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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以人為本;和諧社會;應急管理;制度建設;預防為主
0 引言
目前,國內建筑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已經引起政府和建筑企業的高度重視,并紛紛制定本地區和本企業的應急管理預案。國家有關應急的法律法規的制定和頒布實手
作者:鐘定容 來源:山東工業技術 201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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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預案編制存在的突出問題
由于缺乏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參考文本和對應急預案理解上的不足,在編制過程中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1)應急預案內容過于簡單粗略,與一般的管理規章區別不大;
(2)應急預案未按科學的程序和方法制定,缺乏充分的應急管理能力評估;
(3)應急預案的要素和功能論述不全面,不能滿足實際應急管理的需求;
(4)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差,很多應急管理的方法和措施不具體,責任主體不明確;
(5)應急預案中的管理界面劃分不清,缺乏相關部門之間必要的協調,存在矛盾或重復現象,造成事故應急行動時職責不清、指揮不力、操作混亂的局面;
(6)預案編制后,并未很好地宣傳、培訓、演練、維護和實施。
因此確定應急管理預案的編制規范和方法,確定預案的基本要素,明確應急預案的編制層次和可操作性等要求是必要的,而且需要不斷完善。制定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應急管理范例,是建筑企業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日趨標準化、規范化的需要。在工業發達國家,應急管理工作己經成為整個國家危機處理的一個相當重要的組成部分。工業發達國家把應急管理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提高人們生活質量的重要工作內容,并且建立了運行良好的應急管理體制,包括應急救援法規、管理機構、指揮系統、應急隊伍、資源保障和公民知情權等,形成了較完善的應急救援系統。此外一些工業發達國家的行業和企業為了降低風險,建立了符合自己行業特點的事故應急管理體系,并編制了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其中包括統一指揮的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適用和精良的應急救援裝備、訓練有素的應急救援隊伍、健全完善的應急工作運行機制等。隨著我國法制的不斷健全,借鑒國外的一些成功的經驗,并結合我國建筑行業的實際情況,根據實際工作中的經驗和體會,在應急管理預案的編制方面進行總結,為建筑企業編制應急預案,提供一些參考思路。
2 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過程
盡管建筑安全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和偶然性,但對于安全事故應急管理不應只限于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行動。事故應急管理應該是對安全事故的全過程管理,貫穿于事故發生前、中、后的各個過程,充分體現了“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應急管理思想。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一般包括事故預防、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恢復四個階段。盡管在實際情況中,有些階段往往是相互交叉的,但每一個階段都有其明確的目標,而且每一個階段又是構筑在前一階段的基礎之上。因而,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的相互關聯,構成了建筑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動態循環過程。
2.1 事故預防
在建筑安全事故應急管理中,預防主要有兩層含義:其一,是指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即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盡可能地防止建筑安全事故的發生,實現本質安全的目標;其二,是指在假定建筑安全事故必然發生的前提下,通過預先采取有關的預防措施,來達到降低或減緩事故的影響及其后果嚴重程度的工作,如設置防護網、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等。事故預防措施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從長遠觀點看,是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環節。
2.2 應急準備
應急準備是建筑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過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它主要是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為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所做的各種準備活動,具體包括應急管理體系的建立,有關部門和人員職責的落實,應急預案的編制、審定與演習,應急隊伍的籌建,應急設備、設施、物資的必要準備和日常維護,與外部應急力量的銜接等,其基本目標是保持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總體應急能力。
2.3 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主要是指在建筑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采取的相應的應急與救援行動。一般包括事故的報警與通報、人員的緊急疏散、緊急救護與醫療、消防、工程搶險、事故信息收集、應急處置決策和外部救援請求等,其基本目標是盡可能地搶救受害人員、保護可能受威脅的人員,努力控制事故發展和消除事故影響。應急響應可劃分為兩個階段,即初級響應和擴大應急。
初級響應是在事故初期,建筑企業主要依靠自己的救援力量,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如果事故的規模和性質超出本企業的應急能力,則應請求增援和擴大應急救援活動的強度,以便最終控制事故。
2.4 應急恢復
應急恢復一般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組織實施。具體包括以下內容:首先應使事故影響區域恢復到相對安全的基本狀態,然后逐步恢復到正常狀態;其次立即進行的事故損失評估、事故原因調查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此外應注意在短期恢復中避免出現新的緊急情況。對于長期恢復應積極吸取事故和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開展進一步的預防工作和減災行動。
關鍵詞:事故, 應急, 預案
Abstract: this paper is mainly analyzes the four electric engineering emergency plan should focus on several aspects of the
Keywords: accident and emergency, plan
中圖分類號: U642.3+5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屢禁不止的安全事故,讓更多的建筑企業領導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體系日趨規范,規章制度日益健全,員工的素質不斷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能力與水平也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但也是事故頻發:小的如鐵路營業線施工的施工侵限剮蹭列車、開通方案不合理造成施工延點、違規上道作業攔停列車、電氣化設備故障影響行車等,大的如蘭渝鐵路隧道內翻車造成20多人死亡的重大事故、“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等觸目驚心。在所有的事故中如果企業負責人能夠充分考慮到這些危險因素,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準備充分,救援及時,就能減少損失和降低人員傷亡。我們說,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為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而預先制訂的行動方案,是事故發生時進行緊急行動、采取救援措施的行動指南,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社會發展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危險因素更加復雜、應急救援力量多元化、現場情況瞬息萬變,制定有效的切合實際的應急救援預案,對提高救援的成功率和效率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目前行業內的應急預案問題多多,生搬硬套、不切實際,通篇理論、可操作性不強,不合法合規,預案孤立和相關預案不銜接、動態管理不到位等等,鑒于此筆者根據自身的工作實踐,簡要分析目前本行業應急預案編制應該注意的幾個方面:
一、合理設計應急預案體系層次
首先要符合所在企業的實際情況。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是國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制訂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也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的重要措施。應急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企業的組織體系、管理模式、風險大小以及生產規模不同,應急預案體系構成不完全一樣,但必須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對于各級建筑施工企業來說,基本上都是集團公司-子公司-各項目的層層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點多,一個集團公司管理若干子公司,一個子公司管理著若干個工程項目;二是線長。和工廠類企業、隧道、橋梁等專業不同,四電工程標段動輒綿延上百甚至數百公里,大多的危險因素是隨著施工進展在動態移動;三是每個項目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模式類似、危險有害因素類似,因此根據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 9002—2006的規定,以子公司及所屬項目為例,應急預案層次設計如下:
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是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和應對可能發生事故的綜合性文件。通過此預案可以清晰地了解公司的應急方針和政策、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工作原則、公司施工范圍內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和環節、各級機構和職責、應急響應程序和基本要求。
項目總體應急預案
是某項目部應急預案體系和應對風險的綜合性文件。重點是針對項目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說明項目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項目應急機構和職責、應急用品的目錄、針對不同緊急事項的應急響應程序和要求。
現場處置方案:
是針對具體的場所、設施、崗位、裝置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這是項目應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有效和切合實際的現場處置方案可提高應急效率,減少損失和傷亡,并考慮以下方面:1)針對緊急情況清單及風險控制策劃逐一編制,要求具體、明確、針對性強,包括外部求援。2) 基本原則是搶救人員、控制事態擴大,同時保護環境優先。3 )要明確相關注意事項,包括: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等。4) 涉及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名稱、型號、存放地點。5)要考慮同一類別事故發生時,施工地點和救援難度的不同。
二、注重應急預案的合規性、銜接性
目前大多數的企業都在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標準其中的一條就是要求認證企業定期進行“合規性評價”,要求認證企業所有的安全管理活動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應急預案作為企業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對于鐵路施工企業來說,這其他要求也包括: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上級單位、地方政府、以及所在路局等的相關文件要求。不但框架結構符合相關要求,事故上報時限、預案的銜接、預案的培訓、評審與更新等都要符合相關要求并且和相關預案銜接。我們說應急預案編制的第一步準備工作便是收集資料,而這些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就是資料收集的重點內容,也就是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的重要依據和授權。
而在實際工作中,項目的應急預案中不合法合規的地方比比皆是。有的項目制定的應急預案,公司規定鐵路交通事故上報時間是半小時,而項目卻規定2小時;有的應急預案和相關方一點關系也沒有,沒有任何銜接等等,這就是沒有做好應急預案編制的準備工作,沒有充分了解有關應急預案的編制要求。
目前對于鐵路施工企業來說,有關應急預案的主要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有:
《國家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 9007-2011
公司/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工程監理、建設單位、所屬路局、上級單位等單位部門現行的應急預案、與應急預案有關的文件
三、做好編制預案之前的危險分析
危險分析的目的是明確應急的對象,這需要根據各單位有關危險辨識、風險評價的結果確定本項目或單位需要制訂應急預案的所有緊急情況,要充分和全面。除專業施工內容之外,地質、氣象、水文、突發性疫情等不利的自然條件也需要考慮在內。每個單位識別過程和評價的方法可能不同,但必須滿足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這是應急預案編制的準備工作之二。對于鐵路四電工程來說,施工范圍內潛在事件或緊急情況的種類主要有:物體打擊、挖斷電纜或地下設施、高空墜落、觸電(感應電,跨步電壓、鄰近既有電力線路施工)、電氣化設備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坍塌(包括溝坑開挖時的塌方)、灼燙(包括化學物品灼傷、放射物質灼傷、高溫物體燙傷)、車輛機械起重傷害、中毒和窒息(含煤氣食物中毒)、火災及爆炸、有可能造成鐵路交通事故的各種情形(包括電氣化施工設備故障影響行車、信號施工方案不合理造成延點)等等。
四、編制預案之前要進行資源分析
針對需要應急的緊急情況,逐項分析考慮應急過程所需要的各項人力、物力、財力。包括上級和外部的可用資源,這也是預案編制之前的準備工作之三。
五、要注重應急預案要素的完整性
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應當充分體現應對緊急事件各環節的工作,明確緊急事件事前、事發、事中的各個進程中,誰來做,何時做,調動哪些資源做,這不僅要求預案內容完整,而且更講求可操作性。要講究“明”、“實”、“全”。
1、“明”要分工明確、內容明確、程序明確、決不可模棱兩可,含含糊糊;
2、“實”是要實事求是、結合實際、可操作性強。
3、“全”是要素齊全,符合相關文件要求。
目前國家關于應急預案編制規定的主要文件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項目作為緊急情況發生地,作為事故發生后現場應急的第一方,它的預案至少應包含的要素及要求如下:
3.1編制的目的。
3.2編制的依據。
3.3適用范圍。
3.3本項目需制定應急預案的緊急情況清單。
3.5應急組織機構組成及職責。
3.6緊急情況的預防與監控方式與要求
3.7應急的響應分級和響應程序。
3.8事故上報的時限和流程。
3.9不同緊急情況下的預防措施、應急措施、注意事項以及應急器材和設備清單(也可單列成為現場處置方案)。
3.10應急預案的上報備案部門。
3.11應急預案的評審計劃。要由制定單位負責人組織,預案編寫人員和預案涉及所有職能部門人員參加進行評審,要明確具體的評審時間、評審參加人員、評審的方式、評審記錄形成等。
3.12應急預案的更新計劃。明確預案定期修訂時間,及時修訂的條件、需要及時更新的附件信息。
3.13應急預案的培訓計劃、演練計劃。
明確應急預案有關內容的培訓方式、參加培訓人員、演練計劃。
3.13應急預案的制定解釋部門。
3.15應急預案的實施時間。
3.16相關或相銜接的預案名稱。
3.17必要的附件。如:
相關方及項目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聯系方式(包括醫院、110、120、119、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及所有與應急體系實施有關的相關方的聯系方式,尤其是可用的外部救援力量的聯系方式。
關鍵的路線、標識和圖紙。如:相關平面布置圖紙、救援力量分布圖、應急用品存放地點、危險源分布圖、疏散路線/重要地點標識;
相關的危險特性參數。(如化學品的特性指標)
六、做好預案編制之后的應急管理
目前多數單位的應急預案都是領導熟悉、職工不熟悉甚至不知道。制定預案的人熟悉、預案各環節的有關人員尤其是易發事故現場身臨其境的操作人員不熟悉,往往是制定完之后束之高閣,應付檢查時才拿出來。應急預案成了應付方案,再好的預案也是空有好皮囊無用武之地。因此要想讓預案充分發揮作用,必須做好預案制定之后的應急管理工作。
1、要深入進行應急預案的宣傳解讀。
2、要積極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應急預案培訓是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應急管理人員應對突發事件整體能力的重要途徑。通過培訓使應急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高在不同情況下實施救援和協同處置的能力。
3、加強應急演練。應急演練是應急準備的重要環節,通過演練可以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可以發現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從中找出需要進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
4、根據計劃及時更新應急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時效性。以下情況需及時修訂: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根據應急預案演練結果需要或預案實際實施效果需要;應急預案上級、建設單位要求修訂的;相關方或可利用的外部資源發生變化的。
結束語
安全是企業的生命線,安全管理成效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安全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絕對的安全是不存在的。只要造成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缺陷等因素存在,事故就不可能完全避免,應急預案作為事后的預防手段,作為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火墻,只要科學合理、準備充分、救援及時,就能最大程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參考文獻:
【1】 羅文婷,王艷輝,賈利民,秦勇.改進層次分析法在鐵路應急預案評價中的應用研究[J]. 鐵道學報. 2008(06)
【2】 李連杰,蓋宇仙.基于層次分析法對鐵路貨運安全的模糊評價[J]. 鐵道運營技術. 2009(04)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全縣中小學、幼兒園、職業中學發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10人以上(含10人)的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發事件。主要包括:
(一)學校(幼兒園)的建筑物倒塌及走廊、通道、樓梯道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二)學校(幼兒園)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三)學校(幼兒園)建筑工程發生的安全事故;
(四)學校(幼兒園)師生發生的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五)發生的造成師生傷亡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六)學校(幼兒園)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各類自然災害引發的學校安全事故;
(八)學校(幼兒園)發生暴力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學校(幼兒園)發生的重大群體性傳染性疾病等事件;
(十)學校發生的學生重特大溺水死亡事故;
(十一)校外集體活動、集會、演出等發生師生傷亡的事故;
(十二)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試活動中發生的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
二、實施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旬陽縣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的組織指揮下和旬陽縣教育局特重大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重大安全事故搶救和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縣教育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對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實施;各學校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啟動應急預案。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理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縣教育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紀檢書記、考試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教育督導室、督學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股辦、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教育股長、行政股長、人事股長、計財股長、督導室負責人分別任辦公室副主任。各鄉鎮教育辦主任、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幼兒園長)為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責任人,直接負責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報告、現場保護等前期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督促指導縣直學校(幼兒園)和鄉鎮教育辦制定各自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定期指導預案的演練;
(三)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時,快速向縣委、縣政府、市教育局匯報并向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及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
(四)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快速開展現場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五)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出事故現場。
(六)組織有關學校、幼兒園和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快速開展搶險救援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七)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八)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九)做好傷亡師生家屬的善后、安撫工作。
(十)大型考試活動,有突發性的苗頭,要加強對事件的嚴密監控。若校內出現群體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其股辦室要及時深入事發學校,現場指揮,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報告
(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在第一時間迅速將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的真實情況分別報告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
縣教育局值班電話:*
(二)事故發生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
(三)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類別,發生時間和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所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四)縣教育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報告后,除了向局長報告外,須立即向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報告,同時報縣委辦室和報市教育局、縣安監局和相關部門。并根據重特大事故的實際情況,請公安、消防、衛生監督、環保等相關部門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發生后的對策和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后,縣教育局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啟動實施應急預案,并隨時將搶險情況和應急處理情況上報縣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立即請交通、水電、電信等公共設施管理部門快速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設施。
(三)請公安、交警加強事故現場保護。請衛生部門第一時間派出醫務人員搶救傷員,并做好事故現場的防疫工作。
(四)事故發生后,各學校黨政領導、幼兒園園長要親自掛帥,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
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及要求
(一)各鄉鎮教育辦、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各民辦教育機構要牢牢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作為學校當前和今后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好。要建立健全學校、幼兒園各項安全制度。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部門安全工作職責,并建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各鄉鎮教育辦要加強對所屬村小、教學點的安全管理,經常性地檢查督促,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為了積極應對本縣交通系統中發生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高效、及時、有序地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302號)以及省、市、縣人民政府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轄區內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三人)或傷亡總數在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重大的交通安全生產事故。
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
(一)成立安吉縣交通局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總指揮由交通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局班子相關成員擔任,成員由局屬單位、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運管科,負責事故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二)指揮部主要職責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指揮,啟動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各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組織各相關單位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協調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改和補充,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4、督促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
5、適時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救援意見公布于眾。
(三)成員單位職責
縣公路段、縣運管所、縣港航處、縣收費所在縣交通局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負責公路(工程)應急救援、道路運輸應急救援、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伍,準備好各類應急救援車輛、船舶等設備。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況報指揮部辦公室,并且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的救援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救援的有關事宜。
(二)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局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并根據總指揮要求報縣政府和縣安監局,并迅速上報市交通局,同時派人迅速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縣公安局或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痕跡、物證等。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后,當事單位、當事人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損失的擴大,并服從現場施救組織的統一指揮。
(二)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縣政府、市交通局,并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指揮部投入工作,各有關單位、部門及負責人到位履行職責,制定有效措施,全力組織救援。
(三)迅速調集人員、搶險設備(車輛、船只),開展突擊搶救,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大努力地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
(四)及時組織救援隊伍,運送受傷人員到醫院治療,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有人員死亡的,通知事故方聯系安排殯葬車船,妥善處理死者尸體。
(五)協同公安部門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六)妥善安置受災人員生活,會同所在單位或當地政府做好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及思想穩定工作,避免事態擴大。
(七)在事故現場救援的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八)其它應急事項。
六、調查處理
(一)事故調查處理應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相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追究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事故調查處理部門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查明原因,判明責任、吸取教訓,處理責任者,教育當事人和群眾,提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二)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縣政府決定成立聯合調查組的,由聯合調查組負責調查處理,縣交通局及相關成員單位應根據職責配合調查組開展工作。未成立調查組的,由相關成員單位根據自身職責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調查處理,處理意見應形成書面專題報告報縣交通局同意。
(三)事故專題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概況:時間、地點、事故方、事故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情況;
2、事故發生后有關方面采取的施救措施和調查處理情況;
3、事故原因;
4、責任認定情況及相關依據;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整改防范措施;
7、事故民事侵權賠償調解情況;
8、其他。
七、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縣交通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組織實施救援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決杜絕”的方針,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制度建設和管理的力度,對確因不可抗力導致發生或非正常發生的各類事故,采取果斷有效的處置措施,盡可能減輕事故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安全工作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實安全崗位責任,逐步實現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二)杜絕責任性事故,把發生率控制到最低限度,盡可能不發生師生傷害事故。
(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盡可能減少對師生的傷害,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此引發的各種附帶損失或影響。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突發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事故,包括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危險藥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設、校舍安全事故、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師生活動安全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學校內部群體傷亡事故、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等。
四、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一)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實行部主任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10分鐘內當面報告或電話報告部副主任、當天值日行政。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學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對交通安全、疑似疫病等必須進行隔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三)部主任接到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校長匯報,依照領導小組的安排,各處置小組立即緊急行動,指導學校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
(四)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有秩序地疏散,迅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其它形式發出緊急信號,組織教師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到遠離火源的安全區域。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滅火活動,教職工可利用一切滅火設備滅火,及時拔打“119、110、120”請求援助,協助消防部門做好滅火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段,立即保護事故現場,迅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及時拔打“110、120”請求援助。
2、學校要迅速搶救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醫院救治,對不能自行組織受傷學生趕赴醫院救治的,原地等待救護車。
(三)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2、拔打“120”請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學校小賣部、食堂的經營活動,由飲食衛生監管人員封存現有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食品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嘔吐物)。
5、立即組織由專人負責的救護隊伍,協助醫務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6、注意穩定師生情緒,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四)活動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迅速組織搶救受傷師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保護好事故現場,拔打“110、120”請求援助。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隨機觀察,并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系,做好受傷學生的情緒穩定和思想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樓道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值日人員和崗位責任人要沉著冷靜,果斷處理,制止事態發展,有秩序地疏散學生,并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2、學校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立即趕赴現場,制止混亂,平息事態,拔打“110、120”請求援助,全力搶救受傷的師生。
3、學校及時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保護好事故現場。
(六)其它安全事故。
學校依據事故性質和學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應急處置,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六、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年級組長、紀律干事、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