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經濟責任審計分類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對策
中圖分類號:F239.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8500(2013)11-0045-01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就是審計部門按照有關法規和內部管理的相關規定和規范的審計程序,通過對企業所屬單位負責人任職期間所在單位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及重大經營決策等有關經濟活動,以及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情況的進行監督、評價,以確定被告審計人員經濟責任、領導責任的專項審計活動。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使審計監督與組織監督、紀律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形成全方位的監督機制,進而維護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維護財經法紀得到有效執行。經濟責任審計分為內部審計部門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和外部審計部門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筆者就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談一點看法。
一、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主要特征
(一)被審計人員及所屬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隱蔽性是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主要特征。在一定的條件下,在有限的時間內,審計人員不可能將被審計人員所有的違法違紀行為全部查清,這就給經濟責任審計帶來客觀上的風險較大。
(二)審計證據資料認證難也是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主要特征。由于審計工作的滯后性,相關事項已經發生,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過程中可能發現了被審計人員的違法違紀線索,但由于相關證據無法取得和認證,無法反映真實全面的有效信息。造成可能的違法違紀事實無法落實,形成審計風險。
(三)內部審計的局限性造成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加大。由于內部審計在組織結構中的特殊地位,造成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在對所屬企業單位負責人進行審計時,往往受到各方面的壓力,往往避重就輕,問題不能真實全面地得到落實。
(四)經濟責任審計較其他類型的審計風險造成的危害后果更大。主要表現在:第一影響領導和組織部門用人決策,事關黨和企業形象,如果審計部門出具的審計結論不準確,評價不符合實際,組織部門在對干部任免進行決策時,將會形成無法彌補的危害;第二是縱容違法犯罪,如果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時未保持必要的持業謹慎,遺漏了審計證據,使應該違法犯罪分子得到重用,后果無疑是對犯罪分子的縱容,必將給企業經營管理留下隱患,也不可避免地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第三是影響審計部門的信譽和形象,如果審計人員做出的審計結論不客觀、不準確,審計的信譽和形象將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二、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對策
(一)盡快制定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標準。2013年審計署了新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并將于2014年元月1日施行,準則中對內部審計的內部控制專門制定了具體控制準則,企業自身應當就經濟責任的制定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標準或管理辦法,加強業務復核,確保審計證據真實完整,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二)正確定位,不越權越位。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在企業管理架構中的地位決定了審計的只是干部監督管理機制中一環節,只是對被審計人員進行評價和向組織部門提出建議,不是決策者和領導者,因此,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的過程中,一定要認真聽取被審計人員的意見,充分尊重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人員反映的情況,結合實際情況做出評價,主觀武斷,用絕對化的專業術語去下結論。
(三)分清責任,區別對待。一是正確劃分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二是正確劃分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三是前任責任和現任責任;四是主觀責任和客觀責任;五是故意責任和過失責任。這就需要審計人員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優秀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判斷能力。
(四)必須保證審計證據的客觀全面性。審計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審計結論必須以獲取的真實、相關、全面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做出,審計結論與審計證據之彰必須有很強的佐證關系,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且不可以未未經查證的事項,做出概括性、預測性評價,在進行處理處罰時,一定要嚴格履行合法的審計程序,做到事實準確,處理得當。
(五)將日常審計檢查、外部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有機結合起來。經濟責任審計包括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由于審計所涉及的時間一般較長,而經濟責任審計又必須以檢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為基礎,因此審計人員在開展日常財務收支、管理專項審計時應當及時發現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反映,以便防微杜漸,切實降低企業資產遭受損失的可能性,且不可聽之任之;同時審計人員也可加強與外部審計機構的溝通與結果共享,這樣不僅可以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質量,更有利于降低審計風險。
三、同時應當抓好的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培訓,提高業務技能。由于審計人員多是從財務人員中來,大多數審計人員習慣于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的研判,缺少從整體角度發現、分析問題的能力。因此,當前應當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廣大審計人員對宏觀經濟企業內部管理的技能,相關的業務水平。
(二)加強審前調查,科學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審計人員在實施經濟責任前應深入被審計單位,認真開展審前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性質、行業背景、管理模式、內部控制等方面,按照了解到的情況配備合適的審計人員,并對相關政策、法規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確定審計重點和審計方法,制定有針對性的審計工作方案和審計實施方案,確保探索審計工作有條不紊地順利進行。
(三)盡力轉移審計風險。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具有很強的從屬性和目的性,再加之審計人員的特殊地位,所以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應加強與統計、財務、紀委、安生、生產等有關部門聯系和溝通,審計證據及有關資料一定要獲得有關部門的簽字和蓋章,一方面可以使審計證據更有說服力,另一方面可以轉移審計風險。
(四)要建立“審計人才庫”。目前現有的審計人員的專業特點多是財務人員,而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需要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進行檢查與評價,目前在增加審計編制比較困難的情況下,審計部門可以通過建立“審計人才庫”的方式來解決審計人才不足的問題,通過將有關經濟專家、工程專家、管理專家、法律專家收納到“人才庫”中,建立與“人才庫”內有關專家比較密切的聘用合作關系,進而有效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和效率,降低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關鍵詞】商業銀行 內部審計 經濟責任
隨著城市商業銀行內部管理規范的提高,內部審計在其組織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審計結論對領導的決策支持作用越來越明顯。作為傳統審計項目的行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分支機構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了組織人事部門對被審計人在離任、留任、提拔、辭(免)職、離(退)休、降級、撤職、獎勵和懲罰等方面提出意見時的重要依據之一。但是,在實際操作中,行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還有待歸納提煉,審計方法還有待提高。本文將對商業銀行長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和審計方法進行探討。
一、商業銀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
任期經濟責任是指被審計人任職期間,因行使經營管理權,對經營和管理所在行的行為及結果應當承擔的責任。行長經濟責任審計應全面反映行長任期經營管理狀況,以求客觀公正地反映領導干部的工作實績。對于全面評價,評價的內容應包括行長任職期間的綜合經營情況、內部控制狀況、可持續發展能力、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決策和審批及其結果和誠實報告等方面進行評價。
(一)聘期目標責任評價
各級機構的行長在任職期間最直接的任務就是完成當期上級下達的經營目標任務。因此,對經營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應當是行長任期的一項重要評價內容。對商業銀行的行長,經營目標通常包括經營效益指標、資產質量指標、業務發展指標三個方面的內容。
1.經營效益指標評價
銀行是企業,企業的經營目標是創造價值,因此對效益的評價是任期目標考核首要的內容。經營效益評價應重點考慮投入產出比率,淡化絕對指標,可設計經濟增加值、經濟資本回報率、成本收入比以及費用收入比等指標。
2.資產質量狀況評價
銀行是經營風險的企業,資產的安全性放在第一位,資產質量考核也應該是行長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資產質產的考核應同時兼顧對歷史不良資產化解和被評價人任期內新發貸款質量,可設計不良貸款率、不良資產現金收回額、當年新發放貸款不良率以及新發放貸款損失率等指標。
3.業務發展指標評價
可圍繞全行業務規模的發展來設計指標,在審計中應關注資產的真實規模水平,防止虛增資產。為避免人為的指標波動,采用日均指標,可設計全口徑存款日均新增、各項貸款日均新增、存貸款當地市場占有份額等指標。
(二)內部控制狀況評價
根據銀監會《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內部控制評價包括過程評價和結果評價。過程評價是對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內部控制措施、監督評價與糾正、信息交流與反饋等體系要素的評價。結果評價是對內部控制主要目標實現程度的評價。具體實施評價時,應將全行的所有業務和管理活動進行分類,設計成不同的業務單元和管理活動,分別從五個要素考察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遵循性和有效性。評價可設計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某個控制點的差錯低于一定量的水平,則定性為控制有效,反之則是控制失效。內部控制評價要兼顧歷史和當前的現狀,并以當前現狀為主,對于內部控制水平較以往有較大進步的機構,應給予充分的肯定,但評級結果的提升不宜過大,因為內部控制有效的持續性還有待觀察,這是客觀事實的規律,也是審計職業審慎的要求。
(三)可持續發展能力評價
對一個行長的經濟責任的全面客觀評價,還體現在評價要做到當前成果與未來發展潛力的統一,內部審計應關注銀行的可持續發展能力。銀行可持續發展能力內在的體現為資源配置能力、管控能力、發展戰略和創新能力,外在的體現就是各項優質客戶的擁有程度和新興業務的發展,對新興市場領域的占有??沙掷m能力的評價可圍繞一個銀行的戰略發展方向,設計指標,主要考慮優質客戶群培育、新興市場領域的業務發展,如國際結算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發展等。對優質客戶的擁有程度可設計A級以上(含A)公司類及機構客戶信貸余額占比、總、分行級個人VIP客戶數新增、重要公司及機構客戶(含國際結算戶)和工資戶新增;評價對新興市場的占有可設計國際結算量新增、貸記卡業務新增等指標,電子銀行客戶交易量(含手機銀行)、電子銀行產品交易量等指標。
二、商業銀行行經濟責任審計方法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時效性強,審計的內容多,且質量要求高,難度相對更大。如何在有限的工作時間內,對被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做到客觀、公正、準確的評價?對這一審計人員常要面對的問題,筆者認為,改善審計技術和方法是關鍵。
(一)建立分支機構經營資料數據庫,重視日常資料的收集工作
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準確性、客觀性,很大程度體現在被審對象任期內完成的各項經濟指標上。因此應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各行的有關經營信息資料,建立以支行為單位的審計數據臺賬,搜集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收支狀況和經濟指標,是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所以,平時應注意搜集這類信息,可以將這些經濟指標以及歷年查出的違規違紀問題制成一覽表,輸入計算機,根據審計任務的需要,隨時調用。在業務指標收集的基礎上,還需要對上述經濟指標進行橫向、縱向、歷史、計劃的比較分析,才能做到評價科學、準確。充分運用各種已有的數據和資料,能有的放矢工作,減少現場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二)應將離任審計和任中審計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也更能發揮審計對業務的監督和促進作用
經濟責任審計可分為離任審計和任中審計。任中經濟責任審計是對現任行長經營情況、管理情況進行的審計。它改變了“離任審計”中的審計滯后現象。采取任中審計的方法,因被審人仍在崗位上工作,且在任的時間短,事實清楚,容易得出客觀公正的評價,易于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同時任中審計也容易強化被審計人的整改責任,達到以審計促進規范經營的效果。在產生離任審計的要求,內審部門可利用任中審計的成果,只需對其任中審計以后年度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即可,大大縮短“離任審計”所需要的時間,并高效、快捷地完成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同時也可要報告中反映任中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對被審計人做出理為客觀全面的評價。
(三)應以事實為依據界定責任
在責任認定上,被審計人只對其任職期間分管工作的決策和審批行為及結果承擔直接責任;要做到客觀公正地進行責任界定,首先是事實應準確,其次需要在審計評價考慮以下幾對責任的界限,一是區分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重大經營決策和審批若由集體決策造成的風險或損失,應由集體負責,但被審計人在集體決策中表決反對意見的,應予剔除;若由被審計人個人決策造成的風險或損失應由個人負責。二是區分前任責任與現任責任,對前任過失的遺留問題,現任不應當承擔責任,但對現任中仍在繼續投入的項目,現任應承擔責任,現任有責任整改前任遺留的問題。三是區分主觀責任與客觀責任。在審計評價中,要對單位由于不可預見的外部因素造成的損失與主觀不努力或被審計人能力有限造成的損失進行客觀分析,作出恰當界定。同時,界定經濟責任的各項因素及結論應在審計報告中予以分析闡述。
(四)改進審計方法,提高工作質量
加強審前非現場的分析,以風險為導向確定審計重點,有的放矢地開展審計工作,對影響機構發展的重要管理事項、重要業務項目、日常監控中發現的風險等方面進行重點檢查;開展訪談,兼聽則明,聽取各級員工對行長的定性評價,豐富審計線索,對員工反映的熱點問題進行查證,避免出現重大遺漏;加強審計工作底稿的復核,對事實要進一步進行核實,爭取交給被審計人確認的審計事實沒有重大分歧,樹立審計人員客觀公正專業和形象,從而提高審計結論的認可度,順利交換審計意見。
參考文獻
[1] 吳振廣,馬立平.經濟責任審計與業績綜合評價[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2001.
[2] 林鐘高,龔明曉.離任審計[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3.
第一條為加強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財務監督,規范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工作,綜合反映企業資產運營質量,促進提高資本回報水平,正確引導企業經營行為,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綜合績效評價,是指以投入產出分析為基本方法,通過建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對照相應行業評價標準,對企業特定經營期間的盈利能力、資產質量、債務風險、經營增長以及管理狀況等進行的綜合評判。
第三條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根據經濟責任審計及財務監督工作需要,分為任期績效評價和年度績效評價。
(一)任期績效評價是指對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的經營成果及管理狀況進行綜合評判。
(二)年度績效評價是指對企業一個會計年度的經營成果進行綜合評判。
第四條為確保綜合績效評價工作的客觀、公正與公平,有效發揮對企業的全面評判、管理診斷和行為引導作用,開展綜合績效評價工作應當以經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后的財務會計報告為基礎。
按規定不進行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其綜合績效評價工作以經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審計后的財務會計報告為基礎。
第五條開展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應當通過建立綜合的指標體系,對影響企業績效水平的各種因素進行多層次、多角度的分析和綜合評判。
(二)客觀性原則。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應當充分體現市場競爭環境特征,依據統一測算的、同一期間的國內行業標準或者國際行業標準,客觀公正地評判企業經營成果及管理狀況。
(三)效益性原則。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應當以考察投資回報水平為重點,運用投入產出分析基本方法,真實反映企業資產運營效率和資本保值增值水平。
(四)發展性原則。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應當在綜合反映企業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基礎上,客觀分析企業年度之間的增長狀況及發展水平,科學預測企業的未來發展能力。
第六條國資委依據本辦法組織實施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工作,并對企業內部績效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評價內容與評價指標
第七條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由財務績效定量評價和管理績效定性評價兩部分組成。
第八條財務績效定量評價是指對企業一定期間的盈利能力、資產質量、債務風險和經營增長四個方面進行定量對比分析和評判。
(一)企業盈利能力分析與評判主要通過資本及資產報酬水平、成本費用控制水平和經營現金流量狀況等方面的財務指標,綜合反映企業的投入產出水平以及盈利質量和現金保障狀況。
(二)企業資產質量分析與評判主要通過資產周轉速度、資產運行狀態、資產結構以及資產有效性等方面的財務指標,綜合反映企業所占用經濟資源的利用效率、資產管理水平與資產的安全性。
(三)企業債務風險分析與評判主要通過債務負擔水平、資產負債結構、或有負債情況、現金償債能力等方面的財務指標,綜合反映企業的債務水平、償債能力及其面臨的債務風險。
(四)企業經營增長分析與評判主要通過銷售增長、資本積累、效益變化以及技術投入等方面的財務指標,綜合反映企業的經營增長水平及發展后勁。
第九條財務績效定量評價指標依據各項指標的功能作用劃分為基本指標和修正指標。
(一)基本指標反映企業一定期間財務績效的主要方面,并得出企業財務績效定量評價的基本結果。
(二)修正指標是根據財務指標的差異性和互補性,對基本指標的評價結果作進一步的補充和矯正。
第十條管理績效定性評價是指在企業財務績效定量評價的基礎上,通過采取專家評議的方式,對企業一定期間的經營管理水平進行定性分析與綜合評判。
第十一條管理績效定性評價指標包括企業發展戰略的確立與執行、經營決策、發展創新、風險控制、基礎管理、人力資源、行業影響、社會貢獻等方面。
第十二條企業財務績效定量評價指標和管理績效定性評價指標構成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各指標的權重,依據評價指標的重要性和各指標的引導功能,通過參照咨詢專家意見和組織必要測試進行確定。
第三章評價標準與評價方法
第十三條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標準分為財務績效定量評價標準和管理績效定性評價標準。
第十四條財務績效定量評價標準包括國內行業標準和國際行業標準。
(一)國內行業標準根據國內企業年度財務和經營管理統計數據,運用數理統計方法,分年度、分行業、分規模統一測算并。
(二)國際行業標準根據居于行業國際領先地位的大型企業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值,或者根據同類型企業組相關財務指標的先進值,在剔除會計核算差異后統一測算并。
第十五條財務績效定量評價標準的行業分類,按照國家統一頒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劃分。
第十六條財務績效定量評價標準按照不同行業、不同規模及指標類別,分別測算出優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較低值和較差值五個檔次。
第十七條大型企業集團在采取國內標準進行評價的同時,應當積極采用國際標準進行評價,開展國際先進水平的對標活動。
第十八條管理績效定性評價標準根據評價內容,結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水平和出資人監管要求,統一制定和,并劃分為優、良、中、低、差五個檔次。管理績效定性評價標準不進行行業劃分,僅提供給評議專家參考。
第十九條企業財務績效定量評價有關財務指標實際值應當以經審計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為依據,并按照規定對會計政策差異、企業并購重組等客觀因素進行合理剔除,以保證評價結果的可比性。
第二十條財務績效定量評價計分以企業評價指標實際值對照企業所處行業、規模標準,運用規定的計分模型進行定量測算。
管理績效定性評價計分由專家組根據評價期間企業管理績效相關因素的實際情況,參考管理績效定性評價標準,確定分值。
第二十一條對企業任期財務績效定量評價計分應當依據經濟責任財務審計結果,運用各年度評價標準對任期各年度的財務績效進行分別評價,并運用算術平均法計算出企業任期財務績效定量評價分數。
第四章評價工作組織
第二十二條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工作按照“統一方法、統一標準、分類實施”的原則組織實施。
(一)任期績效評價工作,是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據國資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
(二)年度績效評價工作,是國資委開展企業年度財務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依據國資委年度財務決算工作程序和財務監督工作要求組織實施。
第二十三條國資委在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工作中承擔以下職責:
(一)制定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制度與政策;
(二)建立和完善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與評價方法;
(三)制定和公布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標準;
(四)組織實施企業任期和年度綜合績效評價工作,通報評價結果;
(五)對企業內部績效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二十四條任期績效評價工作可以根據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需要,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協助配合開展。受托配合的社會中介機構在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工作中承擔以下職責:
(一)受托開展任期各年度財務基礎審計工作;
(二)協助審核調整任期各年度評價基礎數據;
(三)協助測算任期財務績效定量評價結果;
(四)協助收集整理管理績效定性評價資料;
(五)協助實施管理績效定性評價工作。
第二十五條管理績效定性評價工作應當在財務績效定量評價工作的基礎上,聘請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社會中介等方面的資深專家組織實施。管理績效評價專家承擔以下工作職責:
(一)對企業財務績效定量評價結果發表專家意見;
(二)對企業管理績效實際狀況進行分析和判斷;
(三)對企業管理績效狀況進行評議,并發表咨詢意見;
(四)確定企業管理績效定性評價指標分值。
第二十六條企業在綜合績效評價工作中承擔以下職責:
(一)提供有關年度財務決算報表和審計報告;
(二)提供管理績效定性評價所需的有關資料;
(三)組織開展子企業的綜合績效評價工作。
第五章評價結果與評價報告
第二十七條評價結果是指根據綜合績效評價分數及分析得出的評價結論。
第二十八條綜合績效評價分數用百分制表示,并分為優、良、中、低、差五個等級。
第二十九條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應當進行年度之間績效變化的比較分析,客觀評價企業經營成果與管理水平的提高程度。
(一)任期績效評價運用任期最后年度評價結果與上一任期最后年度評價結果進行對比。
(二)年度績效評價運用當年評價結果與上年評價結果進行對比。
第三十條任期績效評價結果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評估企業負責人任期履行職責情況和認定任期經濟責任的重要依據,并為企業負責人任期考核工作提供參考。
第三十一條年度績效評價結果是開展財務監督工作的重要依據,并為企業負責人年度考核工作提供參考。
第三十二條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報告是根據評價結果編制、反映被評價企業績效狀況的文件,由報告正文和附件構成。
(一)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報告正文應當說明評價依據、評價過程、評價結果,以及需要說明的重大事項。
(二)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報告附件包括經營績效分析報告、評價計分表、問卷調查結果分析、專家咨詢意見等,其中:經營績效分析報告應當對企業經營績效狀況、影響因素、存在的問題等進行分析和診斷,并提出相關管理建議。
第三十三條對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揭示和反映的問題,應當及時反饋企業,并要求企業予以關注。
(一)對于任期績效評價反映的問題,應當在下達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處理意見書中明確指出,并要求企業予以關注和整改。
(二)對于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反映的問題,應當在年度財務決算批復中明確指出,并要求企業予以關注和整改。
第六章工作責任
第三十四條企業應當提供真實、全面的績效評價基礎數據資料,企業主要負責人、總會計師或主管財務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應當對提供的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和相關評價基礎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五條受托開展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業務的機構及其相關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工作的規定,規范技術操作,確保評價過程獨立、客觀、公正,評價結論適當,并嚴守企業的商業秘密。對參與造假、違反程序和工作規定,導致評價結論失實以及泄露企業商業秘密的,國資委將不再委托其承擔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業務,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行業主管機關,建議給予相應處罰。
第三十六條國資委的相關工作人員組織開展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工作應當恪盡職守、規范程序、加強指導。對于在綜合績效評價過程中不盡職或者,造成重大工作過失的,給予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所聘請的評議專家應當認真了解和分析企業的管理績效狀況,客觀公正地進行評議打分,并提出合理的咨詢意見。對于在管理績效評價過程中不認真、不公正,出現評議結果或者咨詢意見不符合企業實際情況,對評價工作造成不利影響的,國資委將不再繼續聘請其為評議專家。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根據本辦法制定的《中央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實施細則》和評價標準另行公布。
第三十九條企業開展內部綜合績效評價工作,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的工作規范。
【關鍵詞】政府補助 政府審計 定位研究
一、引言
政府補助已成為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手段之一。政府撥付補助資金,一方面促進企業或行業的持續進步,另一方面帶動整個經濟更好更快的全面發展。政府補助審計是國家授權或接受委托的專設機構對政府補助施行的一項獨立經濟監督活動。然而現階段,政府補助相關文獻研究分為兩個層面:其一,通過實證數據探討政府補助的效果;其二,對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相關問題展開談論。由此,我們無法通過現有政府補助的研究發現政府補助如何才能更高效。
本文通過從政府審計的視角出發,探討政府補助審計中政府審計的定位,從而決定其實現機制和實現路徑的選擇。文章確立了政府補助審計服務于國家經濟發展的定位,通過建立政府補助審計鑒證和評價機制,開展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協助國家經濟治理,發揮政府補助的經濟效益,以期為政府補助審計提供一些理論支持。
二、文獻綜述
本文以上部分已提出有關政府補助的研究分為兩個方面:其一,通過實證數據探討政府補助的效果;其二,對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相關問題展開談論。
關于政府補助的效果研究指出,政府補助的效果呈現不同的形態。Beason & Weinste(1996)研究發現政府補助沒有任何正面的效果。Lee(1996)研究發現,這些產業政策(包括稅收減免、政府補助和貸款)對處于增長的行業的全要素生產率沒有任何影響,政府對貿易保護政策干預越頻繁,則生產率越低。申香華(2010)對財政補助的績效的實證研究表明,接受補助的公司在促進就業、繳納稅款、提供社會捐助、增加環保投人或支出等方面沒有顯著的貢獻。但是針對研發和專用型人力資本的政府補助有顯著效果。Almus & Czarnitzki(2003)發現在有補助的情況下,企業的研發活動平均增加了四個百分點左右。安同良等(2009)研究發現只有當研發補助用來提高專用性人力資本時才能發揮產出激勵效果。
關于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的研究相對較少。張倩(2013)指出審計工作中常遇到的有關政府補助的一些難點問題(認定難、分類難)進行分析和探討。趙小萍(2014)進行政府補助審計時,應關注被審計單位對政府補助的分類是否正確,是否在正確的時點或期間確認政府補助,以及國有企業收到投資補助和搬遷補償款的特殊處理。
上述文獻表明,現有的研究已經關注了政府補助的效果以及政府補助會計實務處理。但是,對于政府補助的經濟作用,以及政府補助審計中政府審計的定位仍然缺乏理論解釋。
三、政府補助審計的定位
審計的定位有兩種:鑒證和揭示機會主義行為的批判性審計和抑制機會主義行為的建設性審計。政府補助審計定位于抑制機會主義的建設性審計,即發揮審計服務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發展作用?;疽罁缦拢?/p>
(一)政府補助審計定位是政府補助必要性決定的
我國將政府補助定義為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資產和非貨幣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具體包括財政撥款、財政貼息、稅收返還等。國家政府補助行為影響國家資源、收入分配和支出效率以及經濟結構。審計機關開展政府補助審計有其必要性:
1.審計機關開展政府補助審計有助于補充當前審計工作的不足,確立政府補助的方向和策略。現階段,針對政府補助開展審計的主體主要有政府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內部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內部審計關注點在于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是否有誤,分類是否合理和確認的時點、期間是否正確。政府審計機關開展政府補助審計主要通過對國有企業財務報表的審計,進行合規性財務收支審計以發現審計問題。二者都未對政府補助的相關經濟性、效果性和效益性進行評價,不能為政府補助確立方向和策略,而審計機關開展政府補助專項審計能有效分析政府補助的經濟效益,為進一步的補助策略提供依據。
2.審計機關開展政府補助審計是審計全覆蓋的必然要求。審計全覆蓋的精要是審計范圍的擴大,從政府債務審計到安居工程審計,再到彩票資金審計,具體表現為公共資金涉及面的擴展。政府補助資金屬于公共資金,屬于審計法規定的審計機關審計范圍,并且政府補助資金金額較大,對企業、行業和經濟影響頗大,審計機關應開展政府補助審計。
3.審計機關開展政府補助審計是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保證。政府補助事關兩個重要方面:資源的有效配置和行業的健康發展。國家針對不同的公司、行業發放政府補助,是政府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自經濟危機后,政府提供的政府補助大幅上漲,因而很多國有上市公司從中受益頗深。但是,針對政府補助的效益性有待檢驗,以確立發放補助項目、企業和行業,從而更好地促進經濟健康發展。
(二)政府補助審計定位是審計本質的體現
受托經濟責任乃現代會計、審計之魂(蔡春,2000)。審計功能存在的首要目標在于促進和保證被審計單位對象受托經濟責任得意全面有效履行的需要(蔡春,2007)。受托經濟責任下鑒證、揭示和抑制機會主義是審計本質的體現。政府補助批判性審計,鑒證和揭示了機會主義行為,對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合規性等進行審查。而政府補助建設性審計目標定位于抑制機會主義行為,評價政府補助的經濟績效,服務于國家經濟的發展,更好的體現了審計的本質。
(三)政府補助審計定位是國家治理主體地位的內在要求
政府補助資金來源于國家的財政收入。政府機構是國家財政收入支配的主體。政府機構發放政府補助,不僅應關注補助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規性,更應注重補助資金的經濟性、效益性和效果性,尤其政府調控國家經濟的宏觀性。經濟發展是政府主體的重要職責,政府補助是政府合理調控經濟的手段之一。政府補助審計體現著經濟監督的職能要求,更應服務于經濟發展的最終目標。
四、政府補助審計的實現機制
政府補助審計的定位決定實現機制和實現路徑。政府補助審計要抑制機會主義的存在,發揮服務于經濟發展的作用,應確立其實現機制。服務于政府補助的審計定位,實現機制應包含鑒證、評價和協助三種機制。
鑒證機制包含鑒定和證明兩個方面。審計主體開展政府補助鑒定審計即揭示機會主義行為,并對審計結果發表意見,力證鑒證對象是否機會主義行為。鑒定機制要求能夠查出人的機會主義。證明機制則是獲取充分且適當的審計證據發表審計意見?,F階段,開展政府補助的審計主體有政府審計、內部審計和注冊會計師審計,三者在都一定程度上發揮鑒證機制作用,這也是政府補助審計批判性審計工作機制。
評價機制是在鑒證機制的基礎上,尋找已存在機會主義的原因并針對現有體制機制提出建設性建議。政府補助審計評價機制不僅要審計政府補助的財務真實性、合法性和合規性,更要在財務審計的基礎上,開展政府補助績效審計,發揮審計的經濟性、效益性和效果性作用??冃гu價機制是抑制機會主義行為有效手段,有助于政府補助審計的發揮建設性作用。
協助機制是政府補助審計定位于發揮服務經濟發展的關鍵。鑒證機制是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和合規性審計,審計內容針對政府補助的使用時期,屬于“事中審計”。評價機制是針對績效審計的經濟性、效果性和效益性開展的,評價政府補助的歷史信息,屬于“事后審計”。協助機制是協助政府補助決策,即如何制定政府補助政策服務于經濟發展,本質上屬于“事前審計”。
政府補助的實現機制中,鑒證機制是基礎,評價機制是保證,協助機制是目的。不同的審計主體,政府補助的審計重點不同,實現機制中承擔的作用也有所不同?,F階段的實踐工作表明,注冊會計師審計主要發揮鑒證作用,內部審計在鑒證機制的基礎上發揮一定的評價機制,而我國政府補助審計仍停留在鑒證機制和評價機制,并未真正的發揮審計的經濟建設性作用。
五、政府補助審計的實現路徑
(一)項目審計
項目審計是針對特定的單個對象所實施的審計,我們對審計政府補助審計分為三類:財務審計、績效審計與決策審計。
首先,財務審計。財務審計界定為對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合規性進行審計,旨在糾錯與發現舞弊。社會審計、內部審計與政府審計都涉及財務審計。但是三者方向和主體不同,社會審計所開展的審計業務中財務審計所占比例最大,其面向的主體主要為企業。內部審計是對公司內部制度等開展審計,旨在為審計主體提供管理意見,其面向主體包括有內部審計機構的社會主體。政府審計也開展財務審計。而隨著績效審計、經濟責任審計以及政策審計的開展,政府審計中財務審計比例有所下降,但仍是政府審計內容的主要組成部分,其面向主體有涉及公共資金使用的主體或者項目(包括人、財、物)。針對政府補助開展審計,三者在財務審計這一部分具有交叉。從政府審計的角度出發,對于已經開展政府補助財務審計的主體(上市公司以及國有企業),政府補助的定位聚焦在政府補助服務于經濟發展的績效審計;而對于尚未開展政府補助財務審計的主體,政府補助審計的定位應在財務審計的基礎上進一步發揮審計的建議性職能,政府補助的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并重。
其次,績效審計??冃徲嬀褪怯蓢覍徲嫏C關對政府及其各隸屬部門的經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及資金使用效益進行的審計。現階段開展績效審計的主體只有國家審計機關。政府補助審計中政府審計機關績效審計的成果,決定國家政府補助的方向,為下一步經濟發展提供可靠的證據支持。
再次,決策審計。是指審計機關在對接受政府資助的某一重大項目的經濟決策付諸實施之前依法進行的審核。為有關管理當局最終確認或否決該項決策提供依據的活動。政府補助決策審計具有特殊性,國家對于某個項目開始進行政府補助之前,開展決策審計調查,對于符合政府補規定的,發放政府補助;對于不符合規定的,停止或者取消發放政府補助的資格。政府補助的決策審計本質是事前審計,這種審計帶來的直接影響著政府補助資金的發放,是一種更高效的審計模式。
(二)專項審計調查
專項審計調查是針對具有某項共同特征的多個單位所實施的審計。專項調查是一種直接報告業務,專項審計調查時審計機關主要通過審計方法,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或者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的專項調查活動。政府補助審計是一種特殊業務。政府審計可以對政府補助項目開展專項審計調查。
六、結束語
政府補助是國家宏觀經濟調整的重要手段,而政府補助的審計則可以有效的鑒證政府補助是否發揮應有的作用。政府補助審計中政府審計應定位于更好發揮政府補助的經濟效益,促使經濟健康發展?,F有的政府審計中,對于政府補助審計集中于財務審計,并不能必然的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特別對于政策性與經濟性較強的政府補助項目。因而,本文在政府補助審計中政府的定位基礎上,研究其實現機制與實現路徑,以期豐富政府補助審計的理論研究。
參考文獻
[1]趙小萍.政府補助審計應關注的事項[J].財會月刊,2014(1).
[2]張倩.上市公司政府補助審計難點解析[J].中國集體經濟,2013(10).
[3]蔡春.關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定位、作用及未來發展之研究[J].審計研究,2007(1).
[4]許罡,朱衛東,孫慧倩.政府補助的政策效應研究――基于上市公司投資視角的檢驗[J].經濟學動態,2014(6).
[5]申香華.成長空間、盈虧狀況與營利性組織財政補貼績效――基于一年河南省和江蘇省上市公司的比較研究[J].財貿經濟,2010(9).
[6]Beason.R.&D.Weinstein,Growth,economies of scale,and targeting in Japan(1955-1990)[J].Review of Econnomics and Statistics,1996.
Abstract: With the high—spee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and networking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especially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management systems and the demand for audit information, it has higher demand for the internal audit of grid company. In this paper, information development status and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of internal audit of the grid enterprise is introduced, the auditing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auditing portal development, auditing data center, field operating system audit and planning, management and design studies of online audit system is discussed from the informatization of audit management and audit tools two aspects, success factors of system construction are analyzed, and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intelligent and automated audit is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audit informatization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關鍵詞: 內部審計信息化;審計管理系統;在線審計
Key words: internal audit information;audit management system;online audit
中圖分類號:TP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27—0212—05
1 研究背景
電網企業是國家重要的能源行業之一,信息化起步早,投入大,成效顯著。電網的技術變革,特別是智能電網的發展,對電網的自動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關系著電網企業的主營業務發展和生產安全。內部審計所涵蓋的財務、工程、科技項目和大修技改等領域涉及的資金流大、人員眾多,審計信息和審計數據龐大。信息傳輸數字化、信息交流全球化和信息技術應用普及化,客觀上迫切要求審計的作業方式必須及時跟進,運用計算機技術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才能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電網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在開展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上,針對重點電網工程開展了一系列的專項審計,同時還開展了效益審計、信息系統審計等創新型審計,極大地促進和保證了企業的依法經營。然而,電網企業內部審計普遍面臨著人員少,任務重的局面,在電網企業信息化急速發展的今天,內部審計部門只有緊跟建設步伐,通過信息化提升審計效率,豐富審計方法和手段,才能更好地實現審計職責。由于審計信息化起步較晚,相對電網企業其他業務部門,審計領域的信息化總體水平較低。審計信息化是企業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內部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審計信息化對增強審計部門在計算機環境下查錯糾弊的能力,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在規范財經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因此,電網企業內部審計信息化系統建設具有一定的迫切性。
2 電網企業內部審計信息化規劃
審計信息化建設關系和影響到電網企業內部審計的核心競爭力。加快電網企業審計信息化建設步伐,關鍵是要做到提高信息化認識,并深入開展審計信息化建設實踐,身臨其境地研究和認識審計信息化的內在規律和具體內容。在信息化建設的規劃思路上,要由各級公司獨立開發轉變為全網審計系統的總體規劃和整體推動,并由過去單項業務、局部管理的需求驅動轉變為符合全網審計機構審計業務管理的整體需求驅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