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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供銷社服務“三農”的重要作用,重慶市涪陵區出臺了《關于深化全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通過深化綜合改革,到2020年,該區供銷系統組織體系更加緊密完善,供銷社經營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社有企業管理、聯合社機關運行更加規范高效。
一是深化基層組織改革,夯實為農服務基礎。加快基層供銷社改造提升,把基層供銷社真正建成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聯合體、政府購買服務的承載體、新農村流通網絡建設工程的載體、為農民提供生產生活服務的綜合體。大力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基層供銷社、社有企業要通過引領創辦、資金注入、項目扶持、人才培訓、市場開拓、產供銷服務等形式,與農民、產銷大戶、龍頭企業、家庭農場等共同組建合作社或聯合社,提高該區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二是拓展經營服務領域,提升為農服務水平。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開展以土地流轉、以銷定產、農資供應、配方施肥、莊稼醫院、農機作業、收儲加工、產銷對接、品牌營銷等為主要內容,覆蓋產前、產中、產后的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構建農村現代流通網絡體系,健全完善農資、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等四大連鎖經營網絡體系,引入電子商務和物聯網技術改造傳統流通渠道和網點。搭建城鄉綜合服務平臺,助推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積極對接“供銷e家”電子商務全國平臺,以“互聯網+農業”的模式,打造“網上供銷合作社”。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金融,支持重慶供銷合作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在該區落地運營,切實發揮金融助農惠農作用。
三是創新聯合社治理,強化為農服務功能。理順供銷合作社治理結構,優化該區供銷社運行機制,更好運用市場經濟的手段推進工作,切實加強行業指導、落實為農服務職責。完善供銷合作社管理體制,建立基層社對區供銷社機關的工作評價機制,完善區供銷社機關對基層社的工作考核機制,突出為農服務、經濟發展、資產經營等方面的業績考核,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深化社有企業改革,指導社有企業吸收各類社會資本,實現投資主體和股權多元化。
四是強化政策支持。財政支持政策:該區財政每年預算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支持供銷合作事業發展。資產保護政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違法違規平調、侵占供銷合作社財產,不得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單位的隸屬關系。稅收優惠政策:對改制重組中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股權轉讓涉及的所得稅等稅費,按國有企業改革的相關優惠政策辦理。土地房屋政策:供銷合作社企業使用的原國有劃撥用地經規劃部門調整為出讓用地的,由當事企業將土地交還政府收回后,產生的土地出讓價款,按“收支兩條線”原則,全額安排給供銷合作社企業用于“三農”發展。
一、鄉鎮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的關系
村民自治是我國農村制度發展的歷史與群眾的選擇,是我國社會主義特色基層政治制度的表現,也是現階段我國農村參與政治的基本形式。同時,我國的村民自治是群眾組織性的,非國家性質,而是一種實現村民直接民主的制度形式。村民自治作為我國現代化法制中一個新的概念,在農村的制度建設與發展中必將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更被相關法規解釋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村民自治組織依法行使自治權”等。
我國鄉鎮政府是我國基層國家行政機關,執行上級決定或者決議并對本行政區域內進行依法管理。法律給予鄉鎮對于村民自治的關系是“指導、支持與幫助”。雖然在我國相應法律法規,甚至憲法中都有明文規定,然而,在現實中,由于法律規定中的雙方存在著實際的職權交疊部分,并且也存在著實際工作運行的誤區與偏差,而法律法規本身的規定較為原則化,缺乏實際使用性與可行性,不夠詳盡等。于是,鄉鎮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的關系在現實中亦存在著諸多的問題。只有真正實現鄉鎮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的有機結合才可以發揮基層制度的實效,推動基層工作的開展。
二、鄉鎮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的發展及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進入了新的農村經濟改革時期,大大激發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隨后村民自治漸漸出現并被“八二憲法”所明確肯定。而后,國家相繼建立鄉鎮政府取代農民公社,并且決定鄉鎮以下據自治實行群眾性自治。于是,鄉鎮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的關系逐漸形成。上世紀末,《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全國推行,更是加大了農村村民自治建設的步伐。21世紀初,我國更是一舉廢止了農業稅,開始了新的鄉村時代。新時期國家更是要求鄉鎮政府積極發揮社會管理及服務的職能,積極推進村民自治建設。
在新時期的今天,鄉鎮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總體的積極配合運行極大地促進了我國基層的社會穩定與發展。不過,兩者也存在諸多問題,如:鄉鎮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存在諸多利益的沖突;鄉鎮政府管理過度,并且缺乏服務理念,職能轉變不足;村民自治片面過度或者法制自治意識不濃厚,存在著部門間的爭權奪利現象;村民自治化和行政化存在紛爭等。
三、實現鄉鎮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的有機結合
(一)樹立現代化的“管理”與“自治”的理念
實現鄉鎮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的有機結合,首先需要樹立現代化的“管理”與“自治”的理念。鄉鎮政府應認識到新時期的時展形勢與社會意識轉變,積極響應國家的號召,積極發揮自身的社會管理與服務的職能。同時,堅持貫徹現代化的管理理念,積極對農村的工作進行指導與幫助,同時保證“不逾矩”,充分發揮、尊重農村的自治權利與創造成果。新時期的村民自治也應該樹立現代化的自治理念,科學正確推進自治進程,做到不片面、不過度,堅持原則與基礎之上積極行使自治權利與履行義務。
(二)明確各方關系及職權劃分
實現鄉鎮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的有機結合,還需要我們明確各方關系及職權劃分。針對實際工作需要,處理好鄉鎮管理與村民自治的關系,還必須明確其關系與職能劃分。即在工作中,積極處理好鄉鎮政府與村民委員會的關系與職權劃分,村民委員會與村黨支部的關系與職權劃分等。其中,處理關系及職權劃分時,可以通過完善法律法規、加大宣傳教育等手段形式進行。明確各方關系及職權劃分是實現鄉鎮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的關鍵部分,只有做好這一環節的工作,我們才可以真正發揮出鄉鎮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的結合實效,推進我國基層社會的建設與發展。
四、結語
總之,實現鄉鎮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的有機結合需要我們做到管理性與自治性的積極配合。即,需要我們一邊積極發揮鄉鎮政府管理的社會管理與服務的職能,一邊積極發揮村民在推進基層自治建設中的創造性與自治性。
【參考文獻】
[1]潘小娟,白少飛.中國地方政府社會管理創新的理論思考[J].政治學研究,2009(02)
關鍵詞:民主政治 社區自治 居民參與
基層民主是指我國廣大人民包括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等人士,在城鄉基層政權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基層自治組織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利。包括政治民主、經濟民主、文化民主、教育民主等內容,廣泛滲透于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中國基層民主是關于基層政權和基層社會生活管理的開放的制度安排,在這種制度安排中,廣大群眾直接參與到基層政治和社會組織的選舉過程、內部決策過程、監督機制等方面,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并由民主參與而產生了民主化的制度創新和政策結果。
1 社區自治――基層民主政治的新發展
1.1 社區自治的內涵 社區自治是我國基層民主政治的一種組織形式,主要是社區居民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參與社區管理,并依法享有社區事務管理權和履行社區義務的權利,簡單地說就是社區內部的事情,由社區內部居民通過協商和民主參與自行解決問題。在發揮社區民主的基礎上,共同參與社區建設,社區自治也是我國基層政治的有效形式,對于完善基層民主有著很重要的作用。
1.2 社區自治的地位
1.2.1 社區自治是我國基層民主的重要內容。我國基層民主主要包含兩個基礎層面的政治生活:首先是建立在基層政權基礎上的政治生活;第二是以社區群眾為主體的基層民主自治政治生活。基層政權和基層民主自治是我國基層民主自治的主要內容,二者聯系密切,相互補充。
1.2.2 社區自治是我國基層民主政治的具體表現,深化了我國的基層民主政治。社區自治是我國基層民主的最直接體現,社區自治的有效落實在很大程度上深化了我國基層民主政治的內涵。社區自治的科學實踐證明了我國基層民主的政治模式的正確性。社區自治帶動了公民的政治熱情,有效擴大了公民的政治參與,從總體上提高了我國基層民主參與程度,為我國基層民主政治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公民的政治參與和基層民主政治是密切相連的,公民有效地政治參與是現代民主政治的核心內容,推動更加廣泛的基層群眾參與基層民主政治是現代社會民主制度的本質要求,民主制度的發展就是群眾政治參與程度不斷提高的過程,在一定意義上說,基層民主政治就是公民政治參與不斷加強,不斷深化的過程。
1.2.3 社區居民自治是一種管理成本較低的體制創新。社區自治在我國的政權中處于最低層次,調動社區居民參與社區自治是落實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把社區居民能自主解決的事情交給社區自己去辦,轉變政府執政的觀念,從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合理有效運用社區自治,節約政府人力管理資源,發揮社區自治的主動性、積極性。
2 我國社區自治的發展現狀及困境
我國社區自治與社區民主的產生和發展有著自身的原因和歷史原因。社區自治在我國的基層社會政治生活中日益成熟,其實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成就也比較明顯。但是我們也不能忽視社區自治在發展中產生的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可能會影響社區自治的健康發展,其中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管理體制不合理,阻礙社區自治的發展。社區居委會本應是社區居民權利的者,發揮其社區自治的組織功能,在社區居委會的組織下發展社區事業、促進社區建設、并自覺接受社區居民的監督,對社區居民負責。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社區居委會的職能,社區居委會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只是負責協助政府相關職能的承擔,其本身并不具備政府部門行使職權的行政管理職能,這是從法律法規層面來說的。但在我國社區自治的實際運作過程中,并不是這樣。社區居委會分管了大量本屬于政府的工作。加重了社區居委會的負擔,擠占了社區居委會服務社區的資源,也阻礙了社區居委會自身自治功能的發揮,影響了社區自治的健康發展。
2.2 社區自治缺乏充足的物質保障。社區自治功能的發揮需要一定的物質保障。在現實的生活中,往往是社區居委會在人力和財力上比較匱乏,想做的事情缺乏資金支持,很難兌現。而且政府對其的撥款也不足,社會捐贈也比較有限。這就導致了社區自治的功能不能很好的發揮。
2.3 社區新生力量自治組織發展嚴重滯后,發展困難很多。現階段隨著我國房屋住宅的商品化,房屋業主與居民的身份正呈現出雙重化,這就催生了社區的一支新興力量――業主委員會。我國《物權法》有規定,業主委員會的權力是由全體業主委托的,本身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其權力基礎是對物業的所有權。委員會發展比較滯后,相應的權利也不到位,這一方面源于我國居民自身的政治參與意識不強,另一方面在委員會成立的審批備案等方面也比較繁瑣,流程復雜,而且自身的活動范圍也嚴格受限,這就導致其自身發展意愿不是很強。
2.4 社區工作者的自身角色定位不清晰。我國社區工作者對于自身的定位比較模糊,其主要任務是服務社區,但在現實的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行政化傾向日益濃厚,自治色彩淡薄,社區工作者往往把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作為自己的主要工作目標,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不能很好的統一起來,缺少群眾的參與,凝聚力不強,出現了居民干部與居民的“離心”傾向。
2.5 居民民主參與意識淡薄,參與能力不足。新時期城市社區成員多數是以陌生人身份居住到一個社區中,社區凝聚力還沒有很好的形成,缺乏向心力,民主參與意識不強,而且基本的政治素養較差,政治參與能力也較差。
3 完善我國社區民主政治建設的對策
3.1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消除社區自治障礙。黨政機關應當推動與社區自治有關的法律法規建設,加強對法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保障居民行使自治權。黨政機關在社區資源的配備方面要大力支持,由政府配備的合格的學校、幼兒園、醫院、道路、水、電、氣等基礎設施,政府應隨著城市的發展,規劃的不斷完善而予以滿足,這樣社區才會逐步完善,社區自治的基礎條件才會具備。
3.2 居委會要權責明晰,職能規范,實現社區自治組織的多元發展。社區居委會自身必須要明確規范權力與責任,履行相應職能。發揮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作用。發揮好協助政府的作用,同時把自己的服務社區功能提高,完善制度,規范工作,鼓勵社區組織的創立和發展,實現多層次的社區組織參與社區服務。
3.3 加強高素質、職業化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社區工作者是社區自治的實施者,現階段我國社區工作者大多素質比較低,在社區自治的職能發揮方面比較落后。工作方針和自治理念不夠先進,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區自治的進步和發展。高素質職業化的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是實現社區良性運行和可持續發展的必要的人才條件。目前社區工作者往往是中老年人居多,學歷層次不高,很難適應社區自治建設的需要。改進的途徑有:其一,加強對現有社區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社區工作的專業素質。國家應積極推進社區工作者資質認定制度,實現制度化和規范化。其二,加強人才的引進。可以在開設了社區工作專業的高校中引進部分優秀畢業生。其三,建立并優化社區工作者考核機制和薪酬機制,保證社區工作者隊伍的穩定性和長遠性。
3.4 加強社區意識的培養和教育。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的規模和程度是我國社區自治的重要影響因素。在推進社區自治的同時還必須在社區群眾中加大社區意識的培養和教育。一個真正的社區自治必然包含廣大社區居民的主動參與,積極策劃。這就對社區居民的自身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 結語
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與社區自治是我國社會發展的新生政治模式,在其產生和發展的路上會出現一系列問題。解決這些問題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隨著我國居民的教育程度不斷提高,廣大的居民政治參與意識也會逐漸提高。社區自治的本質意義就是居民自覺參與社區治理,并主動維護的過程。只有廣大社區居民自發的參與到社區治理當中來,才能在一定意義上實現社區管理的以人文本,為我國基層民主政治的建設提供新的參考借鑒。
參考文獻:
[1]陳偉東.社區自治自組織網絡與制度設置[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
[2]郭塞玉.論轉型期社區自治組織建設[J].寧德師專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2).
[3]王義.中國城市社區居民政治參與的特點[J].攀登,2003(3).
[4]彭飛.城市社區民主自治建設芻議[J].廣東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8(2).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區委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精神,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惠百姓服務萬家”為主題,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法治宣傳、法律服務的職能優勢,大力開展法治宣傳、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公益法律服務活動,滿足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不斷提高基層法治化管理水平,為促進和諧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二、目標任務
(一)主要目標:通過大力宣傳與基層干部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積極提供高效優質法律服務,進一步增強基層干部群眾的法治意識,樹立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觀念;進一步增強村居“兩委”干部的法律素質,提高依法決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建立以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事務所為主體,以司法所為依托的基層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需求。
(二)主要任務:一是深入宣傳憲法賦予廣大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增強基層干部群眾的憲法觀念,牢固樹立憲法權威,形成崇尚憲法、法律的社會風尚;二是深入宣傳刑法、刑事訴訟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切實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三是深入宣傳與基層干部群眾生產活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如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轉、財政稅收、勞動和社會保障、城市管理及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促進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四是深入宣傳與基層干部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如婚姻家庭、財產繼承、民主管理、依法維權、食藥品安全、計劃生育、小區物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五是著手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宣傳以文明生態村、和諧社區建設示范社區、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為載體的構建和諧鄉村、社區的重大意義,不斷提高基層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開展以提高基層群眾法律素質為主要內容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1.舉辦“村(居)法律集市”集中宣傳活動。利用各種節日節點、集市等基層群眾集中的場所和時間,組織法治宣傳員、普法志愿者、人民調解員等,深入實地發放各種法治宣傳資料和普法讀物,與基層群眾進行面對面的宣傳、咨詢、交流。要充分發揮村居文化設施、道德講堂、村居學校的作用,定期開展群眾性法治宣傳活動。要注重整合融入,加強與黨委宣傳部門、政法部門以及人力資源、民政、農業、計生、工會、婦聯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其積極性,發揮其職能優勢,共同做好基層群眾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普法效果。活動期間,各區每月開展不少于1場的法律集市集中宣傳活動。宣傳資料和普法讀物,與基層群眾進行面對面的宣傳、咨詢、交流。要充分發揮村居文化設施、道德講堂、村居學校的作用,定期開展群眾性法治宣傳活動。要注重整合融入,加強與黨委宣傳部門、政法部門以及人力資源、民政、農業、計生、工會、婦聯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其積極性,發揮其職能優勢,共同做好基層群眾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普法效果。活動期間,各區每月開展不少于1場的法律集市集中宣傳活動。
2.開展“法治講堂•律師以案釋法”宣講活動。宣講內容以《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家關于“三農”發展、耕地保護、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家庭聯產承包、村民自治、村務公開、投訴、法律訴訟等與基層干部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和普遍關注的方針政策為重點,力求通過以案析法、淺顯易懂的方式,深入基層開展宣講活動,引導、教育基層干部群眾遵紀守法,不斷提高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監督管理村居社會事務的能力。
3.開展“法治影視進村(居)”集中巡映活動。(1)查看各鎮(街)法制輔導站掛牌情況、了解相關工作落實情況。(2)查看各村(居)宣傳欄是否定期或不定期開設普法宣傳內容。(3)查看各村(居)普法“五個一”工作落實情況,對工作完成較好的進行經驗介紹和推廣,對落實不到位的分析原因,及時糾正,做好“五個一”普法的長效機制。
4.開展“法治影視進村(居)”集中巡映活動。根據市電影公《“法治影視進村(居)”電影放映活動策劃方案》的安排,我轄區的法治電影放映時間主要集中在2016年9月份至2016年3月份之間,區普治辦要跟蹤電影放映的進度,做好相關的宣傳工作。(責任部門:區普治辦)
(二)開展以提高基層群眾依法治理水平為主要內容的基層法律服務活
5.開展司法所與律師事務所“所所聯合”法律服務活動。積極組織安排鎮(街)司法所與律師事務所進行聯合工作,各司法所要認真了解本轄區鎮(街)、村(居)組織和基層干部群眾對法律服務工作的具體需求,認真安排律師開展活動的場所,每月將群眾法律需求和律師服務的時間、地點等基本信息對外公布。(責任部門:普治辦、基層股、各司法所)
(三)開展以維護基層群眾合法權益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援助活動
6.擴大法律援助宣傳效果。以開展“法律援助關愛婦女兒童”、“法律援助進農村進社區”等活動為載體、集中時間、集中地點,組織法律工作人員現場受理法援申請、提供法律咨詢、發放法援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區法援中心除配合省、市級開展的必要宣傳外,還要自行組織進農村、進社區廣泛開展宣傳,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宣傳廣告、散發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努力擴大法援宣傳覆蓋面,提高群眾對法律援助的知曉率。(責任部門:區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7.推進非訴訟調解工作。要充分發揮基層法援工作站貼近群眾的優勢、重點針對基層涉農群體性糾紛,農民工討薪、老弱病殘維權等案件,加大非訴訟調解力度,要充分調動起法律援助信息員的積極性,主動作為,為弱勢群體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保質保量地努力完成上級確定的工作目標。(責任部門:區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8.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機制。一是創建優質高效的便民服務窗口,為法律援助申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窗口服務。二是創新便民服務措施。探索在線解答咨詢、網上受理案件,為偏遠地區群眾和行動不便的群眾申請法律援助創造便利條件。三是開辟綠色通道、對老弱病殘、行動不便的群眾,提供預約服務、上門服務,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現場受理,實行一次性辦結制度,對突發緊急、涉訪涉訴、社會關注的案件和群體性案件,優先快速辦理,材料不齊全的可事先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補齊申請材料。(責任部門:區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四)開展以推進基層平安建設為主要內容的矛盾糾紛調解活動
9.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排查工作要采取走訪式面對面地進行。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全部登記造冊,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調處方案,逐一落實調處責任人。(責任部門:基層股,各司法所)
10.召開村(居)民調解示范大會。選取典型的矛盾糾紛個案,適時組織召開村(居)民調解示范大會進行示范調解,達到“化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活動期間,計劃于8月在演豐鎮山尾村調委會調解室,于11月在人民街道(或博愛街道)司法所各召開一次調解示范會。(責任部門:基層股,各司法所)
四、實施步驟
開展“法惠百姓服務萬家”主題活動時間從2016年4月開始至2016年3月結束,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局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及各司法所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計劃,積極動員,周密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至2016年1月)。各責任部門按照工作方案和計劃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廣泛開展各項活動,務必取得實效。司法所應做好開展活動的相關記錄,律師參與活動應有工作筆記。各司法所要做好活動期間的信息上報工作,及時將活動開展情況、現場圖片上報區法宣股,同時主動撰寫“法惠百姓服務萬家”案例。活動期間,每所上報相關信息及案例不少于5條。
(三)總結評比階段(2016年2月至3月)。對“法惠百姓服務萬家”主題活動進行全面總結,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表彰先進,鞏固和提升活動效果。各責任部門開展活動的總結報告于2016年1月20日前報區局法宣股。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活動順利進行,成立區“法惠百姓服務萬家”主題活動領導小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強化督查。開展“法惠百姓服務萬家”主題活動是建設“和諧”的重要舉措,各責任部門要高度重視,把此次主題活動作為年度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擺上工作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職能部門要精心策劃、統籌安排、及早制定活動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活動參與度高、聲勢強、效果好。
會上的講話
(~年11月30日)
同志們:
今天,縣委、縣政府在金鄉鎮召開全縣“雙建設、雙整治”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全省基層學習宣傳四中全會精神暨深化‘雙建設、雙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總結近幾年來城鄉開展“雙整治、雙建設”工作情況,分析當前面臨的新形勢,針對文化市場和社會風氣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部署下一階段開展“雙建設、雙整治”活動,推進城鄉基層精神文明建設各項任務的落實。剛才,金鄉鎮領導在會上介紹了金鄉鎮開展“雙建設、雙整治”活動情況,由于時間關系,錢庫鎮、橋墩鎮在會上做了書面交流。會議期間,大家還參觀了金鄉鎮容鎮貌及有關文化設施建設情況。從總體上看,金鄉等鎮黨委、政府對“雙建設、雙整治”工作是重視的,措施是得力的,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績,成效也是明顯的,這對全面推進我縣“雙建設、雙整治”活動開展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肯定成績,正視問題,充分認識開展“雙建設、雙整治”活動的重要性
XX年開始我縣城鄉普遍開展以整治社會風氣、整治環境衛生和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加強文化陣地建設為主要內容的“雙整治、雙建設”活動,著力解決城鄉環境衛生、社會風氣和文化市場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深入開展系列主題教育,進一步提高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近年來,各地結合本地實際,以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為重點,廣泛開展了“xxxx”重要思想、廉潔從政、誠實守信、“三樹一創”、社會主義三德等系列教育,進一步提~部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金鄉、靈溪等鎮緊緊圍繞發展市場經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做誠信商人、創信用市潮的專題教育活動,努力增強全民的信用意識,著力培育信用環境。龍港鎮在外來務工人員中開展了“同在一方熱土,共創美好明天”的主題教育活動,引導外來務工人員養成良好的行業規范,增強外來務工人員的奉獻精神。錢庫鎮認真開展學習型機關,學習型企業創建活動,增強干部職工對事業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礬山鎮在全鎮干部中開展“樹優良作風,做優秀公仆”活動,進一步加強干部的服務意識。蘆浦鎮開展“十個十佳”評選活動,吸引當地群眾廣泛參與,省臺曾作過報道。同時,各地注重抓好典型宣傳,大力宣傳“張朝究”等一批有影響的先進典型,較好地發揮了弘揚正氣、唱響主旋律的示范引導作用。
二是深入開展文化設施建設和各類文化活動,進一步豐富了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各地以建設“東海文化明珠工程”和溫州市文化網工程為抓手。新建、改建、拆建了一批文化館、宣傳櫥窗、農民學校、民工學校、體育活動室等設施和場所,為豐富和活躍基層群眾的文化生活提供了越來越多的平臺。靈溪鎮投資50多萬元將占地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積700多平方米的原鎮第二幼兒園改建成鎮文化站辦公樓。橋墩鎮積極籌集資金,將于年底建成占地面積為1375平方米,綜合樓建設面積為1000平方米的文化中心。金鄉鎮、宜山鎮在原文化館舍的基礎上,不斷投入資金,鞏固和完善文化陣地。沿浦鎮、巴曹鎮已落實新文化中心的征地和部分建設資金,正抓緊施工。全縣也已建成了標志性文化設施蒼南影城,提出了建設縣文化中心的設想(該工程已被列為縣重點建設項目),并有34個鄉鎮建成了鄉村電子信息館。同時,各地結合經貿、節慶等活動,組織開展歌詠、武術、戲劇曲藝、民間藝術等具有群眾基礎和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動,形成了“一鄉一品”、“一村一居一品”特色文化。如龍港鎮各村居自發組建了舞蹈、聲樂、戲曲、腰鼓、木蘭扇、太極拳等文體團隊個,經常性組織演出活動,充分發揮了基層文化的吸引力、感召力。金鄉鎮每年利用清明節這一傳統節日,積極開展大型的“金鄉民俗風情節”,以悼念抗倭戰士及革命烈士,在豐富群眾文化生活的同時,弘揚了民族文化,培育了愛國主義情感。橋墩鎮結合民間傳統集市,經常組織傳統戲曲和木偶表演,深受群眾的喜愛。另外,廣泛開展文化下鄉活動,組織文藝創作者創作了一大批深愛群眾喜愛的文藝作品。~年全縣共已組織文化下鄉活動多場,各類廣場文化活動多次。現全縣有鎮獲得了文化明珠等榮譽稱號。
三是深入開展文化市場整治,進一步繁榮和規范城鄉文化市常各地堅持“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的方針,持續開展“掃黃”、“打非”工作,深入開展演藝場所和網吧專項整治,規范文化市場秩序,促進了文化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文化、新聞出版、公安、工商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嚴厲打擊盜版盜印教材、教學輔導讀物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動,嚴厲打擊販賣物品和傳播有害信息,開展了以音像、演出、經營性網吧以及無證、超范圍文化經營專項整治,取得了明顯效果。今年,到目前為止,全縣共已受理舉報電話121件,出動檢查2329人次,檢查經營單位3503家,查處違規經營行為253起,其中責令停業整頓3家,限期整改130家,查繳非法物品27651件,罰沒款達95萬元。同時,各地、各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堅持集中整治和經常性管理相結合,建立健全了文化市場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文化市場管理水平。
四是深入開展環境衛生整治,進一步改善了城鄉環境面貌。各地以創建溫州市星級文明鎮為抓手,著力解決城鄉環境面貌存在的突出問題。金鄉鎮共融資3000多萬元,對護城河進行清淤,將北門立面街道進行改造,相繼完成環城路東門星南門段、南門大街、北門大街、大倉橋街等道路翻修工程,使城鎮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觀。錢庫鎮投入1000多萬元,改造老城區道路3.2公里,新建環城大道2.1公里,鋪設水泥路4.8公里,主街道環境衛生實行市場化運作,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橋墩鎮結合本鎮實際,把群眾需要作為創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投入900多萬元完成了橫陽支江至橋墩鎮的治理工程。馬站鎮投入500多萬元,對馬站母親河進行治理,建成1.3公里集防洪、休閑于一體的亮麗溪堤。藻溪鎮針對亂停車、亂
搭蓬、亂占道、亂張貼、亂倒垃圾等“五亂”現象,注重夯實創建市星級文明城鎮基礎,集中打好市容市貌、環境衛生、交通秩序、社會治安、文化市場秩序、“青山白化”六大整治戰役。同時,我縣以基礎文明示范村創建為載體,積極開展各項創建活動,三年來,全縣100個試點村共投入6000多萬元資金(含國家集體、個人投入)用于創建活動,共硬化道路149.7公里,綠化村莊7.8萬平方米,安裝路燈2450盞,整治水溝98.6公里,鋪設水管72.2公里,設置垃圾箱3410個,配備清潔工136人,填埋露天糞坑1377個,拆除附房2300間,建造公廁135座,有效改善了城鄉環境面貌。
五是深入開展“三講一樹”活動,努力促進社會風氣的好轉。各地以“講文明、講衛生、講科學、樹新風”為主要內容,積極開展文明村鎮、文明社區、文明家庭等基層創建活動,在革除陳規陋習,倡導文明新風,凈化社會風氣上下了很大的功夫。普遍開展移風易俗教育,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遏制大吃大喝、鋪張浪費的風氣,反對婚喪嫁娶大講排嘗大比闊氣等不良習俗。大力開展青山白化治理,全縣共組織人員拆除平毀垃圾共座,取締非法銷售封建迷信喪葬用品單位