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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風險;公路工程;合同風險;管理與防范
中圖分類號: [DF52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前言
風險是任何工程項目中都存在的,現代公路工程項目的特點是規模大、技術新穎、持續時間長、參加單位多、與環境接口復雜,可以用危機四伏來形容。此外,構成風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實質風險因素、道德風險因素和心理風險因素。它們分別由不可抗力、故意行為和意外過失造成。一旦風險發生,就意味著釀成了風險事故,也必然要承擔相應的風險損失。公路建設行業就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它危險性高、涉及面廣,是很容易出現風險事故和付出較高損失的行業。面對這一問題,公路工程的合同風險管理顯得尤為重要。
2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管理
2.1 風險管理的起源
最早出現“風險管理”這一術語,是 1950 年加拉格爾在調查報告《費用控制的新時期———風險管理》中提出的;1963 年梅爾與赫奇斯的《企業的風險管理》一文的發表,對風險管理這一理論進行了進一步系統的研究和說明;我國系統的引進風險管理理論要歸功與我國臺灣地區的宋明哲先生,他在 1984 年出版的《風險管理》一書為中國打開了風險管理與防范之門。以上述理論為基礎,,可以較為準確的理解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含義。
2.2 合同的定義和特征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公路工程建設市場主體間的關系逐漸變成了合同關系,而公路工程建設市場各主體之間的行為也主要依據合同來加以約束。合同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也是市場經濟的紐帶。工程合同訂立的基本目的就是為了在合同當事人之間有效和合理的分配風險。
整體上說,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體資格的當事人,為了達到一定目的,經過自愿、平等、協商一致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達成的協議。我國于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迄今已經有 12 個年頭。它作為一種當事人雙方的法律行為,時刻制約著活動雙方的違法違約行為,使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具體說,公路工程合同又包含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狹義的公路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公路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而廣義的公路建設工程合同包含了與公路建設工程項目相關的所有合同,除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外,還包括工程咨詢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工程招投標合同、材料和設備采購合同、設備租賃合同以及各種技術合同等。
2.3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是整個項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保證工程項目總目標的實現。因而,從項目時間、質量和成本目標來看,風險管理與項目管理的目標是一致的。究竟何為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我們可以這樣定義:指公路建設活動中一切與公路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它不僅包含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損失發生的可能性,還包括合同制定過程中和制定前后合同當事人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其次,公路項目建設作為高風險行業,在整個施工活動進行過程中有很多復雜的風險因素,但這里的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不是指建設活動中一切風險,而是其中所涉及的與公路建設工程合同相關的風險。例如合同確立以后,由于市場變化引起了原材料價格的變化,這樣的風險是不可預料的,同時也是合同風險的一部分。因此說,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中的損失是合同主體非故意的、非計劃的、非預期的損失。
2.4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特征
①這種風險多屬社會風險。現代一般意義上的社會風險意指在一定條件下某種自然現象、生理現象或社會現象是否發生、及對人類社會財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損失和損失程度的客觀不確定性建設項目作為社會活動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肩負和承擔著巨大的責任和使命,同時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即能否及時有效地防范各種高風險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②這類風險屬靜態風險。靜態風險主要是指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帶來的風險,同時也是不可回避的風險。工程活動中遇到突況和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是無法預測和估量的,因而,風險相伴而生,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損失是慘重的。
③這類風險屬純粹風險,即只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可能。所以說這種風險可能造成的結果只有兩個,一是沒有損失,二是造成損失。但與投機風險相比,這類風險是可保的。
④這類風險屬特定風險,一般較易為人們所控制和防范。
⑤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中既有財產風險,也有人身風險和責任風險。
2.5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意義
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A·H·Maslow)的需要層次論有五個層次,而安全需要則恰居第二,這是一種與生俱來的需要。這足以說明人類對于安全的重視和關注。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主體進行風險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尋求安全保障,它的意義如下:
①有利于公路建設工程主體的穩定經營和向好發展;②有利于提高公路建設工程合同主體的經濟效益,以達到經濟利益最大化;③有利于提高公路建設工程的整體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④有利于及時解決公路工程款拖欠問題,給廣大農民工帶來利益和方便,鞏固社會穩定;⑤有利于發展和完善公路建設行業市場,有利于擴寬視野與國際接軌,促進國民經濟水平的提高;⑥有利于提高我國公路建設行業和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并勇敢接受國際挑戰。
3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防范和控制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訂立時預防,還要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進行。我們應清楚認識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所造成的嚴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3.1 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管理機構的職能是具有服務性和監督性的雙重屬性。即進行工程合同談判前,承包人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合同的訂閱,并實施監督、管理、控制。這個專門的機構應包含各方人員,如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法律顧問在內的專業團隊,他們負責管理、監督整個工程活動的進行。例如,在合同簽訂前,對合作對象進行仔細審核,深入了解。此外,我們主張,一切合同都應當采取書面的形式訂立。因此,訂立合同時,要力爭做到用詞準確,表達清楚,約定明確,避免產生歧義。
3.2 合理轉移合同風險
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可以預測的風險,合同雙方應依據合同,各自承擔相應的風險和責任;對于一些無法預測的風險,我們可以采取風險轉移的方式來解決。推行索賠制度是轉移風險的有效方法,可盡可能把風險降到最低程度。在實際工程中,索賠是雙向的,承包人可以向業主索賠,業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賠。目前在中國,人們對于索賠的認識較淺,成功索賠的案例也較少,工程索賠制度未普遍推行。面對這樣的現狀,作為承包人和業主既要增強市場意識、法律意識、合同意識、管理意識,更關鍵的是要學會科學的索賠方法。科學的索賠方法是合理合法的轉移工程風險的主要手段。同樣,在古代也有經典的風險轉移示例。“鏢運”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是一種頗具中國特色的風險轉移技術。
3.3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機信息系統
合同風險管理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公路工程建設項目規模擴大,合同標的日趨龐大,涉及合同的內容、條款日益增多,國內采用的傳統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經無法適應現代化的大型公路建設項目的動態管理要求,而微機信息系統既方便又快捷,不但節省了時間,也減少了人力物力。所以說,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機信息系統是時代的需要,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經之路。
3.4 提高公路建設工程合同人員的綜合素質
定期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增強合同概念和合同管理知識,使他們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在關鍵時刻,能及時應對和處理突發狀況。這對于風險的防范是及其有力的。
4 結 論
綜上所述,公路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它牽涉到公路工程活動的方方面面,它以法律的形式規范著合同雙方的行為。面對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我們應該通過加強理論學習,總結經驗教訓的方法,提高企業的合同風險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切實有效地預防風險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成虎.工程項目管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7.
周友海.論工程管理中的質量終身責任制[J].現代商貿工業,2010,(11).
一、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條"定義與解釋",適用于《公路工程施工
監理合同》中的全部文件,即:協議書、通用條件、專用條件、附件A、附件B、附件C
以及其它補充文件或附件。
二、協議書由系列文件組成,其中的其它文件和其它附件是指簽約雙方一致同意
增加列入監理合同的文件或附件,簽約時必須在協議書中具體寫明。協議書所包括的
文件之間如果出現矛盾,按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2.3條的規定,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
寫或雙方最后確認的文件為準.而與該文件在協議書中的排列順序無關。
三、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第6.2.1條和監理合同附件C中,約定業主問監
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期限和方式;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提供
工作條件的期限和種類。
四、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
容;在監理會同專用條件第5.2條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有關期限。
五、雙方簽約時確定的協議書終止日期,如果在履約過程中發生變化,雙方可通過簽
訂補充協議對此日期進行調整。
六、簽約雙方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協議書副本份數,也可約定協議書正本與副本具
有同等效力,當兩者出現矛盾時,以正本為準。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1.1.6 "第三方"應主要理解為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實體或個人,即
"承包人"。
1.1.7 如果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了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
時的職責和權力,此時監理合同應包括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合同中的全部文件。
2.2.1 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的正常的監理服務必須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明
確規定其監理服務形式、范圍與內容。
2.2.2 改變監理合同附件A規定的監理服務形式,或超出其范圍,或增加其內容,
雙方應通過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變更。監理單位履行或提供監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附加
的監理服務,是監理單位的義務,監理單位不得因其屬于”附加”而加以拒絕。
2.3.1 " 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是我國公路行業推行監理制
度以來總結的監理工作原則;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提供監理服務,體現了業主
與監理單位之間是一種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服務屬于技術服務的范疇,監理
工作的主要依據是各類適合的或監理合同中指定使用的專業技術規定;鑒于國內目前
尚未制定統一的監理行業工作準則,因此提出"按照國際慣例公認的行業工作準則"履行
監理服務,并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五條中將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布的監
理法規列為監理服務的依據;國內各地或不同項目對監理單位賦予的職責和權限差異
較大,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四條中應對此詳細規定并加以適當說明。
2.3.2 "該合同文件必須成為本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是指: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
程承包合同中的全部文件,以及針對孩合同文件與監理合同文件之間的矛盾而編制的補
充文件,必須列入監理合同協議書中的第二條并同時列入監理合同附件A中的第五條。
2.4.1 主要監理人員一般是指專業工程師和駐地監理工程師以上的監理人員,其資
質材料應包括畢業院校、所學專業、技術職稱、工作簡歷以及一般情況并附上畢業證
書、職稱證書、監理工程師證書或監理工作培訓證書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2.4.2 監理單位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
務的負責人。
2.5 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一般是由業主提供且
產權歸業主;但也有由承包人提供或要求監理單位自備的情況,此時必須在監理合同
專用條件中寫明修正條文。
3.2 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與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其內容與數量,雙方可根
據實際需要在監理合同附件B第一條中約定。
3.4 業主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在項目所在地負責監理工作的人員。
3.5 習慣做法是通過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向第三方明確監理單位
的職責范圍和權力;特別要注意的是,關于監理單位職權的補充和修正文件也必須列入
工程承包合同。
3.7 如果業主已在監理合同中,要求監理單位將監理服務所需的輔助工作人員的費
用列入監理 費用報價中,則此項監理服務應作為監理單位正常的服務。
4.1 4.2 4.3 4.4 以上各條款均屬于簽訂經濟合同要素之一的罰則。鑒于在實
際執行過程中,情況比較復雜,簽約雙方必須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的相應條款中,約定具
體的賠償辦法和有關事宜。
4.5 合同的任何一方原本必須向另一方就履行監理合同提供一定的保障條件,但
考慮到目前國內社會主義幣場經濟體制尚未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和外界干擾
因素較多這一具體情況,本條使用的限制程度用詞為‘應’和‘可’。
46臺同雙方均應在自愿的基礎上,辦理各類保檢事宜,以降低履行監理合同時用
能發生的風險否則后果自負。
5 本條目規定了監理合同生效、終止、變更、暫停、中止、轉讓和分包的條件,
其中重點是變更、暫停與中止監理合同的條款。
變更監理合同具有一個前提并分為兩類。第5.4.1條規定:必須在簽約雙方一致同
意的基礎上變更監理合同;第5.4.2條規定:業主要求改變監理合同規定的監理服務形
式、范圍與內容時,此類變更導致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
第5.4.3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致使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時,此類變更導致增加
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
關鍵詞:公路 工程合同 管理
高速公路的發展是一個國家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志,對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和交流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在高速公路蓬勃興起的今天,如何提高建設管理水平,在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財務的情況下獲得最大限度的經濟效益,成為我們當前面臨的主要任務。本文僅就公路工程建設“四制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管理及造價控制中的作用談點個人看法。
一、合同類型的選擇
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根據付款方式的不同一般可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類。
1、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確定一個完成項目的總價,承包單位據此完成項目全部內容的合同。這種合同類型能夠使建設單位在評標時易于確定報價最低的承包商、易于進行支付計算。但這類合同對施工圖紙要求很高,僅適用于施工圖紙明確、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較短、技術不太復雜、風險不大的項目。因而采用這種合同類型要求建設單位必須準備詳細而全面的設計圖紙(一般要求施工詳圖)和各項說明,使承包單位能準確計算工程量。
2、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是承包單位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就分部分項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合同類型。 這類合同的適用范圍比較寬,其風險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攤,并且能鼓勵承包單位通過提高工效等手段從成本節約中提高利潤。這類合同能夠成立的關鍵在于雙方對單價和工程量計算方法的確認。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問題則是雙方對實際工程量計量的確認。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業主向承包單位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并按事先約定的某一種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類型。在這類合同中,業主需承擔項目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因此也就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而承包單位由于無風險,其報酬往往也較低。
這類合同的缺點是業主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項目成本。這類合同主要適用于以下項目:①需要立即開展工作的項目,如震后的救災工作;②新型的工程項目,或對項目工程內容及技術經濟指標未確定;③風險很大的項目。
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確定合同計價方式時,考慮到我國的個體情況和工程計價的有關管理規定,確定有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但是,從我國工程造價的改革趨勢看,將來單價合同也會不斷增加。
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具有不同的特點、應用范圍,對設計深度的要求也是不同,具體比較如下表:
二、工程招標階段的合同管理
目前基本建設項目均采用招投標方式。招投標是建設市場的一種交易行為,是通過招投標公開、公平、公正地擇優選擇施工單位,通過簽定合同,把設計概算落到實處。
1、合同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的編寫
招標文件通用條款一律采用《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基本商務和技術條款,不得做任何刪改;專用條款則是根據本地區和項目的實際情況,在通用條款的基礎上對其中的某些商務和技術條款進行修正和補充,編制特殊的合同條款和補充技術規范。合同專用本的編制是招投標合同管理的重點,技術規范專用本應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技術要求和相應的支付細目對照范本編寫。以上各條款的內容及說明均直接影響到工程造價,因此在編制合同專用本時,應充分考慮各項目的特殊性,明確其內容,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2、工程量清單的編寫
工程量清單也是以交通部《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中的支付細目清單為基礎,再根據各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增補和刪減,這樣有利于合同管理。由于該項工作量大,并且直接影響到整個工程造價,因而需認真計算,并仔細復核,確保清單工程量的準確性。
3、標底的編制
標底是衡量投標報價是否合理的尺度,是確保投標單位能否中標的依據,是招標中防止盲目報價、抵制低價搶標的重要手段,標底同時又是控制建設項目投資額,核實建設規模的文件。標底的性質,要求建設單位在實際工作中嚴肅認真對待標底編制工作,科學合理地編制標底,同時做好標底的保密工作。
4、中標單位的選擇
根據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投標單位的報價(評標價)最高不應超出標底的10%,最低不應低于標底價的20%,否則,按廢標處理。評標小組對合格的投標書從技術、設備、法律、施工管理等方面進行分析評價綜合打分,評定出一個技術上合理同時費用又最低的投標書。評標工作完成以后,整個工程便有一個總體造價,招標單位據此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承包人向業主提交履約擔保,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與業主簽約。至此,整個工程便進入實施階段。
三、工程實施中的計量支付管理
工程項目計量支付的實質是根據承包商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或工作量進行合理的計價并辦理支付的過程,是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商共同參與完成的工作。它不僅包括合同價格內的清單工程細目、計日工、暫定金額等,還包括引起合同價格變化的變更工程、索賠、價格調整等項目費用。
1、合同清單工程的計量與支付
為便于管理支付項目,有效控制造價,應及時建立工程支付臺賬,通過臺賬,將每期的支付數量、支付金額等及時反映出,并與合同數量進行對照,從而可以進一步反映工程量完成的總體情況、總的支付金額,并可對照計劃的執行情況及時進行調整,保證工程按質如期完成。清單工程的計量必須嚴格按照合同中計量的規定進行,一般是根據由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合格工程量或工作量,將該部分工程量與合同清單中的相應細目價格相乘并匯總,即為當期的支付金額,清單支付中必須嚴格審核中間計量憑證,凡手續不齊備的工程量均不予支付。
2、合同外工程變更造價的計量與支付
公路工程由于施工周期長,許多的因素均可導致工程變更,影響到工程造價和工期,因此,須根據具體變更情況及合同條款中的相關規定,明確應支付給承包人的變更費用。變更工程費用的計算應遵循以下順序:①采用工程量清單內相同項目、細目的單價;②采用合同中明確規定的費用計算方法;③采有國家、省(市)級機構頒布的概預算定額及價格參考文件;④采用承包商在投標時所提供的單位分析表及實際支出證明協商單位;⑤采用計日工單價。變更工程的計量與支付是在核定的變更工程單價的基礎上,將支付證書中的數量與變更單位相乘匯總而得。
施工階段的所有變更工程進行匯總,便可確定整個項目的變更總造價。嚴格遵循即定的審批程序是該階段費用控制的關鍵。
3、工程索賠
工程索賠是合同管理中的重點和難點。工程索賠種類繁多,有業主違約、監理工程師行為不當、合同文件缺陷、合同變更,不可抗拒事件等。索賠時的注意事項是索賠證據必須具備真實性、同時有關聯性、及時性、可靠性。索賠費用均以實際損失為原則。一般的索賠不含利潤,而工程量清單中的單價為綜合單價,包含利潤,所以,索賠單價應將其分離出去。
公路施工過程中,發現地質條件與設計有較大出入,如果不及時變更就不能保證其質量;施工環境發生變化,如果不變更合同設計不能有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由于鐵路、水利、農田、文物等方面不可預見的因素存在,需要對工程設計進行相應變更。1)增減工程承包合同約定工程量,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工程量與設計圖紙出現不相符,施工方自然生發合同變更訴求。相關技術人員對工程量測算受到一些客觀和主觀因素的影響,工程施工條件發生變化,設計人員水平限制,都可以造成工程量計算出現偏差和遺漏。2)變更有關建設材料,施工合同約定公路工程建設使用建設材料具有相對性,在實際操作時,由于受市場多種因素的影響,建筑材料標準出現差異也是常見現象,直接導致工程建設成本的改變。另外,國家或者地方政府對建筑出臺新規范、新技術、新材料、抗震設計新要求、人防等方面的政策調整,也會造成工程的變更出現。3)增減建設工程的附屬工程,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往往會出現一些不可預見的變化。建設單位資金供應出現問題,需要增建一些附屬建筑,或者是地質條件發生變化,遇到建設障礙,當地居民阻撓施工,無論哪一種情況出現,都會形成合同變更的發生,甚至出現合同變更索賠等。4)改變施工時間和順序,公路工程建設在圖紙交付、付款、決策等環節也會出現問題,或者是因為建設單位供應材料供貨時間出現問題,也可能造成施工方案、施工工期、施工順序等方面出現調整,出現合同變更也成為必然。
2加強公路工程建設中合同變更管理的具體措施
2.1強化合同變更審批權限
公路工程建設合同發生變更是常見現象,對工程合同變更需要進行相關審批才能夠發生效力。重大設計變更需要提交交通部審批,較大設計變更需要提交省級交通部門進行審批,其他一般性合同設計變更則需要由建設方負責審查批準。合同變更審批完成后,變更部分才具有法律效力。
2.2理順工程合同變更流程
公路工程建設出現設計變更,一般來自建設方、監理方和施工方,不管哪一方提出合同設計變更,都需要遵循一般變更程序。為了更好控制工程合同設計變更,要求主動變更方先提出變更申請,并將變更原因、圖紙和相關增減金額報告等材料,提交給監理工程師,進入完整變更審批程序。監理工程師審查變更材料時,需要與建筑方和施工方進行適當協商,特別是涉及增減資金等內容,需要做更多協調工作,達成認知共識。由于一些特殊情況的存在,審批程序也可以做出一些調整,以免造成施工停滯等現象的發生。如遇到自然災害、地質突況等,如果正常履行審批程序,將會造成施工方的損失,監理工程師可以在征得建設方同意情況下,批準施工方的變更申請,待適當時機補辦相關書面手續。工程發生設計變更,必然造成建設成本的增減,對變更工程進行估價需要遵循一般步驟。首先是監理在得到建設方批準的情況下,對合同工程量進行變更估算,由監理工程師負責協調建設方和施工方,確定雙方可以接受的單價或價格。工程變更估價方法:監理可以根據合同適用變更費率及價格進行估算,如果合同只有類似變更費率及價格,可以作為參考進行單價或價格估算。如果合同中沒有適用條款,要由監理、建設方和施工方進行協商確定單價或價格。如天峨至樂業二級公路第五期工程龍灘大壩至向陽段工程,工程開工后,發生了幾次工程變更,分別來自建設方和施工方提出的設計變更要求。經過監理多方協調,這些合同變更都得以順利完成,確保公路工程建設的效率不受影響。建設方提出的變更要求:①通過對線路走向的調整,共減少投資376.8893萬元,減少路線長度403.332m。②現龍灘水電站的庫區蓄水標高為375m,遠期規劃的蓄水標高為400m,右側上游很容易形成大面積淹沒區,路基將會長期淹沒在水中。通過調整線位和縱坡,降低涵洞流水面標高,實際只增加涵長112m,增加投資106.4991萬元。③K44+095原設計涵洞的流水標高為482.56m,在雨季將造成上游較大面積的淹沒區,同時該路段的路基由于受到水流的沖刷而被沖毀區。原設計K44+095的涵洞移位到K44+068并降低流水標高至468m(涵洞需加長42m),增加投資54.5179元。④因沿線無種植樹木綠化的設計,根據“綠滿八桂”的文件精神,增加完善沿線綠化設計,變更增加79.8082萬元。施工方的變更要求:①按照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關于切實抓好公路工程預防坍塌事故隱患治理工作要求,對上邊坡塌方和滑坡進行放緩和清除,共治理51處,清理土石53.4703萬m3,增加費用661.7695萬元。②合同工期內的價格調整增加。2011年和2012年的材料價差調整1075.4742萬元,預計2013年上半年材料價差調整425萬元。③原地面斷面測量結果與原設計的斷面不相符,增加上邊坡的擋土墻、擋土墻基礎超深、避險及超車道、涉農及環保要求而增加的防護和水利、涵洞基礎超深、路基盲溝減少、標線工程數量統計錯誤等一般變更合計增加1717.0518萬元。
2.3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環節眾多,合同的洽談、草擬、簽訂、下達、交底,以及合同責任劃分、變更、終止、解除等,都需要根據相關管理制度進行操作,這樣才能確保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建設單位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工程進度款審批制度、日周月工作報送制度等,都需要在合同履行前,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將合同管理相關責任目標進行交底,還要對合同細節進行相關解釋和說明。
2.4建立合同動態管理機制
公路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內容較多,合同變更往往導致費用索賠,實行合同動態管理勢在必行。首先要做好現場簽證,及時記錄多種信息,注意搜集保存相關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文件。必要時,可以進行錄影記錄,便于工程變更作為有力佐證。其次是處理意外事件造成的損失,建設方和施工方要以書面形式確認相關損失事實。最后要嚴格執行定額規定,不得隨意改變合同基本約定。
3結語
條款內容
條款號
定義
l
項目名稱是
1(a) ________________
責任期限
17
________________
計算起自
________________
賠償的限額
18.1
________________
服務開始
22
________________
完成
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時間
31(b)
當地貨幣
__42__ 天
外幣
__56__ 天
對過期應付款項
商定的補償
每天______%
協議書規定的貨幣
32
支付的貨幣
協議書中貨幣的匯率_______
協議書的語言
36
主導語言
漢語/英語
協議書遵循的法律
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
業務總部所在地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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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業主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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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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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號碼_
監理工程師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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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傳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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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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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