠道一般是分布在各地的通訊社、記者、有關部門的宣傳口、其他媒體從業者,或者依靠提供線索的熱心群眾,這造成了信息源過于單一和被動。相對于傳統媒體而言,微博像個新聞場,有其天然優勢,在web2.0時代,依靠其網聚的強大人際關系網絡,能為傳統新聞媒體提供了海量的新聞信息和線索。只需經過核實、查證程序(傳統渠道獲得的信息也需要對其真實性進行驗證),微博會成為一個更方便、快捷、安全的信息獲取渠道。遍布世界各地的微博使用者,能為新聞媒體提供了方便的新聞線索。一般來說,最先知道突發事件消息的人一定是在現場的人,而不是任何新聞機構。而微博的出現使得新聞報道的門檻進一步降低,其便捷和多手段的信息機制能夠讓任何人實時地在互聯網中進行直播,發出自己的聲音。例如,2009年6月,在宣稱伊朗總統大選舞弊之后,由于政府封鎖了一些通訊渠道,伊朗人就利用Twitter作為與外界通信和溝通的工具傳播騷亂信息,并被BBC和NPR等新聞媒體捕捉到得以向全世界播報。各種名人微博也是新聞媒體獲取相關新鮮資訊的寵兒。美國總統奧巴馬、NBA球星奧尼爾、谷歌大中華區前總裁李開復等在Twitter上都有開設帳號。國內的新浪微博更是將名人開博這一傳統繼承發展了下來,姚晨、韓寒等名人紛紛在新浪微博安家。傳統媒體更是從名人微博這一新聞源上捕捉、挖掘有價值的新聞,對有價值的新聞進行后續的深度報道,使一條新聞的價值擴大化。2009年9月4日,李開復在其微博上發了一條消息:再見,谷歌。其離開谷歌創辦創新工廠的消息通過微博一條一條的公之于眾,激起了媒體持續追蹤報到的熱潮。正因如此,微博應該成為新聞媒體監控和跟蹤突發消息的重要平臺。
2.新聞媒體以微博為平臺新聞
一些傳統媒體看到了微博的力量,紛紛將微博作為自身推廣和溝通的平臺,在微博客上提供內容鏈接,新聞摘要,促進發行量和銷售,提升影響力,微博客成為傳統媒體新聞傳播的一個新的平臺。易于接受新鮮事物的網絡用戶們也對媒體的這一做法表示歡迎并作出了積極回應,《紐約時報》在Twitter上的官方網站有90多萬關注者,在英國,有134家一線雜志都開辟了Twitter賬號。在國內,擁有大量受眾的新聞媒體,如《羊城晚報》、《國際先驅導報》、《南方周末》、《新周刊》、《中國新聞周刊》乃至新浪的財經、CCTV體育頻道等,都相繼開辟官方微博,在新浪微博上開通微博客的媒介機構超過40家,涵蓋了報紙雜志、電視臺、網站等各類媒介形式,在網上開微博已經不再是個人用戶的獨享。《羊城晚報》在新浪上的微博以新聞為主,不僅有當日晚報的內容導讀,還有很多知名記者、編輯的及時消息。讀者可通過微博與編輯、記者互動,甚至可以通過微博報料;湖南衛視微博則以各種信息為主,公布各類節目的播出時間、收視率等等,同時還有很多活動的說明。這些傳統的媒體主要是通過三種方式與廣大受眾見面的。一是在其官方微博上有的以“標題+鏈接”的形式本媒體新出爐的新聞產品;二是其原有新聞信息的精煉加工版;三是利用微博及時跟進、報道活動的進展情況,營造現場感。雖然目前微博在我國發展時間不長,某些傳統媒體對微博的使用還在摸索嘗試階段,但是也反映了在新媒體時代的格局下,傳統媒體也能在微博這種新媒體上找到自己的存在方式。
3.微博促進傳統媒體采編方法創新
突破傳統的采訪編輯形式。微博客可以豐富傳統媒體采訪的手段。傳統采訪情況下,記者要根據不同采訪內容和對象,留心選擇恰當的采訪地點進行現場采訪,利用微博,記者只要擁有一部電腦或者手機,跟受訪者約好,就可以隨時隨地進行采訪,而且微博140個字符的容量也足夠準確而清晰地提問和回答。微博采訪的優點除了方便突破空間的限制,還在于在沒有錄音、筆錄等鄭重采訪行為的場合,不會使被訪者感到緊張,便于使受訪者暢所欲言,還因為微博的內容上網,有據可查,不擔心內容丟失,而采訪對象也會顧慮到自己所發表言論的公開性,在回答問題時會更加負責。通過微博進行采訪最具轟動效應的是美國廣播公司2009年3月采訪前美國總統候選人麥凱恩,問題都通過Twitter發出,這種新型采訪方式引起了巨大的討論,在看到微博的巨大傳播效果后,微博成為了美國大選兩大陣營的必爭之地。
綜上所述,微博不是傳統媒體的發展的障礙,而是其媒體轉型和媒介融合的機遇。目前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媒介融合是大勢所趨不可阻擋,微博的發展前景更讓我們更清晰地看到媒介融合的方向與道路。傳統媒體應在繼承發揚其傳統優勢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尋求與新媒體的融合發展,基于微博的傳播特點及技術優勢,充分利用好自身的社會資源、人力資源、社會公信力、社會影響力,在微博平臺上占據新聞傳播領域的主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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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創新,輕傳承,結構失衡。文化載體的創新引發了文化權力結構的改變,正如尼葛洛龐蒂所言:網絡社會的第一特點就是分散權力。網絡文化的權力結構扁平化,大眾媒介不再是少數人的地盤。而中國傳統文化具有典型的精英文化特性,網絡對文化傳播形態的影響徹底改變了這一點,網絡傳播拒絕等級與秩序,賦予了公眾最大的話語自,淡化了人們的地位和身份意識,網絡傳播確立了文化消費者在文化活動中的主體地位,把文化交流變成了快餐式的盛會。網絡社會的文化生產成為初級產品的大生產,缺少精英的聚會,創建文化品牌的基礎就會缺失,打造傳統文化世界品牌也只能是夢想。
虛實失據,文化心態浮躁。虛擬與現實交織的網絡文化,打破了傳統文化地緣性的禁錮,形成了數字化、虛擬的跨國界、跨文化、跨語言的全新文化生態。網絡的文化生產過程實際上是將人置于虛擬情景下的精神生活過程,網絡生存具有虛擬與現實的雙重性。一個錯誤的觀點是虛擬世界的產品不會影響現實社會,然而,問題的復雜性在于現實與虛擬往往是交織在一起的。
由虛擬的人物角色,虛擬的城市社區和虛擬的財富建構的虛擬的網絡社會是對傳統文化形態最直接的挑戰,網絡擬態下的社會倫理、人文關系形成的偏振視域扭曲了現實物質文明的客觀社會性,社會傳統文化的聚合力在虛擬與現實的鐘擺效應中逐步消失,由此引發的網民本體意識迷失,形成了弱質的文化心理智能。網絡激憤的情緒宣泄與文化深沉的本質格格不入,文化的生產流于表淺的形式,膚淺的產品顯然難以承續文化的莊重,試想,文化大氣象的浮躁怎么能夠孕育文化品牌的血脈呢。
商業文化盛行,主體文化精神迷失。工商文明高速推進,主體文化的商業色彩日漸濃厚,網絡社會市民文化興起,功利價值盛行,注定了現實文化缺乏深遠的道德追求。品牌文化的生產是一種思想自由和行動嚴謹的精神洗禮,而網絡的商業性決定了它必須迎合市民的口味,網絡社會市民呼嘯聚集,沒有行動的一致目標,更加缺乏文化的理想。所謂的網絡信息技術正改變著人與人、人與社會環境的時空關系,個人的意志不斷被強化,重商主義、拜金主義、消費主義等思潮興起,追求經濟利益在越來越多的人身上成為主導價值觀念,如今文化精神越深刻,越難以流行,傳統文化精神和價值觀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
傳播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品牌經營
全球網絡傳播體系的逐步擴張給中國的文化經營提出了許多富于挑戰性的問題。網絡擁有技術創新和媒介整合的優勢,以及豐富的人文資源,理應成為傳播先進文化的陣地,為培植文化品牌提供良好的條件。強國的文化須具有積極向上的大氣象,要有強勢的文化品牌及更高的精神追求。美國大片的自由主義思潮,日本動漫的人文精神,包括最近流行的韓劇,無不承載著一個強盛民族的精神冀望和文化自信。文化強國通過文化品牌戰略消除了民族間的隔閡,為經濟發展和政治空間拓展掃除了障礙,不僅如此,文化產品的推廣拓寬了市場渠道,本身也蘊藏著巨大的商業潛力,精神性與物質性二位一體,強勢的滲透力豈能小覷,其影響的深度、遠度當為國家發展的戰略之翼。
首先,打造文化品牌須堅守民族的文化理想。中國優秀的文化傳統不僅是促進社會進步,增進國家認同感,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的中堅力量,也是重要的生產力資源,作為政治、軍事、經濟之外的重要力量和手段,在制定國家文化發展戰略時,一方面要大膽開放文化市場,積極交流,勇于吸納,同時必須堅守自己的文化理想,保護優秀的傳統文化,和諧發展。網絡傳播下的文化的經營充滿挑戰,但也是重要的機遇,網絡媒體在全球文化傳播和國家軟力量競爭中的地位特殊,制定網絡傳播的長遠戰略,必須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使網絡媒體成為先進文化最為直接的創造者和文化安全的維護者,促進政治清明,引導民眾樂觀生活,逐步提升全民的文明素養。
其次,做強媒介品牌,為文化品牌成長構建戰略支點。媒介與文化相互依存,中國的網絡媒體要樹立全球意識,從國家文化發展的視野嚴格管理和積極引導傳媒文化的方向,堅持文化市場的改革,從大局出發,以我為主,穩步推動。現在我國經濟高速發展,也為文化傳播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利用網絡媒體的整合優勢,將文化傳播與經濟發展融合成有機的整體,充分利用經濟高速發展的成果展開文化營銷,把燦爛的中華文明的種子傳播到世界各地,文化與經濟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只有做強媒介品牌,我國的網絡媒體才有可能掌握全球文化傳播的主動權,否則,讓國外媒體為我國受眾進行議程設置,我國的文化市場就會陷入被動混亂的局面。
第三,文化載體創新。我國的網絡媒體經過十余年的發展,在技術手段和包裝樣式等方面已經與國外先進水平接軌。但網絡媒體仍大量使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介的傳統傳播技術與思想,獨立創新的東西并不多,網絡是一種全新的傳媒,理應在傳播理念上大膽創新,同時積極探索新的傳播技術,充分發揮網絡媒體的新技術文化的特點,整合各媒體的優勢,發揮合力效應。近年來,流媒體、動漫、博客(微博)、網游和論壇等技術成為網絡媒體的新時尚,遺憾的是這些技術目前仍只停留在商業和娛樂領域,其文化含量不高。反觀國外的情況,新媒體技術被賦予文化和意識形態的特殊意義,在意識形態的傳播領域被廣泛使用,這也說明我國的文化主管部門和網絡媒體的經營者對網絡的文化戰略價值認識不足。
關鍵詞:新聞傳播教育;新媒體;轉型趨勢;
2006年,也就是Twitter誕生的那一年,美國《時代周刊》將“你”(YOU)列為年度人物。在數碼文化方興未艾的今天,那些曾經被稱為受眾的人們變身成為信息生產的積極參與者。正如Bradshaw(2007)所言,我們所處的世界已經從一個公眾必須依賴專業媒體獲取信息的社會,變成一個“人們可以自己獲取并且生產信息的社會”。《時代周刊》預言,為數眾多的用戶生產內容平臺,如YouTube、MySpace、Wikipedia以及Twitter,“不僅會改變世界,而且還會改變世界變化的方式”(Grossman, 2006)。迅速變遷的媒體環境對新聞傳播教育提出了挑戰。為了適應新媒體技術的發展,新時代的新聞傳播教育將呈現四大轉型趨勢。這四大趨勢概括起來就是:學科融合,媒體融合,科技創新和理解生態。在當前幾近相同的技術環境里,這四個方面不僅是西方新聞傳播教育面臨的課題,也是中國新聞傳播教育需要重點思考的發展方向。今天,我想圍繞這四大趨勢,立足于世界新聞傳播教育的發展前沿,并結合浙江大學的探索,談談想法。
一、學科融合
先說個案例。最近美國科羅拉多大學新聞與大眾傳播學院似乎被推向了風口浪尖。他們也許是美國歷史上第一家被校方“關閉”的新聞傳播學院。當然,校方并不主張用“關閉”這個詞,他們用的是“重組”。該校高層表示,現有的學院太小,太孤立,太受約束,以至于無法為學生提供他們所希望的新聞教育,也無法使教師從事他們所希望的教學和研究。在重組期間,新聞教育仍然以課程的形式繼續,不過必須是雙主修,或主修其他專業加輔修新聞專業。請注意,是輔修新聞專業。面對學院教師、學生和校友的質疑,校方強調此舉將是提升該校新聞傳播教育的一大契機,未來可能建立一所融合信息、傳播、媒體和技術等多種相關學科和資源的新學院,并可望成為美國最好的。
科羅拉多大學或許只是個案,它有許多內因,如原來學院的內部管理比較混亂等等。但這一個案傳遞出一個重要的信號,就是面臨每天都在改變的媒介環境,我們的新聞傳播教育也需要改變。在這個媒介無處不在、無時不在,而且人人都是媒介的時代,新聞(Journalism)和新聞工作者(Journalist)本身的概念受到挑戰,需要大大拓展。隨之而來的一個問題就是,新聞教育僅僅依靠新聞學院是否足夠?科羅拉多大學新聞與大眾傳播學院被重組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校方認為它沒有很好地與其他學院合作,從而無法提供適應新媒體時代的新聞傳播教育。因此,如何優化大學內部的所有資源,通過學科的融合推動新聞傳播教育的發展,成為新聞傳播高等教育的一個重要議題。
這一目標有不同的實現途徑。科羅拉多大學是比較極端的一種。目前,浙江大學2+2的本科教育模式,在某種程度上有助于這一目標的實現。新生進校都按人文或社科兩大類劃分,前兩年打通培養,主要是通識教育,沒有具體專業。學生在很大程度上可根據自己的興趣選擇課程。從第三年開始,學生進入自己確定的專業院系學習。用校方的話說,就是一種“寬專交”(拓寬基礎、專業培養、學科交叉)的人才培養模式。這樣,就彌補了原有單一化專業教育的不足。當然這一模式在新聞傳播專業也面臨一些問題。例如,大塊的實習時間使得本來就被壓縮的專業課程進一步壓縮,導致學生感到在校受到的專業訓練不足。進入專業較晚,也使學生難以找到專業感覺。頭兩年通識階段選課太隨性,有些課程感覺用處不大。總的來說,這種“寬專交”的培養理念是適合新環境下的新聞傳播教育的,但具體模式還有待進一步優化。
二、媒體融合
這一概念最早由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政治學家普爾教授提出。他認為,媒體融合就是傳統上需要依靠多種媒介技術來提供的內容和服務被整合在一種媒介之上,而這種媒介通常就是數字網絡媒介(Pool, 1983)。同樣來自MIT的媒介融合研究專家、比較媒介研究專業的創始人杰金斯教授對這一概念進行了展開。他將媒介融合定義為三方面的整合:跨越多個媒介平臺的內容流動,多種媒介產業之間的合作,以及媒介受眾的主動信息獲取行為(Jenkins,2006)。從這個意義上講,媒介融合并不單純是一種技術現象,而是包括技術、產業、文化和社會變遷等多種因素的復雜過程。
媒體融合的大潮同樣席卷中國。不論是中國政府大力推動的三網融合進程,還是每個媒體內部爭先恐后規劃的全媒體藍圖,都體現了這一趨勢。一線的新聞工作者,則切切實實地感受到媒體融合的壓力。從前,報社記者只會寫文字稿就行了。但現在,越來越多的記者被要求在新聞現場同時以文字、照片、音頻、視頻的形式通過微博等方式新聞。一些記者為新技術帶來的新可能而歡欣鼓舞,還有一些記者則更多地感到不知所措、力不從心。如埃里克?牛頓所言,“如果一則新聞能夠用30種不同的方式、以30種不同的技術形式來講述,我們需要理解新聞的本質,并使用最適合的媒體。(Newton, 2010)”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是一種挑戰。
面對日趨融合的媒介環境,新聞傳播教育如何培養未來的新聞工作者?傳統新聞理論對于新聞現象的歸納和解釋是否仍然準確?傳統按媒體劃分的采寫編評課程是否還適應當前的融合新聞報道?如果對這兩個問題的回答是否定的,我們又該如何改變或重組現有的課程設置?目前,大多數高校選擇的是增量改革的途徑,即對現有課程進行修正的同時,增加一些新的課程。浙江大學也是如此。2011年上半年,浙大增設了《媒體融合》本科課程,我是主講教師。在教師講授相關理論和技能的基礎上,要求學生調研國內外融合新聞報道的前沿案例,最后獨立完成一項融合新聞報道任務。同學們在學習中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收獲不少。但初次探索,也暴露了一些問題,如課時太少,未能與實驗課結合,平
臺不夠完善等等。 三、科技創新 一直以來,新聞傳播教育,包括研究,與業界之間都存在著一定的斷層。理論研究保持獨立性固然無可厚非,但如果應用研究也與業界脫離就值得反思了。在新聞傳播學科,高校喊產學研一體化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但事實卻是說的多,做的少。常見的情況是,業界在前面嘗試,學界在后面觀望。業界有了成績,或出了問題,象征性地請學界來總結一下,僅此而已。結果就是,業界覺得無關痛癢,學界感到疲于應付。雙方仍然未能找到一個有效的連接點。
要改變這種局面,高校應該成為新聞傳播的創新引擎,而不是創新的跟隨者。舉兩個例子。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新聞與大眾傳播學院剛剛建立了一個Reese Felts 數字新聞項目,旨在通過實驗研究探索新聞傳播的新形式。其中一個重要嘗試是,建立一個由學生設計、開發、制作和運營的新聞網站(),然后利用這一平臺試驗各種不同的報道和敘事方式,通過對用戶數據的實時監測和分析,測量不同方式的傳播效果。一方面,網站為所有相關課程提供了實踐基地,另一方面,網站實驗研究的結果也可用于指導專業媒體的新聞實踐。另一個例子是前面提到的科羅拉多大學,他們也建立了一個名為“數字媒體實驗廚房”(Digital Media Test Kitchen)的實驗室,從新聞技術、技巧和商業模式這三個方面進行創新研究。
中國大陸的新聞傳播學院在這方面雖然整體上尚未起步,但也不乏開拓者。比如南京大學金陵學院新傳媒系于2008年建成媒體融合未來實驗室,并與多家媒體和IT企業開展了多種合作,初顯“媒體硅谷”之勢。浙江大學最近也利用學校投入巨資升級傳媒學院實驗室的契機,重點建設新媒體實驗室,由認知研究實驗室、數字影視與文化產業實驗室、電子編輯與數字出版實驗室組成。其中,認知研究實驗室配備全球最先進的眼動儀和腦電儀,旨在利用認知科學的研究手段為新聞科技創新提供更加準確的數據支持。
四、理解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