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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對培訓機構的規范化管理,增強培訓針對性、有效性,保證培訓質量和效果,更好地為提高水利職工隊伍素質服務,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資質管理制度,是指對承擔行業培訓任務機構的基本辦學條件、師資水平、專業優勢等方面進行審查,確定有關機構的資質條件和培訓范圍,以形成比較合理、穩定的行業性培訓實施網絡體系。
第三條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須按規定程序申報、審批,未經審查認定,任何機構均不得以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的名義開展培訓活動。
第四條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一般設在已具有相應辦學條件,愿意承擔行業培訓任務的水利類院校(系)、培訓中心和科研院所等單位。定點培訓機構開展培訓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第二章定點培訓機構的基本條件
第五條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在組織管理方面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領導班子健全且熟悉培訓工作,主要負責人具有相關專業大學以上學歷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有適應培訓工作需要、精簡高效的管理機構和教學組織機構,主要管理人員具有組織管理培訓工作的經驗和能力;有較完善的行政管理、教學管理、學員管理和后勤管理等規章制度;有舉辦所申請培訓項目、專業的成功經驗。
第六條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在師資方面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有與所申請培訓項目、專業及層次相適應的專職教師,其中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和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教師的比例不低于50%,且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有相對穩定的兼職教師隊伍,兼職教師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處級以上行政職務,在兼課領域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有一定數量的培訓項目主持人和專職開發研究人員。
第七條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在場地、設施和經費方面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有容納40人的培訓專用教室2間以上;有音像、投影等基本的電化教學設備和20臺以上的計算機設備;有2萬冊以上圖書資料和培訓學員專用的閱覽室;能提供同時容納80人以上的住宿、就餐等學習、生活方面的基本條件;有獨立的銀行賬戶或能進行獨立核算,有專職財會人員和正常、穩定的經費收支渠道。
第三章定點培訓機構的職責和權利
第八條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須履行以下職責:
根據水利人才規劃、干部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在規定或計劃范圍內認真完成培訓任務;在培訓管理方面接受部人事勞動教育司的歸口管理和指導檢查,在培訓項目內容方面接受有關業務司局的業務工作指導;根據培訓要求提出相應的實施方案,報有關部門審定后組織落實;認真做好組班教學、研討和學員的考核、管理工作;認真開展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理論研究工作,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做好專職教師、培訓項目主持人的培訓工作,加強培訓教師和管理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培訓制度和學員檔案、培訓業務檔案建設,逐步實現培訓管理科學化、規范化。
第九條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享有以下權利:
優先獲取與培訓有關的信息資料;優先承擔列入部培訓計劃的培訓項目;在規定項目、專業范圍內自行組織開展培訓;符合規定的培訓項目可申請頒發統一印制的培訓證書或在已有證書上登記培訓內容;申請增加新的培訓項目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優先參加行業組織的國內外學術研究、經驗交流和學習考察等活動。
第四章定點培訓機構的申報與審批第十條凡符合本辦法第二章規定、愿意承擔行業培訓任務的機構,都可按規定向部人事勞動教育司提出申請。
第十一條申請機構需提供以下材料:
《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資質申請登記表》(見件);書面申請報告(包括申請理由,擬承擔培訓任務的項目、專業范圍,現有條件及專業優勢,以往承擔相關培訓的主要情況,可行性分析等);領導班子成員、管理機構、專兼職教師及培訓管理人員情況;機構發展規劃及主要管理制度情況;現有固定資產、場地、設施、設備等培訓條件情況;主要經費來源渠道與財務管理狀況;舉辦(主管)部門的證明或意見;審查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第十二條申報材料每年受理兩次,時間為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10月。由部人事勞動教育司組織有關單位或專家,對申請機構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評估論證(包括實地評估考察),并根據審查、評估結果進行審批。
第十三條經審核批準的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頒發由部人事勞動教育司統一印制的定點培訓機構證書和標志,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布。第十四條定點培訓機構資質的有效期為三年。
第十五條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逐步實行資質等級制度。
第五章定點培訓機構的管理
第十六條部人事勞動教育司歸口負責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的管理、審批工作,具體審查、評估工作委托部人才資源開發中心等機構承擔。部機關有關司局負責對培訓機構進行專業方面的業務指導、咨詢工作。
第十七條定點培訓機構的舉辦單位或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有關機構的協調、管理和監督,及時了解情況,幫助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第十八條經審查批準的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應于每年11月底前向部人事勞動教育司報送下一年度的培訓計劃,并于12月底前將本年度培訓工作總結報部。
第十九條已批準的定點培訓機構有關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應及時書面報審批部門備案,或申請調整培訓業務范圍或申請取消定點培訓機構資質。
第二十條已取得資格的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每3年進行一次復審,復審合格的機構換發新的水利行業定點培訓機構有效證書。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定點培訓機構資格:
拒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指導和督促檢查的;擅自以定點培訓機構名義開展規定范圍以外培訓活動的;教學管理混亂,辦學效果差,經責令整改仍無明顯轉變的;連續3年不承擔或不能完成規定培訓任務的;違反辦班管理或財務管理規定,發生亂辦班、亂發證、亂收費等嚴重違紀問題的。
第二十二條部人事勞動教育司將根據需要,定期組織總結交流經驗、評選表彰,或不定期進行抽查、評估工作,對不合格的機構,隨時可取消定點培訓機構資格。
第六章附則
近幾年來,為進一步提升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國家評估認定成果,區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舉措,以促進義務教育從“基本均衡”向“優質均衡”發展。現就我區鞏固提升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成果工作情況向各位領導匯報如下。
一、基本區情及教育概況
區區域面積137平方公里,下轄鎮和、、、、5個街道,共有村(社區)60個,其中行政村12個、農村社區4個、純居民社區37個、廠礦社區7個,全區常住人口23萬。近年來,我區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方針、市委“三大四聚”發展路徑和“六強四動一保障”工作思路,堅定不移實施“產業特色化、城鄉田園化、民生普惠化、治理現代化和黨建科學化”五大戰略,加快推進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建設,全區經濟社會保持總體平穩、穩中有進的發展態勢。2018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34億元,增長8.7%。完成財政總收入14.22億元,增長9.3%;公共財政預算收入8.26億元,增長9.6%;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34元,增長8.5%;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92元,增長8.6%。
全區共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18所,其中小學15所(教學點3個),初級中學2所,九年一貫制學校1所(企業辦)。在校學生數18161人,其中小學生13507人,初中生4654人。教職工1019人,小學教職工734人,初中教職工285人。
二、基本做法及成效
(一)保障機制方面
1.組織保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各政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推進教育均衡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國家、省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整改意見,制定了《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國家督導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并逐項整改,基本整改到位,但由于城區用地限制,部分城區學校的生均用地面積還難以達到省定標準。建立健全區委常委會和政府常務會定期聽取、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及時有效解決教育發展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教育事業穩步有序發展。明確政府各職能部門和鎮(街道)教育工作職責,制定《區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教育職責任務分解工作方案》,建立教育職責履行情況的考核獎懲制度,年終開展了對政府各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考核。將教育行政部門列為城鄉規委會成員單位,先后制定出臺了《區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區教育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2016-2020)》、《區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施意見》,制定了學校網點布局規劃和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規劃等規劃舉措,各學校項目如期推進。同時在在新區開發、舊城改造和居民住宅小區建設中按規定配套規劃建設義務教育學校,目前已規劃建設學校3所。認真落實市《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實施意見》和《市新型城鎮化規劃》要求,科學規劃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合理確定學校服務半徑,努力實現義務教育學生就近入學,
2.政策保障。先后制定出臺《區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區教育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2016-2020)》、《區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規劃》、《區消除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規劃》、《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國家督導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等規劃方案,為推進全區教育均衡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3.經費保障。做到義務教育經費“兩個只增不減”,2017年、2018年,全區公共財政教育支出分別為15109、16434萬元,增長率為8.8%;全區經常性財政收入分別為32370、35025萬元,增長率為8.2%;公共財政教育支出的增長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分別為6653元、7023元,呈逐年增長之勢。2018年公辦幼兒園、中小學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均達到省定標準,分別為幼兒園600元/人年、小學600元/人年、初中800元/人年、特殊教育6000元/人年,對不足百人學校按100名學生數撥付生均公用經費,共撥付各類教育生均公用經費1200余萬元。確保教育稅費足額征收,2018年,我區分別按增值稅、消費稅的3%和2%征收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共計2382萬元和1591萬元,剔除上解因素,全部用于教育,共支出1857萬元。
(二)資源配置方面
1.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以縣為主”管理體制,教育經費由區財政統籌,教師工資由區財政統發,上級專項教育資金及時做到足額到位,無克扣、挪用現象,區財政應負擔教育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2018年公辦幼兒園、中小學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均達到省定標準,分別為幼兒園600元/人年、小學600元/人年、初中800元/人年、特殊教育6000元/人年,對不足百人學校按100名學生數撥付生均公用經費,共撥付各類教育生均公用經費1200余萬元。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專用教室配備、通用教學設備和學科專用教學設備配備、計算機配置、圖書配置均達到省定標準,但由于城區用地限制,部分城區學校的生均用地面積還難以達到省定標準。
2.制定《區消除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規劃》并逐步實施,杜絕了超大班額現象,大班額班級逐年減少。全區小學大于45人的班額占比為15.3%,較2017年的27.9%下降了12個百分點;全區初中大于50人的班額占比為20.4%,較2017年的26.1%下降了6個百分點。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區義務教育學校56人以上大班額,實現全區所有義務教育學校班額達到省定標準。
3.嚴格執行中央資金、省補助資金的使用要求,切實加大投入力度,確保按實施規劃的年度計劃足額落實建設經費,保證了建設規劃落到實處。近年來,我區結合上級下達的薄弱學校改造資金,已經完成了校舍建設12145㎡(其中:為化解城區學校就學壓力,朱埠小學原規劃校舍建設面積1311㎡,現建設面積為5787㎡)。室外運動場面積完成建設14030㎡(其中:里屋小學2200㎡、小學4600㎡以及新增朱埠小學3820㎡的運動場全部鋪設了塑膠及人工草皮),對存在安全隱患的440米圍墻全部進行了改造。2017年,上級下達我區“薄弱學校改造”資金110萬元,用于朱埠小學、中心小學,中學、東川小學、土橋小學、橋東小學等學校校舍、運動場、圍墻的建設。2018年,上級先后二批下達我區“薄弱學校改造”資金240.9萬元,用于里屋小學、星火小學、東川小學、橋東小學、上桂小學進行校舍維修改造。我區2017、2018年薄改項目已經全部完工。“全面改薄”裝備類計劃資金共974.7萬元,項目完成率100%,購買器材共9272臺/件/套。
4.認真落實農村閑置校舍改造工程,將中心小學、小學、原中學分部閑置校舍改造成為公辦幼兒園。目前,全區中小學無閑置校舍。
5.制定出臺《區教育信息化工作實施方案》,按照生均公用經費的8%保障信息化設備的更新、維護及運行,不足資金在教育附加中足額安排并納入預算。近年來,圍繞“三通”目標,累計投入資金2000多萬元,在全區各校推廣“兩平臺”和在線視頻互動教學教研系統建設,如期完成教育信息化建設任務。全區2018年至2019年,“校校通”比例分別達95%、100%,“班班通”比例達95%,“人人通”比例分別達78%、84%,教育城域網學校覆蓋率達100%。認真做好教育設施設備的“建配管用”,提高現代化教育設施的使用率,促進教育現代化水平的提升,啟動了教育城域網建設。
(三)隊伍建設方面
1.切實加強教師師德師風建設,規范教師從教行為。制定了《區教師考核實施方案》,出臺了《區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管理暫行規定》等文件,建立完善了師德考核機制,并將師德考核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職務評聘、評優評先、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內容。印發了《區治理違規有償補課、違規推銷教輔教材、違規收費等“三違”行為的通知》,開展了“三違”自查自糾工作,建立了治理“三違”工作長效機制,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每年開展師德師風主題教育活動,教師節定期召開慶祝大會對全區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進行表彰,并對困難教師、離退休教職工進行走訪慰問。
2.全區教師工資全部列入預算,按規定進行了崗位設置并做到及時足額發放,2018年教師年平均工資收入為77050元,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為76718元,教師待遇略高于本地公務員;按公務員標準撥付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全年共支出1860萬元;完善教師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教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特殊崗位津貼、邊遠地區教師特殊津貼、特殊教育津貼等納入財政預算并及時足額落實,2018年共發放農村地區教師發放邊遠地區教師特殊津貼和鄉鎮工作補貼44.7萬元。
3.建立了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制度,印發《關于統一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的實施意見》,2018年對區屬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編制重新進行了核定,省、市核定我區教職工編制為680名,現我區實有教職工858名(不含企業辦學校),超過省定編制標準;2018年我區教育系統自然減員53名,新補充教師124名,其中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和心理健康教師7名;落實了4名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做到有編有崗;從教育系統外其他事業單位統籌了30名編制作為教師機動編制。
4.全區教師平均年齡為40歲,55歲及以上教師比例為5%,45-54歲教師比例為26%,35-44歲教師比例為27%,35歲以下教師比例為42%。全區中小學教師男女比例為1:7.6,學科結構基本合理。
5.積極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印發了《區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激勵保障機制,全面推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2018年共交流校長教師19名,交流人數占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
6.2018年,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經費5%的標準共安排教師培訓經費60余萬元,舉辦了中小學教師全員遠程培訓、中小學骨干教師培訓、義務教育新課程培訓、新教師崗位培訓等十余項培訓,培訓教師達2000余人次,涌現出各類學科帶頭人13名、優秀授課教師43名。
(四)入學機會方面
1.認真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精準扶貧政策,確保全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不因教育原因致貧,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失學。2018—201年,對在經教育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實現了國家資助政策全覆蓋,每人每年發放資助金1500元。同時,區本級財政對我區戶籍的42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在原有每人每年人均1500元標準發放資助金的基礎上,新增2000元,共新增發放資助金8.4萬元。為30名困難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學期625元提供生活補助外,另對201名我區戶籍的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新增發放區本級教育資助金每生每年500元,新增發放資助金10.05萬元。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全部享受免除學雜費補助和每生每年2000元國家助學金補助基礎上,另對29名本區戶籍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新增3000元區級財政教育補助,新增發放資助金8.7萬元。
2.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控輟保學工作的意見》,認真落實推行“雙線控輟”工作目標責任制,層層簽訂“控輟保學”責任狀,將“控輟保學”納入各鎮(街道)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把“控輟保學”工作納入各級部門和學校重要議事日程。2018-2019年,全區小學年輟學率為0%,初中年輟學率為0.7%。
3.制定了《區義務教育階段學區劃分調整的指導意見》和《區小學、初中招生和中考與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意見》,嚴格執行就近入學和劃片招生政策。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初中招生未舉辦與升學和招生掛鉤的各種考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為70%。
4.認真做好家校社協同育人工作,各校成立了家長委員會和家長函授學校,成立了區教育系統“關工委”,定期組織“三老”送教活動。
5.出臺了《區進城務工人員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實施辦法》,把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納入我區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體系,確保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與當地學生同等對待。在區就讀初三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均可正常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中考,與本地學生同等享受中考均衡生政策和其他相關優惠政策。
6.建立較為完善的殘疾兒童少年確定、登記和組織入學制度,將殘疾兒童少年教育納入九年義務教育,依托市特教學校,形成“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教學校為補充”的特殊教育辦學模式,切實保障全區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的權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視力、聽力語言和智力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2018、2019年三類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分別為92.4%、95.5%。建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2個。
7.以政府為主導,各部門聯合下發了《區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和預防犯罪工作實施方案》,形成了以區教體局牽頭,區婦聯、團區委、公安部門為主共同參與的留守兒童關愛體系。建立了留守兒童檔案和聯系卡制度;結對幫扶,加強家校聯系,開通心理疏導渠道,配備心理健康室和心理輔導老師,加強與家長和監護人的聯系溝通,形成了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的合力。
(五)質量管理方面
1.全區各校堅持立德樹人,遵循教育發展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以課程改革為載體,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全區各中小學校按國家規定開足開齊了義務教育課程,認真執行課程標準和課時計劃。
2.轉發了《省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若干規定》,嚴格規范學校招生、收費行為,切實加強班級編排工作的管理,堅決維護課程計劃的嚴肅性,合理安排考試次數和作業量,學生課業負擔得到有效減輕。
3.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基礎教育辦學行為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意見》,制定了《區中小學年度教育教學質量監測方案》,建立了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不以升學率和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的唯一依據。下發了《區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和《關于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實施意見》,規定學校不設重點校,不以學生成績分快慢班和重點班,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現象得到基本遏制。
4.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基礎教育辦學行為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意見》,制定了《區中小學年度教育教學督導評估方案》,建立了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不以升學率和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的唯一依據。印發了《區小學、初中招生和中考與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意見》、《區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和《關于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實施意見》,規定學校不設重點校,不以學生成績分快慢班和重點班,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現象得到基本遏制。轉發了《省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若干規定》,嚴格規范學校招生、收費行為,切實加強班級編排工作的管理,堅決維護課程計劃的嚴肅性,合理安排考試次數和作業量,學生課業負擔得到有效減輕。印發了《關于治理中小學教師有償家教的若干規定》,杜絕了學校和教師利用節假日組織學生補課現象。
加快學校內涵發展,是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全區各校堅持立德樹人,遵循教育發展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以學生全面發展為宗旨,以學校內涵建設為手段,以課程改革為載體,以學校特色發展為目標,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一是認真落實國家課程標準,建好“第一課堂”,開足開齊各學科課程。大力推進“陽光體育”和大課間活動,認真實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學生體質健康合格率均超過85%。二是打造特色校園文化,建好“第二課堂”。通過深入實施《區校園文化建設工程》,組織全區學校找準特色定位,充分挖掘各校文化內涵,大力開展中小學紅色、綠色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動,打造了一批具有影響力的“特色教育”名片,形成了“一校一品”的辦學特色。三是開發校外教育資源,建好“第三課堂”。通過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開展了“愛心驛站”等多種學生喜聞樂見、引導學生健康發展的課外輔導活動。利用道教文化發祥地和黃蠟石博物館等資源,開發校本教材,拓展綜合實踐,開展了道教文化和太極拳進校園活動,夯實了“中華道都”建設基礎。
大力開展勞動教育,市第七中學建立了勞動實踐基地,定期組織學生開展勞動實踐活動,培養學生良好的勞動習慣。
5.認真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為每所中小學校配備2名專職保安,各中小學安全制度、機構、人員和設施健全,區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專項整治,保證了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有序,全區學校未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組織開展“校園欺凌”治理工作,全區各校未發生“校園欺凌”現象。
(六)教育督導方面
認真貫徹《教育督導工作條例》和《省教育督導工作規定》,成立區教育督導委員會,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督導委員會主任,發改、財政、人社、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為委員,下設辦公室,定編兩人,教育督導專項經費按每年30萬列入財政預算,保障了教育督導工作需要。貫徹落實國家《教育督導條例》和省《教育督導規定》,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選聘區級督學30名,其中專職2名、兼職28名;選聘責任督學22名,其中其中專職2名、兼職20名;共設立兩個掛牌督導責任區、16個督學片區。組織參加了國家、省、市督學和責任督學培訓,條件保障方面還不健全,正在建設當中,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正在啟動。機構改革前和改革后教育督導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無變化。
教育督導結果列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作為學校評先評優、校長聘任的重要依據。
三、存在問題
一是城區個別學校生均校園用地面積、生均校舍面積、生均體育用地面積難以達到省定標準。由于部分城區學校坐落在城區中心,建校時間早,受城市用地的限制,無法再進行擴容建設,但隨著城鎮化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城區學生人數急劇增加,致使部分城區學校用地、用房難以達到省定標準,制約了教育的發展。
二是現行省定教師編制方案不適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教師編制嚴重不足,臨聘教師過多,教師隊伍極不穩定,農村學校難以留住優秀教師。
三是義務教育發展還不夠均衡,優質教育資源還比較缺乏,城區學校大班額現象依然存在。
四、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認真落實“以縣為主”教育管理體制。切實履行政府職責,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戰略地位,強化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三個增長”法定要求,進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渠道經費保障機制,為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經費保障,重點向薄弱學校傾斜,全面提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按照有利于促進城鄉均衡發展、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原則,積極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原來以行政隸屬為主的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機制,探索建立新的義務教育管理模式。
二是繼續實施學校新、改、擴建工程。積極推進社區九年一貫制學校、教育園區小學新建和市一小、市四小教學樓改擴建等學校工程建設,逐步解決城區學校受城市用地限制,制約教育發展的瓶頸問題。同時通過“名校辦分校、優校帶普校”的形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覆蓋面,提升教育優質均衡水平。
三是穩步推進化解大班額規劃。繼續推進實施《區消除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專項規劃》,通過科學規劃學校布局、優化地段劃分、合理調配生源等手段,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區義務教育學校56人以上大班額,實現全區所有義務教育學校班額達到省定標準。同時大力推進農村學校“薄改”和學校標準化工程建設,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讓農村學校留得住孩子,保障農村適齡兒童少年同樣享受優質教育資源,公平接受義務教育。
四是繼續優化教師隊伍建設。穩步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行教師編制動態管理,加快教師由“學校人”向“系統人”轉變,教師管理由“編制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促進教師合理流動,同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型崗位增加教師職數,逐步解決教師編制不足的問題。進一步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加大農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師招聘力度,同時加大教師培訓力度,向農村教師給予政策傾斜,在教師待遇、職稱評定等方面優先保障,為農村學校留住優秀教師。建議省、市編編制部門均衡配置教育人力資源,對公辦中小學編制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學生區段變化和學生數變動情況,對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作統籌調整,切實保障教師編制。
關鍵詞:標桿管理 項目管理 控制
1.引言
標桿管理是一種通過將本企業生產管理活動與企業內最佳部門生產管理活動,與競爭對手和行業內外一流企業生產管理活動進行對照分析,發現自身生產管理上存在不足并把企業內外部最佳管理方法做為模仿和追求對象,應用于自身并對自身進行優化改造一種管理方法.
2.標桿管理實施步驟
標桿管理規劃實施具有套邏輯嚴密實施步驟,按照標桿管理實施流程,結合高速公路建設具體特點和要求逐步融入質量管理過程中.施工企業按照操作規程,堅持系統優化思想,著眼于總體質量最優,科學制定實施方案,通過持續學習和改進,進行項目質量管理體系層面標桿管理達到提高公路建設質量目的。
2.1公路施工管理中標桿程序
2.1.1確認標桿管理目標
實施中堅持系統優化思想,不是追求局部優化而是要著眼于總體質量最優。施工質量目標制定根據企業和項目質量目標及控制中沒有解決問題,沒有施工經驗新產品及用戶意見和特殊要求等綜合確定.受工程成本、施工工期制約,不可能每個環節、每個分項都達到最優.因此在訂立標桿目標時應抓住質量管理運行機制和總質量目標。
2.1.2確定比較目標
標桿管理法是一種有目標學習過程.樹立本企業要瞄準“桿”最為關鍵,借鑒先進運行模式和理念再進行本土化改造,創造出適合自己全新最佳組織運行模式.標桿管理也是一種直接、中斷式漸進管理方法,思想是企業業務、流程、環節都可以解剖、分解和細化.企業可以尋找整體最佳實踐也可以發掘優秀“片斷”進行標桿比較,由于現實中不同企業各有長短,使企業比較視野更開闊,標桿管理具有漸進性,企業可從初級到高級分階段確立標桿,循序漸進改善管理。
2.2公路施工管理中內部標桿瞄準
標桿管理從企業內部開始,不同項目部在成本管理、進度管理、質量管理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最終經營指標實現情況差距實質上是項目部管理能力差距.通過內部標桿瞄準將先進項目部經營管理指標收集起來,對實現其經營指標管理手段和措施進行分析、論證、推廣,能夠幫助企業各下屬業務單位盡快達到一個均衡水平,大幅度提升企業總體盈利水平。
2.3公路施工管理中外部標桿瞄準
標桿管理在我國應用不廣泛,在公路建設領域標桿管理開展較少,沒有標桿管理實際操作經驗.由于高速公路工程項目施工涉及面非常廣,是一個極其復雜過程,影響工程質量因素較多,是不可控因素多,容易產生質量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最好學習目標就是相同或相似行業內優秀施工組織。
在公路施工企業進行標桿瞄準時可以將搜索目標主要集中在公路、房建、水利水電等領域優秀企業.在進一步選擇具體瞄準對象時設定一些選擇指標,雙方在目標程序上有足夠相似性,才能夠從中獲得信息.通過篩選擬定作為學習對象組織,進一步接觸了解對方標桿合作誠意和信息資料可信度,判斷確定適合自己組織標桿瞄準對象。
3.標桿管理在公路建設中應用分析
3.1環境保護上標桿管理
建設理念轉變使目前公路建設面臨許多新技術問題,公路建設與環境景觀協調問題突出.需要在公路建設時有效保護好已有環境,將公路建設對環境破壞降低到最小的限度;另一方面需要發掘創造,最大程度地實現環境恢復.要求結合公路特點,對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技術進行研究滿足工程建設需要.方案優化如下:
取土場,原有舊路建設時沒有考慮環保景觀方面問題,只考慮施工方便就近取土,路旁山坡可視面形成取土坑破壞自然景觀.考慮取、棄土場問題,取土場選在不破壞自然景觀且行駛時視線不可見.清表棄土回填原有和現有取土場并種草恢復原來自然景觀;排水溝,將原設計漿砌片石排水溝防護,優化為L型淺碟邊溝,且邊溝、邊坡種草防護;路基高度,將原設計路基平均高度,在1.5米以上方案優化為路基填高在80厘米左右,既節約投資又增加行車安全感,將路基邊坡從1:1.5優化為1:3且邊坡人工種草;挖方段處理,將沿線所有挖方段優化為放緩挖方邊坡,坡率為1:1.5調整為1:3-l:5,在平緩挖方邊坡上覆蓋清表土,采取人工種草綠化方法使全線挖方段落看不到施工破土痕跡。
3.2開展質量管理,設置流動紅旗
根據對國內處公路項目管理先進經驗和成功管理辦法考察學習,制定項目進度控制、質量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廉政建設等各項綜臺考核目標.將各目標進行量化,開展質量和安全管理年活動,設置流動紅旗,實行標桿化管理.工作程序如下:
確定標桿管理目標,根據制定質量和安全管理年活動方案,確定項目管理目標.設置流動紅旗;施工企業標桿選定,施工企業根據業主設定管理目標,結臺自身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施工企業在本合同段管理目標.加強組織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爭創綜臺評比第一,爭奪流動紅旗;管理目標考核評定,對各項管理目標進行分組核查,根據分組核查情況匯總.綜合評定活動第一名,頒發流動紅旗,設立標企業;分析差距查找原因,在評比活動中沒有得到流動紅旗施工企業,分析企業自身項目管理與標桿企業差距,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尋找差距原園;確定績效目標制定實施行動方案,施工企業在分析差距,尋找原因后確定企業自己績效目標,制定各項考核指標行動方案爭奪下次評比流動紅旗,通過學習模仿,改進事例使自身項目組織在該領域達到領先水平;總結評比,對質量安全年活動進行逐月考評,施工單位各項管理水平不斷地改善自我、超越自我,紅旗在不斷流動,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4.標桿管理中施工質量控制因素分析
影響質量控制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機械、方法和環境”等五方面.對這五方面因素嚴格控制是保證工程質量關鍵。
4.1人控制
人是直接參與施工的組織者、指揮者和操作者.人作為控制對象要避免產生失誤;作為控制動力要充分調動人積極性,發揮人主導作用.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勞動教育、職業健康教育、專業技術培訓,健全崗位責任制,改善勞動條件公平合理地激勵勞動熱情以外根據工程特點確保質量出發,在人技術水平、生理缺陷、心理行為、錯誤行為等方面來控制人使用.
4.2材料控制
材料控制主要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等的控制.材料是工程施工物質條件,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基礎,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質量不可能符合標準.加強材料質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質量重要保證。
4.3機械控制
施工階段考慮施工現場條件、構造物結構形式、施工工藝方法,經濟合理地選擇機械設備和工具.正確使用、管理和保養好機械設備要求項目建設中要健全“人機固定”制度、“操作證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交接班制度、“技術保養”制度、“安全使用”制度確保機械設備處于最佳使用狀態。
4.4方法控制
包含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控制,施工方案正確與否直接影響工程質量控制能否順利實現.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會由于施工方案考慮不周而拖延進度,影響質量,增加投資.
4.5環境控制
影響工程質量環境因素較多,工程技術環境,工程管理環境,勞動環境.環境因素對工程質量影響具有復雜而多變特點,如氣象條件就變化萬千,溫度、濕度、大風、暴雨、酷暑、嚴寒都直接影響工程質量。
5.結論
標桿管理具有巨大的實效性、廣泛的適用性、極強的操作性、較大的現實性和激勵性等特點,在工程項目管理時施工企業通過對自身業績水平科學定位,度量本組織質量管理水平與國際國內行業領先者差距,選擇最佳管理方案可以達到提高組織管理水平、改善組織行為實踐目的.針對該工程項目管理過程比較,發現領先者賴以取得優秀績效關鍵因素,在某個領域內獨特運行過程、管理方法和訣竅等,通過學習模仿、改進融合使自身項目組織在該領域達到領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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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是法制建設的載體,是信用經濟的保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環節,對保證工程項目建設質量、資金案例及建設各方利益,完善和發展建設市場有著重要作用。合同履行跟蹤監督管理也貫穿著工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其產生的經濟效益甚至會大于技術優化產生的經濟效益。
一、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整頓、規范建設市場秩序工作的不斷推進,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趨明顯。目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著法律、法規不配套、不健全,缺乏對合同監督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手段等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與合同管理相配套的法律、行政不配套
由于《合同法》是程序法,無法依據其對建設工程合同的大量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理。所以《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負責監督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除《刑法》內有涉及對利用合同進行犯罪的處罰規定外,對于由建設市場各方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違法行為,缺乏監督、處理的依據。
(二)建設市場主體不成熟
建設市場的主體是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不成熟之處主要表現在合同意識不強,缺乏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
目前的建設市場存在著重工程質量、輕合同管理的傾向,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缺乏合同意識,既不認真研究制訂,也不嚴格履行合同。即使簽定了合同,也因為缺少制約手段,違約情況嚴重,如業主不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承包商不及時支付分包商與材料商的費用;轉包、違法分包現象依然存在;不執行強制性標準;業主濫用權利,承包商委曲求全等。這些現象致使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工程進度、質量和投資都難以保證,帶來了建設市場的秩序的混亂,也阻礙了建設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發展,影響了國內的建設企業走出國門,走向國際市場。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有待于提高
由于合同管理是建設市場管理的核心工作,不論是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施工合同管理崗位都是權其重要的關鍵崗位,施工合同管理人員必須是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專業人員。由于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迄今為止還未建立起來,部分省、市和自治區對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問題還未得到足夠的重視。
(四)工程風險防范意識需要加強
建設工程項目投資大、工期長,在建設過程中不可預見的因素較多,存在著諸多風險,如技術與環境方面的風險、經濟方面的風險和合同簽訂和改造方面的風險等。如果不加以防范,很可能會威脅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甚至釀成巨大的損失。但由于合同雙方當事人不熟悉和掌握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承包商取得招標文件后,又不進行深入研究和全面的分析,沒有正確理解招標文件,簽定的施工合同不盡完善等等原因,工程風險及風險的防范意識較差,給合同管理造成隱患。
二、應采取的措施
(一)盡快出臺相應的法律、行政法規
建議由建設部牽頭,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起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條例》,由國務院批準頒發;由建設部制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以部令的形式,作為對建設工程合同監督、管理和處理違法行為的法律依據。
(二)加強宣傳,建設市場主體的合同意識
要加大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促使建設市場主體各方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學會利用法律和依法訂立的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建立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體系
現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雖經修訂,但在推行過程中仍發現有不妥之處,需要不斷完善。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問題進行適時修訂,使合同文本更加完善。在修訂中要正確認識FIDIC條款的作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制定過程,借鑒了FIDIC條款的很多優點,但FIDIC條款有很大的局限性。我國合同示范文本道德要依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要結合我國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制定,不能全盤搬用FIDIC條款。
(四)加快建立合同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步伐
建議盡快建立建設同職業資格制度,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經過嚴格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從業資格后方能上崗。并隨著建設市場的發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不斷完善,對取得從業資格的施工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其素質和業務水平。
建議盡快培養高級合同管理人員,可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協商,在一些有建筑專業的大專院校,開設“建設工程合同和風險管理”課程,待條件成熟,進而設立專業,培訓這方面的學士、碩士和博士等高級專業人員。
(五)加強建設工程項目合同履行行為跟蹤監督
1、加強合同履行行為監督管理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是加強監管、依法行政的要求。
2、加強合同履行行為監督管理是鞏固和檢驗招投標成果,保證中標結果落實的要求。是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需要。
3、加強合同履行跟蹤監督管理是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保證投資效益和工程建設項目順利竣工,按期交付使用的重要保障。
(六)合同履約行為監管管理的內容
嚴把合同訂立和備案關口,嚴格合同履約過程監管,強化市場和現場“兩場”聯動管理,及時發現并嚴肅查處轉包、掛靠和違法分包等問題,對于中標后隨意更換項目經理(建造師)、任意進行合同變更、不合理地增加合同價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結算等違法、違規和違約行為,進行糾正和查處。
(七)加強合同履行跟蹤監督的具體措施
1、基礎性工作
(1)全面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招標、工程監理、勘察設計、施工等合同的簽訂均采用標準化的合同示范文本,按照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平等互利、協調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工程合同,杜絕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整、缺款少項等情況,規范合同的表述形式,減少合同中的矛盾和錯誤。
(2)健全工程合同備案管理制度。引導合同當事人重視合同的簽訂,規范合同訂立行為,確保合同條款公正合理。認真履行招標承諾,打好合同管理的基礎。
(3)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進行工程實施階段的合同信息管理。河北省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管理系統實行對中標項目經理的鎖定,實現了在合同履約中一個項目經理(建造師)只能擔任一個項目的負責人的要求,為進一步拓展合同管理功能奠定了基礎。
2、加強合同履約行為監督執法的具體措施
(1)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管,全面推行合同跟蹤管理手冊制度。及時、全面地掌握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和合同履約情況,對于發現的不良行為和違法行為,要及時查處,并計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通過激勵和懲戒機制,維護建筑市場秩序,提高工程建設質量水平。
(2)健全合同跟蹤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合同管理人員。一方面,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內容,要建立經常性的跟蹤管理檢查機制,明確專人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跟蹤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如實計入合同跟蹤管理手冊;另一方面,引導建設工程合同當事人內部也要建立合同跟蹤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合同管理人員,建立合同臺帳、統計、檢查和報告制度,提高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水平。
(3)強化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管理,充分發揮招標、造價、監理、安檢等有關部門的作用,實現市場與現場的有機結合和聯動。對于承包人的合同履約行為要同招投標競爭有機結合,使誠實守信的企業在招標競爭中受益,對于不守信、不履約的企業在招投標資格審查中采取一定的制裁和限制措施。
(4)抓好合同履行跟蹤管理人員的知識培訓。培訓是全方位的,不僅要對承包單位的合同管理人員培訓,而且還要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建議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提高市場主體各方的合同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促進合同管理工作的不斷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